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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ant Network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Apr 2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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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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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对瑞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和认 可。公司董事会认为导致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是因为“世纪游轮公司的子公 司重庆御辉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重庆市万盛区计人民币 92,631,912.23 元的土地使用 权,根据原出让合同的约定,需要在 2015 年 4 月 30 日之前竣工。受公司资料所限,无法就 该项土地的账面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金额进行调整。” 针对审计报告中的提到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由于公司正在和巨人网络进行借壳上市的重组,重组后御辉地产将剥离出上市公司,故 该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有构成不良影响。

特此说明。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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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通过检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及审阅瑞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就注册会计师因“公司的子公司重庆御辉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 位于重庆市万盛区计人民币 92,631,912.23 元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原出让合同的约定,需要在 2015 年 4 月 30 日之前竣工。受公司资料所限,无法就该项土地的账面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金额进行调整。”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表示认同,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

同时,监事会也同意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 特此说明。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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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师事务所 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对瑞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和认 可。公司董事会认为导致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是因为“世纪游轮公司的子公 司重庆御辉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重庆市万盛区计人民币 92,631,912.23 元的土地使用 权,根据原出让合同的约定,需要在 2015 年 4 月 30 日之前竣工。受公司资料所限,无法就 该项土地的账面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金额进行调整。” 针对审计报告中的提到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我们认为:

由于公司正在和巨人网络进行借壳上市的重组,重组后御辉地产将剥离出上市公司,故 该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有构成不良影响。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

黎明 王牧 江积海

201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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