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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ant Network Group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Oct 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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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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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3-临042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人网络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巨人网络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 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相关决议和工作安排,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三)召开,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 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25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届时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9日(星期四)
-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0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 041)、《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上述两项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 (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 1、登记时间:2023 年 10 月 20 日(星期五),上午 10:30 12:30、下午 14:00 - 18: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 655 号。
3、登记材料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 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及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件。
4、登记方式
书面登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 箱([email protected])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 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 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 需参加股东大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务必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 18:00 前将登记信息发 送至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并电话确认,公司须将来访股东提前上报后才可接 待股东来访。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 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咨询:
联系人:王虹人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21-33979919 传真号码:021-33979899
信函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 655 号巨人网络二期办公楼(邮编:20161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0 月 1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
投票代码:362558
-
投票简称:巨人投票
-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 — 1. 投票时间:2023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 9:25,9:30 11:30,下午 13:00
15:00。
- 公司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5:00。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以下简称 “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 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本人已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弃权 |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 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议案》 |
√ |
“ ” “ ” “ ”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 同意 、 反对 、 弃权 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 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 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想法决定 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