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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ant Network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Feb 1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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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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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世纪游轮 公告编号:2016-临 004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 于 2016 年 2 月 4 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星期一)在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 8 号万达广场 1 栋 6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6 名,董事张崇滨先生委托 董事刘彦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建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签署 <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 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故本议案关联董事彭建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主要补充/变更 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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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的各股东按照其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取得的公司发行的股份 占巨人网络各股东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合计取得的公司发行的股份的 比例分担利润补偿及/或减值补偿责任;若股份补偿不能满足巨人网络各股 东应当承担的补偿责任的,剩余部分由巨人网络各股东以现金方式予以补 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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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巨人网络减值额>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中公司向巨人网络股东发行股份的价格,则巨人网络股东应向公司 另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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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上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补充/变更内容未影响公司依约取得业绩承诺补偿及/或减值补偿的权利,故 董事会批准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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