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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antec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6
Feb 25,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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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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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超募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聚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公司拟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退回 相关超募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336 号”《关于同意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210,467 股,发行价格为 33.2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449.8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 用人民币 8,931.0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518.76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884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2021 年 11 月 13 日披露的《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聚辰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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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单位:万元 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2023年3月 (已结项) 2023年12月 (已结项) 2023年3月 (已结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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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 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
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
| 1 | 以EEPROM 为主体的非易失性存储器 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36,249.94 | 36,249.94 | 2023年3月 (已结项) |
| 2 | 混合信号类芯片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 化项目 |
26,184.04 | 26,184.04 | 2023年12月 (已结项)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315.07 | 10,315.07 | 2023年3月 (已结项) |
| 合计 | 72,749.05 | 72,749.05 | - |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518.76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8,769.71 万元。
(二)使用超募资金实施股份回购
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的超募资金回购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 资本并依法注销。截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已实施完成相关回购股份方案,累计回 购股份 1,586,993 股,实际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8,180.76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 交易费用)。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注销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三、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人民币 5,6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 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84%,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0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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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自募集资金专户中合计转出人民币 5,600.00 万元的超募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公司拟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超募 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最新的战略安排,公司计划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与供应 商间的战略合作关系。为避免构成将超募资金变相用于高风险投资的情形,影响全体股 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后,公司拟取消此前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进 行专户储存与三方监管,同时终止公司此前作出的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 高风险投资的承诺。
五、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超募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 此前使用人民币 5,6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上述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储存与三方监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退回相关 超募资金的事项尚需股东会批准。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超募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取消此前使用人民币 5,6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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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储存与三方 监管。
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超 募资金,避免了将募集资金变相用于高风险投资,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与监管,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
六、保荐人核查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退回相 关超募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退回相关超募资金,避免将募集资 金变相用于高风险投资,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与监管。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聚辰股份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退回 相关超募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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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取消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超募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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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庆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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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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