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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ant Network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May 1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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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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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3-临026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投资的私募基金已经成立并存续,但其在后续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 经济、法律与政策、不可抗力、行业周期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确定 的风险。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Giant Investment(HK)Limited (以下简称“Giant Investment”)作为出资人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投资标的债务 承担责任,不执行投资标的事务,不参与基金的投资决策。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 基金的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以及基金投资标的的经营与 发展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Giant Investment 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与 DeFiance Liquid Venture Fund Limited(以下简称“DeFiance”)签订《认购协议》,Giant Investment 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100 万美元认购 DeFiance 的股份,成为 DeFiance 的股东。 DeFiance 成立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且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行业规定等履行登记备案程序,注册号为:146351。DeFiance 委托 DF Capital Management Pte. Ltd.(机构识别号码为:202216718N,以下简称“DF Capital”) 对其进行管理。
根据《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
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投资经理)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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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DF Capital Management Pte.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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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2022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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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3 Church Street, Samsung Hub, #25-01, Singapore 049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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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Cheong Jun Yoong (Arth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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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Cheong Jun Yoong (Arth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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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SGD 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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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投资领域:互联网 3.0 领域的数字资产、去中心化技术及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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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DF Capital 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也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投资基金的其他参与方不存在一致行动关 系。
三、交易标的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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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DeFiance Liquid Venture Fund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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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2022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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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1 IFC, St. Heller, Jersey, JE2 3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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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目标规模:开放式基金,首期募资规模为 2,000 万美金,后续将保
持开放直至总规模达 1 亿美金。目前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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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组织形式:公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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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创始人:Cheong Jun Yoong (Arth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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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DF Capital Management Pte.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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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出资方式:固定份额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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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进度:认购协议签署后一次性支付至 DeFiance 银行账户。 10. 存续期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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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机制:封闭期 18 个月,封闭期满后可申请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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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方式:均衡收益记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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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基金管理人受 DeFiance 董事会委托,根据本基金 的投资目标及策略,管理、监察及就本基金的投资及潜在投资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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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费用:管理费为相应参与股净资产价值的 2.0%每年,具体净资 产价值以需支付管理费月份的估值日评估确定。管理费按月计提及支付,认购参 与股后的第一个月应提前支付该月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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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资方向:互联网 3.0 领域的数字资产、去中心化技术及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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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机制:基金收入扣除各项费用后将保留及用于再投资,但 在投资经理的建议下 DeFiance 董事会可根据判断进行收益分配。每股份额的净 资产由 DeFiance 董事会在不时确认的估值日计算及确定,估值的确认将依据美 国通用会计准则(GAAP)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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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本基金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处理。
- 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没有一票否决权。
四、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不会与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股 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不涉及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未参与投资标的股份认购。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近日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倡加快构 建新发展格局,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多个地方政府积极响应,上 海市政府推动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打造区块链主题产业园区,倡导深耕区 块链技术扩大应用;北京市发布《关于推动北京互联网 3.0 产业创新发展的工作 方案(2023-2025 年)》,提出紧抓互联网 3.0 产业变革机遇,加强统筹规划和 战略布局。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投资布局互联网 3.0 相关领域。本次投资的共 同参与机构 DF Capital 创始人及其团队拥有在元宇宙、区块链以及人工智能相关 领域的丰富产业资源和优异的投资业绩。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布局 前沿技术领域,同时提升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此外,公司拟借助专业管理机构的 资源与能力,与产业建立更多连接,增强公司洞察科技行业发展趋势的能力,及 时布局产业新机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的最大化。
本次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 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会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投资标的后续运作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 交易各方签署盖章的《SUBSCRIPTION AGREEMENT》。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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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