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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antec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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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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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2,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 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 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亦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36 号”《关于同意聚辰半导 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210,467 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449.8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8,931.0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91,518.76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884 号” 《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公司已与保荐 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披露的《聚辰半导体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2,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 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 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 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和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投资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开立或注销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 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聚辰股份公司章程》、《聚辰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 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 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 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 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 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批准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2,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 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82,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认为,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的回报。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2,000.00 万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确保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82,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2,000.00 万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