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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ant Network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Jul 3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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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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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全资子公司对外出资并签署财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作为重庆新世 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签署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事先认可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出资并签署财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公司在与关联方上海鼎晖蕴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鼎晖”)、弘毅创领(上 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弘毅”)进行关联交易事项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 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经过与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了必要沟通和审查,我们认 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实施发展战略和资本运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 动意义,本次出资各交易方对交易标的公司Alpha Frontier Limited均为现金增资,同股同价, 增资价格为1.00美元/股,定价原则合理,符合公平、公正的精神,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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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全资子公司对外出资并签署财 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2016 年 7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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