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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ant Network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May 13, 2020
54584_rns_2020-05-13_051f16d0-d030-49fa-a97f-6ad39effc88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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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判 断,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有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 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本次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史玉柱、刘伟、屈发兵、应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胡建绩、张永烨、龚焱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
经审阅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均具备相 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未发现有、也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 况,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者;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独立董 事的相应条件和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所必须的工作经 验,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的情况。
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提名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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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胡建绩 GONG YAN(龚焱) 张永烨
2020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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