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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ant Network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May 2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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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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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我们作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联席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任刘伟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吴萌先生担任公司联席总经 理,聘任任广露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孟玮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前 述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阅上述人员相关的个人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相关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条件,能够胜 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

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充分发挥个人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运用 公司资源优势,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刘伟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聘 任吴萌先生担任公司联席总经理,聘任任广露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孟玮 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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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胡建绩 GONG YAN(龚焱) 张永烨

2020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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