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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ant Network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1
Aug 5, 2011
54584_rns_2011-08-05_37a6b08f-69b8-4ec1-89f0-a2daf4b620a0.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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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 发[2005]120号)的规定和要求,同时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重庆 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2011年1月1日至6月30 日)发生以及以前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核查,基于客观、独立的原则,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 项。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 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以及其他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证监发[2003]56号、证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文件的 规定,能够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风险。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和【深证上(2007)23号】《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详细审阅了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资料,现对《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我们认为周翼先生拥有深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内部审计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的规定,具备担任 审计部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
2、同意聘任周翼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周定忠 毛跃一 慕丽娜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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