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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ant Network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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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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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我们作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有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21 年上半年以及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 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二、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 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1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

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关于增资上海巨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巨人网络与巨道网络、巨人投资共同增资巨堃网络,是为降低巨 堃网络的财务杠杆率及融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为其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 保障,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巨人网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史 玉柱先生、刘伟女士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巨道网络与关联方共同增资上海巨堃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胡建绩 GONG YAN(龚焱) 张永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