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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ANT — Annual Report 2025
May 2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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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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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ANNUAL REPORT

股票代號:巨大
中華民國一一四年年報
查詢年報備註:
https://mopsplus.twai.com
https://www.giantgroup-cycling.com
/ ir-financial #yourReport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日刊出
一、本公司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發言人姓名:李書耕
職稱:集團發言人
聯絡電話:(04)2460-9099 轉 1175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代理發言人姓名:葉蘋萱
職稱:公關專員
聯絡電話:(04)2460-9099 轉 1216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總公司、分公司、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總公司:407 台中市西屯區東大路一段 997&999 號
電話:(04)2460-9099 傳真:(04)2462-7368
大甲分公司(日南廠):437 台中市大甲區順帆路 19 號
電話:(04)2681-4771 傳真:(04)2681-7572
幼獅分公司(幼獅物流):437 台中市大甲區幼五路 3-5 號
電話:04-2681-8800 傳真:04-2681-7000
三、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100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 6 號 6 樓
網址:http://www.gfortune.com.tw
電話:(02)2371-1658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會計師姓名:蘇定堅、蔣淑菁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407 台中市西屯區惠中路一段 88 號 22 樓
網址:http://www.deloitte.com.tw
電話:(04)3705-9988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方式:無。
六、公司網址:https://www.giantgroup-cycling.com/
日
REVERSE
壹、致股東報告書 002
一、一一四年營業報告 002
二、一一五年營業計畫概要、未來公司發展策略及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004
貳、公司治理報告 006
一、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資料、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006
二、最近年度給付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 012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016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051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051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 051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051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之關係資料 052
九、長期投資綜合持股比例 053
叁、募資情形 054
一、資本及股份 054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057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057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057
五、員工認股權證辦理情形 057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057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057
八、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057
肆、營運概況 058
一、業務內容 058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066
三、本公司從業員工概況: 070
四、環保支出資訊 071
五、勞資關係 072
六、資通安全管理 075
七、重要契約 077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078
一、本公司財務狀況比較分析表 078
二、本公司財務績效比較分析表 079
三、本公司現金流量之檢討與分析 079
四、本公司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080
五、本公司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劃及未來一年投資計劃 081
六、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應分析評估之風險事項 082
七、其他重要事項 085
陸、特別記載事項 085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085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償證券辦理情形 085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085
柒、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085
臺、致股東報告書
一、一一四年營業報告
一一四年全球自行車產業仍處於庫存調整與需求放緩階段,加上美國關稅政策變動、地緣政治風險升高及匯率波動等外在環境因素交互影響,使市場復甦力道有限,也使整體營運環境面臨更高不確定性,經營挑戰顯著提升。隨著疫情期間的需求高峰逐漸退去,庫存清理進入尾聲,市場已回歸較為正常的運作節奏。集團代工業務表現回穩,且占比自一一三年的 26% 回升至 33%,顯示代工客戶庫存調整已近尾聲,雖第四季因需求調整訂單而稍有下滑,全年代工營收微幅成長;至於自有品牌部分,全年整體表現呈現衰退,主要受到中國市場在過去 bicycle boom 所形成的高基期影響,於需求轉弱後出現銷售下滑。其他地區則因大幅折扣出清舊庫存,加上市場需求回溫速度較為遲緩,使整體表現受到影響。
集團持續致力於開發週期的縮短,提升產品上市速度,重回主流市場經營以應對市場快速變化。同時,製造供應專案推動歐洲新營運模式,透過減少零件持有成本與應付帳款,提升營運效率。放眼未來,自行車能同時成為綠色騎行以及健身運動最佳方案之一,我們相信持續推出創新產品、精進技術、提供高品質以及服務,即便有短期波動、調整,還是能為集團帶來中長期成長。
集團於一一三~一一四年首度入選道瓊永續新興市場指數 (DJSI Emerging Markets) 成分股,成為全球自行車產業首家入選企業,並在同業中排名前 6%。集團亦在主要製造據點達成 22.48%~28.48% 減碳成果,提前超越一一九年既定目標,有效提升能源效率與營運成本結構。此外,氣候策略與勞動實踐等 ESG 項目獲得最高評級,有助降低營運風險並增強資本市場對集團的永續投資信心。透過永續材料與低碳產品的導入,集團亦持續強化產品競爭力與市場復甦後的成長彈性。整體而言,永續與營運效益雙軌推動,為集團奠定穩健財務體質及中長期成長動能。
財務績效
巨大集團一一四年合併營收為新台幣(以下同)602.5 億元,年減 15.5%,毛利率為 19.8%,較一一三年同期 19% 上升,主因新品上市提升毛利抵銷舊品折價出清的影響。營業費用主要投入於研發及數位工具優化,因營收規模下降使營業費用率提升至 18%,較一一三年 16.4% 增加,使營業利益縮減至新台幣 10.8 億元,年減 41.8%,稅前淨利新台幣 13.8 億元,年減 41.3%。因保守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與最低稅負制因應,稅率偏高,一一四年稅後淨利 7.2 億元,衰退 42.8%,每股稅後盈餘 NT$ 1.84 元。
技術發展
巨大集團持續以創新技術作為產品發展核心,並體現在旗艦產品的設計與工程突破上。一一四年推出與世界冠軍 Alan Hatherly 共同開發的 Anthem XC 登山車系列,採用全新車架設計與製程,並搭載升級版 FlexPoint Pro 避震系統,使後三角結構受力變形顯著降低,打造出捷安特歷來最輕量的 XC 競賽車款。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Chapter 1 Chapter 2 Chapter 3 Chapter 4 Chapter 5 Chapter 6 Chapter 7
在頂級賽事技術之外,集團亦將研發能力延伸至青少年市場,推出具突破性的 Seek 青少年公路車。作為市場首款專為青少年設計的彎把公路車,Seek 全車重量僅 7.4 公斤,承襲公路車競賽 DNA,並依據青少年騎士身形需求開發專屬幾何設計。此產品不僅填補市場空白,亦榮獲 TAIPEI CYCLE d&i Awards 2026,展現巨大集團在創新研發、專屬幾何設計與品質控管上的實力。
在電動系統技術方面,巨大集團於一一四年全面升級 E+ System,透過 Smart Gateway 2.0 平台導入全新消費者導向 UI/UX 介面,並整合 Aegis 安全科技,包含電子鎖車、胎壓偵測、後方雷達監測以及 Apple Find My 追蹤定位等功能,進一步提升電動自行車的智慧化與安全性。
在城市微型移動需求快速成長的趨勢下,Vida E+ 專案持續作為集團新世代微型移動平台的重要技術基礎。該平台整合自行車結構工程、電動系統整合與安全規範能力,打造兼具效率、安全與實用性的城市電動載具。新一代 Vida E+ 導入油門輔助 (Throttle) 功能,提升城市騎乘的便利性與舒適度,同時優化動力控制與系統穩定性,強化通勤與日常載物情境下的整體使用體驗。
品牌發展與行銷
巨大集團旗下擁有 Giant、Liv、momentum、CADEX 四大產品品牌,分別針對不同消費群眾提供專屬的自行車產品與服務。一一四年巨大集團在台灣國際品牌價值調查中,以品牌價值 6.14 億美元的成績名列「台灣最佳國際品牌第 9 名」,連續十七年入選前十大國際品牌,是健康運動產業中品牌價值最高的企業,持續保持其領先地位,展現品牌的韌性與靈活應對市場變化的實力。
巨大集團持續以 Giant、Liv 與 CADEX 三大品牌積極支持頂尖車隊與菁英選手,並在一一四年度於國際賽事中展現亮眼成績。在男子環法自行車賽中,集團贊助的 Team Jayco AlUla 表現卓越,Ben O'Connor 騎乘 Giant Propel 搭配 CADEX 輪組,奪下第十八站、亦為 2025 年環法賽皇后站的單站冠軍;女子組方面,Liv AlUla Jayco 車隊的 Mavi García 騎乘 Langma,勇奪隊史首座環法女子單站冠軍,締造重要里程碑。
越野領域亦傳來佳績。Giant Factory Off-Road Team 選手 Alan Hatherly 騎乘 Anthem,勇奪 XCO 世界冠軍並摘下 Lenzerheide 世界盃冠軍,展現產品於高強度競技環境中的可靠性能。頂尖運動員在世界舞台上的出色表現,不僅持續提升品牌能見度,更彰顯巨大集團自有品牌產品的卓越性能與全球領導地位。
企業發展與未來展望
巨大集團在全球有著最完整布局的供應鏈,因應全球在地化已具備彈性調整的能力,更積極加強各廠的總合附加價值。以 Strategy、Service、Support 的 3S 原則協助銷售公司成功,重新喚起消費者與經銷商的熱情與凝聚力。全球自行車產業仍具備長期發展優勢,未來將恢復增長勢頭。展望一一五年,全球自行車市場仍處於需求復甦初期階段。巨大集團將持續透過產品創新與全球市場布局,並強化供應鏈效率與營運管理,穩健推動企業長期發展。目標是在市場回升過程中,逐步恢復成長動能並提升競爭力。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003
GIANT GROUP
二、一一五年營業計畫概要、未來公司發展策略及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總體經營環境與市場發展
歐洲自行車聯合會 ECF 預估,歐洲自行車銷量將由一〇九年 2200 萬台增加到一一九年 3000 萬台,其中電動自行車將佔 50%。市場規模擴大,也將帶動更多元的發展,如智慧自行車、個人化產品、Gear 商品等產品與創新的租賃與訂閱經濟的循環經濟商業模式。自行車、E-bike 騎行都有益於民眾生活、城市發展與地球永續,自行車長期的發展趨勢依然穩定。巨大集團以 OEM/ODM 與自有品牌並重的發展策略,一方面為全球形象良好的品牌設計代工,同時也積極發展自有品牌 GIANT/Liv/Momentum,以及 CADEX 高端碳纖零件品牌銷售全球。持續研發推出 One & Only 產品,打造創新環境找尋新成長動能機會,搭配高效能 matrix 組織,提升集團韌性,讓集團永續成長。
研發策略
為深耕運動與 Lifestyle 市場,將以全新產品切入核心市場,產品組合包含彎把、平把公路車、電動越野登山車及歐洲城市電動車等類型。另將致力於優化及深化 E+ System 的策略運用,以提升市場反應速度與整體營運效率。
高階產品研發將以高性能智慧操控電動越野登山車及其周邊零件開發為主軸,除提升動力輸出與續航能力外,亦導入更完善的演算法以提升整體操控性與騎乘體驗。
持續以產品技術與系統整合能力為基礎,結合材料工程、智慧控制與騎行科學等領域的研發成果,推動產品創新與應用發展,以回應全球移動市場與消費需求的持續變化。
永續轉型
自一一一年起,巨大集團以「Cycling for a Better Future 騎向淨好未來」為 ESG 核心主軸,推動「創新低碳生活 (Innovating a Clean Future)」、「轉型價值循環 (Transforming for Circularity)」與「促進多元共融 (Mobilizing for DEI)」三大策略,將氣候行動、材料創新與多元包容全面納入全球營運管理與價值鏈發展。
巨大集團一一五年將持續強化減碳治理與能源韌性。透過在主要廠區導入自發自用的太陽能系統,我們加速提高再生能源占比。一一五年度,集團已有七個廠區具備再生能源發電能力,綠電使用比率已接近 20%,為實現長期減碳目標奠定關鍵基礎,逐步建構低碳生產的長期競爭優勢。
在資源循環方面,集團以精準管理為原則,持續提升鋁材、碳纖維與紙材等關鍵原物料之再利用效益,並優化一般與有害廢棄物之回收管理。已建置的「產品碳足跡計算平台」則強化供應鏈透明度,為未來低碳設計與材料創新奠定基礎。
同時,集團全面導入永續產品設計準則與綠色採購策略,加速開發坐墊、輪胎、再生鋁合金、回收碳纖維等多項再生材料組件,打造更具永續競爭力的產品組合。在包裝管理方面,我們持續推動整車及人身部品包裝之「去塑化」行動,穩步朝無塑包裝目標前進,以實際行動降低一次性包裝材料的環境負荷。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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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綠色交通推廣方面,微笑單車 (YouBike) 持續透過共享系統與據點擴展,引領城市交通朝低碳模式轉型,落實集團推動永續移動的前瞻布局,實踐永續願景。
「我們對永續的承諾不僅止於產品創新,更在於透過負責任的治理與全球協作,構築具韌性的未來。」巨大集團董事長劉湧昌表示。展望未來,集團將持續深化永續行動,將 ESG 思維全面融入營運與價值鏈,以環境與社會責任並行為核心,期盼引領台灣自行車產業走向全球,推動綠色交通解決方案,實現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的長期目標。
品牌與數位行銷
我們全力打造以顧客為中心的數位生態圈,致力於在每個消費者接觸點一無論是品牌行銷、社群經營、官方網站、實體門市還是客戶服務一都能提供無縫的品牌體驗。我們不僅善用各種數位工具深化客戶互動,更重視內部人才發展與作業流程優化,確保數位轉型策略能真正落實到位。在數據驅動決策方面,運用先進的大數據分析技術,即時掌握市場脈動與消費趨勢,讓每個商業決策都更精準有力。
目前我們正積極推動多項數位專案:
- 個人化服務:即將推出自行車客製化平台,滿足消費者對獨特產品的需求。
- 行動體驗升級:全新改版的 RideLife 騎行 App 不僅提升使用者體驗,更強化消費者與門市的互動。
- 夥伴賦能:持續開發經銷商專屬經營平台,讓通路夥伴能更敏銳地洞察市場變化並快速應對。
- 資訊整合:導入產品資訊管理系統 (PIM),確保所有銷售渠道的產品資訊都保持一致性。
透過這些數位化佈局,期望創造出真正的 O+O (Online + Offline) 融合體驗,讓消費者無論在哪個接觸點,都能感受到一致且優質的品牌服務。
產供銷策略
巨大集團已建構橫跨台灣、中國大陸、越南及歐洲的生產基地,彈性而敏捷供應世界各地銷售需求,秉持消除浪費與持續改善的文化,未來仍以短鏈供應、快速回應市場需求之策略,彈性調整各製造廠產能,並藉由物流中心快速連結產銷,搶占市場先機。智能生產是巨大集團重點發展項目,自動化產線的建置及企業資源系統 (ERP) 的升級是智慧化生產之必要,持續提升生產效率及提高產品品質,才能在這個充滿變化的環境中,憑藉著獨特的競爭優勢穩健控制風險並迎接更美好的未來。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005
就、公司治理報告
一、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資料、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一)董事資料
| 職稱
(註1)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 | 初次選任
日期
(註3) | 選任日期 | 任期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 現在持有股數 | | 配偶、未成年子女
現在持有股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 董事長 | 臺灣 | 劉湧昌 | 男 | 86.07.30 | 113.06.21 | 三年 | 16,296,026 | 4.16 | 16,296,026 | 4.16 | 3,000,000 | 0.77 |
| 董事 | 臺灣 | 劉素娟 | 女 | 113.06.21 | 113.06.21 | 三年 | 5,367,724 | 1.37 | 5,685,724 | 1.45 | 607,959 | 0.16 |
| 董事 | 臺灣 | 杜綉珍 | 女 | 70.08.04 | 113.06.21 | 三年 | 13,006,668 | 3.32 | 15,690,668 | 4.00 | 97,214 | 0.02 |
| 董事 | 臺灣 | 亞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110.07.08 | 113.06.21 | 三年 | 18,238,183 | 4.65 | 18,238,183 | 4.65 | - | - |
| | 馬來西亞 | 亞庇公司代表人涂子訢 | 男 | - | - | - | - | - | 4,271,263 | 1.09 | - | - |
| 董事 | 臺灣 | 元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95.07.30 | 113.06.21 | 三年 | 4,632,863 | 1.18 | 4,632,863 | 1.18 | - | - |
| | 臺灣 | 元新公司代表人羅瑞霖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 | 臺灣 | 邱大鵬 | 男 | 86.07.30 | 113.06.21 | 三年 | 4,075,707 | 1.04 | 3,408,751 | 0.87 | 1,000,046 | 0.26 |
| 董事 | 臺灣 | 楊孟學 | 男 | 113.06.21 | 113.06.21 | 三年 | 10,000 | - | 2,007,000 | 0.51 | 85,031 | 0.02 |
| 董事 | 臺灣 | 邱大維 | 男 | 107.06.22 | 113.06.21 | 三年 | 1,071,257 | 0.27 | 1,071,257 | 0.27 | 86,516 | 0.02 |
| 獨立董事 | 臺灣 | 何春盛 | 男 | 110.07.08 | 113.06.21 | 三年 |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臺灣 | 鄒開蓮 | 女 | 113.06.21 | 113.06.21 | 三年 |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臺灣 | 張綺雯 | 女 | 113.06.21 | 113.06.21 | 三年 | - | - | - | - | - | - |
註1: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註明法人股東名稱),並應填列下表一。
註2:請列示實際年齡,並得採區間方式表達,如41~50歲或51~60歲。(列示於董事多元化核心項目)
註3:填列首次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時間,如有中斷情事,應附註說明。
006 |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Chapter 1 Chapter 2 Chapter 3 Chapter 4 Chapter 5 Chapter 6 Chapter 7
115 年 3 月 30 日
|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 | 主要經(學)歷(註 4)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
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 | 備註
(註 5)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 | - | 羅斯福企管碩士
本公司執行長
本公司營運長
捷安特中國總部總裁 | 本公司董事長
集團中國區總裁
捷安特(中國)、捷安特投資公司、愛普智科技公司董事長
捷安特單車運動服務、鼎鉉科技、捷安特(日本)、DARZINS公司董事 | 董事 | 劉素娟 | 兄妹 | 無 |
| - | - | 文化大學建築暨都市設計學系
巨大集團全球品牌暨行銷中心品牌長兼全球商品事業部銷售長、全球銷售部經理、中國區總裁特助、捷安特(中國)廠資材部經理兼任業務部行銷高專 | 本公司執行長
捷安特投資公司董事及總經理
捷安特單車運動服務公司總經理
捷安特(日本)、江蘇捷安特旅行社董事 | 董事長 | 劉湧昌 | 兄妹 | 無 |
| - | - | 淡江文理學院
本公司董事長
本公司執行副總
Liv 女性品牌創辦人 | 元新、亞庇公司董事長 | 董事
代表人 | 涂子妡 | 母子 | 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Bachelor of Arts from Columbia College Chicago | 元新公司董事
H Plus Son 創辦人 | 董事 | 杜綉珍 | 母子 | 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原大學會計系學士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 勁誠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台灣百和工業(股)公司、華豫寧(股)公司獨立董事及薪酬委員 | - | - | - | 無 |
| - | - | 淡水三專企管
本公司副總
經營稽核室副總 | 捷安特公司董事長
Growood、Merdeka、鼎鉉科技公司董事
捷安特投資公司、捷安特單車運動服務公司監察人 | - | - | - | 無 |
| - | - | Yale University MBA
執行長特別助理
Director of Production of CQ fluency Project、Department、Program Manager of TransPerfect | 巨大集團 Global Team Merchandising (全球商品企劃) 機能長 | - | - | - | 無 |
| - | - | 中原大學化學工程學系學士
永信藥品工業(股)公司技師
慧德公司董事 | - | - | - | - | 無 |
| - | - | 大同工學院電機系
研華(股)公司/全球總經理/中國區總經理、大同(股)公司
董事及總經理 | 研華(股)公司
、北京研華興業電子科技有限公司、Unabiz Pte Ltd. 董事 | - | - | - | 無 |
| - | - | 美國西北大學 J. L. Kellogg 商學院 MBA、美國波士頓大學大眾傳播系碩士
Verizon Media 國際事業董事總經理、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香港電視娛樂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台灣女董事協會榮譽理事、悠遊卡(股)公司董事 | 中嘉電子(股)公司、台達電子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及薪酬委員、富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 | - | 無 |
| - | - |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管理碩士 (UCLA Anderson School MBA)、台灣大學經濟系學士
國巨(股)公司財務長、執行長暨總經理及董事
普斯電子(股)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 | Shamrock 控股公司董事長、黑石私募股權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資深顧問、振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 | - | 無 |
註 4: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揭期間曾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敘明其擔任之職稱及負責之職務。
註 5: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者,應說明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例如增加獨立董事席次,並應有過半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等方式)之相關資訊。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GIANT GROUP
董事多元化核心項目
| 年齡 / 項目
董事姓名 | 年齡 | 獨立董事
任職年資 | 營運
判斷
能力 | 會計
及
財務
分析
能力 | 經營
管理
能力 | 危機
處理
能力 | 產業
知識 | 國際
市場
觀 | 領導
決策
能力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劉湧昌 | 61~70 歲 | | ☑ | ☑ | ☑ | ☑ | ☑ | ☑ | ☑ |
| 杜綉珍 | 70 歲以上 | | ☑ | ☑ | ☑ | ☑ | ☑ | ☑ | ☑ |
| 亞庇控股(股)公司
法人代表人涂子訢 | 50 歲以下 | | ☑ | | ☑ | ☑ | ☑ | ☑ | ☑ |
| 劉素娟 | 61~70 歲 | | ☑ | | ☑ | ☑ | ☑ | ☑ | ☑ |
| 邱大鵬 | 70 歲以上 | | ☑ | ☑ | ☑ | ☑ | ☑ | ☑ | ☑ |
| 楊孟學 | 50 歲以下 | | ☑ | | ☑ | ☑ | ☑ | ☑ | ☑ |
| 邱大維 | 60 歲以下 | | ☑ | | ☑ | ☑ | ☑ | ☑ | ☑ |
| 元新投資(股)公司
法人代表人羅瑞霖 | 61~70 歲 | | ☑ | ☑ | ☑ | ☑ | ☑ | ☑ | ☑ |
| 何春盛(獨立董事) | 70 歲以上 | 4.5 年 | ☑ | ☑ | ☑ | ☑ | ☑ | ☑ | ☑ |
| 鄒開蓮(獨立董事) | 61~70 歲 | 1.5 年 | ☑ | | ☑ | ☑ | ☑ | ☑ | ☑ |
| 張綺雯(獨立董事) | 61~70 歲 | 1.5 年 | ☑ | ☑ | ☑ | ☑ | ☑ | ☑ | ☑ |
- 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多元化,依據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及「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條;「董事多元化核心項目」,各別能力核心詳上列,衡諸本公司第十七屆 11 席董事,整體具備營運判斷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能力、國際市場觀、領導決策能力等能力,且有產業知識及專業能力,6 席董事具會計或財務專業,5 席董事具自行車相關產業知識,6 席董事則具不同產業的經營能力及具其他跨科技、行銷等專業性(含資訊、化工、電機、商管、數位行銷)以提供對營運獨到的建議,達到多元化的目標及營運發展實務需求,未來仍持續增修多元化政策,加強專業知識及相關技能。
- 本公司具員工身分之董事 3 席 27%(董事長與總經理非同一人或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獨立董事 3 席占比 27%、女性董事 4 席占比 36%、法人董事 2 席 18%、外國籍董事 1 席占比 9%;年齡在 70 歲以上有 3 席、61~70 歲有 5 席、60 歲以下有 1 席、50 歲以下有 2 席。
- 綜上,本公司董事組成成員在性別、年齡、國籍分散及具獨立性亦達到多元化:董事會成員具備多元的專業背景如數位行銷、化工、經營管理、資訊管理及財務管理,包含經營管理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產業知識及國際市場觀等多樣核心能力。來自台灣及外國籍、年齡層分散,及包含 4 席女性董事。
- 多元化目標:性別:女性董事 1 席以上;專業能力背景:具會計或財務專業 1 席以上、非自行車業 1 席以上;獨立性:3 席以上。
- 已達成狀況,性別:女性董事 4 席,公司董事單一性別皆不少於董事會席次 1/3;專業能力背景:具會計或財務專業 6 席、非自行車業 6 席;獨立性:3 席。進一步設定 116 年獨立董事達 3 分之 1 以上之目標。
- 董事會獨立性:本公司獨立董事 3 席占比 27%,無證券交易法第 26 條之 3 規定第 3 項規定情事,無與董事間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之情形,故具獨立性。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15 年 3 月 30 日
| 法人股東名稱(註 1)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註 2) |
|---|---|
| 亞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杜 綉 珍 |
| 元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杜 綉 珍 |
註 1: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註明法人股東名稱及該法人之股東股權比例超過百分之十或股權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名稱。
註 2: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如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註明該第二層法人股東名稱。
註 3:法人股東非屬公司組織者,前開應揭露之股東名稱及持股比率,即為出資者或捐助人(可參考司法院公告查詢)名稱及其出資或捐助比率,捐助人已過世者,並加註「已歿」。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屬法人股東代表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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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
| 姓名 | 條件 | 專業資格與經驗 (註 1) | 獨立性情形 (註 1&2)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 劉湧昌 | 1989 年加入巨大,曾任集團營運長兼中國地區總裁,對於產品企劃、品牌行銷及通路建立有相當豐富的經驗。帶領團隊到中國開疆闢土,不僅順利設廠,捷安特也成為中國自行車第一品牌。於 2017 年接任巨大集團執行長,雖然歷經中國共享單車、中美貿易戰、疫情及通膨的各項挑戰,帶領巨大集團營收及獲利屢創新高並持續擴大集團營運版圖。2002 年榮獲中華民國企業經理協進會「第廿屆國家傑出經理獎」、2014 年榮獲台北經營管理研究院第二屆傑出大陸台商獎、2019 年獲得「國家傑出執行長獎」、2022 年獲頒中華民國企業經理協進會第十六屆「國家卓越成就獎」、近年來更籌組自行車永續發展聯盟 (BAS),對全球自行車產業 ESG 的推動與發展不遺餘力,2025 年起接任巨大集團董事長。2025 年《天下》標竿企業家調查中,榮獲「企業家互評」交通運輸產品製造類最受尊崇企業家。 | 符合 (5)(6)(7)(8)(9)(11)(12) | - | |
| 劉素娟 | 曾擔任中國昆山廠外銷業務主管,並於 2010 年起擔任時任中國區總裁劉湧昌的特助,推動中國區內銷業務。2015 年調回巨大集團總部,負責全球銷售部 POS 業務,2017 年起擔任全球品牌暨行銷中心品牌長兼全球商品事業部銷售長。在巨大集團深耕二十年,經歷多個不同職務歷練,奠下扎實的根基,在職務上與新任董事長劉湧昌緊密合作十多年,培養出強大的默契,對全球自行車產業更具備敏銳的洞察力及高效的反應能力。2025 年起接任巨大集團執行長。 | 符合 (5)(6)(7)(8)(9)(11)(12) | - | |
| 杜綉珍 | 1978 年加入巨大,歷任採購及財務主管,並於 1994 年成功推動巨大成為上市公司。1999 年起擔任巨大集團執行副總裁兼財務長,負責集團營運發展及全球財務策略。2017 年 1 月 1 日 起接任巨大集團董事長。個人熱愛騎車並於 2008 年創立全球唯一專屬女性的自行車品牌 Liv,期望從女性的觀點、打造女性騎乘所需的自行車產品與服務。長期推動自行車騎乘並身體力行的精神受到肯定,於 2020 年榮獲英國自行車專業雜誌 Cycling News 評選為全球自行車最具影響力 50 位代表之一、2023 年獲頒「2023 年度聯合國世界自行車日獎 - 特別終身成就獎」、2023 年被紐約雜誌《廣告週刊 Adweek》選為「變革冠軍:24 位正在改變運動世界的女性」之一、榮獲 BAZAAR Taiwan 頒發之「2024 Women of the Year Awards」《樂於變革》殊榮。 | 符合 (1)(5)(6)(7)(8)(9)(11)(12) | - | |
| 亞庇控股 (股) 公司-法人代表人涂子訢 | 曾自創輪組品牌公司及其他投資公司董事具經營管理專長。 | 符合 (1)(5)(6)(7)(8)(9)(11)(12) | - | |
| 邱大鵬 | 曾任集團商品技術處處長及總務部協理,並有將近 20 年內部稽核經驗,擅長內部管理,投入自行車產業 40 多年具有豐富的產業經驗。 | 符合 (1)(3)(4)(5)(6)(7)(8)(9)(10)(11)(12) | - | |
| 元新投資 (股) 公司-法人代表人羅瑞霖 | 多年的會計師執業經驗,服務過的產業眾多具豐富的財務與會計專業,對於經營、營運、財務管理皆具完整的經驗。 | 符合 (1)(3)(4)(5)(6)(7)(8)(9)(10)(11)(12) | 2 | |
| 楊孟學 | 巨大 Global Team Merchandising (全球商品企劃) 機能長,整合自行車研發創新、製造供應、行銷及銷售團隊開創營收獲利的成長動能。進入巨大前在世界前三大語言服務公司 TransPerfect 紐約總部任職整合式業務管理高階主管,晉升主管六年間,帶領團隊為公司創造營收成長二十五倍,對於產品服務、國際營運、行銷策略制定、風險管理、專案執行皆擁有廣泛經驗。2019 年取得耶魯大學 MBA 學位並獲選當屆畢業生代表。 | 符合 (3)(4)(5)(6)(7)(8)(9)(10)(11)(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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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條件 | 專業資格與經驗 (註 1) | 獨立性情形 (註 1&2)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 邱大維 | 曾任藥品公司技師及其他投資公司董事具經營管理專長。 | 符合 (1)(3)(4)(5) (6)(7)(8) (9)(10)(11) (12) | - | |
| 何春盛 (獨立董事) | 為研華共同創辦人,長期專注研華全球業務行銷、品牌與運營管理,並規劃推動研華「智能地球推手」之願景計畫,以加速研華進入物聯網產業;此也致使研華於 2004 年至今連續幾年獲台灣國際品牌第五名之殊榮,對於經營、營運、危機管理皆具完整的經驗。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符合 (1)(3)(4)(5) (6)(7)(8) (9)(10)(11) (12) | 0 | |
| 鄒開蓮 (獨立董事) | 2000 年,擔任 Yahoo 台灣總經理,領導併購奇摩、無名小站與興奇科技,成為台灣最大入口網站,台灣為唯一具有廣告與電子商務雙引擎的市場,十年創造營收成長四十倍。2007 年起,鄒開蓮擔任雅虎亞太地區最高主管達 10 年,負責日本、香港、台灣、東南亞、印度與紐澳等亞太地區。於 2018 至 2020 年擔任 Verizon Media 國際事業董事總經理,主掌美加外海外業務。累計 20 年以上併購、數位科技產業、數位媒體、新媒體、電商、與跨國領導管理經驗。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符合 (1)(3)(4)(5) (6)(7)(8) (9)(10)(11) (12) | 2 | |
| 張綺雯 (獨立董事) | 在美商寶鹼服務 13 年,任大中國區副總裁;之後加入台灣電子業龍頭研華公司及國巨公司共 18 年,分別擔任財務長、執行長及董事;現任黑石投資公司的董事長、董事、以及資深顧問。擅長設立願景,發展關鍵商業策略及組織策略,強化並精實營運,佈局中長期,並平衡短期股東、員工及客戶權益,注重落實 ESG 理念及執行,屢屢為公司成功轉型並創造顯著價值。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符合 (1)(3)(4)(5) (6)(7)(8) (9)(10)(11) (12) | 0 |
註 1:專業資格與經驗:敘明個別董事及監察人之專業資格與經驗,如屬審計委員會成員且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者,應敘明其會計或財務背景及工作經歷,另說明是否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符合者揭露於上表)
(1)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 (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1% 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 非 (1) 所列之經理人或 (2)、(3) 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5% 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 27 條第 1 項或第 2 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6) 非與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7) 非與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 (理事)、監察人 (監事) 或受僱人 (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8)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 (理事)、監察人 (監事)、經理人或持股 5% 以上股東 (但特定公司或機構如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20% 以上,未超過 50%,且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9) 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累計金額未逾新臺幣 50 萬元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 (理事)、監察人 (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證券交易法或企業併購法相關法令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公開收購審議委員會或併購特別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10)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11)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12) 未有公司法第 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註 2:獨立董事應敘明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 (或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是否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 (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 條第 1 項 5-8 款規定) 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 2 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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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115年3月30日
| 職稱(註1) | 國籍 | 姓名 | 性別 | 選(就)任日期 |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註2)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 獨註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
| 執行長 | 臺灣 | 劉素娟 | 女 | 114.01 | 5,685,724 | 1.45 | 607,959 | 0.16 | - | - | 文化大學建築暨都市設計學系 | ||||
| 巨大集團全球品牌暨行銷中心 | |||||||||||||||
| 品牌長兼全球商品事業部銷售長、全球銷售部經理、中國區總裁特助、捷安特(中國)廠資材部經理兼任業務部行銷高專 | 捷安特投資公司董事 | ||||||||||||||
| 及總經理 | |||||||||||||||
| 捷安特單車運動服務公司總經理 | |||||||||||||||
| 捷安特(日本)、江蘇捷安特旅行社董事 | - | - | - | ||||||||||||
| 全球策略長 | 臺灣 | 張盛昌 | 男 | 114.04 | - | - | 103,828 | 0.03 | - | - | 大華五專化工 | ||||
| 全球研發長 | |||||||||||||||
| 技術研發中心經理 | 無 | - | - | - |
註1:應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以及凡職位相當於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者,不論職稱,亦均應予揭露。
註2: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揭期間曾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敘明其擔任之職稱及負責之職務。本公司無員工認股權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註3: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與董事長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時,應揭露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例如增加獨立董事席次,並應有過半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等方式)之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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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年度給付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
(一)個別董事之酬金: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
| 職稱 | 姓名(註1) | 董事酬金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10) |
|---|---|---|---|
| 報酬(A)(註2) | 退職退休金(B) | 董事酬勞(C)(註3) | 業務執行費用(D)(註4)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 董事長 | 劉湧昌 | 3,600 | 3,600 |
| 1.02% | |||
| 董事 | 劉素娟 | 1,800 | 1,800 |
| 0.55% | |||
| 董事 | 杜綉珍 | 1,800 | 1,800 |
| 0.55% | |||
| 董事 | 亞庇公司 | 1,800 | 1,800 |
| 0.55% | |||
| 董事 | 元新公司 | 1,800 | 1,800 |
| 0.55% | |||
| 董事 | 邱大鵬 | 1,800 | 1,800 |
| 0.55% | |||
| 董事 | 楊孟學 | 1,800 | 1,800 |
| 0.55% | |||
| 董事 | 邱大維 | 1,800 | 1,800 |
| 0.55% | |||
| 獨立董事 | 何春盛 | 3,000 | 3,000 |
| 0.42% | |||
| 獨立董事 | 鄒開蓮 | 3,000 | 3,000 |
| 0.42% | |||
| 獨立董事 | 張綺雯 | 3,000 | 3,000 |
| 0.42% |
- 請敘明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本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條:董事得按月酌支報酬,其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之價值議定之。依章程訂有「薪酬管理辦法」,獨立董事為定額,不參與酬勞分配,一般董事酬勞設固定分配比率,得由薪資報酬委員會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依據董事績效評估辦法評估後,酌予調整之並提報至董事會。本公司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董事會功能,制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程序」,訂定公司每年應至少執行一次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並應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執行評估一次。本公司114年委由外部機構執行評估。依據114年外部機構評估結果本董事會整體運作尚屬良好。112~113年皆採董事會內部自評及董事成員自評,無發現個別董事評核結果不良而須斟酌薪資報酬之情事。
- 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提供服務(如擔任母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轉投資事業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無。
註1:董事姓名應分別列示(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並分別列示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
註2:係指最近年度董事之報酬(包括董事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等等)。
註3: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之董事酬勞金額。
註4:係指最近年度董事之相關業務執行費用(包括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置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註5:係指最近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所領取包括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置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另依IFRS2「股份基礎給付」認列之薪資費用,包括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參與現金增資認購股份等,亦應計入酬金。
註6:係指最近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員工酬勞(含股票及現金)者,應揭露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員工酬勞金額。
註7: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董事各項酬金之總額。
註8:本公司給付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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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仟元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10)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註11) | ||||||||
|---|---|---|---|---|---|---|---|---|---|---|
|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註5) | 退職退休金(F) | 員工酬勞(G)(註6)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 4,832 | 4,832 | 0 | 0 | 3,583 | 0 | 3,583 | 0 | 15,812 | ||
| 2.19% | 15,812 | |||||||||
| 2.19% | 無 | |||||||||
| 3,860 | 3,860 | 0 | 0 | 5,000 | 0 | 5,000 | 0 | 12,851 | ||
| 1.78% | 12,851 | |||||||||
| 1.78% | 無 | |||||||||
| 0 | 0 | 6,567 | 6,567 | 0 | 0 | 0 | 0 | 10,558 | ||
| 1.46% | 10,558 | |||||||||
| 1.46% | 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991 | ||
| 0.55% | 3,991 | |||||||||
| 0.55% | 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991 | ||
| 0.55% | 3,991 | |||||||||
| 0.55% | 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991 | ||
| 0.55% | 3,991 | |||||||||
| 0.55% | 無 | |||||||||
| 1,568 | 1,568 | 0 | 0 | 1,500 | 0 | 1,500 | 0 | 7,059 | ||
| 0.98% | 7,059 | |||||||||
| 0.98% | 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991 | ||
| 0.55% | 3,991 | |||||||||
| 0.55% | 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050 | ||
| 0.42% | 3,050 | |||||||||
| 0.42% | 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050 | ||
| 0.42% | 3,050 | |||||||||
| 0.42% | 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050 | ||
| 0.42% | 3,050 | |||||||||
| 0.42% | 無 |
註 9: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註 10: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 11:a. 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董事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金額(若無者,則請填「無」)。
b. 公司董事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董事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之Ⅰ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母公司及所有轉投資事業」。
c. 酬金係指本公司董事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包括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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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彙總配合級距揭露姓名方式)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職稱 | 姓名 (註1) | 薪資(A) (註2) | 退職退休金(B) | 獎金及 特支費等等(C) (註3) | 員工酬勞金額(D) (註4) | A、B、C及D 等四項總額及占 稅後純益之比例 (%)(註8) | 領取來 自子公司以外 轉投資 事業或 母公司 酬金 (註9)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 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 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 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 公司(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 有公司 (註5) | |||||
| 現金 金額 | 股票 金額 | 現金 金額 | 股票 金額 | |||||||||||
| 執行長 | 劉素娟 | 6,772 | 6,772 | 0 | 0 | 0 | 0 | 10,500 | 0 | 10,500 | 0 | 17,272 2.39% | 17,272 2.39% | 無 |
| 全球策略長 | 張盛昌 |
*不論職稱,凡職位相當於總經理、副總經理者(例如:總裁、執行長、總監…等等),均應予揭露。
酬金級距表
|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
|---|---|---|
| 本公司(註6)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
| 低於1,000,000元 | ||
| 1,000,000元(含)~2,000,000元(不含) | ||
| 2,000,000元(含)~3,500,000元(不含) | ||
| 3,5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劉素娟、張盛昌 | 劉素娟、張盛昌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
| 100,000,000元以上 | ||
| 總計 | 2人 | 2人 |
註1: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應分別列示,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若董事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者應填列本表及上表。
註2:係填列最近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
註3:係填列最近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及其他報酬金額。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另依IFRS 2「股份基礎給付」認列之薪資費用,包括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參與現金增資認購股份等,亦應計入酬金。
註4: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員工酬勞金額(含股票及現金),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並另應填列附表一之三。
註5: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之總額。
註6:本公司給付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註7: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註8: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9:a.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金額(若無者,則請填「無」)。
b.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E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母公司及所有轉投資事業」。
c.酬金係指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包括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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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發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
114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職稱
(註 1) | 姓名
(註 1) | 股票金額
(註 2) | 現金金額
(註 2) | 總計 |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
| --- | --- | --- | --- | --- | --- | --- |
| 經理人 | 執行長 | 劉素娟 | 0 | 12,776 | 12,776 | 1.77% |
| | 全球策略長 | 張盛昌 | | | | |
| | 全球財務長兼任會計主管 | 潘巧莉 | | | | |
| | 公司治理主管 | 劉家傑 | | | | |
註 1:應揭露個別姓名及職稱,但得以彙總方式揭露獲利分派情形。
註 2:係填列最近年度盈餘分配股東會前經董事會通過分派經理人之員工酬勞(含股票及現金),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配發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 3:經理人之適用範圍,依據本會 92 年 3 月 27 日台財證三字第 0920001301 號函令規定,其範圍如下:
(1) 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
(2) 副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
(3) 協理及相當等級者
(4) 財務部門主管
(5) 會計部門主管
(6) 其他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權利之人
(三)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給付本公司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 職稱 | 113 年
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 | 114 年
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 |
| --- | --- | --- |
| 董事 | 15.23% | 11.03% |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 | |
- 本公司董事車馬費係依據實際出席會議發給,每人每次發給車馬費新台幣 1 萬元整。
- 本公司董事與員工之酬勞係依據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條規定,其金額取決於營運績效之良鑑。
- 本公司董事會經常研議經營環境的變遷,掌握發展趨勢,若有不利於自行車產業或公司營運之風險,則會即時採取必要的因應對策,以規避風險。
- 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相關績效考核及薪酬合理性,均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每年定期評估及審核,綜合考量員工年度貢獻實績、員工未來潛在發展影響力、考量內部公平性及外部競爭之薪資總額、未來潛在人才留任需求、對未來人才有長期激勵效果等。
- 僅發放車馬費或出席費等固定酬金未發放變動酬金者,表示酬金與績效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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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資訊
最近年度董事會開會 七 次(A)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註1) | 實際出(列)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 (%)【B / A】(註2) | 備註 |
|---|---|---|---|---|---|
| 董事長 | 劉湧昌 | 7 | 0 | 100% | |
| 董事 | 劉素娟 | 7 | 0 | 100% | |
| 董事 | 杜綉珍 | 6 | 1 | 86% | |
| 董事 | 亞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涂子訢 | 6 | 1 | 86% | |
| 董事 | 元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羅瑞霖 | 7 | 0 | 100% | |
| 董事 | 邱大鵬 | 7 | 0 | 100% | |
| 董事 | 楊孟學 | 7 | 0 | 100% | |
| 董事 | 邱大維 | 7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何春盛 | 7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鄒開蓮 | 5 | 2 | 71% | |
| 獨立董事 | 張綺雯 | 7 | 0 | 100%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請詳本年報「董事會重要決議」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無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第十八屆第五次董事會:1. 前董事長杜綉珍女士退職退休金相關案 2. 新任董事長劉湧昌先生薪酬案 3. 集團高階主管薪資調整案。除具關係人或本人基於利益迴避不參與議案之討論,議案經其他董事決議照案通過。
三、上市上櫃公司應揭露董事會自我(或同儕)評鑑之評估週期及期間、評估範圍、方式及評估內容等資訊,並填列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一)評估週期:每年執行一次。
(二)評估期間: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三)評估範圍:個別董事成員、整體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
(四)評估方式:採董事會內部自評、董事成員自評、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內部自評。
(五)評估內容:
1. 個別董事成員績效評估:函括下列六大面向:(1)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2)董事職責認知。(3)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4)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5)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6)內部控制。
2. 董事會績效評估:函括下列五大面向:(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2)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3)董事會組成與結構。(4)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5)內部控制。
3. 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之績效評估:函括下列五大面向:(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2)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3)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4)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5)內部控制。
4. 本公司於114年度評估結果於115年3月13日董事會報告。
5. 本公司於114年12月委由外部機構執行每三年一次的外部董事會績效評估,提供一個以企業經營成果為導向的外部評估方式,分別就董事會架構(Structure)、成員(People),以及流程與資訊(Process and Information)等三大構面,以文件查閱、董事自評、議事單位自評及董事個別訪談等方式評估。
評估結果分為:基礎(符合主管機關及相關法規基本要求)、進階(符合主管機關及相關法規基本要求,並有一套既定且有效的實務作法,或是主動提升該面向的績效表現)、標竿(不僅優於主管機關及相關法規基本要求,且該實務作為相當於標竿典範)。意見摘要如下:巨大在最近一期(113年度)上市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列為 21%-35% 級距之公司名單。在此基礎之上,安永採行之董事會績效評估八大面向:董事會架構與流程、董事會組成成員、角色與權責、法人與組織架構、董事培訓發展、行為與文化、風險控制的監督,以及申報、揭露與績效的監督,則期望進一步提供受評公司一個以企業經營成果為導向的公司文化,透過PDCA的持續改善模式,不斷優化董事會績效。經綜合評估,巨大公司於董事會架構、成員及流程與資訊方面之綜合表現皆為進階。評估結果於115年3月13日董事會報告。
四、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本公司於107.06.22已設置審計委員會並依規定執行職權:請詳本年報「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本公司於113.08.09選任三席獨立董事擔任薪酬委員,持續增加董事會與功能性委員會的獨立性。本公司於114年12月19日第十八屆第十次董事會報告有關永續發展推動及風險管理運作,以利董事會職能之執行。
註1: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者,應揭露法人股東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
註2:(1)年度終了日前有董事監察人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列)席率 (%) 則以其在職期間董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列)席次數計算之。
(2) 年度終了日前,如有董事監察人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董事監察人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董事監察人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列)席率 (%) 則以其在職期間董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列)席次數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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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度各次董事會獨立董事出席狀況
◎代表親自出席;∗代表委託出席;X代表未出席
| ——四年度 | 114.03.14
第十八屆
第五次 | 114.05.09
第十八屆
第六次 | 114.08.08
第十八屆
第七次 | 114.10.01
第十八屆
第二次
臨時董事會 | 114.10.13
第十八屆
第八次 | 114.11.07
第十八屆
第九次 | 114.12.19
第十八屆
第十次 |
| --- | --- | --- | --- | --- | --- | --- | --- |
| 張綺雯 | ◎ | ◎ | ◎ | ◎ | ◎ | ◎ | ◎ |
| 鄒開蓮 | ◎ | * | ◎ | ◎ | * | ◎ | ◎ |
| 何春盛 | ◎ | ◎ | ◎ | ◎ | ◎ | ◎ | ◎ |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審計委員會成員資料
| 身份別
(註 1) | 條件
姓名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 | | 符合獨立性情形 (註 2) | | | | | | | | 兼任其他公開
發行公司獨立
董事成員家數 | 備註
(註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
或公司業務
所需相關科
系之公私立
大專院校講
師以上 | 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
其他與公司業務
所需之國家考試
及格領有證書之
專門職業及技術
人員 | 具有商務、
法務、財務、
會計或公司
業務所需之
工作經驗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
| 獨立董事 | 張綺雯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 獨立董事 | 鄒開蓮 | | | ☑ | ☑ | ☑ | ☑ | ☑ | ☑ | ☑ | ☑ | 2 | | |
| 獨立董事 | 何春盛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註 1:身分別請填列係為董事、獨立董事或其他。
註 2: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 (理事)、監察人 (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7)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 (理事)、監察人 (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8)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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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開會情形資訊
本公司一一〇年七月八日股東會選任三位獨立董事並成立審計委員會。
本屆委員任期:一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至一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最近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 6 次(A),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 / A) (註1、註2) | 備註 |
| --- | --- | --- | --- | --- | --- |
| 召集人 | 張綺雯 | 6 | 0 | 100% | |
| 委員 | 鄒開蓮 | 4 | 2 | 67% | |
| 委員 | 何春盛 | 6 | 0 | 100%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詳下列一一四年度審計委員會議案決議情形。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一)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每年均有定期會議,會計師就本公司財務狀況、海內外子公司財務及整體運作情形及內控查核情形向獨立董事報告。
(二)會計師與獨立董事至少每年一次單獨會談,就本公司年度財務報告查核目標、查核範圍、風險評估、查核程序、審計品質指標 (AQI) 與其他必要事項進行溝通。溝通結果:洽悉,無異議。
(三)內部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至少每季一次定期會議,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狀況及內控運作情形提出報告。
(四)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與獨立董事隨時得視需要直接相互聯繫,溝通管道暢通。
註1:年度終了日前有獨立董事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審計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註2:年度終了日前,有獨立董事改選者,應將新、舊任獨立董事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獨立董事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審計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審計委員會之年度工作重點如下: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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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度審計委員會重要議案決議情形
| 日期 | 重要決議 | 決議情形 |
|---|---|---|
| 114.03.14 | ||
| 第三屆 | ||
| 第四次 | 一、稽核報告案。 | |
| 二、本公司一一三年度內控自行評估結果案。 | ||
| 三、衍生性金融商品案。 | ||
| 四、本公司一一三年度決算表冊案。 | ||
| 五、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 審計委員出席:3 | |
| 審計委員意見:無 | ||
| 公司對審計委員意見之處理:無 | ||
| 決議結果: | ||
| 經全體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114.05.09 | ||
| 第三屆 | ||
| 第五次 | 一、一一四年度第一季財務報表案。 | |
| 二、稽核報告案。 | ||
| 三、衍生性金融商品案。 | ||
| 四、本公司擬資金貸與子公司愛普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IPS) 案。 | ||
| 五、本公司對子公司 Giant Bicycle Mexico S. DE. R.L. DE C.V.(下稱 GMX) 背書保證申請案。 | ||
| 六、財務主管改派任案。 | 審計委員出席:3 | |
| 審計委員意見:無 | ||
| 公司對審計委員意見之處理:無 | ||
| 決議結果: | ||
| 經全體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114.08.08 | ||
| 第三屆 | ||
| 第六次 | 一、一一四年度第二季財務報表案。 | |
| 二、稽核報告案。 | ||
| 三、衍生性金融商品案。 | ||
| 四、本公司對子公司 GIANT Manufacturing HUNGARY Ltd.(GHM) 瑞穗中長期授信額度背書保證案。 | 審計委員出席:3 | |
| 審計委員意見:無 | ||
| 公司對審計委員意見之處理:無 | ||
| 決議結果: | ||
| 經全體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114.11.07 | ||
| 第三屆 | ||
| 第八次 | 一、一一四年度第三季財務報表案。 | |
| 二、稽核報告案。 | ||
| 三、一一五年度稽核計劃案。 | ||
| 四、衍生性金融商品案。 | ||
| 五、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公費審核案。 | 審計委員出席:3 | |
| 審計委員意見:無 | ||
| 公司對審計委員意見之處理:無 | ||
| 決議結果: | ||
| 經全體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114.12.19 | ||
| 第三屆 | ||
| 第九次 | 一、稽核報告案。 | |
| 二、本公司核准簽證會計師、其事務所及事務所關係企業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非確信服務 (Non-Assurance Services) 案。 | 審計委員出席:3 | |
| 審計委員意見:無 | ||
| 公司對審計委員意見之處理:無 | ||
| 決議結果: | ||
| 經全體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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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董事會、董事成員、審計及薪酬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報告
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董事會功能,依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執行114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此次評估之範圍包括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本次評估方式採董事會內部自評、董事成員自評、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內部自評。
評估期間:
114年1月1至12月31日。
評分標準:
為自評問卷中考核項目達成率為 90%(含)以上時,則績效評估結果為「優於標準」;達成率為 80%(含)以上未滿 90% 時,則績效評估結果為「符合標準」;達成率未滿 80% 時,則績效評估結果為「仍待加強」。
評估程序:
由議事單位收回董事成員11人自評問卷,並編製「114年董事自我考核自評問卷統計表」、董事會內部自評問卷、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內部自評問卷,彙總後將結果呈報董事會。
完成上述各項程序評分統計後,本公司114年度評估結果於115年3月13日董事會報告。
彙總自評問卷之評估結果報告如下:
| 績效評估範圍 | 結果 |
|---|---|
| 1. 董事會內部績效評估 | 優於標準 |
| 2. 董事成員自評 | 優於標準 |
| 3. 審計委員會內部績效評估 | 優於標準 |
| 4. 薪酬委員會內部績效評估 | 優於標準 |
綜合評語
董事會與功能性委員會均依相關法令規範運作,發揮應有之職權功能,因此,評估結果皆為優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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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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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是 否 |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
| (一) 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 ☑ |
| (二) 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 |
| (三) 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 |
| (四) 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
| (一) 董事會是否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 ☑ |
| (二) 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 |
| (三) 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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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作情形 (註 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摘要說明 | ||
| 本公司已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置於網站公司治理專區供利害關係人參閱。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
| (一) 本公司訂有股務作業管理辦法,並設有專責人員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 | 與治理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
| (二) 本公司有專人掌控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
| (三) 已訂定子公司營運管理辦法並執行之。 | ||
| (四) 本公司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程序,規範內部人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並簽署保密協定。 | ||
| (一) 本公司已於章程中訂定獨立董事之席次,董事會並已提名非自行車行業之獨立董事,將依章程規定選任之。董事多元化政策請參閱公司網站「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條;「董事多元化核心項目」已揭露於本年報。本公司董事成員符合專業背景、性別、年齡等多元因素,達到本公司所訂董事多元化的目標及營運發展實務需求。 | 與治理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
| (二) 本公司於 100 年 12 月 29 日起聘任三位專家成立薪酬委員會。於 107 年 6 月 22 日股東會選任三位獨立董事並成立審計委員會。 | ||
| (三) 本公司於 104 年 11 月 06 日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訂定董事會每年至少執行一次針對董事會及董事成員之績效評估。董事會內部應於每年年度結束時,依本辦法進行當年度績效評估。 | ||
| 本公司於 115 年 3 月 13 日向董事會報告 114 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函括下列五大面向: | ||
| (1)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2)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3)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4) 董事的選任與持續進修。(5) 內部控制。 | ||
| 董事會績效評估衡量項目函括下列事項: | ||
| (1) 對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2) 董事職責認知。(3)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4)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5) 董事之專業與持續進修。(6) 內部控制。 | ||
| 此次評估之範圍包括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評估方式採董事會內部自評、董事成員自評、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內部自評。評估結果皆優於標準,並提報 115 年 3 月董事會。 | ||
| 本公司於 114 年 12 月委由外部機構執行 114 年度外部董事會績效評估,外部評估意見如下:巨大在最近一期 (113 年度) 上市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列為 21%-35% 級距之公司名單。在此基礎之上,安永採行之董事會績效評估八大面向:董事會架構與流程、董事會組成成員、角色與權責、法人與組織架構、董事培訓發展、行為與文化、風險控制的監督,以及申報、揭露與績效的監督,則期望進一步提供受評公司一個以企業經營成果為導向的公司文化,透過 PDCA 的持續改善模式,不斷優化董事會績效。經綜合評估,巨大在董事會架構、成員及流程與資訊各方面的綜合表現程度皆為進階。 | ||
| 依據 114 年董事會績效評核結果,本董事會整體運作尚屬良好。無發現個別董事評核結果不良而須斟酌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情事。 | ||
| 公司對外部機構之獨立性評估評估事項如下: | ||
| (1) 本公司外部專業獨立機構團隊,開始簽證前兩年或卸任一年內有無在本公司服務。☐ 有 ☑ 無 | ||
| (2) 本公司外部專業獨立機構團隊,有無與本公司金錢借貸之情事。☐ 有 ☑ 無 | ||
| (3) 本公司外部專業獨立機構團隊,有無與本公司共同投資或分享利益之關係。☐ 有 ☑ 無 |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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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是否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七、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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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Chapter 2 Chapter 3 Chapter 4 Chapter 5 Chapter 6 Chapter 7
| 運作情形 (註 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摘要說明 | |
| (4) 本公司外部專業獨立機構團隊,有無擔任公司董監事、經理人或重大影響職務及利益衝突情形。 ☐ 有 ☑ 無 | |
| (5) 本公司外部專業獨立機構團隊,有無擔任涉及本公司制定決策之管理職能。 ☐ 有 ☑ 無 | |
| (6) 本公司外部專業獨立機構團隊,有無連續簽證服務達七年。 ☐ 有 ☑ 無經評估以上要件皆符合無虞。 | 與治理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 (四) 為了有效維持簽證會計師的獨立性與審計品質,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定期進行輪調,輪調原則為簽證會計師不得連續簽證本公司超過 7 年,輪調後,需至少未擔任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滿 5 年後方得回任。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每年評估所屬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除要求簽證會計師提供「超然獨立聲明書」及「審計品質指標 (AQIs)」外,並依獨立性評估標準 (請參照後附「公司簽證會計師獨立性評估報告」)12 項要件與 AQI 指標 5 大構面 (專業性、品質控管、獨立性、監督、創新能力) 進行評估。經確認會計師與本公司簽證及財稅案件之費用、其他之財務利益及業務關係業經評估無違反獨立性之虞,已取得事先核准,審計團隊成員亦不違反獨立性要求,以及參考 AQI 指標資訊,針對 AQI 與同業差異較大之指標項目,審計委員會已於 114 年 11 月向會計師事務所詢問差異原因,事務所表示將於 115 年啟動相關改善措施,委員會將於明年度會議持續追蹤改善狀況。最近一年度評估結果經 114 年 11 月審計委員會通過後,並提報 114 年 11 月董事會通過對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 | |
| 本公司設置公司治理工作小組,由財務、法務、公關部門組成,並由董事會指派專任之公司治理主管召集,主要職責如下: | |
| 1. 研擬規劃適當公司制度以促進董事會的獨立性、公司的透明度及法令遵循、內稽內控的落實。 | |
| 2. 規劃並擬訂議程,並至少於會前 7 日通知所有董事出席並提供足夠之會議資料,以利董事瞭解議題之內容;議題內容如有與利害關係人相關並應適當迴避之情形,將給予相對人事前提醒。會後製作議事錄並追蹤議案執行進度。 | |
| 3. 依據股東會日程表製作並完成各項公告申報事項 (包括登記股東會日期,召開股東會、股利分派等重大訊息、開會通知、議事手冊與議事錄等各項公告)。 | |
| 4. 協助董事就任與持續進修。 | |
| 5. 每年除就個別董事進行績效評估外,更就整體運作進行內部績效評估。 | |
| 6. 114 年度公司治理主管均依其職責執行各項業務。其中每位董事進修時數平均達 7.4 小時,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進修時數標準;公司治理主管進修 12 小時,符合公司治理主管持續進修規定。 | |
| 7. 公司治理主管為專任,除兼任轉投資公司微程式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外,並未兼任本公司或其他公司任何其他職務。 | 與治理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 公司網站上設有發言人及各相關業務部門之聯絡資訊,另設有利害關係人專區,以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 (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 所關切之包括推動永續發展在內之相關議題,並已透過參加法說會與投資人及股東溝通,透過線上採購交易平台與供應商溝通。 | 與治理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 本公司設有股務服務窗口,專責處理股東事務,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協助辦理股東會事務。 | 與治理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 (一) 本公司已架設企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公司治理及其他重大資訊。 | 與治理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 (二) 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制度,並於財務部門設有股務服務窗口,專責處理股東事務,定期或不定期透過證交所訊息發布管道,發布經營資訊及重大訊息,協助股東對於公司經營資訊的了解。本公司又以財務長及投資者關係專員負責法人投資關係,接受國內外法人投資機構之訪談,即時公開經營資訊。 | |
| (三) 本公司於規定期限內公告並申報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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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是否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
已改善情形:
電子投票:本公司105年已與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簽約,106年以後皆自願使用。
董事候選人提名制:本公司已於108年股東會修章改採全面董事候選人提名制。於110年董事改選首次適用。
設置治理主管: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任命公司治理主管,於110年6月生效。
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本公司董事會三年一次接受外部評估,114年12月委由外部機構執行,評估結果皆為“進階”,於115年3月董事會通過。
董事會成員的性別多元性:第十八屆於113年改選後,女性董事席次增為四席,達成任一性別不低於三分之一。
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
長期穩健提升董事會與功能性委員會獨立性:(第十八屆於113年改選,第十九屆為目標)
| 獨立董事占比\董事會屆次 | 第十五屆 | 第十六屆 | 第十七屆 | 第十八屆 | 第十九屆 |
|---|---|---|---|---|---|
| 董事會 | 22% | 27% | 27% | 27% | 33% |
| 薪酬委員會 | 33% | 67% | 100% | 100% | 100% |
| 審計委員會 | (未設置) | 100% | 100% | 100% | 100% |
註 1:運作情形不論勾選「是」或「否」,均應於摘要說明欄位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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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作情形(註 1)
摘要說明
(一) 員工權益
本公司員工之各項薪資、福利、工作、訓練、休假、退休等權益,都依據勞動相關法規制定人事管理辦法,並已辦理員工團體保險,員工權益受到完整之保障。
本公司成立產業工會及職工福利委員會,作為員工與公司之溝通橋樑,確保員工的合法合理的權益,運作情況良好。
(二) 僱員關懷
本公司對於所屬員工給予適度關懷,於相關人事規章、職工福利委員會及產業工會章程中均有明文規範,舉凡婚喪喜慶、疾病傷害,或有個人及家庭問題,公司經營層或單位主管均會適時關懷,提供必要的協助。
(三) 投資者關係
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制度,並於財務群設有股務服務窗口,專責處理股東事務,定期或不定期透過證交所訊息發布管道,發布經營資訊及重大訊息,協助股東對於公司經營資訊的了解。本公司又以財務長及投資者關係專員負責法人投資關係,接受國內外法人投資機構之訪談,即時公開經營資訊。
(四) 供應商關係
本公司在早期即已成立中心衛星工廠體系,與供應商建立良好的夥伴關係,形成互惠互利之供應關係。本公司與供應商密切溝通、交換商情,提供供應商相關商情及產銷訂單資訊,並且透過協力廠商輔導計劃協助供應商在技術、經營管理及財務方面的支援,共存共榮。
(五) 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與利害關係人之權利均依據相關法規辦理。
(六) 董事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
- 本公司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有董事會議事規範並配合修訂,董事出席與利害關係議案迴避,皆依本議事規範辦理。
- 本公司依規定定期召開董事會,董事出席董事會情況良好。
- 本公司定期邀請專業講師至本公司對董事授課且/或提供線上資源,董事也會依其時間考量,參加相關進修課程。本年度皆已完成訓練課程。
- 本公司依證期局財證六字第0910161919號函規定,訂定資金貸與他人與背書保證作業辦法,並確實執行,有關利率、匯率及通貨膨脹風險,詳見本年報「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管理」六、風險管理應分析評估事項」。本公司並已建立完整的內部控制制度,並擴及子公司,強化風險的控管。
- 本公司已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與治理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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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簽證會計師獨立性評估報告
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29 條辦理,對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評估如下,並提報本公司民國 114 年第十八屆第九次董事會:
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對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評估
評估日期:114 年 11 月 7 日
一、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29 條辦理。
二、評估事項如下:
(一)本公司簽證會計師,開始簽證前兩年或卸任一年內有無在本公司服務。
☐ 有 ☑ 無
(二)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有無握有本公司之股份。
☐ 有 ☑ 無
(三)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有無與本公司金錢借貸之情事。
☐ 有 ☑ 無
(四)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有無與本公司共同投資或分享利益之關係。
☐ 有 ☑ 無
(五)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有無擔任公司董監事、經理人或重大影響職務及利益衝突情形。
☐ 有 ☑ 無
(六)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有無擔任涉及本公司制定決策之管理職能。
☐ 有 ☑ 無
(七)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有無與本公司之管理階層人員有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四親等內旁系血親之關係。
☐ 有 ☑ 無
(八)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有無直接或間接暗示某種關係或以利誘方式延攬業務。
☐ 有 ☑ 無
(九)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有無對外收取與本公司任何業務有關之佣金。
☐ 有 ☑ 無
(十)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有無訴訟或主管機關糾正案件。
☐ 有 ☑ 無
(十一)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有無連續簽證服務達七年。
☐ 有 ☑ 無
(十二)每年取得會計師出具之獨立聲明。
☑ 有 ☐ 無
經評估以上要件皆符合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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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 身分別
(註) | 姓名 | 條件 | 115年3月30日 | |
| --- | --- | --- | --- | --- |
| | | | 專業資格與經驗 (註) | 獨立性情形 (註) |
| 獨立董事
(召集人) | 何春盛 | 請參閱董事資料 -「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內容 | 請參閱董事資料 -「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內容 | 0 |
| 獨立董事 | 張綺雯 | 請參閱董事資料 -「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內容 | 請參閱董事資料 -「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內容 | 0 |
| 獨立董事 | 鄒開蓮 | 請參閱董事資料 -「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內容 | 請參閱董事資料 -「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內容 | 2 |
註:請於表格內具體敘明各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之相關工作年資、專業資格與經驗及獨立性情形,如為獨立董事者,可備註敘明參閱董事資料相關內容。身分別請填列係為獨立董事或其他(若為召集人,請加註記)。
2.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本公司於一一〇年八月六日選任三席獨立董事擔任薪酬委員。
本屆委員任期:一一三年八月九日至一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最近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4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B/A)(註) | 備註 |
| --- | --- | --- | --- | --- | --- |
| 召集人 | 何春盛 | 4 | 0 | 100% | 檢討董事、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薪資報酬之政策、標準等 |
| 委員 | 張綺雯 | 4 | 0 | 100% | 檢討董事、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薪資報酬之政策、標準等 |
| 委員 | 鄒開蓮 | 4 | 0 | 100% | 檢討董事、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薪資報酬之政策、標準等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三、薪資報酬委員會之重要決議事項:
一一四年三月十四日第六屆第二次議案:
- 本公司一一三年度董事酬勞分派案;決議:經全體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本公司一一三年度員工酬勞分派案;決議:經全體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基層員工酬勞提撥機制調整案;決議:經全體委員無異議通過員工酬勞中,至少 30% 應分配予基層員工。
一一四年四月十一日第六屆第三次議案:
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經理人員工酬勞暨基層員工擬議分配案;決議:經全體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一一四年八月八日第六屆第四次議案:
HPB事業部營運長暨歐洲總部 Managing Director 陳桂耀退休金案;決議:經全體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一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第六屆第五次議案:
機能長升任酬勞案;決議:經全體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註:
(1) 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 (%) 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2) 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成員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 (%) 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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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推動項目 | 是否 |
|---|---|
|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 ☑ |
|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註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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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行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摘要說明 | ||
| (一)永續轉型作為集團重要策略,公司董事會全力支持執行長帶領經營團隊處理永續相關事宜。經營管理階層設「ESG事務局與ESG執行小組」,ESG事務局為一跨部門之任務編組,由各功能長與機能單位指派之成員組成,強調跨部門協作與資源整合。由執行長兼任永續長為最高永續主管,負責全面推動永續事務,並由公司治理主管協助永續長推動各永續發展事項。偕同各子公司經營管理階層,訂定企業永續發展各範疇年度目標並定期進行追蹤控管。 | 與企業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
| (二)執行長每季向董事會報告重點工作執行成果。每季向董事會報告溫室氣體盤查計畫與執行情形,每年度報告永續發展推動報告(包含永續報告書)(1)鑑別需關注之永續議題,擬定因應之行動方案;(2)永續相關議題之目標及政策修訂;(3)監督永續經營事項之落實,並評估執行情形。經營階層必須對董事會提擬公司策略,董事會必須評判這些策略成功的可能性,也必須經常檢視策略的進展,並且在有必要時敦促經營團隊進行調整。 | ||
| (一)本公司112年3月經董事會通過「風險管理辦法」,各業務權責單位以集團所有事業單位作為風險評估邊界,辨識各面向涉及營運、財務、環境、危害性事件及氣候變遷等風險變動情形,辨認出存貨風險為集團重大風險。重大風險持續時,每季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報告庫存管理含庫存季目標與達成情形,並由產銷共同推動BTS(Build to Stock)專案改善與OBS(Own Brand System)運作體系。經營稽核室定期與不定期執行查核內部控制制度,稽核結果由稽核長於三、五、八、十一、十二月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報告協助管理階層及董事會確保營運效率效果、財務報導及法律遵循,促進公司之健全經營。經營團隊並向董事會彙總年度集團風險管理報告。 | 與企業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
| (二)依風險管理政策與相關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議題長期財務衝擊與利害關係人所關注的永續議題,辨識攸關公司營運與擬定對應策略與工作方針、編列各組織與永續發展相關預算、規劃並執行專案,同時追蹤執行成效,確保永續發展策略充份落實於集團日常營運中。 | ||
| 重大議題 | 風險評估項目摘要 | 具體措施實施情形 |
| 環境 | 氣候行動 | 1. 114年台灣與中國大陸所有據點取得「ISO14064溫室氣體」驗證,財務邊界範疇自我盤查溫室氣體以符合金管會永續發展路徑圖。 |
| 2. 全球製造重大製造營運具據點進行能源管理與節能減碳,「ISO50001能源管理系統」驗證的基礎上,能源用量透明化,加速制定節能計畫與找出異常點,降低非必要的能源消耗。 | ||
| 供應鏈減碳 | 1. 共同承諾兩年內執行溫室氣體盤查與每年減碳3%。 | |
| 2. 自行車永續聯盟100%會員完成溫室氣體盤查教育訓練。 | ||
| 社會 | 社區服務 | 台中大肚山生態復育計畫·2022年-2027年五年植樹計畫,透過種植防火樹木,降低台中大肚山山坡地火燒山的發生,恢復森林生態系。 |
| 人權肅職調查 | 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於114年9月對巨大集團台灣製造廠發布暫扣令(WRO)。巨大集團以公開透明態度,向員工與利害關係人說明應對策略,包含:零招聘費制度已全面深化現職移工退費,已依國際第三方稽核建議全數完成、公司內部申訴機制雙軌優化運作、升級移工宿舍環境與優化排班系統以控管超時加班風險。為降低再發風險,也要求高階主管與所有相關同仁,完成防範強迫勞動之教育訓練提升員工風險意識,並督導相應單位落實標準作業流程。 | |
| 巨大集團始終堅守對人權保障與法規遵循的承諾,對於五項疑慮,我們逐一回應,並說明目前已執行或正在落實的具體措施。 | ||
| 巨大已向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CBP)正式提交WRO撤銷申訴書狀及改善行動計畫(Corrective Action Plan, CAP)證明文件供其審查 | ||
| 職業安全與衛生 | 1. 每月檢討集團工安事件(含虛驚事件)源頭改善防止再發。 | |
| 2. 每年定期舉行消防演練和工安教育訓練,培養員工緊急應變和自我安全管理的能力。 | ||
| 3.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六條舉辦急救人員訓練課程,設置急救設施。 | ||
| 公司治理 | 財務績效 | 1. 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層級每季追蹤改善狀況。 |
| 2. 經營團隊每月檢討庫存與OBS自有品牌營運系統狀況兩次以上。 | ||
| 利害關係人溝通 | 員工、投資人、社會團體、供應商、消費者、經銷商、品牌客戶、政府機構。 | |
| 每月針對重大關注議題不定期發布與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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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項目 | 是否 |
|---|---|
| 三、環境議題 |
(一) 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 ☑ |
| (二) 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 |
| (三) 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相關之因應措施? | ☑ |
032 |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Chapter 1 Chapter 2 Chapter 3 Chapter 4 Chapter 5 Chapter 6 Chapter 7
| 執行情形 (註 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摘要說明 |
(三) 依騎向淨好未來的集團永續策略,制定三大策略主軸與相應長期目標 (包含減排、循環經濟等目標) 以邁向永續轉型。經理團隊績效評估項目分為一、財務性指標:依本公司管理損益報表,各事業群部門對公司利潤貢獻度分配,並參酌經理人之目標達成率;二、非財務性指標:公司核心價值之實踐與營運管理能力、永續經營之參與等兩大部分,計算其經營績效之酬金,並隨時視實際經營狀況及相關法令適時檢討酬金制度。長期永續發展目標於集團年度績效考核占比整體不低於 10%,經營團隊依此原則之參考依據考核並考慮經理人個人當年度貢獻調整之。 | |
| (一) 本公司全體員工將履行下列巨大集團環境政策暨能源管理政策:
· 合於法令規範:蒐集、辨識和遵循國內外環境、安全與衛生的相關法規、規範、標準及其他要求事項,以優於法規規範之自我要求,制定巨大集團環境、安全與衛生的管理方針,傳遞與宣導保護並將有關供應商、承攬商及其他關鍵合作夥伴的工作者。
· 風險控制:推動環境保護重大考量面與職安衛危害鑑別,透過風險評估辨識具風險性因子,執行風險管控且排序改善的優先順序。降低職安衛風險,提升環安衛管理績效。評估各環境議題彼此之相關和權衡取捨,制定行動方案。
· 降低衝擊:為有效控制環境與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衝擊,推動工作者參與政策和方案的制定,定期討論和檢視相關議題。提供最佳可行之防護設施、環境保護設備或對相關活動作業制定標準程序文件,共同避免潛在危害與環安衛風險。以減量 (Reduce)、再利用 (Reuse) 與資源回收 (Recycle) 原則,致力於減少或汰除危害物質、管理廢水以控制 / 減少 / 消除水污染、降低取水與耗水量、減少廢棄物產出、落實化學品管理及強化污染防治。
· 持續改善:針對職業健康安全、環保績效與能源管理系統,設定目標與標的,推動各項行動方案,實現職場安全健康與環境友善。承諾減少能源消耗,採用再生能源,引導夥伴以共同合作機制展現水資源領導績效,保護自然生態系統之淡水資源,管理當地社區用水安全。
· 教育宣導與議合:定期向集團全體員工、子公司、及供應商與承攬商等工作者,實施教育與宣導環境保護和安全衛生的認知、責任與義務。針對所有環境議題,積極議合利害關係人與建置環境管理能力。
本公司在台灣與中國大陸所有廠區及子公司皆依循 ISO14064-1 規範每年進行溫室氣體盤查及通過第三方驗證,每月追蹤減排成效並公開揭露於永續報告書。 | 與企業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 (二) 本公司致力研發具環保概念之綠色材料與包裝,落實「無毒性」、「減量化」及「可回收」三大核心原則。除嚴格遵循國際法規規範,更主動優化資源利用率,以極小化環境負荷。並且聚焦於再生鋁材、再生碳纖、再生橡膠等主要自行車零組件。憑藉於能源效率提升與節能減碳的具體貢獻,巨大集團台灣廠連續 113 和 114 年,兩年榮獲經濟部「節能標竿銀獎」,彰顯本公司轉型低碳生產的實質成效。 | 與企業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 (三) 因應環境及氣候變遷議題,本公司執行深入氣候風險與機會探討。藉由模擬百年極端降雨情境,確認在台營運據點未有直接受到淹水或土石流等災害財務損失。
自行車是環保的綠色產品,隨著低碳運輸逐漸成為主流,市場長期向好,並衍生出更多循環經濟的商機。透過帶動供應鏈永續轉型,重新定義高級自行車的永續價值。為公司帶來長期財務價值。
本公司朝高效率低污染的製程精進,積極研發綠色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產品以持續推廣、行銷節能減碳至全世界廣大消費市場;並長年投入公共自行車建置。截至 114 年底累積總騎乘次數:11.3 億次,114 年度總騎乘次數:1.93 億次,減碳量:37,985 ton CO₂e,改變更多消費者通勤使用習慣。更將納入計畫評估提升公共自行車產品、站台設置、使用的便利性,吸引更多使用族群騎乘。 | 與企業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033
GIANT GROUP
推動項目
是否
(四) 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Chapter 1 Chapter 2 Chapter 3 Chapter 4 Chapter 5 Chapter 6 Chapter 7
執行情形(註 1)
摘要說明
本公司持續推動能源管理,汰換舊式重油鍋爐更換為低污染天然氣鍋爐,新增及更換 CNS14400 標準 IE3 節能馬達,並設立廢水處理廠及水資源回收設施;系統自動監測水質水量。此外本公司也在辦公大樓及廠房使用節能式 LED 照明燈具、裝置帷幕牆隔熱紙,以減少冷氣之耗電,為綠色地球盡一份心力。
深耕台灣的內銷事業標榜騎動健康的綠色生活,並以永續、節能減碳為年度管理的目標之一。
(四) 巨大集團 113~114 年度環境數據詳下列:
溫室氣體排放
單位 (噸 CO₂e)
| 項目 | 113 年度 | 114 年度 | 去年同比 |
|---|---|---|---|
| 範疇一 | 29,028.44 | 26,344.49 | -2,683.95 |
| 範疇二 | 51,206.00 | 40,935.04 | -10,270.96 |
| 範疇一 + 二總計 | 80,234.44 | 62,279.53 | -12,954.91 |
盤點邊界:台灣和中國大陸據點,不包含鼎鎂新材料
用水量
單位 (百萬公升)
| 項目 | 113 年度 | 114 年度 | 去年同比 |
|---|---|---|---|
| 取水量 | 2,267.47 | 1,773.24 | -21.80% |
| 排水量 | 1,695.80 | 1,296.77 | -23.53% |
| 用水量 | 571.67 | 476.47 | -16.65% |
盤點邊界:巨大集團全球據點,不含越南廠和海外銷售公司
廢棄物
單位 (噸)
| 項目 | 113 年度 | 114 年度 | 去年同比 |
|---|---|---|---|
| 可回收廢棄物 | 18,295.82 | 17,457.42 | -4.58% |
| 不可回收廢棄物 | 3,450.20 | 3,353.15 | -2.81% |
| 廢棄物總量 | 21,746.02 | 20,810.57 | -4.30% |
盤點邊界:巨大集團全球據點,不含越南廠和海外銷售公司
本公司積極減碳、減水和減廢作業,未來年度量化目標如下表:
溫室氣體排放
| 長短期目標 | 114 年達成情形 |
|---|---|
| 以 110 年為基準,每年降低 3%,累積到 119 年降低 25% | 絕對排放累積降 40.48%,達標 |
目標管理邊界:台灣和中國大陸據點,不包含鼎鎂新材料
用水量
| 長短期目標 | 114 年達成情形 |
|---|---|
| 以 110 年基準年,單元工時用水量與基準年比對下降 15% | 達標 |
目標管理邊界:全球製造廠
廢棄物
| 長短期目標 | 114 年達成情形 |
|---|---|
| 以 110 年基準年,單元工時廢棄物密度與基準年比對下降 15% | 達標 |
目標管理邊界:全球製造廠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GIANT GROUP
| 推動項目 | 是否 |
|---|---|
| 四、社會議題 | |
| (一) 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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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Chapter 2 Chapter 3 Chapter 4 Chapter 5 Chapter 6 Chapter 7
執行情形 (註 1)
摘要說明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
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
形及原因
(一) 本公司尊重並支持國際公認之人權規範與原則,於 113 年 12 月制定人權行為準則。《人權行為準則》旨在保障員工的勞動人權,引領企業積極應對全球化經濟和可持續發展的挑戰,為產業的長期繁榮奠定堅實基礎。本《人權行為準則》源自於國際認可的勞動人權標準與在地勞動法規,包含: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 (UNGPs)、聯合國九大核心人權公約、聯合國全球盟約 (UNGC)、國際勞工組織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國際勞工組織發布之國際人權公約、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跨國企業準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責任商業行為盡職調查指南、歐盟永續報導準則 (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台灣勞動法規,如勞動基準法、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性別平等工作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就業服務法、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等。
(二) 本公司人權行為準則及具體方案摘要如下:
與企業永續發展實務
守則無重大差異。
| 人權管理 | 具體方案 |
|---|---|
| 強迫勞動 | 1. 禁止強迫勞動 |
| 2. 僱用協議透明化 | |
| 3. 證件管理自主權 | |
| 童工 | 集團應遵循當地聘僱最低年齡的法律和規定,禁止非法僱用童工。雇主不得僱用任何未滿 15 歲、或未達強迫教育年齡、或該國家/地區最低就業年齡的人士。未滿 18 歲的年輕勞工不得從事可能會危及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包括夜班或加班。集團應採取正當合法的機制核實勞工的年齡。 |
| 工時 | 明訂工作時間與延長工時之規範,並定期關注及管理勞工出勤狀況,並應尊重國家法定假日或宗教節日。所有勞工之延長工時均出於自願,如有符合當地法律所認定之緊急或特殊情況需延長工時或假日工作,須符合當地法律程序要求,且員工每七天應當至少休息一天。 |
| 薪酬與福利 | 集團應提供公平合理且符合薪酬法律規範的薪資與福利,並按時給付勞工足額薪資,且禁止以扣工資作為紀律處分的手段。支薪時應及時為勞工提供簡明的工資單據,內含充足的資料證實支付給勞工的薪酬準確無誤。 |
| 平等、反歧視、反騷擾 | 1. 平等機會與禁止歧視 |
| 2. 尊嚴職場與禁止不當對待 | |
| 3. 隱私權保護 | |
| 集結自由與集體談判權 | 1. 結社自由與集體協商 |
| 2. 促進勞資合作與法規遵循 | |
| 職業健康與安全 | 安全職場與風險防控 |
| 應急預案與溝通培訓 | |
| 工傷管理與追蹤改善 | |
| 環境衛生與住宿品質 |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037
GIANT GROUP
| 推動項目 | 是否 |
|---|---|
| (二) 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 (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 |
| (三) 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 ☑ |
| (四) 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 ☑ |
| (五) 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 ☑ |
| (六) 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 ☑ |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Chapter 1 Chapter 2 Chapter 3 Chapter 4 Chapter 5 Chapter 6 Chapter 7
| 執行情形 (註 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摘要說明 |
(二) 保障員工之合法權益及雇用政策無差別待遇,已制訂並揭露保障人權政策,實施彈性上班。加強員工關係:每年舉辦家庭日、員工旅遊或單車環島。利潤共享與員工分紅:訂定利潤共享辦法與經營績效連結,建立互信基礎。於公司章程明訂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二為員工酬勞。日常員工照顧,提供與協助員工團體保險等。員工進修與訓練:多元學習發展的環境,讓員工不斷提升自我能力。依法訂定職工退休管理辦法,本公司為鼓勵員工於在職期間全力投入工作服務並誠摯感謝其貢獻,另訂有榮退員工獎酬管理辦法。
(三) 提升員工的安全及健康工作環境,透過下列方法進行:
1. 辦理定期員工健康檢查及特殊健檢分級管理,巨大集團依法規要求,在台灣廠和中國廠區,對從事操作工作的人員進行相應的危害類別健康檢查。如果在檢查後發現有健康上的疑慮,將對這些人員進行分級管理。
2. 推行無菸工作環境,讓員工可以在舒適及健康環境下工作。
3. 提供員工乾淨、安全無虞之飲用水,定期每季委託環保署認可之機構依法規要求數量對飲用水做總菌落數、大腸桿菌數之水質檢測;並對供水設備進行定期保養與消毒。
4. 針對天然災害或人為疏失造成緊急事故,不定期舉辦消防演習,使員工能依緊急應變計劃處理,讓員工受到影響降至最低。
5. 福委會不定期舉辦員工戶外活動如騎自行車活動及員工旅遊等,能讓員工在閒暇之餘,亦能培養運動習慣並照顧自身的健康。
6. 本公司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六條舉辦急救人員訓練課程,設置急救設施。持續致力於提升員工對職業安全的認識。為此,我們遵循標準書制定了一套完善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計畫。這項計畫不僅針對新進員工,也對現有同仁提供了專門的教育內容,以滿足不同群體的需求,並符合相關法規。
114 年集團 (組織邊界:台灣總部、各工廠廠區及鼎鎂科技) 發生了 56 起工傷事件。主要工傷類型包括機械傷害、物體打擊,以及其他類別 (如跌倒 / 碰撞 / 扭傷) 這幾類事故佔總工傷的 66.07% 為了降低工傷風險,公司將著重於員工不安全行為指導糾正,強化員工安全教育訓練,透過每日安全宣導、實務演練與標準作業規範,實現「現員、現職、現場」教育培訓考核,提升全員安全意識。此外,完善作業區規劃,確保動線合理、環境整潔,減少潛在風險。
(四) 本公司年度績效考核時,會與員工討論並擬定個人發展計畫 (IDP),並有員工交換計畫、工作輪調等措施,協助其成功。
(五) 本公司網站設有供應商及客戶互動平台及提供消費者專人產品諮詢專線,消費者可享有產品售後諮詢服務或申訴。此外,透過投保產品責任險,以保障消費者之權益。本公司在產品銷售過程中需消費者個人資料的填寫時,皆必須徵求消費者本人意願,來落實確保消費者隱私的安全,同時嚴格遵守不得洩漏個人隱私的法遵規範。本公司所販售商品均於包裝紙盒標示使用說明,並附完整之使用說明書,使消費者能了解並安心使用產品。
(六) 本公司訂有供應商評鑑辦法,定期執行供應商評價,對評價結果不佳廠商進行輔導,持續追蹤改善。供應商過去事蹟,也做為選商參考依據。本公司訂定供應商企業責任守則,將遵循勞工法令及避免環境危害列為供應商合約中必要聲明項目,嚴格要求遵守歐盟的 REACH 法規、RoHS 等各國對環境危害物質限制法規,同時承諾履行相關企業社會責任,一旦廠商有所違反,對環境與社會有顯著影響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相關規定訂於「巨大集團供應商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請參照本公司網站。 | 與企業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與企業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與企業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與企業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039
GIANT GROUP
推動項目
是否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無。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
(一)環保
巨大集團致力於降低能耗與產品碳足跡。集團製造工廠的能源使用以電力與蒸汽為主,燃料則包含天然氣、汽柴油。節能策略涵蓋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優化生產條件與作業空間設計,以及透過能源管理系統監控用量、解析異常並推動持續改善。以全球製造為單位,設定能源管理目標,以降低單位工時電力密度為核心,並搭配溫室氣體排放密度進行比對分析,逐年精進能源使用強度。透過執行節能專案、提升設備效能與導入智慧監測機制,確保能源績效持續改善。巨大集團台灣廠連續113和114年兩年榮獲經濟部節能台灣經濟部節能標竿銀獎。
在產品方面,巨大集團依循 ISO 14067、ISO 14040 與 ISO 14044 等國際標準框架,建立產品生命週期環境影響評估 (Life Cycle Impact Assessment, LCIA) 方法,有計畫地分階段對各型號產品進行碳足跡與環境足跡分析,並納入產品設計、供應鏈管理與製造決策流程,作為綠色產品發展的重要策略工具。分析結果顯示,自行車於整體生命週期中的環境衝擊主要集中於原料取得與生產製造階段,尤其以車架組件、輪胎及製程能源使用為關鍵熱點。有鑒於此,巨大集團持續投入資源於環境友善材料的導入與製程技術的創新,從源頭降低產品的整體環境負荷。
114年,巨大集團台灣廠進一步自主完成產品碳足跡計算平台之開發,並通過第三方機構 SGS 的 AUP(Agreed-Upon Procedures) 查證,使環境數據得以即時回饋至產品開發與管理決策,不僅強化內部治理與績效追蹤,也逐步建構自行車產業的生命週期評估 (LCA) 資料庫,期望以數據驅動與產業協作的策略模式,帶動價值鏈夥伴共同推動低碳轉型。
推廣自行車文化及提供公共自行車租賃服務方面,致力推動 YouBike 公共自行車,截至 114 年底,台灣已有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含新竹科學園區)、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嘉義市、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台東縣十三個縣市建置,114 年年度使用次數 1.93 億人次,減碳量 37,985 ton CO₂e/ 年,儼然已是大眾運輸的主流,提供民眾便利的出行選擇,也降低交通壅塞度,為地球環保盡心力,創造永續的智慧交通環境。
註:計算方式參考悠遊卡公司,用以計算各類交通運具碳足跡的「電子票證溫室氣體盤查管理系統」,此計算方式已通過英國標準協會 BSI 查核。
(二)社區參與
巨大集團深耕氣候行動,透過「Sustainable 22」、「生物多樣性教育訓練」、「大肚山生態復育計畫」三大主軸,展現企業對環境永續的承諾。前者致力於將 ESG 理念深植於全球員工的日常工作與生活中,從內部凝聚永續共識;後者則聚焦在在地生態保育,透過系統性的植樹計畫,實現環境保護與社區共榮。這三項計畫相輔相成,充分展現巨大集團在全球與在地層面的全方位永續發展策略。
大肚山生態復育計畫:111~116 年五年植樹計畫,巨大集團起始於台中大甲,台中大肚山就是孕育巨大集團的母親,大肚山坐落在臺中都會區的西側,是一座平均海拔約 200 公尺的台地。對臺中市而言,大肚山是都會區中僅見的大面積綠地,也保存了諸多的歷史人文遺跡,它更是臺中的重要地景,以及居民日常的重要去處。巨大集團自 111 年起與臺中市政府及山林復育協會攜手合作,透過種植防火樹木,降低台中大肚山山坡地火燒山的發生,恢復森林生態系。樹苗培育活動不僅是種樹,更是象徵巨大集團邁向生態永續和增進社區福祉重要的一步。
(三)社會貢獻
(1) 自行車永續聯盟 (BAS):巨大集團董事長劉湧昌先生偕同自行車產業領袖,共同提出 ESG 倡議,並打造產業鏈專屬平台——自行車永續聯盟 (Bicycling Alliance for Sustainability, BAS)。聯盟宗旨在於引領自行車產業邁向綠色永續,優先聚焦於降低產品生產與消費過程中的碳排放,推動自行車成為真正的綠色產品。BAS 積極為會員提供政策法規資訊、專業輔導課程與技術交流,並推動自行車騎行碳權、幫助會員企業治理機制、標竿企業參訪與國際交流,使產業鏈與全球趨勢接軌,加速低碳轉型。114 年底的 78 家,並已達成 100% 溫室氣體盤查教育訓練,逾 90% 會員完成 ISO 14064-1 組織盤查,約 50% 會員完成產品碳足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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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註 1)
摘要說明
本公司依照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指引 GRI 及 SASB 準則編制 2025 年巨大集團永續報告書,接軌歐盟 ESRS,依 TCFD 規範揭露氣候相關資訊揭露事項,業已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法國標準協會之 AA1000 中度保證等級之保證意見,並透過公司網站揭露本公司正在發展的事項及歷程,持續思考如何運用企業的資源從事有意義、有價值的社會公益活動,以善盡社會責任。
與企業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盤查,聯盟繼續發動制定自行車整車與零件產品類別規則 (Product Category Rule,PCR) 共 17 項,不止步於完成聯盟共同目標,更進一步為全球自行車產業貢獻一套完整產品碳足跡計算基準。
(2) 自行車文化:自行車教育推廣計畫由財團法人自行車新文化基金會、自行車文化探索館以及 YouBike 共同推動,旨在透過多元教育課程,深化大眾對自行車安全與文化的認識。涵蓋「自行車安全教育」與「自行車文化教育」兩大核心,透過系統化學習與體驗活動,提升學生的安全意識與文化素養,並促進健康、永續的騎行生活方式。
(3) 自行車人才培育:跨國資源的長期投入
| 推動地區 | 重點活動專案 | 114 年度具體成效 | 實行年度 |
|---|---|---|---|
| 台灣 / 匈牙利 | 與天主教輔仁大學及匈牙利駐台貿易辦事處簽署「天主教輔仁大學暨巨大集團匈牙利獎學金合作協議」,共同設立「趙德恕神父獎學金」(Zsoldos Imre Scholarship)。 | 巨大集團於 3 年期間每年資助三名受獎學生,每人每年提供新台幣 20 萬元的資助,總計捐助金額達新台幣 180 萬元。結合企業責任與教育使命,為匈牙利青年人才創造國際化學習機會,展現企業對才培育的承諾,為社會創造更多正向影響。 | 114~116 年 |
| 中國大陸 | 人才培育,為促進產學合作並提供在校生實習機會,與同濟大學訂有校外實習生合約。 | 同濟大學暑期實習 45 人,專項培訓 15 人,合計 60 人。 | 持續三年以上 |
| 中國大陸 | 人才培育,新鎮中小學自行車隊獎勵,新鎮小學自行車隊隊員及輸送至市、省級隊員。對於新鎮小學、中學輸送至江蘇省自行車隊、蘇州車隊訓練的學生進行獎勵金表彰;並對新鎮中小學當年參加國家、省市級比賽中獲得冠軍獎項的教練進行表彰。 | 支持的隊員中 6 位隊員在蘇州隊訓練,1 位在江蘇省隊,1 位在河南隊,1 位在遼寧隊。 | 持續三年以上 |
(四)社會服務
在推動綠色交通及健康生活的浪潮中,我們持續提升自行車騎乘的可及性與安全性,並以「騎乘活動」與「自行車教育」為雙核心,全面促進自行車文化的落實與普及,共同構築一個安全、健康且永續發展的自行車生態系統,為促進全民運動、提升城市宜居性及實現綠色交通轉型奠定堅實基礎。
我們不僅著眼於台灣本土的推廣,更積極拓展國際視野,藉由舉辦社區騎行、宣導計畫、教育工作坊等多元化活動,激發大眾對騎乘的熱情與興趣。這些活動不僅強調運動休閒功能,更結合觀光旅遊和永續發展理念,讓自行車成為連結社區、城市與自然環境的重要紐帶。透過系列騎乘活動,我們期望促使更多人放下私家車,選擇以自行車作為日常代步工具,以實際行動改善交通環境,降低空氣污染,並推動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同時,完善的騎乘體驗和安全保障措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GIANT GROUP
施也為參與者提供了一個安全、舒適且友善的騎行環境,從而進一步鞏固國內外自行車社群的凝聚力。
由財團法人自行車新文化基金會、自行車文化探索館及 YouBike 等單位共同推動,著眼於從基礎到進階的全面教育課程,涵蓋自行車安全教育及文化教育兩大面向。安全教育部分,我們設計課程包括自行車種類介紹(涵蓋電輔車與電動自行車)、自行車構造認識、騎乘前的檢查與調整、騎乘時的注意事項以及常見錯誤騎乘行為的矯正,並強調 YouBike 正確操作與市區及河濱自行車道禮儀,以期從小培養學生正確的騎乘觀念與安全意識,降低交通事故風險,促進個人能力與決策力的提升。文化教育部分,我們則深入探討自行車在不同時代和地區的演變,以及其在社會、環保與健康生活中的重要角色,鼓勵學生透過多樣化騎乘體驗,分享交流騎乘心得,進而建立一個豐富而活躍的自行車文化社群。
全球展開連續超過 3 年以上實施活動主題:
| 影響力 | 專案名稱 | 推動地區 | 連續三年以上全球重點活動專案內容與敘述 | 114 年度 |
|---|---|---|---|---|
| 社會影響:公益與慈善 | Ride Like King (RLK) | 全球 | 向創辦人劉金標先生 (King Liu) 先生學習的年度騎乘活動,已邁入第 17 年。透過線上與線下社群串聯,每騎行 500 公里即捐贈一台 Buffalo 自行車予 World Bicycle Relief (WBR),協助偏鄉地區解決交通不便問題。 | 捐贈 700 台 Buffalo 專業自行車,將騎乘的喜悅轉化為具體的全球慈善影響力。 |
| 環境責任:低碳交通轉型 | YouBike 微笑單車 | 台灣 | 致力於建構城市公共自行車接駁網絡,透過提供便捷、低碳的「最後一哩路」選擇,降低對私家運具的依賴,落實城市淨零排放與綠色移動目標。 | 正式跨越累計 10 億騎乘人次;全台減碳量達 19.6 萬公噸,共吸引 41,160 人響應無車日與節慶活動。 |
| 社會發展:青少年教育培育 | 單車小捷娃 | 中國大陸 | 連續 6 年以上,單車小捷娃,單車教育與培訓計畫,通過教學活動幫助 3-12 周歲的小朋友學會安全、正確的騎行,養成良好的運動習慣,體會騎行運動的快樂。 | 與社區、商場合作開展滑步車、童車、小鐵三賽事,共開展 7 場單車小捷娃騎行培訓課程,完成 2 場賽事。約 300 位小朋友參與。 |
| 單車成人禮 | 中國大陸 | 連續 4 年以上、單車成人禮,強化 16-18 周歲青少年開展成人禮騎行活動,透過系統化的訓練與儀式感,引導青少年建立規律運動習慣並培養挑戰精神。幫助他們挑戰自我,完成成人挑戰,團結拼搏,鍛煉意志,綠色生活。 | 單車成人禮:開展 3 場成人禮活動,分別在成都、昆山、南京,共有 300 餘位 16-18 歲青年參與,以此作為大一新生開始的重要人生體驗。舉辦自我挑戰賽。青少年成長禮:江蘇捷安特自行車文體基金會,主導 4 場青少年成長禮騎行,並支持全夠範圍內 102 場成長禮活動,共有 1500 余位小朋友參與。 | |
| 社會共融:文化傳承與探索 | 騎遇福爾摩沙 900 (Formosa 900) | 台灣 | 邁入第 14 年的「騎遇福爾摩沙 900 (Formosa 900):用自行車探索台灣之美」。以環島騎行帶領參與者深度探索台灣自然美景與在地人文。透過多樣化路線設計,讓自行車成為連結社群與土地的重要文化紐帶。 | 自 101 年創辦以來,該活動已吸引來自全球超過 290 個團體、9,200 位自行車愛好者參與,以九天環台騎行為核心,並融入挑戰武嶺、縱貫台灣、花東深度遊等多元路線,讓車友能以自行車視角,深入體驗臺灣的多元文化與壯麗景色。 |
(五)社會公益
在企業發展的歷程中,集團始終思考如何善用企業資源投入具影響力的社會公益活動。除了持續推廣自行車騎行文化與教育,我們特別重視與教育機構的深度合作。透過系統性的產學合作模式,我們致力於傳授專業知識、培養實務技能,並著重學生正確價值觀的養成。這樣的投入不僅促進產業整體發展,更為莘莘學子提供寶貴的實習經驗與優質就業機會,共同打造永續發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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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的自行車產業生態系。在弱勢關懷方面,巨大集團深知自行車對某些弱勢族群而言不僅是交通工具,更是改善生活品質的重要媒介。因此,我們規劃完整的支援方案,包含提供適用的自行車及相關配件、建立維修服務網絡,並開設專業的騎乘技能培訓課程。透過這些具體行動,我們期望能實質提升弱勢群體的生活自主能力,促進社會共融,實踐企業投入公益的核心理念。我們深刻理解自行車作為基礎交通工具對弱勢族群的重要性,推出以下全方位的支持計畫
| 社會共好 | 推動地區 | 連續四年以上全球重點活動專案內容與敘述 | 114 年度 |
|---|---|---|---|
| 社會公益捐贈 / 幫助弱勢 | 台灣 | 由自行車文化基金會發起,愛轉動二手自行車捐贈,每年捐贈 150 台二手自行車給弱勢團體、育幼院、偏鄉學童,持續 20 年以上。 | 捐贈 258 台二手自行車,包含 30 台捐贈予花蓮光復鄉提供村民活動中心配送災後物資。 |
(六)消費者權益
- 創新產品與品質把關
「顧客滿意」是本公司堅持之經營理念,我們重視顧客需求並努力研發創新產品,提供優質的產品與服務以符合消費者期待,獲得顧客的信賴。
以人為本,我們以顧客的角度出發,視顧客的健康與安全為一切的根本,產品安全法規及檢測一直以來是我們最重視的,從物料挑選、生產標準、驗收記錄都有嚴格的管控認證機制確保產品品質穩定,不只是遵守國際 ISO, JIS 等標準,更自行設計挑戰更高的品質基準,提供顧客安心妥善的產品,創無止境。
- 建構完整的產品保證制度
本公司對於所產銷之產品,在公司官網有相關的產品說明書與售後服務資訊,提供消費者清楚公開的產品訊息,使消費者充分了解產品之規格、性能及使用方式,以確保消費者的權益。在全球的銷售據點均設立售後服務維修中心,能夠即時提供完整售後服務給全球的消費者。為全球消費者提供最佳之商品保證,自 101 年起對所有車架都提供終身保固及非損耗零件一年以上之保固,並投保美金壹仟萬元之產品責任險。
- 重視顧客關係與權益
為了解顧客對產品與服務的想法意見,本公司提供多元管道進行溝通,包含:消費者的客服專線、消費者意見回饋信箱、滿意度調查等。當顧客對於產品或服務有瑕疵疑慮,均可透過暢通的管道進行反映或申訴,由相關的單位溝通釐清原因後妥善處置,建立完善的客訴處理管理追蹤機制,以確保顧客獲得滿意的回覆與解決。本公司重視顧客隱私管理,為保障顧客隱私,使其安心使用本公司及相關品牌官方網站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所有網站皆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蒐集及運用顧客資料,國際上亦遵守所在地法規如歐盟 GDPR 等,盡力以合理之程序來保護顧客隱私權。
(七)人權
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 (CBP) 於 114 年 9 月對巨大集團台灣製造廠發布暫扣令 (WRO),公司以公開透明態度,向員工與利害關係人說明應對策略,包含:零招聘費制度已全面深化現職移工退費,已依國際第三方稽核建議全數完成、公司內部申訴機制雙軌優化運作、升級移工宿舍環境與優化排班系統以控管超時加班風險。為降低再發風險,也要求高階主管與所有相關同仁,完成防範強迫勞動之教育訓練提升員工風險意識,並督導相應單位落實標準作業流程。
巨大集團始終堅守對人權保障與法規遵循的承諾,對於五項疑慮,我們逐一回應(官網:https://esg.giantgroup-cycling.com/prresponse01),並說明目前已執行或正在落實的具體措施。並建立明確的人權申訴管道。
| 管道 | 內涵 | 負責單位 | |
|---|---|---|---|
| 企業內部 | iCare 信箱 | 此為內部舉報申訴信箱,巨大相關人員不當行為的網站,於本份報告裡所提交之訊息,將全部予以保密並直接交至巨大機械之管理高層。 | 人力資源為信箱收件單位,會根據受理內容轉派給權責單位處理 |
| 外部 | 1955 專線 | 「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為台灣 24 小時單一申訴諮詢窗口,服務內容包含:提供雙語服務(中文、泰國語、印尼語、越南語、英語)、法令諮詢服務、受理申訴服務、提供法律扶助諮詢資訊、轉介保護安置服務及轉介其他相關部門服務。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外國人勞動權益專線 |
備註:巨大集團有移工的製造廠為台灣廠,台灣廠員工 / 移工 GTMCare 申訴平台(申訴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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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ANT GROUP
(八)安全衛生
本公司對於危害預防措施包括:實施機械設備本質安全化,施工作業管控,主管階層走動稽核,員工教育訓練,主動工安提案改善,危害辨識風險管理,員工健檢管理,環境改善 5S 促進,消防管理與緊急應變…等,透過上述的管理機制,以確保員工能在一個良好舒適環境中工作。另外本公司對於員工健康重視的體認,員工健康不僅是個人的財富,更是公司永續經營的原動力。本公司多年來即致力於員工健康管理,除進行員工健康檢查外,特殊作業員工更安排接受特殊作業健康檢查,以實施健康分級管理,了解員工身體健康,辦理舉辦健康主題講座,提供員工乾淨安全無虞之飲用水,集團總部採用進駐團膳,食材皆通過農藥殘留及來源來驗並且確保無食安問題,定期舉辦消防教育訓練及演習,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六條舉辦急救人員訓練課程,設置急救設施。各作業現場更配置急救藥品,器材,當人員不慎受傷時,由合格急救人員進行適當處理以防止傷害惡化,同時配合政府機關各項健康促進活動,使員工具備正確醫療保健觀念。
註 1:執行情形如勾選「是」,請具體說明所採行之重要政策、策略、措施及執行情形;執行情形如勾選「否」,請於「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欄位解釋差異情形及原因,並說明未來採行相關政策、策略及措施之計畫。但有關推動項目一及二,上市上櫃公司應敘明永續發展之治理及督導架構,包含但不限於管理方針、策略與目標制定、檢討措施等。另敘明公司對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及其評估情形。
註 2:重大性原則係指有關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對公司投資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產生重大影響者。
註 3:揭露方式請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網站之最佳實務參考範例。
上市上櫃公司氣候相關資訊 -1 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1. 敘明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 1. 請詳上表 (五) 一 |
| 2. 敘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 (短期、中期、長期)。 | 2. 請詳上表 (五) 二 |
| 3. 敘明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 3. 請詳上表 (五) 二 |
| 4. 敘明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 4. 請詳上表 (五) 二 |
| 5. 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 5. 不適用 |
| 6. 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 6. 請詳上表 (五) 三 |
| 7. 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 7. 不適用 |
| 8. 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每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 (RECs) 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 (RECs) 數量。 | 8. 請詳上表 (五) 三 |
| 9. 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 9. 請詳上表 (五)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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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社會責任活動
座落於臺中中科園區,自行車文化探索館 (Cycling Culture Museum) 是由全球自行車產業領導者——巨大集團 (Giant Group) 所創立。這不僅是一座展現工藝的博物館,更是全球首座以「互動體驗」為核心的自行車文化教育基地。場館佔地逾 1,500 坪,建築外觀以流暢的圓弧線條為語彙,精確捕捉了自行車在行進間的速度感與象徵的自由精神,成為臺中極具標誌性的現代建築。
館內規劃八大主題展廳,涵蓋面向包含
歷史文物展示區:珍藏多輛具歷史價值的古董自行車,完整呈現自行車演進歷程
科技互動區:採用先進 VR 虛擬實境技術,提供沉浸式騎乘體驗
工藝美學展示:透過精心策劃的裝置藝術與動態影像,展現自行車工藝之美
教育推廣空間:配備專業劇院及多功能教室,支援各類教育活動
核心發展願景:
文化傳承與素養教育:作為常態性的自行車教育場域,本館致力於推廣騎行文化,透過專業營隊與科普活動,強化社會大眾的安全意識與永續移動素養。
產業創新與跨域共榮:積極推動產、官、學界的策略聯盟,凝聚自行車產業生態系的力量,推展低碳永續觀光,協助將臺中打造為與國際接軌的自行車友善城市。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045
GIANT
GROUP
(六)履行誠信經營情形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是否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一) 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 |
| (二) 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 ☑ |
| (三) 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 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款? | ☑ |
| (二) 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兼)職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 |
| (三) 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 |
| (四) 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 |
| (五) 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 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 |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Chapter 1 Chapter 2 Chapter 3 Chapter 4 Chapter 5 Chapter 6 Chapter 7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摘要說明 | |
| (一) 公司於 104 年訂定『誠信經營守則』,並於守則中明示董事會與管理階層應承諾積極落實本守則。 | 與誠信經營守則無重大差異。 |
| (二) 誠信行為亦明訂於本公司人事管理規章,列為全員必須遵循之行為守則。每年於員工考核時,各部門主管會對所屬人員的誠信行為評核;並設有諮詢與反映管道,對可能發生的問題採取最適當的措施。 | |
| (三) 誠信行為亦明訂於本公司對外採購合約及供應業務合約中,任何商業活動,相關人員必須遵循,不得行賄或收賄。 | |
| (一) 本公司對外採購合約及供應業務合約中均明訂誠信原則,若有違反誠信行為者,必將列為拒絕往來之對象。 | 與誠信經營守則無重大差異。 |
| (二) 巨大公司已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兼職單位(全球人資中心),並由該兼職單位每年以書面報告方式向董事會報告其執行情形。為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本公司已分別於 104 年與 106 年訂定“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與“巨大集團員工誠信行為指導方針”。另為落實誠信在月會由高階主管宣達巨大價值觀“誠信·夥伴·熱情·挑戰”與誠信對企業的重要性。 | |
| (三) 本公司於董事會議事規則中訂有利益迴避條文,若有利益衝突亦可透過適當陳述管道陳述。 | |
| (四) 公司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之有效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目前均正常運作。稽核人員依風險評估結果,發展風險導向之年度稽核計畫。依年度稽核計畫進行財務報表編製流程之管理稽核,亦可隨時專案查核。 | |
| (五) 公司透過經營共識研討會(每季)、動員月會(每月)、週會(每週),由高階主管選擇適當題材與時機對員工溝通「呈現真實」的品牌價值及「誠信」的企業價值觀。114 年本公司透過經營共識研討會(每季)(註)、動員月會(每月)、週會(每週),以及新人教育訓練,舉辦與誠信經營相關議題之內、外部教育訓練,合計 13,225 小時。註:共舉辦 4 場經營共識研討會,由董事長、執行長、製造長及銷售長主持,邀請華語區基層主管同仁參與,闡述企業文化與價值觀,年度共 1,644 人次參與。 | |
| (一) 公司網站設置申訴管道及 iCare 信箱 ([email protected]) 作為便利檢舉管道。所提交之訊息(檢舉人姓名、職稱、相對人違犯法律或不道德、不誠信行為、事證),將全部予以保密並直接交巨大機械之管理高層(在集團為人資主管,在子公司為總經理)。檢舉情事若涉及董事或高階主管,應呈報董事長與獨立董事。 | 與誠信經營守則無重大差異。 |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GIANT
GROUP
評估項目
是否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保密機制、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之措施?
四、加強資訊揭露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無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無
(七)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得一併揭露:
https://www.giantgroup-cycling.com/ir-corporategovernance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Chapter 1 Chapter 2 Chapter 3 Chapter 4 Chapter 5 Chapter 6 Chapter 7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摘要說明 | |
| (二) 本公司相關標準中明訂機密資訊除呈報外,不得洩漏予他人。 | |
| 1. 檢舉管道:公司網站設置申訴管道及 iCare 信箱。 | |
| 2. 處理程序: | |
| 2.1 檢舉:受理單位應釐清檢舉意旨及具體事證,認為確有違犯法律或不道德、不誠信行為之虞者,應成立調查小組,調查小組於十日內通知當事人到場陳明事實,檢附事證報請總經理處理之。 | |
| 2.2 本公司應以保密方式處理檢舉案件,對於檢舉人檢舉內容視同機密資訊將確實保密不得洩漏並由獨立管道查證,全力保護檢舉人之身分,檢舉人之身分將絕對保密。 | |
| 2.3 檢舉人之安全應予以保護,並根據保密聲明各注意事項審慎處理。檢舉人為同仁者,本公司保證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之懲罰。 | |
| 2.4 具體保護措施:追蹤並進行工作調整建議、提供必要之輔導與協助。 | |
| 2.5 為維護檢舉案相對人之權利,避免其遭人挾怨報復,本公司應予相對人申訴之機會,必要時召開特別委員會聽證之。 | |
| 2.6 檢舉案件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及相關文件製作之紀錄應依規定保存,如有訴訟至少應保存至裁判確定。 |
(三) 檢舉人為同仁者,本公司保證該同仁不會因檢舉而遭受不當之處置。 | 與誠信經營守則無重大差異。 |
| 本公司設有公司網頁,並將誠信經營相關資訊揭露於『公司治理專區』。 | 與誠信經營守則無重大差異。 |
(八)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應揭露下列事項:
- 內部控制聲明書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 單一公司 > 公司治理 > 公司規章 / 內部控制 > 內控聲明書公告 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6sg20
- 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無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049
GIANT GROUP
(九)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及執行情形:
| 日期 | 會別 | 重要決議 | 決議情形 |
|---|---|---|---|
| 114.06.23 | 股東會 | 1. ——三年度決算表冊案。 | |
| 2. ——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 |||
| 3. 討論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 經全體 | ||
| 股東票決通過 |
——四年度股東會重要決議內容及執行情形:
- 通過——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通過——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執行情形:訂定114年9月1日為分配基準日,114年9月18日為發放日,每股分配現金股利2.2元。
3. 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通過修訂章程第二十七條部分條文。
執行情形:已完成變更登記,登記文號114年6月27日中商字第1140014325號。
——四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內容及執行情形:
| 日期 | 重要決議 | 決議及執行情形 |
|---|---|---|
| 114.03.14 | ||
| 第十八屆 | ||
| 第五次 | 一、承認本公司——三年度內控自行評估結果。 | |
| 二、本公司——三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案。 | ||
| 三、本公司——三年度決算表冊案。 | ||
| 四、本公司——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 ||
| 五、基層員工酬勞提撥機制調整案。 | ||
| 六、基層員工酬勞提撥機制「公司章程」修訂案 | ||
| 七、本公司——四年股東常會開會方式、日期、地點及議案。 | 獨立董事出席:3 | |
| 獨立董事意見:無 | ||
|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無 | ||
| 決議結果: | ||
| 第四案:本公司——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 ||
| 經全體董事無異議通過,分配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2.2元。 | ||
| 其他案:經全體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執行情形:依決議執行 | ||
| 114.05.09 | ||
| 第十八屆 | ||
| 第六次 | 一、——四年度第一季財務報表案。 | |
| 二、本公司擬資金貸與子公司愛普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IPS)案。 | ||
| 三、本公司對子公司Giant Bicycle Mexico S. de R.L. de C.V.(下稱GMX)背書保證申請案。 | ||
| 四、本公司擬向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聯合授信銀行團申請聯合授信案。 | 獨立董事出席:3 | |
| 獨立董事意見:無 | ||
|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無 | ||
| 決議結果: | ||
| 經全體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執行情形:依決議執行 | ||
| 114.08.08 | ||
| 第十八屆 | ||
| 第七次 | 一、——四年度第二季財務報表案。 | |
| 二、本公司對子公司GIANT Manufacturing HUNGARY Ltd.(GHM)瑞穗中長期授信額度背書保證案。 | 獨立董事出席:3 | |
| 獨立董事意見:無 | ||
|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無 | ||
| 決議結果: | ||
| 經全體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執行情形:依決議執行 | ||
| 114.11.07 | ||
| 第十八屆 | ||
| 第九次 | 一、承認——五年度稽核計劃案。 | |
| 二、——四年度第三季財務報表案。 | ||
| 三、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公費審核案。 | 獨立董事出席:3 | |
| 獨立董事意見:無 | ||
|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無 | ||
| 決議結果: | ||
| 經全體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執行情形:依決議執行 | ||
| 114.12.19 | ||
| 第十八屆 | ||
| 第十次 | 一、本公司二〇二六年度集團方針目標案。 | |
| 二、本公司二〇二六年度集團財務預算案。 | 獨立董事出席:3 | |
| 獨立董事意見:無 | ||
|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無 | ||
| 決議結果: | ||
| 經全體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執行情形:依決議執行 |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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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會計師查核期間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合計 | 備註 |
|---|---|---|---|---|---|---|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蘇定堅 | 114 年度 | 456 萬元 | 27.5 萬元 | 483.5 萬元 | 無 |
非審計公費服務內容:常年稅務諮詢公費、暫繳查核公費
註:本年度本公司若有更換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者,應請分別列示查核期間,及於備註欄說明更換原因。
(一) 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給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應揭露更換前後審計公費金額及原因:無。
(二) 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以上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無。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無。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無。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請參閱
股權移轉:
公開資訊觀測站 > 單一公司 > 股權變動 / 證券發行 > 股權轉讓資料查詢 > 內部人持股異動事後申報表
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query6_1
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公開資訊觀測站 > 單一公司 > 股權變動 / 證券發行 > 內部人設質解質 > 內部人設質解質公告
https://mopsov.twse.com.tw/mops/web/STAMAK03_1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051
GIANT
GROUP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之關係資料
114年9月1日(除息基準日)
| 姓名(註1) | 本人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 有股份(註2) | 利用他人名 義合計持有 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 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 係者,其名稱或姓名 及關係(註3) | 備 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名稱 (或姓名) | 關係 | ||
| 亞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8,238,183 | 4.65% | - | - | - | - | 杜絕珍 | 董事長 | |
| 亞庇董事長杜絕珍(請詳下列) | - | - | - | - | - | - | - | - | |
| 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受 託保管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戶 | 17,453,817 | 4.45% | - | - | - | - | - | - | |
|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戶- 無法取得代表人資料 | - | - | - | - | - | - | - | - | |
|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16,467,703 | 4.20% | - | - | - | - | - | - | |
| 國泰人壽董事長熊明河 | - | - | - | - | - | - | - | - | |
| 劉湧昌 | 16,296,026 | 4.16% | 3,000,000 | 0.77% | - | - | 劉素娟 | 兄妹 | |
| 杜絕珍 | 15,690,668 | 4.00% | 97,214 | 0.02% | - | - | 亞庇公司 | 董事長 | |
|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15,681,236 | 4.00% | - | - | - | - | - | - | |
| 富邦人壽董事長林福星 | - | - | - | - | - | - | - | - | |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9,764,701 | 2.49% | - | - | - | - | - | - | |
| 中華郵政董事長吳宏謀 | - | - | - | - | - | - | - | - | |
| 楊懷卿 | 6,454,980 | 1.65% | 30,000 | - | - | - | - | - | |
| 成春投資有限公司 | 5,869,939 | 1.50% | - | - | - | - | - | - | |
| 劉素娟 | 5,685,724 | 1.45% | 607,959 | 0.16% | - | - | 劉湧昌 | 兄妹 |
註1:應將前十名股東全部列示,屬法人股東者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姓名分別列示。
註2:持股比例之計算係指分別以自己名義、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計算持股比率。
註3:將前揭所列示之股東包括法人及自然人,應依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揭露彼此間之關係。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Chapter 1 Chapter 2 Chapter 3 Chapter 4 Chapter 5 Chapter 6 Chapter 7
九、長期投資綜合持股比例
114年12月31日單位:股;%
| 轉投資事業 (註) | 本公司投資(A)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B) | 綜合投資(A+B) | |||
|---|---|---|---|---|---|---|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 Growood Investment Ltd. | 26,619,300 | 100% | - | - | 26,619,300 | 100% |
| Gaiwin B.V. | 502,661 | 100% | - | - | 502,661 | 100% |
| Darzins Holdings Ltd. | 14,888,928 | 100% | - | - | 14,888,928 | 100% |
| 捷安特股份有限公司 | 14,000,000 | 100% | - | - | 14,000,000 | 100% |
| Merdeka International Ltd. | 6,000,003 | 100% | - | - | 6,000,003 | 100% |
| 捷安特投資有限公司 | - | 100% | - | - | - | 100% |
| Giant Bicycle Mexico S. de R.L. de C.V. | - | 0 | - | 100% | - | 100% |
| 微程式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8,886,000 | 16% | - | - | 8,886,000 | 16% |
| 微笑單車股份有限公司 | 84,800,000 | 100% | - | - | 84,800,000 | 100% |
| 愛普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 | 100% | - | - | 50,000,000 | 100% |
| Giant Vietnam Manufacturing Company Limited | - | 100% | - | - | - | 100% |
| GIANT SEA BICYCLE COMPANY LIMITED | - | 100% | - | - | - | 100% |
| Giant Bicycle (Thailand) Co., Ltd. | 10,199,999 | 100% | - | - | 10,199,999 | 100% |
註:係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長期投資。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053
卷、幕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來源
1. 股份種類
115 年 3 月 30 日 單位:股
| 股份種類 | 核定股本 | 備註 | ||
|---|---|---|---|---|
| 流通在外股份 | 未發行股份 | 合 計 | ||
| 普通股 | 392,065,395 | 102,934,605 | 495,000,000 | 上市股票 |
2. 股本形成經過
單位:新台幣元,股
| 核准日期 | 每股面額(元)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 ||
| 61.10.27 | 100 | 40,000 | 4,000,000 | 40,000 | 4,000,000 | 以現金設立 | 無 |
| 63.01.03 | 100 | 100,000 | 10,000,000 | 100,000 | 10,000,000 | 現金增資 6,000 仟元 | 無 |
| 65.04.21 | 100 | 120,000 | 12,000,000 | 120,000 | 12,000,000 | 現金增資 2,000 仟元 | 無 |
| 67.04.10 | 100 | 180,000 | 18,000,000 | 180,000 | 18,000,000 | 現金增資 6,000 仟元 | 無 |
| 70.08.04 | 100 | 400,000 | 40,000,000 | 400,000 | 40,000,000 | 現金增資 8,500 仟元 | |
| 盈轉 13,500 仟元 | 無 | ||||||
| 71.09.30 | 100 | 600,000 | 60,000,000 | 600,000 | 60,000,000 | 盈轉 20,000 仟元 | 無 |
| 72.08.05 | 100 | 993,600 | 99,360,000 | 993,600 | 99,360,000 | 盈轉 39,360 仟元 | 無 |
| 73.07.10 | 100 | 1,500,000 | 150,000,000 | 1,500,000 | 150,000,000 | 盈轉 50,640 仟元 | 無 |
| 75.08.15 | 100 | 1,980,000 | 198,000,000 | 1,980,000 | 198,000,000 | 現金增資 19,200 仟元 | |
| 盈轉 28,800 仟元 | 無 | ||||||
| 77.04.01 | 100 | 3,600,000 | 360,000,000 | 3,600,000 | 360,000,000 | 現金增資 162,000 仟元 | 無 |
| 79.07.15 | 10 | 5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 | 500,000,000 | 盈轉 140,000 仟元 | 無 |
| 註 1 | |||||||
| 81.08.13 | 10 | 60,000,000 | 600,000,000 | 60,000,000 | 600,000,000 | 盈轉 100,000 仟元 | 無 |
| 註 2 | |||||||
| 82.07.15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87,000,000 | 870,000,000 | 現金增資 150,000 仟元 | |
| 盈轉 60,000 仟元 | |||||||
| 公積轉增資 60,000 仟元 | 無 | ||||||
| 註 3 | |||||||
| 83.10.28 | 10 | 135,000,000 | 1,350,000,000 | 108,750,000 | 1,087,500,000 | 盈轉 217,500 仟元 | 無 |
| 註 4 | |||||||
| 84.05.26 | 10 | 135,000,000 | 1,350,000,000 | 135,000,000 | 1,350,000,000 | 現金增資 153,750 仟元 | |
| 盈轉 54,375 仟元 | |||||||
| 公積轉增資 54,375 仟元 | 無 | ||||||
| 註 5 | |||||||
| 85.06.21 | 10 | 189,000,000 | 1,890,000,000 | 148,500,000 | 1,485,000,000 | 資轉 135,000 仟元 | 無 |
| 註 6 | |||||||
| 86.06.25 | 10 | 189,000,000 | 1,890,000,000 | 163,350,000 | 1,633,500,000 | 資轉 148,500 仟元 | 無 |
| 註 7 | |||||||
| 87.07.04 | 10 | 189,000,000 | 1,890,000,000 | 179,685,000 | 1,796,850,000 | 盈轉 81,675 仟元 | |
| 資轉 81,675 仟元 | 無 | ||||||
| 註 8 | |||||||
| 88.06.28 | 10 | 223,000,000 | 2,230,000,000 | 197,653,500 | 1,976,535,000 | 盈轉 143,748 仟元 | |
| 資轉 35,937 仟元 | 無 | ||||||
| 註 9 |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Chapter 1 Chapter 2 Chapter 3 Chapter 4 Chapter 5 Chapter 6 Chapter 7
| 核准日期 | 每股面額 (元)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 ||
| 89.06.29 | 10 | 240,000,000 | 2,400,000,000 | 227,301,525 | 2,273,015,250 | 盈轉 271,847 仟元 | |
| 資轉 24.633 仟元 | 無 | ||||||
| 90.06.13 | 10 | 320,000,000 | 3,200,000,000 | 261,396,760 | 2,613,967,600 | 盈轉 340,952 仟元 | 無 |
| 91.07.05 | 10 | 320,000,000 | 3,200,000,000 | 280,183,561 | 2,801,835,610 | 盈轉 187,868 仟元 | 無 |
| 97.07.07 | 10 | 320,000,000 | 3,200,000,000 | 295,887,188 | 2,958,871,880 | 盈轉 157,036 仟元 | 無 |
| 98.07.02 | 10 | 400,000,000 | 4,000,000,000 | 355,064,626 | 3,550,646,260 | 盈轉 591,774 仟元 | 無 |
| 99.07.27 | 10 | 400,000,000 | 4,000,000,000 | 375,064,626 | 3,750,646,260 | 現金增資 200,000 仟元 | 無 |
| 108.07.08 | 10 | 495,000,000 | 4,950,000,000 | 375,064,626 | 3,750,646,260 | 僅增加核定資本額 | 註 16 |
| 111.05.26 | 10 | 495,000,000 | 4,950,000,000 | 392,064,626 | 3,920,646,260 | 現金增資 170,000 仟元 | 無 |
| 114.08.14 | 10 | 495,000,000 | 4,950,000,000 | 392,065,395 | 3,920,653,950 | 可轉債換發新股 8 仟元 | 無 |
註 1:79 年度盈餘轉增資同時股份分割,每股面額 100 元分割為 10 元。
註 2:核准發行文號 81.08.13(81) 台財證(一)第 02073 號函。
註 3:核准發行文號 82.07.19(82) 台財證(一)第 29085 號函。
註 4:核准發行文號 83.10.28(83) 台財證(一)第 44720 號函
註 5:核准發行文號 84.05.26(84) 台財證(一)第 30933 號函及 (84) 台財證(一)第 30934 號函。
註 6:核准發行文號 85.06.21(85) 台財證(一)第 38807 號函。
註 7:核准發行文號 86.06.25(86) 台財證(一)第 49202 號函。
註 8:核准發行文號 87.07.04(87) 台財證(一)第 57356 號函。
註 9:核准發行文號 88.06.28(八八) 台財證(一)第五八九三八號函。
註 10:核准發行文號 89.06.29(八九) 台財證(一)第五六二一三號函。
註 11:核准發行文號 90.06.13(九0) 台財證(一)第一三七六三二號函。
註 12:核准發行文號 91.07.05 台財證一字第 0 九一 0 一三六九二 0 號函。
註 13:核准發行文號 97.07.07 金管證一字第 0970033651 號函。
註 14:核准發行文號 98.07.02 金管證發字第 0980032858 號函。
註 15:核准發行文號 99.07.27 金管證發字第 0990037661 號函。
註 16:變更登記核准文號 108.07.08 經授商字第 10801083150 號函。
註 17:核准發行文號 111.05.26 金管證發字第 1110342934 號函。
註 18:變更登記核准文號 114.08.14 中商字第 1140018496 號函。
(二) 主要股東名單:股權比例達百分之五以上或股權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名稱
114 年 9 月 1 日(除息基準日)
|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亞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8,238,183 | 4.65% |
| 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託保管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 17,453,817 | 4.45% |
|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16,467,703 | 4.20% |
| 劉湧昌 | 16,296,026 | 4.16% |
| 杜綉珍 | 15,690,668 | 4.00% |
|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15,681,236 | 4.00% |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9,764,701 | 2.49% |
| 楊懷卿 | 6,454,980 | 1.65% |
| 成春投資有限公司 | 5,869,939 | 1.50% |
| 劉素娟 | 5,685,724 | 1.45% |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GIANT GROUP
(三) 本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 本公司股利政策: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本期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二十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的百分之二十。
- 本次股東會擬議之股利分派:
經董事會決議擬議分派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 1.8 元。
- 預期有重大變動之說明:無
(四) 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無。
(五) 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
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二為員工酬勞,及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給付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三十為基層員工之酬勞分配。
前述規定應由董事會決議,並報告股東會。
-
本期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分派股票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
員工酬勞之估列基礎為 7.1%,董事酬勞 2%;擬議分派金額與估列數無差異。
-
董事會通過之分派員工酬勞等資訊:
(1) 分派員工現金或股票酬勞及董事酬勞金額:
-
員工現金酬勞新台幣 66,473,092 元,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
-
董事酬勞新台幣 18,733,930 元,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
(2) 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及占本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及員工酬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無。
-
前一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包括分派股數、金額及股價)、其與認列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
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盈餘經董事會與股東會決議通過配發員工現金酬勞 156,807,876 元,董事酬勞 44,548,246 元,認列費用與實際分派金額相同。
(六) 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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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債辦理情形:無。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五、員工認股權證辦理情形:無。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無。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八、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無。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057
肆、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
本公司所營業務項目包括:
(1) 自行車、室內健身車、電動自行車及其相關產品之製造及銷售。
(2) 鋁合金管件及鋁車圈加工製造銷售。
(3) 投資自行車產銷公司。
(4) 顧問服務及投資業務。
(5) 碳纖複合材料研究發展與產品應用推廣。
(6) 體育用品之製造及銷售。
(7) 承辦國內外旅行業務。
(8) 自行車租賃及戶外活動推廣。 -
本公司營業比重: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產品項目 | 銷售淨額 | 營業比重 |
|---|---|---|
| 自行車 | 52,593,928 | 87.29% |
| 材料(註) | 4,186,617 | 6.95% |
| 其他 | 3,473,418 | 5.76% |
| 合計 | 60,253,963 | 100.00% |
註:材料銷售淨額為鼎鎂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對外銷售淨額
- 本公司目前之產品項目:
(1) 競賽車:適用於亞、奧運、環法大賽、各項錦標賽及鐵人三項之公路競賽用車,適用於有瀝青、水泥或石板之鋪面騎乘;亦可作為追求速度感之騎乘用途,輪徑多為700C及27吋。
(2) 公路車:車身輕巧,輪胎細小,擁有多段變速,適用於有瀝青、水泥或石版之鋪面騎乘,可作為一般公路短途或長途之騎乘,運動健身或長途旅遊。
(3) 城市車:適用於都會區休閒或交通代步之用,適用於有瀝青、水泥或石板之鋪面騎乘,如城市越野車、城市跑車、城市通勤車等,輪徑700C、26吋及27吋。
(4) 登山車:適用於山徑林道等各種非鋪面之路況之登山全能車,作為親近大自然、挑戰越野或登山之休閒運動。車體粗獷、輪胎粗大且深紋,擁有多段變速,或有前避震或雙避震系統。登山車又區分為下坡賽車及越野賽車。
(5) 童車:適用於兒童及青少年之安全設計之車種,及可供表演、遊戲之越野單車。
(6) 女性車:本公司針對女性的身體結構、騎乘情境、造型設計及色彩偏好等要素,專為女性消費者發展出Liv系列產品,包括公路車、登山車、城市車等產品,以及相關的人身及車身商品。
(7) 折疊車:具備折疊功能、可在極短時間內折疊成體積較小之形狀,便於攜帶或置放於汽車後車箱中。包括折疊輕快車、折疊登山車及折疊電動車等。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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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旅遊車:車體結構類似公路車,但具有可懸掛行李袋之裝置,具多段變速,可負重騎乘,作為長途旅行之用。
(9) 運動車:使用於室內,提供各種運動行程組合及運動數據之健身運動車,不論任何氣候、時間均可在室內運動健身。
(10) E-bike:加裝電池、電動馬達、電控零件及智慧助力模式,藉助電力輔助力或直接驅動,使騎乘更輕鬆,適用於運動休閒及交通代步之用。
- 計劃開發之新產品:品牌與產品展望
(1) Giant 品牌
A. 選手/車隊贊助
在公路車領域,Giant 持續贊助 Team Jayco AlUla,透過世界巡迴賽舞台展現品牌競賽車款的性能與技術實力。
在登山車領域,Giant 持續支持 Giant Factory Off Road Team,參與國際越野賽事並透過實際賽事環境驗證產品性能。
在 Gravel 領域,Giant 將持續強化市場布局,包含與 Swatt Club 及多位菁英選手合作,透過不同騎行文化與賽事活動提升品牌能見度。
透過與頂尖車隊及選手合作,除提升品牌於國際賽事的曝光度外,亦透過實際騎乘與競賽回饋持續優化產品設計與性能表現。
B. 一般自行車
展望 2026 年,捷安特將持續發揮「系統性整合開發」優勢,全面布局競賽車款與運動通勤市場。在頂級競技領域,將於台北國際自行車展及各大國際賽事發表新一代競賽級車款。透過更深層的系統整合設計,不僅提升產品性能與市場競爭力,也展現品牌在高階自行車領域的技術實力。
除競賽產品外,捷安特亦將持續推動競賽科技的延伸應用,將高階技術導入運動與通勤車款,透過技術下放提升產品價值與品牌影響力,並持續深化全球市場布局。
C. 電動輔助自行車 (E-Bike)
2026 年巨大集團將持續強化電動登山車產品線,提升動力系統性能與整體騎乘體驗。電動系統將朝更高輸出功率與更高能量密度電池發展,使電池容量提升的同時維持更小體積。電子系統亦將加速與自主 E+System 平台整合,以提升系統穩定性與使用便利性。為因應高扭力電動登山車發展趨勢,巨大亦將持續投入自主零組件研發,提升零組件在高負載騎乘情境下的耐用性與可靠度。透過電控系統與整車結構整合設計,打造兼具高性能、輕量化與高度整合的電動登山車產品。
此外,2026 年 Giant 亦將持續強化 E-Trekking 系列產品線,以滿足城市通勤與長距離日常騎乘需求。車款以舒適騎行幾何為基礎,搭配避震前叉、穩定車架設計與完整通勤配備系統,提供穩定且舒適的騎乘體驗。產品整合 Giant 電動系統平台與高容量電池,在動力輸出與續航表現之間取得平衡。透過完整產品布局,Tour 系列可同時滿足通勤、日常運輸與週末休閒騎行需求,持續鞏固 Giant 在城市與 trekking 電動自行車市場的產品競爭力。
D. 自行車裝備 (Gear)
隨著功率訓練逐漸成為騎行訓練主流,研發重心將聚焦於 Power Revo 踏板式功率計。產品將透過簡化安裝流程,使功率訓練更容易導入日常騎行與訓練,提升騎士訓練效率與運動表現。
Giant Group 2025 Annual Report 059
GIANT GROUP
在人身部品方面,將推出 Sendero 太陽眼鏡系列,專為登山車與礫石車騎行設計。產品採用德國蔡司光學鏡片,並針對林道複雜光源環境進行最佳化調校,搭配可拆式遮陽檔片設計,以減少側光與反光干擾。
(2) Liv 品牌
A. 選手/車隊贊助
Liv 持續贊助 Liv AlUla Jayco 車隊,透過世界巡迴賽與國際賽事平台提升品牌在女性競技自行車領域的能見度。在登山車領域,Liv 持續支持 Liv Factory Racing 車隊,透過國際越野賽事展現女性專屬車款在高強度賽道中的性能表現。透過與頂尖女性選手合作,Liv 不僅提升品牌在國際賽事中的曝光度,亦透過選手騎乘回饋持續優化女性專屬產品設計。
B. 一般自行車
Liv 將延續集團「系統化整合開發」優勢,致力於為不同族群的女性騎士提供專屬產品。品牌將持續深耕女性市場,針對女孩與青少女族群開發符合其身形與騎乘需求的專屬車款,而非單純縮小成人車架尺寸。
透過女性專屬幾何設計與零組件配置,並結合選手與消費者回饋持續優化產品線,使 Liv 持續以最了解女性需求的研發能力深耕全球市場。
C. 電動輔助自行車 (E-Bike)
Liv 以 More Women on Bikes 為品牌核心理念,除提供適合專業玩家的電動登山車外,產品線亦將擴展至喜愛運動的女性及城市短距移動族群。
2026 年 Liv 將推出更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產品線,涵蓋競賽、運動與城市通勤等不同使用情境。
(3) Momentum 品牌
Momentum 品牌於 2026 年將推出升級版 Vida E+,在更具競爭力的價格區間強化產品配備與設計細節,以進一步擴大市場滲透率。升級版車款將新增整合式前後燈,提升可視性與安全性,同時延續 Momentum 都會設計風格,強化外觀一致性與日常使用便利性。在騎乘體驗方面,新版本將導入 Cruise Mode 巡航模式,在平順路段提供穩定輔助輸出,降低騎乘負擔並提升騎行舒適性。
此外,Momentum 將推出 Vida E+ EX 車型。該車型以 Vida E+ 平台為基礎,新增通勤與生活化使用配備,包括 載物能力強化設計、防污設計與伸縮坐桿 (Dropper Seatpost),使騎士在城市騎行情境中能快速調整坐墊高度並維持舒適騎姿。Vida E+ EX 的推出,預期將觸及更多具備通勤、載物與生活化需求的使用族群。
(4) CADEX 品牌
CADEX 作為 Giant 集團高端零組件品牌,持續透過職業車隊與菁英選手合作驗證產品性能,並將賽事回饋導入產品研發。CADEX 輪組、坐墊與外胎等產品持續提供 Team Jayco AlUla 車隊使用,並於國際公路賽事中進行實戰測試;在三鐵與計時賽領域,CADEX 亦與多位世界級三鐵選手合作,透過 CADEX 空力輪組與競賽級零組件系統,在高強度競賽環境中驗證產品性能並收集使用回饋。透過賽事應用與選手測試,品牌持續優化材料技術與產品設計,強化其在高端競賽零組件市場的技術定位。
在產品發展方面,CADEX 於 2026 年 3 月推出 CADEX Max 50 輪組系統與全新 CADEX Aero 外胎。Max 50 輪組採用全新空力碳纖輪圈設計與一體式碳纖輪條結構,並搭配高效率花鼓系統,在提升空氣力學效率的同時兼顧輕量化與動力傳遞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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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CADEX 亦將跨足登山車領域,推出品牌首款 XC 輪組系統。該產品以輕量化與高剛性為核心設計理念,並透過賽事驗證與專業騎士測試開發,打造符合現代 XC 賽事需求的高性能輪組,進一步拓展 CADEX 在高端自行車零組件市場的產品布局。
(5) Stages 的重生與轉型 - 打造全球室內外整合的自行車運動科技生態
2025 年,Stages 品牌完成併入巨大集團 (Giant Group),在集團的支持與整合下,由旗下子公司 SPIA Cycling Inc. 負責品牌營運與全球發展,Stages 已重新建立產品與市場策略基礎,並開啟新一輪成長。
對巨大集團而言,Stages 的重生不僅是一項品牌復興計畫,更是集團在全球運動科技與數據化騎行領域的重要戰略布局。透過整合自行車硬體、功率測量技術與雲端數據平台,Stages 正逐步建立一個連結室內健身場景與戶外騎乘體驗的全球運動科技生態系統。
在此戰略框架下,2026 年將成為 Stages 品牌發展的重要產品與技術創新年度。公司將透過新一代產品與數據平台的推出,進一步鞏固其在全球室內騎行市場的領導地位,同時強化室內與戶外騎行場景的整合能力。
A. 技術平台與數據整合優勢
Stages 長期專注於騎乘功率測量與運動數據技術,其產品已被全球職業車隊、健身房與專業騎士廣泛採用。未來公司將持續深化三大核心能力:
a. 精準騎行數據技術
持續提升室內與戶外騎行功率數據的精準度與一致性,透過硬體、軟體與演算法整合,建立具全球競爭力的騎行數據技術平台。
b. 雲端運動數據平台
透過 Stages Cloud 平台整合健身房騎行設備與戶外騎乘數據,為騎士與教練提供完整的訓練管理與運動表現分析工具,提升數據在運動訓練與健康管理中的價值。
c. 全球健身產業合作網絡
Stages 持續深化與國際健身品牌及連鎖健身房的合作關係,並透過教練培訓與數位課程體系,建立更具規模化的全球室內騎行訓練生態。
B. 商業模式升級與市場策略
隨著全球消費模式與運動科技產業的快速發展,Stages 亦持續推動商業模式升級。在傳統經銷體系之外,公司正逐步建立 Direct-to-Consumer(DTC) 直面消費者模式,並已在英國、歐洲及北美市場完成家用產品銷售布局。
透過官方平台 stagescycling.com,Stages 不僅可提升產品毛利結構,更能建立完整的消費者數據與用戶關係管理系統,從而更精準掌握市場需求與使用者行為。此一策略將有助於品牌與消費者建立更直接且長期的互動關係,同時提升產品與服務體驗。
C Stages 在巨大集團未來版圖中的角色
面向未來,Stages 的發展將不僅局限於室內健身設備市場,而是逐步轉型為結合騎行設備、運動數據與數位服務的全球運動科技平台。
透過與巨大集團全球自行車產品線與研發能力的協同,Stages 將持續推動室內與戶外騎行體驗的整合,並探索更多基於數據與運動服務的創新商業模式。
在全球運動健康產業持續成長的趨勢下,Stages 的轉型與發展,將為巨大集團開啟新的成長動能,並進一步鞏固集團在全球自行車與運動科技產業中的領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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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產業回顧與概況
1. 產業歷史
台灣自行車工業萌芽於台灣光復之後,最初以進口替代供應國內市場之需求;直至民國60年代美國興起一股自行車風潮,才帶動台灣自行車工業40多年來的蓬勃發展。由於國內市場過小,發展初期業者以OEM為歐美品牌代工,是典型的出口導向產業,由此厚植生產技術與研發能力,並建構完整的產業供應體系。
民國69年台灣自行車出口台數超過300萬台,取代日本而成為全世界最大的出口國,此一情勢一直維持至八十年,中國自行車崛起後,出口台數超越台灣,但出口金額仍然遠低於台灣;直至89年,中國自行車出口量值才雙雙超越台灣,台灣的「自行車王國」的地位才被中國取代。然而,近年來,業界成立A-Team,台灣自行車工業成功地轉向創新及高附加價值產品的研發及生產。至105年A-Team已達成策略目標而結束,但台灣仍然維持全球中高價位自行車產品的供應重鎮之地位。
2. 產業概況
本公司經營版圖跨足全球自行車市場,集團事業主要分為製造生產與市場銷售。在製造方面,分為自有品牌和代工事業。銷售方面則以自有品牌,從台灣出發並於75年進軍國際市場開始在全球各地市場經營。自有品牌現以歐洲、美國和中國市場為主要銷售市場。
台灣市場96年前一次自行車風潮後,台灣內銷公司經營策略開始進行調整,重新思考產品、行銷,通路結構與策略並強化市場行銷和消費者體驗。經歷3年的調整和轉型,台灣自行車市場已成功從通勤代步轉為運動休閒,騎車人口逐年增加並以運動休閒為主。疫情後,新增許多對自行車使用的需求,相信這樣的自行車風潮,成為一種新常態,為自行車產業帶來無限商機。現今台灣市場經營穩健,為第一品牌深受國內消費者肯定。
台灣自行車產業近年深受歐美市場庫存影響,中低階自行車與電動自行車皆有較大幅度的衰退。隨著經濟環境與節能減碳的變化,台灣出口高階車款相對穩健及中國大陸銷售暢旺,出口的平均單價也能穩定提升,引領行業永續轉型,證明台灣在高端自行車製造的地位。
自行車上中下游關聯
| 產業鏈角色 | 上游 | 中游 | 下游 | ||||
|---|---|---|---|---|---|---|---|
| 供應 | 原材料 | 結構系統 | 操控及輪組系統 | 制動及避震系統 | 傳動系統及其他 | 電控系統 | 整車 |
| 產品別 | 鋁材、碳纖紗 | 車架前叉 | 車把手 | ||||
| 車手豎桿 | |||||||
| 座墊 | |||||||
| 座墊桿 | |||||||
| 輪圈 | |||||||
| 花鼓 | |||||||
| 鋼絲 | |||||||
| 內外胎等 | 剎車把手 | ||||||
| 夾器 | |||||||
| 剎車線 | |||||||
| 碟煞 | |||||||
| 避震前叉 | |||||||
| 後避震等 | 前後變速器 | ||||||
| 變速把手 | |||||||
| 變速線 | |||||||
| 大齒盤 | |||||||
| 鍊條 | |||||||
| 飛輪 | |||||||
| 腳踏等 | 馬達 | ||||||
| 電池 | |||||||
| 顯示器 | |||||||
| 控制器 | 自行車及自行車 | ||||||
| 零件組裝、銷售、服務 | |||||||
| 客戶 & 消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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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 本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投入之研發費用:114年度1,323,968仟元
- 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品牌與產品回顧
(1) Giant 品牌
A. 一般自行車
2025年1月,捷安特於世界巡迴賽首站Santos Tour Down Under發表全新Trinity Advanced SL三鐵/計時車。新一代Trinity經過十年改款,整合空氣力學與動態騎乘效率;搭配CADEX四刀輪組後,系統總風阻降低5.9瓦。車架組較前一代減輕558克,在維持高剛性的前提下提升剛性重量比 $12.6\%$ ,並提供更廣泛的調整範圍以協助選手設定最佳騎乘姿勢。

2025年巨大集團持續深耕青少年市場,推出三款重點車型。3月推出以回收複合材料製成的Pre rCarbon,重量僅2.5公斤;6月發表市場首款青少年彎把公路車Seek,全車7.4公斤;11月推出STP 20與STP 24土坡車,透過專屬幾何與零件配置提升孩童騎乘操控性。
適逢Anthem系列問世20週年,捷安特推出新一代XC登山車系列,包含Anthem Advanced SL與Anthem X Advanced SL。新車搭載改良式FlexPoint Pro避震系統,使後三角受力變形量降低達8倍,並成為品牌史上最輕量XC車款。
B. 電動輔助自行車 (E-Bike)

2025年巨大集團推出新一代下坡電動登山車Reign Advanced E+,行程170mm、前叉180mm,系統由36V升級至48V,並提供800W峰值功率輸出,使高踏頻情境下仍能維持高扭力表現。
此外,巨大集團於德國舉辦Explore E+全球發表會。Explore E+ 配備 Aegis 胎壓偵測系統與Apple Find My定位功能,並搭載環境光感應顯示系統,提升日常騎行資訊可視性與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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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Liv 品牌
A. 一般自行車

Liv 持續深耕女性自行車市場,透過女性專屬幾何研究與製程技術,於 2025 年推出多款重點車型,涵蓋三鐵、XC 越野及青少年車款。
在三鐵與計時賽領域,Liv 與 Giant Trinity 同步研發推出 Avow Advanced SL。新車結合 CADEX 頂級輪組系統,有效降低整體風阻,同時在減輕重量的情況下提升剛性重量比。車架亦提供更廣泛且精細的調整範圍,使女性選手能更容易設定兼顧速度與舒適性的空力騎乘姿勢。
在 XC 越野領域,Pique Advanced SL 迎來全新改款。新車與 Giant Anthem 同步開發,搭載改良式 FlexPoint Pro 避震系統,提升後三角結構穩定性並優化受力變形表現。透過針對女性騎士重心分布所設計的專屬幾何設定,結合輕量化車架與競賽級配置,提升在世界盃等高強度賽道中的競技表現。
Liv 同時推出青少年車款 Seek 與 STP 20 & 24。Seek 為市場首款青少年彎把公路車,全車重量僅 7.4 公斤,承襲 Liv 競賽車幾何設計,使年輕騎士能更自信地進入公路騎行領域。
B. 電動輔助自行車 (E-Bike)

Liv 於 2025 年推出 Tempt E+ 系列,採用可抽取式電池設計,使電池更容易拆卸與充電。電池容量為 430Wh,並與車架整合,以兼顧外觀設計與輕量化需求。此外,Liv 亦推出 Allure E+ 城市騎遊車款,提供多種車架尺寸以符合不同女性身形需求。車款將尾燈整合於後貨架,並採用 Allure E+ 皮革標設計提升整體質感。為提升騎乘安全性,車款亦配備 E-lock 電子鎖與後方雷達系統,可透過 App 上鎖並監控後方來車狀況,提升日常騎行安全。
(3) Momentum 品牌
Vida E 於 2025 年在北美市場上市,延續 Momentum 在當地城市車款的產品基礎。車款搭載 Throttle 油門功能,使騎乘操作更為便利,並透過避震前叉、舒適騎行幾何與人體工學坐墊設計,提供不同身形使用者輕鬆舒適的騎乘體驗。產品亦提供完整配件系統以支援通勤與日常載物需求,並通過 UL 認證及導入 E-lock 電子鎖功能,提升整體使用安全性。上市後 Vida E 獲得市場與媒體正面評價,並榮獲美國 EB Journal 「Best Overall E-Bike」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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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ADEX 品牌
CADEX 持續以材料工程、空氣力學與賽事驗證為核心,深化品牌在高端自行車零組件市場的技術定位。2025 年推出多項高性能產品,透過碳纖維技術、空氣力學設計與先進製程應用,提升整體騎乘效率與競賽表現。

-
CADEX Max Aero Disc 輪組
專為計時賽與鐵人三項設計,重量約 1000g,採一體式碳纖輻條與碳纖花鼓耳結構,輪組搭配可調式碳纖輻條、無鉤輪框設計以及 48T 陶瓷培林花鼓系統,提升踩踏效率與巡航穩定性。 -
CADEX Ultra 40 輪組
採用 40mm 無鉤碳纖維輪圈、CADEX Super Aero 碳纖輻條與優化輪圈疊層結構設計,並搭配陶瓷培林與 48 齒棘輪系統,提供高效率動力傳遞。 -
CADEX Amp 3D 坐墊
採用 3D 列印結構襯墊與碳纖底座,透過 CADEX G3D 螺旋體結構優化壓力分佈並吸收震動,在舒適性與踩踏效率之間取得平衡,同時降低重量並提升長時間騎乘穩定性。
CADEX 以「EFFORT IN. SPEED OUT.」為品牌核心理念,透過材料技術與賽事驗證持續提升產品性能與騎乘效率,並強化品牌在全球高端自行車零組件市場的競爭力。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可以跟 End User 對話的現代化 Cycling Service 品牌,我們會以電商 E-comm、Giant ID、Digital Marketing,接起我們與消費者的連結,建立自行車生態圈,持續研發推出 one and only 產品,有別於製造的商業模式也正在萌芽,數位轉型搭配高效能 matrix 組織,加強存貨與現金流量風險管理,提升集團韌性,讓集團永續成長。
短期發展計劃中,製造面將加速完善全球生產布局,持續投入自動化設備導入,並強化歐洲短鏈供應鏈,以全面提升集團製造與供應體系的競爭力。在銷售面,集團將深化全球市場布局,強化數位行銷能力,並以四大品牌 GIANT、Liv、Momentum、CADEX 為核心,推出更貼近消費者需求的創新產品,引領市場趨勢。同時,高階動態 Fitting 系統 (DCF) 已展現成果,後續將推動通路現代化,擴增 Giant Retail Academy 的數位內容,提升加值服務體驗,強化 O+O 整合效益。
此外,集團發起「自行車永續聯盟 (Bicycling Alliance for Sustainability, BAS)」,號召產業夥伴共同推動降低自行車消費與生產端的碳排放,建立永續供應模式,助力自行車成為真正的綠色產品。集團期望透過此聯盟引領台灣自行車產業邁向全球永續標竿,掌握低碳商機,打造綠色移動最佳解決方案,並提升集團在碳權與永續價值上的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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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市場分析
據業者估計,未來全球自行車市場將持續成長,2027年規模約達美金1,472億元,亞太地區更被視為這段期間最有潛力的自行車市場;而E-bike將是產業持續成長的重要動能。
市場及通路主要區分為以休閒運動及競賽產品為主的專業市場〈Specialty market〉及以通勤、交通代步為主的量販市場〈Mass market〉,以及少數介於兩者之間的運動產品市場〈Sports market〉。
開發中國家市場以交通代步產品為主,先進國家市場則以休閒運動產品為主、交通代步產品為輔。
- 本公司主要產品之銷售地區:
單位:新台幣仟元,千台
| 地區 | 銷售量 | 銷售值 | 銷售值佔全公司比率 |
|---|---|---|---|
| 美洲 | 164 | 5,198,252 | 8.63% |
| 歐洲 | 731 | 25,199,366 | 41.82% |
| 亞洲 | 1,917 | 19,472,389 | 32.32% |
| 台灣 | 73 | 5,199,116 | 8.63% |
| 其他 | 435 | 5,184,840 | 8.60% |
| 合計 | 3,320 | 60,253,963 | 100.00% |
- 市場佔有率:
(1) 在台灣市場長期居於領導地位,專攻休閒運動領域市場,擁有300家專屬市場通路,品牌形象及品牌知名度均為國內之冠。
(2) 在中國市場精耕 20 年,為最早進入休閒運動領域之品牌,各級經銷商擁有 3000 家門店,以 GIANT、Liv、Momentum 三品牌策略,保持中國自行車行業排名第一品牌之地位。
(3) 歐洲市場是本公司的重要市場,尤其是在西歐各國,集團自有品牌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歐洲廠在此亦扮演重要的角色。
(4) 北美洲是自行車流行的指標,尤其市場以登山車為主流,近兩年隨著 E-bike 相關法規日益完善,市場也跟著蓬勃發展。巨大在北美經營 20 幾年,透過約 1000 家經銷店服務消費者,為北美領先品牌之一。
- 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隨著節能減碳已成為全球的趨勢,自行車已成為全球各國鼓勵使用的最佳綠色運輸工具。自行車在時尚生活、健康、短程交通代步、休閒運動、環保等各方面的正面功能,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產品,各國政府除了積極推動自行車騎乘,同時也積極投入相關自行車建設,也推出政策獎勵,鼓勵與提升民眾使用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的意願,歐洲議會更通過了決議“到2030年使騎行里程翻倍”與行動計劃,也有市場從企業鼓勵員工的角度看到新商機,因此未來自行車的需求及銷售預期將持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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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競爭利基:
(1) 產品優勢
本公司目前以 PSI(Performance, Sports, Innovative Lifestyle) 為核心之產品線,結合 Indoor cycling 概念,構組成 Giant Cycling World(捷安特的世界),滿足全球各地消費者騎乘之需求;消費者不論在何種環境騎車、不論騎車的目的為何,都可以透過 GIANT 獨特的“GIANT Cycling World”選到符合及滿足個人需求的自行車產品。
本公司一向重視新產品的研發創新,每年投入龐大資源進行創新技術及新車種的研發,領導流行、創造流行,以產品差異化創造競爭優勢。另外透過專業車隊贊助,使研發產品可以透過專業選手的測試與回饋不斷改進,只為開發出超越消費者期待的產品。
(2) 製造優勢
本公司創立時就以製造出發,以學習豐田式生產管理 (TPS) 發展出 GIANT 生產管理系統,不斷精進並累積深厚的製造基礎與實力。現於全球各地共擁有八座工廠,得以充分運用各地之製造資源,以國際分工發揮各個工廠最大的競爭優勢,並且善用各廠的供應鏈形成強勁的競爭力。目前,集團積極推動 EPR 系統升級,提升自動化製造製程以利未來製造朝向工業 4.0 邁進。
(3) 行銷優勢
本公司早在十餘年前即訂定採取 OEM/ODM 與自有品牌並重之行銷策略,一方面為全球形象良好之品牌設計製造,同時也建立自有品牌之全球行銷網,現在以 GIANT/Liv/Momentum/CADEX 四大品牌,滿足不同消費者需求。同時,透過 Online + Offline 積極拓展線上及線下的銷售通路,方便消費者購買,也透過實體通路提供優質服務。
現在因應消費者行為的轉變,巨大集團以數位行銷的模式,與消費者對話,讓巨大集團的四大品牌走入消費者的網路生活中。
(4) 服務優勢
本公司銷售服務網遍及世界各地,基於對自有品牌之信心和對消費者的承諾,透過各地服務網路提供最完善與貼心的服務。自 2012 年起對所有車架都提供終身保固及非損耗零件一年之保固。除此之外,並由各國行銷網路或客戶建立完整的售後服務系統,透過全球近 10,000 家專賣店,為消費者提供最迅速及最方便的服務;同時本公司每年更投保美金壹仟萬美元產品責任險,為全球消費者提供最佳之產品保證。
近幾年為提升消費者整體購車之體驗,從台灣開始導入 Right Ride 專業測量系統,幫助消費者挑選正確的車種,更進一步推出 DCF(Dynamic Cycling Fitting) 品牌的高精度自行車騎乘適配系統,系統可以根據分析結果,選出適合的車架、坐墊、車踏與車手把等,讓每位騎士與自行車互動時,避免因車架或零件不合適,而造成運動傷害或不舒適,提供騎士符合個人的自行車設置。透過這個服務,也能使 Giant 與消費者建立更深層的關係。
(5) 涵蓋完整經營價值鏈的競爭優勢
本公司以自創品牌行銷全球,經營範疇涵蓋了研究開發、採購、生產、製造、業務、行銷、品牌、售後服務、經營管理、財務管理等完整的經營價值鏈,是全球自行車產業中所獨有的。完整的經營價值鏈使得巨大得以發揮最大的綜合效益和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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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1) 有利因素
a. 全球節能減碳及環保意識的抬頭,有利產品行銷
隨著全球各國人民對於節能減碳及環境保護之意識愈益高漲,各國無不設定目標要逐年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而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卻是來自機動車輛。
自行車是一項無空氣污染、無噪音污染之乾淨的交通工具,必將成為全球短程以及社區內最佳的代步工具及民眾重要的通勤“夥伴”,歐盟綠色新政已加大對行業的支持,如:歐盟財長提案調降自行車與電動自行車增值稅。騎行文化也在慢慢滲透到市民生活中,其市場需求將會持續發展。
因應對策:
本公司持續透過產業公會、自行車永續聯盟、自行車新文化基金會及媒體擴大舉辦自行車日活動,強調自行車產業的環保功能,呼籲消費者多騎乘自行車、減少汽機車的使用,以維護環境品質。同時不斷研發更具環保的產品,諸如使用無污染、使用電力的電動自行車等等,以創造新需求。
b. 全球興起健康概念,有利產品行銷
由於飲食習慣的不均衡、以及人們疏於規律性的運動,導致全球普遍性的肥胖症、健康問題以及嚴重的醫療資源浪費。
近年來,各國紛紛興起健身運動風潮,而自行車是最好的戶外休閒運動、旅行代步工具、能保持社交距離,對於身心健康的助益頗大,已經成為健康時尚及防疫的產品,有利於產業的發展。
因應對策:
本公司針對全球休閒健身風潮投入龐大的研發資源,持續開發具有魅力、能提昇消費者騎乘樂趣的健身產品。持續透過行銷以及通路,推廣自行車騎乘風氣。
c. 台灣自行車產業的強勁國際競爭力,有助於推銷台灣製造的產品
自行車是一項綜合性產業,以台灣週邊產業的完整性而言,對於創新產品及高附加價值產品仍然有很大的發展潛力;且台灣長期保持全球主要輸出國,不論成軍業或零件工業,都具有堅強的國際競爭實力;加諸台商掌握在中國大陸及東南亞自行車工業的經營,經由適當的整合分工,仍可掌握全球產銷優勢。
近年來台灣自行車工業朝向創新價值及高級化的發展,更奠定了台灣成為全球高級自行車供應重鎮的地位,由台灣自行車出口平均單價逐年成長可以看出與後進國家之差距。
因應對策:
本公司持續運用台灣的競爭優勢,結合協力廠商群所組成的 G-Star Team 及中心衛星體系,充分發揮台灣的產業競爭優勢,持續開發創新價值及高附加價值的產品,並提升產銷供應能力。巨大集團偕自行車業界重要企業領袖,共同提出自行車產業的 ESG 倡議並打造一個產業鏈專屬平台 -「自行車永續聯盟 Bicycling Alliance for Sustainability (BAS)」,共同承諾在 2 年內完成溫室氣體盤查,每年減碳 3%,2030 年累積減碳 25% 或者每台自行車減碳 40 公斤。成功帶動會員廠商邁開步伐,使自行車產業鏈能與趨勢接軌,實現產品設計與生產製造減碳目標,以布局產業低碳轉型,進而帶動其供應鏈上游廠商在 ESG 工作上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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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利因素
a. 自行車市場競爭將會俱增
近年環保、運動健康意識抬頭,全球自行車風潮湧現,促進自行車產業蓬勃發展。另外進入自行車市場門檻不高,使其他非自行車產業業者相繼進入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市場。現有自行車相關業者為尋求成長機會,在產品、行銷與通路也積極投入與發展。市場競爭預期將會加劇。
因應對策:
本公司已深耕全球經營,產品與品牌深受市場肯定與喜愛。在全球主要市場設立 100% 投資之銷售公司,深根市場與消費者經營。未來將持續投入創新產品與技術的研發,製造資源流程整合與效能提升、加強產品與品牌行銷活動。另外也將繼續觀察市場新科技在自行車產業的運用,以提升銷售與服務品質來強化公司在市場的競爭能力。
b. 各國層出不窮的貿易障礙
近年來,部分國家對自行車進口採取貿易障礙,諸如提高關稅或進口附加稅等關稅壁壘,或制定正常價格及進口限制等非關稅貿易壁壘;還有國家祭出課徵反傾銷稅等措施,都會影響我國自行車產品的出口。
因應對策:
巨大擁有跨國生產基地,將以短鏈供應為策略目標,減少貿易保護主義的影響。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 本公司主要產製自行車係為休閒運動用途以及大眾交通代步用途。
- 產製過程如下:
巨大自行車簡要生產流程:管件裁剪、抽管→管件加工、附件焊接→焊前處理→車架組立焊接→T4熱處理→車架校正→T6熱處理→塗前處理→塗裝及貼標→車輪組立→成車裝配→裝櫃出貨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 主要原料 | |||
|---|---|---|---|
| 項目 | 主要產品名稱 | 主要來源 | 供應情形 |
| 結構系統 | 車架、前叉 | 自行生產國內外廠商 | 穩定 |
| 操控及輪組系統 | 車把手、車手豎桿、座墊、座墊桿輪圈、花鼓、鋼絲、內外胎 | 自行生產國內外廠商 | 穩定 |
| 制動及避震系統 | 剎車把手、夾器、剎車線、碟煞、避震前叉、後避震 | 自行生產國內外廠商 | 穩定 |
| 傳動系統及其他 | 前後變速器、變速把手、變速線、大齒盤、鍊條、飛輪、腳踏等 | 國內外廠商 | 穩定 |
| 電控系統 | 馬達、電池、顯示器、控制器 | 自行生產國內外廠商 | 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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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本公司最近兩年度任一年度中占進 (銷) 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客戶及其進 (銷) 貨金額與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最近二年度主要供應商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13年 | 114年 | ||||||
|---|---|---|---|---|---|---|---|---|
| 名稱(註1)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註1)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 1 | G2955 | 6,750,827 | 16.84 | 非關係人 | G2955 | 4,686,228 | 15.21 | 非關係人 |
| 其他 | 33,339,221 | 83.16 | 其他 | 26,116,683 | 84.79 | |||
| 進貨淨額 | 40,090,048 | 100.00 | 進貨淨額 | 30,802,911 | 100.00 |
註1:列明最近二年度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名稱及其進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供應商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增減變動原因說明:無
註2:截至年報刊印日前,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應並予揭露。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13年度 | 114年度 | ||||||
|---|---|---|---|---|---|---|---|---|
| 名稱(註1)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註1)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 1 | G3001 | 5,885,991 | 8.26 | 非關係人 | G3001 | 7,100,039 | 11.78 | 非關係人 |
| 2 | G3002 | 8,998,855 | 12.62 | 非關係人 | G3002 | 9,344,793 | 15.51 | 非關係人 |
| 其他 | 56,393,926 | 79.12 | 其他 | 43,809,131 | 72.71 | |||
| 銷貨淨額 | 71,278,772 | 100.00 | 銷貨淨額 | 60,253,963 | 100.00 |
註1:列明最近二年度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客戶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增減變動原因說明:無
註2:截至年報刊印日前,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應並予揭露。
三、本公司從業員工概況: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及學歷分布比率
| 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度 | 當年度截至115年3月30日 | |||
|---|---|---|---|---|---|---|
| 員工人數 | 主 | 管 | 599 | 606 | 610 | |
| 職 | 員 | 1,906 | 1,828 | 2,022 | ||
| 職 | 工 | 8,329 | 7,655 | 7,550 | ||
| 合 | 計 | 10,834 | 10,089 | 10,182 | ||
| 平均 | 年 | 歲 | 37.94 | 38.76 | 38.79 | |
| 平均服務年 | 資 | 6.69 | 7.90 | 7.96 | ||
| 學歷分布比率(%) | 博 | 士 | 0.06 | 0.04 | 0.04 | |
| 碩 | 士 | 2.06 | 2.27 | 2.30 | ||
| 大 | 專 | 27.7 | 30.32 | 30.29 | ||
| 高 | 中 | 38.13 | 39.85 | 40.06 | ||
| 高中以下 | 中 | 32.06 | 27.53 | 27.32 |
備註:此人力以台灣和中國大陸為主,涵蓋率 88.4%,人力資源數據請參照巨大集團2025永續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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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環保支出資訊:
本公司114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無發生重大違規情形而遭受重大罰緩情事。
巨大集團持續投資於各類環保項目,包含低碳應用、節能、節水及減廢等。114年環保支出總計達249.42百萬台幣(不包含綠色採購)。下列統計以巨大集團全球製造工廠為主之相關環保支出:
| 環保支出內容 | 百分比 | 內容 |
|---|---|---|
| 管理費用 | 5.35% | 環境相關環境管理相關標誌、第三方驗證、或相關管理上費用支出。ISO標準系列認證(職安衛與能源管理系統/溫室氣體查證/產品碳足跡) |
| 稅費 | 0.00% | 政府法規支出:碳費,碳稅、ETU、CBAM碳關稅、碳權交易支出(包含環境類罰款) |
| 災損 | 0.13% | 氣候變遷影響支出費用:因為氣候災害(颱風,冰雪,暴風)所需要設備防災設施、工廠因災害而維護,停工損失…等支出 |
| 低碳建設設備(節能與綠能投資) | 5.36% | 低碳應用投入成本:包含儲能設備建設、減碳運輸投資(包括電動車、充電樁)、再生能源屬性憑證(EACs)、自建太陽能費用、及綠色電力產品等。 |
| 減廢 | 8.35% | 減廢投入成本:廢棄物減量及妥善清理企業廢棄物,或其他跟廢棄物相關支出(例如:木棧板回收,廢電池回收,毒化物回收…等) |
| 空汙 | 45.08% | 空氣汙染防治成本:空氣汙染防治設備,污染物包含揮發性有機物(VOCs)、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及懸浮微粒(PM),或是相關活動成本費用(例如:空氣汙染防治設備…等) |
| 節能 | 8.62% | 節能投入成本:各項製造設備太舊換新、馬達、冰水主機、鍋爐…為了節能而投入的費用。 |
| 水資源 | 30.93% | 保護水資源政策和具體設備等成本:跟水相關的監控設備或是節水設備、或是廢水處理設備等(例如:水相關設備支出費用) |
備註:相關環保支出數據,巨大集團越南廠尚未涵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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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勞資關係:
本公司已制定人權行為準則,宣示尊重並支持國際公認之人權規範與原則,包含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已及國際勞工組織的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遵守全球各營運所在地法規,並依據聯合國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 (UNGPs) 制定並揭露人權政策,杜絕任何侵犯及違反人權的行為,明確揭示以公正與公平態度對待與尊重所有同仁,定期進行風險評估,帶給員工安心與穩定感。
巨大集團人權行為準則:
| 1. 強迫勞動 | 集團應尊重勞工就業自由,嚴禁各種形式的強迫勞動,不得僱用或允許使用受脅迫或受約束的勞工或質押勞工,禁止對勞工進行無理之勞動約束或限制,及任何形式的侮辱或非人道的方式對待,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行為:債役 (包括抵債勞工) 或契約奴工、奴役或人口販運,例如:為了得到勞工或服務而使用恐嚇、强迫、威脅、綁架或詐騙手段來運送、窩藏、招募、調配或接收勞工等。
集團招募人才時必須為所有勞工提供書面僱用協議,其協議應以勞工可以理解的語言撰寫,並且在協議中描述僱用條款及條件。必須在勞工離開原本的國家/地區前,為其提供此份僱用協議,而在其抵達接收國家後,該僱用協議不得有任何替換或更改,除非相關更改是為了符合當地法律的要求和提供相同或更佳條款而做出則例外。
勞工所有工作應出於自願,若勞工發出合理通知,可以隨時離開工作或終止僱用關係,而不會受到處罰。集團或所屬中介人不得扣留或以其他方式毀壞、隱藏、沒收勞工的身份證或出入境證件。儘管有上述規定,集團僅可在遵守各地法律所必需的情況下保留證件或文件。就算是在此情況下,任何時候也不可拒絕勞工取用其證件或文件。 |
| --- | --- |
| 2. 童工 | 集團應遵循當地聘僱最低年齡的法律和規定,禁止非法僱用童工。雇主不得僱用任何未滿15歲、或未達強迫教育年齡、或該國家/地區最低就業年齡的人士。未滿18歲的年輕勞工不得從事可能會危及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包括夜班或加班。集團應採取正當合法的機制核實勞工的年齡。 |
| 3. 工時 | 明訂工作時間與延長工時之規範,並定期關注及管理勞工出勤狀況,並應尊重國家法定假日或宗教節日。所有勞工之延長工時均出於自願,如有符合當地法律所認定之緊急或特殊情況需延長工時或假日工作,須符合當地法律程序要求,且員工每七天應當至少休息一天。 |
| 4. 薪酬與福利 | 集團應提供公平合理且符合薪酬法律規範的薪資與福利,並按時給付勞工足額薪資,且禁止以扣工資作為紀律處分的手段。支薪時應及時為勞工提供簡明的工資單據,內含充足的資料證實支付給勞工的薪酬準確無誤。 |
| 5. 平等、反歧視、反騷擾 | 集團應始終遵循就業機會和待遇平等原則,確保在執行業務時尊重不同人口族群的權力,認同尊重文化差異,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以往工會會員身分,或任何其他受適用的國家或地方法律保護的身分,在招聘和其他僱用實務中歧視或騷擾任何勞工。除非因應適用法律或工作場所特有之安全考量,否則不得讓勞工或待聘勞工接受帶有歧視性的醫學檢測或身體檢查,亦不得因測試結果,而有不當的差別待遇。此外,應為勞工提供適當的場所進行宗教活動和無障礙設施設備。
集團應提供無騷擾以及無歧視的工作場所,有關的紀律政策及程序必須有清晰的定義,並向勞工清楚地傳達。避免苛刻或非人道地對待勞工,包括但不限於暴力、性暴力、性騷擾、性侵犯、體罰、心理或生理壓逼、霸凌、公開羞辱或口頭辱罵;也不得威脅進行任何此類行為。嚴格禁止任何形式之騷擾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口頭騷擾、精神騷擾以及性騷擾。
集團應保障勞工之個人隱私,不得非法侵害勞工之隱私權,收集或處理個人資料時,應依所有適用法律及法規規定,提供清晰準確之隱私權注意事項。例如在蒐集勞工個人資料前應告知、負擔保護與管理責任,並保障勞工處理其個人資料的權利與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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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結自由與集體談判權
集團應尊重勞工集會結社與集體協商的權利,重視所有勞工組織並促進勞資合作。勞工和勞工組織代表能夠在不用擔心遭受歧視、解僱、騷擾、列入黑名單、報復、威脅或其他不平等對待的情況下,與管理層雙方公開地就工作條件和管理方法良善溝通。
集團應當尊重所有勞工組織與加入工會、集體談判和參加和平集會的權利,同時也應尊重勞工迴避這類活動的權利。如果集結自由和集體談判的權利受到適用法律及法規的限制,勞工應能自由制訂其章程和規則、選擇其勞工代表、組織其行政單位和活動。 -
職業健康與安全
集團應遵守國家和國際職業健康安全標準,提供勞工安全、健康、衛生之職場環境,消弭工作環境中可能影響勞工安全健康之因素,以降低事故、職業傷害、職業病發生之風險。應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風險評估,實施適當的危險防護、預防措施與教育訓練。推動環境安全政策及宣導相關法規,提升全員安全意識。
為避免勞工可能暴露於健康和安全危機,集團應以程序識別和評估並降低風險,或為勞工提供適宜的防護裝備,以及與危險事故和相關風險的教育訓練。應採取對性別回應的措施,例如提供孕婦和哺乳中的母親合理的工作環境。
集團應確認和評估潛在的緊急情況和事件,並透過實施應急方案和應變程序來將其影響降到最低,包括:緊急報告、勞工通告和疏散計劃、勞工培訓和演習。集團應提供勞工所講語言或其能夠理解之語言進行的適當職業健康和安全資料和訓練。
集團應制定程序和體系來預防、管理、追蹤和報告職業傷害和職業病,若發生相關事件,應提供必要的治療。調查職業傷害和職業病案例並採取改善措施以降低風險。
集團應當為勞工提供乾淨的洗手間設施、清潔的飲用水等環境設備。集團或其勞工中介人應為勞工提供住宿設施應當保持乾淨且安全,並提供適當的緊急出口、盥洗用熱水、充足的照明、適當之空氣調節設施、提供獨立安全的場所以供儲存個人和貴重物品,以及設置適當且出入方便的私人空間。
(一) 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員工福利措施
| 1. 彈性上班 | · 總部實施彈性上班,提高員工的自主性,員工與工作需求調整最合適之上班時間,符合法定工時規定。 |
|---|---|
| 2. 員工關係 | · 每年舉辦家庭日,促進家庭和諧與關係。 |
| · 多元化之公司海內外旅遊,增進員工互動與調劑身心。 | |
| · 自行車環島活動,感謝員工長期付出與貢獻,公司全額補助滿 25 年之員工。 | |
| · 舉辦自行車相關活動,鼓勵員工親身體驗公司產品與所帶來美好生活。 | |
| · 其他:員工社團活動、年終晚會…等等。 | |
| 3. 員工福利 | · 各式補助:婚、喪、喜、慶及生育補助、疾病 & 傷害慰問金補助、三節禮品、生日禮物、工具書補助、社團活動補助、員工子女獎助學金、托兒津貼補助。 |
| · 特約商店優惠折扣。 | |
| 4. 日常員工照顧 / 支持計畫 | · 健康的身體是每個人最重要的資產,公司提供健康觀念宣導、定期健康檢查與高階健康檢查補助。 |
| · 提供與協助員工團體保險,保障員工個人安全。 | |
| · 設有員工餐廳,提供均衡的飲食與多樣化選擇。 | |
| · 設置交通車,便於鄰近員工通勤薪資福利。 | |
| · 定期提供心理諮詢時段,讓同仁進行線上預約,透過諮詢緩和情緒壓力。 | |
| · 提供颱風假期間員工照常給薪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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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員工退休制度 | 本集團的退休制度,依各子公司所在地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於台灣境內之公司均依勞動基準法訂定職工退休管理辦法,按規定每月提撥退休準備金於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專戶,自 94 年 7 月 1 日起全面施行『勞工退休金條例』,適用規定如下:
• 94 年 7 月 1 日 (含) 以後到職者,全面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公司按月為員工提繳每月工資 6% 至勞保局退休金個人帳戶。
• 94 年 7 月 1 日 (含) 以前到職者,依個人實際需求於 94 年 7 月 1 日起五年內選擇『勞工退休金條例』或『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
• 『勞動基準法』之舊制退休金給付標準: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二個基數,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最高 45 個基數為上限。 |
| --- | --- |
| 6. 榮退福利 | • 訂定榮退員工獎酬管理辦法,鼓勵員工於在職期間全力投入工作服務並誠摯感謝其貢獻,內容包含:榮退自行車,依不同職級,贈送價值 13,500~50,000 的紀念車種、榮退獎盃、巨大集團榮退永久會員證,享有直營店商品購買優惠。 |
| 7. 鼓勵綠色騎行 | • 捷安特產品的員工優惠價及自行車旅遊補助。
• 辦公室提供自行車車位、淋浴間。
• 不定期騎車活動或日常騎行累積里程回饋。
• 自行車文化探索館持員工證免費參觀。 |
| 8. 團體協約簽訂情形 | 本公司雖有成立企業工會,惟因工會迄今未曾向公司提出團體協約之協商要求,迄未簽訂團體協約。 |
薪資福利費用
集團訂定利潤共享辦法與經營績效連結,建立互信基礎,並於集團章程明訂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二為員工酬勞;114 年度提列員工酬勞 7.1% 計現金 66,473,092 元。
職業安全與衛生
巨大為提升員工對職業安全的認識,遵循標準書制定一套完善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計畫。這項計畫不僅針對新進員工,也對現有同仁提供專門的教育內容,提升員工的安全衛生知識與意識,共同建立一個具有安全與風險文化的工作環境。
各廠區的應受訓人員均完成培訓,充分展現公司對職業安全教育的重視及在執行上的嚴謹與落實。專注提升高階主管的職業安全意識,展開全面性且系統化的訓練計畫。此計畫目的在強化高階主管在職業安全領域的領導力,確保其具備前瞻性思維及危機應對能力,以有效推動企業內部的安全文化,無論在實用性或接受度方面皆獲得好評,展現出高階主管對職業安全衛生議題的積極關注與支持。未來將持續針對特定對象推動訓練,逐步擴大參與範圍,朝向 3 年內達成全體高階主管完成職業安全衛生訓練的目標邁進。
外籍員工教育訓練做法:多語言支持,確保學習無障礙
目前,台灣廠在針對外籍員工的教育訓練方面,已包含泰國及越南籍勞工。為確保外籍員工能夠順利學習並理解所有課程內容,我們已準備好翻譯版教材,並安排外籍管理員在課程中進行語言翻譯,協助解答員工的疑問,確保培訓過程中的語言障礙最小化。這樣的安排不僅提升了員工的學習效果,也進一步促進了多元文化的融合與合作。
(二) 列明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 (CBP) 於 114 年 9 月對巨大集團台灣製造廠發布暫扣令 (WRO)。巨大集團始終堅守對人權保障與法規遵循的承諾,對於五項疑慮,我們逐一回應,並說明目前已執行或正在落實的具體措施。並揭露於本公司網頁 https://esg.giantgroup-cycling.com/prresponse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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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資通安全管理:
(一)敘明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資通安全政策、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等。
1. 資訊安全管理架構
組織運作模式 - 採循環式管理,確保可靠度目標之達成且持續改善。
(1) 本公司資訊安全之權責單位為全球資訊中心,設置資訊長 1 名,與專責資安人員 1 名,負責訂定內部資訊安全管理政策、規劃暨執行資訊安全作業、宣導與資安政策推動與落實。
(2) 本公司稽核室為資訊安全監理之督導單位,該室設置稽核主管 1 名,與專職稽核人員數名,負責督導內部資安執行狀況,並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公司資訊安全檢查情形,若查核發現缺失,旋即要求受查單位提出相關改善計畫與具體作為,且定期追蹤改善成效,以降低內部資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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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資訊安全管理策略

3. 資訊安全管理計劃
短期資安工作
- 入侵偵測與網頁應用程式防火牆
- 強化本地、系統特權帳號管理稽核
- 郵件SPAM、內容過濾與防偽冒系統
- 上網行為管制與惡意程式過濾
- 強化系統使用安全,導入雙重驗證
- 建構重要骨幹網路HA架構
- 建立文管機制,分級存取,權限控管
長期資安規劃
- 增加資安檢核作業機制
- 定期進行裝點分析與滲透測試
- 定期進行資安宣導、社交防護演練
- 資訊設備生命週期汰換管理
- 規劃異地機房備援/備份
- 落實災害復原演練,驗證可用性
- 網路微切分(Micro-segmentation)
Policy
短期原則
Strategy
中期策略
Development
長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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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資訊安全管理措施
(1) 成立資訊安全執行小組,訂定資訊安全管理政策及具體實施方案,以確保資訊安全。
(2)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審慎處理個人資訊。
(3) 個人電腦、伺服器皆需設密碼,並安裝防毒軟體,密碼及病毒碼需定期更新。
(4) 應遵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確保安裝之電腦軟體皆有合法授權。
(5) 重要資料進行備份、盤點,並定期確認備份有效性。
(6) 依「營運持續運作計畫」定期演練,以利資安事件發生時快速恢復系統運作。
(7) 定期執行資訊安全宣導作業,強化同仁資安認知及法令觀念。
(8) 114年已通過第三方查驗,符合ISO/IEC 27001:2013驗證。並以此為基礎,建立完善的管理體系。透過ISO標準化作業程序,落實網路管理、機房管理及網路金融系統的開發、操作與維護,全面營造安全穩定的作業環境。
(二) 列明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之損失、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無此情形。
七、重要契約: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訖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車隊贊助合約 | Jayco AlUla 男子隊 & Liv AlUla Jayco 女子隊 | 起:民國 113 年 1 月 | ||
| 迄:民國 116 年 12 月 | 贊助職業自行車隊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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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本公司財務狀況比較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年度 | 113 年 | 114 年 | 增 (減) 變動 | |
|---|---|---|---|---|---|
| 金額 | % | ||||
| 流動資產 | 54,421,210 | 45,623,375 | (8,797,835) | -16% | |
| 固定資產 | 12,684,570 | 12,348,298 | (336,272) | -3% | |
| 無形及其他資產 | 11,928,386 | 11,776,414 | (151,972) | -1% | |
| 資產總額 | 79,034,166 | 69,748,087 | (9,286,079) | -12% | |
| 流動負債 | 35,043,393 | 24,675,162 | (10,368,231) | -30% | |
| 負債總額 | 42,296,617 | 32,731,075 | (9,565,542) | -23% | |
| 股本 | 3,920,646 | 3,920,654 | 8 | 0% | |
| 資本公積 | 4,766,678 | 4,806,157 | 39,479 | 1% | |
| 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 | 25,068,147 | 25,335,175 | 267,028 | 1% | |
| 非控制權益 | 2,982,078 | 2,955,026 | (27,052) | -1% | |
| 股東權益總額 | 36,737,549 | 37,017,012 | 279,463 | 1% |
一、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
(1) 流動資產總額降低係庫存降低。
(2) 流動負債及負債總額降低係償還借款。
二、因應計畫:上述變動對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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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財務績效比較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年度 | 113 年 | 114 年 | 增 (減) 金額 | 增 (減) 比例% |
|---|---|---|---|---|---|
| 營業收入淨額 | 71,278,772 | 60,253,963 | (11,024,809) | -15% | |
| 營業成本 | 57,744,734 | 48,316,713 | (9,428,021) | -16% | |
| 營業毛利 | 13,534,038 | 11,937,250 | (1,596,788) | -12% | |
| 營業費用 | 11,675,553 | 10,856,096 | (819,457) | -7% | |
| 營業利益 | 1,858,485 | 1,081,154 | (777,331) | -42%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498,537 | 303,294 | (195,243) | -39% | |
| 稅前利益 | 2,357,022 | 1,384,448 | (972,574) | -41% | |
| 所得稅 | 876,918 | 518,046 | (358,872) | -41% | |
| 稅後淨利 | 1,480,104 | 866,402 | (613,702) | -41% | |
| 淨利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 1,264,013 | 723,329 | (540,684) | -43% | |
|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216,091 | 143,073 | (73,018) | -34% |
一、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
(1) 營業利益下降主要係因毛利下降,且營業費用率因營收規模減少而攀升,造成營業利益呈現衰退。
(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變動主要利息費用下降所致。
(3) 所得稅費用減少主要係因稅前利益減少所致。
(4) 稅前利益及稅後淨利變動主要因今年集團營業利益減少及因保守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與最低稅負制因應,使兩者下滑。
二、預期未來一年度銷售數量及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劃:
中國內銷電動車專案小組積極企劃合於新法規的產品線,搶佔中國法規更新的商機。歐洲市場已開始呈現溫和回升,將以健康的庫存與創新的產品開局,重回主流市場經營。本公司持續致力於開發週期的縮短,提升產品上市速度,重回主流市場經營以應對市場快速變化。同時,製造供應專案推動歐洲新營運模式,透過減少零件持有成本與應付帳款,提升營運效率。
三、本公司現金流量之檢討與分析
(一)最近兩年度流動性分析
| 項目 | 年度 | 113 年 | 114 年 | 增 (減) 比例 (%) |
|---|---|---|---|---|
| 現金流量比率 (%) | 35 | 45.18 | 29%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 84.23 | 117.07 | 39%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 17.23 | 16.68 | -3% | |
|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 現金流量及允當比率提高,主要係因流動負債、存貨及現金股利下降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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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來一年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期初現金餘額 | 全年來自營業活動凈現金流量 | 全年現金流出量 | 現金剩餘(不足)數額 |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
| 投資計劃 | 理財計劃 | ||||
| 12,298,072 | 1,933,374 | 3,695,717 | 10,535,729 | - | - |
- 未來一年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1) 營業活動:現金流入主要係預計 115 年度營業獲利。
(2) 投資活動:現金流出主要係預計 115 年度資本支出。
(3) 籌資活動:現金流出主要係預計 115 年度發放現金股利。 -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無
四、本公司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一)重大資本支出及其資金來源之檢討與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計劃項目 | 實際或預期之資金來源 | 實際或預期之完工日期 | 所需資金總額 | 實際或預定資金運用情形 | |
|---|---|---|---|---|---|
| 115 年度預算 | 114 年度實際 | ||||
| 辦公大樓、廠房、自動化生產設備、工安環保及 ESG 設備汰舊換新 | 營運資金 | 115.12 | 3,944,546 | 2,635,469 | 1,309,076 |
| 辦公、資訊系統導入、資訊設備汰舊換新 | 營運資金 | 115.12 | 1,113,718 | 660,111 | 453,607 |
| 自有品牌通路設備投資 | 營運資金 | 115.12 | 235,768 | 194,810 | 40,958 |
(二)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 辦公大樓、廠房、自動化生產設備、工安環保設備汰舊換新:因應市場及產能需求,投資興建鼎鎂越南廠、中國總部、生產線及自動智慧化設備以增進生產效率並提升產品品質。為保障員工安全,投入設備改善工作環境,推動環保愛護地球等 ESG 相關設施。
- 辦公、ERP 資訊系統持續導入、資訊設備汰舊換新:改善資訊系統及設備,並提升資通安全。
- 自有品牌通路設備投資:提升零售與通路夥伴專業度,更以無比熱情,讓消費者親身體驗自行車生活及享受騎車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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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公司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劃及未來一年投資計劃
本公司轉投資主要係考量未來業務需求所做之長期策略規劃,最近年度轉投資資訊請參閱114年合併財務報告附表七及八:被投資公司及大陸投資資訊;獲利之轉投資公司主要市場回溫恢復需求;以下茲就虧損之轉投資公司進行說明:
轉投資公司虧損原因及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劃
單位:新台幣及外幣仟元
| 轉投資公司 | 114年度
轉投資公司
(損)益 | 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 | 改善計畫 | 未來一年
投資計畫 |
| --- | --- | --- | --- | --- |
| 愛普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2,971) | 室內運動器材訂單下滑。 | 積極開發新客戶,待業務成長後,
可望獲利。 | 無 |
| 捷安特輕合金科技(海安)有限公司 | (11,631) | 還未達生產經濟規模。 | 逐步健全生產流程,提升產能。 | 無 |
| 捷安特天津有限公司 | (61,777) | 中國自行車需求下滑,營收規模下降。 | 積極開發外銷新客戶,待景氣復甦,
可望獲利。 | 無 |
| 江蘇捷安特旅行社有限公司 | (687) | 團體旅遊收入較少,影響獲利表現。 | 持續推出新的騎行路線並加大推廣力度,
望能改善獲利。 | 無 |
| 莆田微笑自行車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 (53,797) | 特許權經營協議即將結束。 | 到期後將進行清算程序。 | 無 |
| Giant Vietnam Manufacturing Company Limited | (40,549) | 尚未達到產能規模。 | 隨著訂單增加,增加產能利用率。 | 無 |
| Giant Manufacturing Hungary Ltd. | (EUR 1,582) | 市場需求回溫較慢,產能利用率偏低。 | 積極爭取訂單,隨著訂單增加,
增加產能利用率。 | 無 |
| D.MAG PRECISION TECHNOLOGY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 (USD 217) | 設立公司初期,尚未生產。 | 隨著建置期結束,擴增營業規模後,
即可改善獲利。 | 無 |
| Giant Bicycle Inc. | (EUR 18,147) | 市場需求下滑至營收規模縮減。 | 調整內部管理組織,改善通路,
加強與經銷商的夥伴關係。 | 無 |
| Giant Bicycle Mexico S. de R.L. de C.V. | (EUR 794) | 市場景氣回溫較慢影響。 | 加強與經銷商的夥伴關係,增加銷售。 | 無 |
| SPIA Cycling Inc. | (EUR 1,963) | 設立公司初期,銷售尚少。 | 逐步建立銷售、生產流程,積極拓展市占率增加銷售。 | 無 |
| Giant France S.A.R.L. | (EUR 1,548) | 市場景氣回溫較慢影響。 | 改善通路,增強經銷商品牌黏著度,提升營收。 | 無 |
| Giant Bicycle (Thailand) Co., Ltd | (1,230) | 設立公司初期,尚未達營業規模。 | 加強與經銷商的夥伴關係,擴展通路,增加銷售。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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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應分析評估之風險事項
(一)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 回顧 2025 年,FED 因通膨趨緩、就業下行風險上升而採取預防性降息,累計降息幅度達 75 個基點 (0.75%)。ECB 則從 2024 年 6 月啟動降息循環,累計降息幅度達 200 個基點 (2.0%)。本公司據點遍及歐美亞,在歐美利率下行的背景下,加上存貨水位降低,營運周轉金借款亦隨之下降,資金成本壓力較前兩年減輕。公司持續落實各營運據點之利率議價與資金調度,利用各區域市場之利差調節融資部位,以取得最佳資金成本並降低利息支出。
- 公司從事外幣計價之銷貨與進貨交易,因而使公司產生匯率變動暴險。公司匯率暴險之管理係於政策許可之範圍內,利用遠期外匯合約管理風險;本公司與主要客戶間已取得處理原則,當匯率的升貶超過一定範圍時,將會即時反映在報價上,並有匯率補貼機制,以降低匯率波動及確保獲利穩定。
- 近年全球地緣政治風險加劇,除俄烏戰爭及中東衝突外,2026 年伊朗戰事已造成全球能源市場面臨自歷史以來規模最大的供給中斷之一,國際油價一度因霍爾木茲海峽受阻上漲逾 25%,並推升全球通膨的上行壓力。在此情勢下,原油與重要原物料價格波動性顯著提高,全球經濟復甦亦面臨更多不確定性。然而,儘管能源價格走強可能壓縮部分消費性支出,自行車在歐美市場已逐步成為兼具「日常通勤、環保移動與節能需求」的生活必需品,同時也受惠於消費者對運動健身需求的持續增加。因此,整體而言,即使通膨與能源價格因地緣政治升溫而有所波動,自行車產品需求的影響相對有限,對本公司營運之衝擊仍屬可控範圍。
(二)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 本公司從來不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及套利之衍生性商品交易,董事會亦禁止此類交易。
- 對於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亦僅針對持股並掌握經營之子公司,且依據經股東常會通過之相關辦法辦理。
(三)未來研發計劃、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次 | 研發計劃 | 投入費用 |
|---|---|---|
| 1 | 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研發 | |
| 2 | 人身商品、車身商品研發 | 1,189,513 |
| 3 | 獨創性關鍵核心技術研發 (材料、成型、塗裝技術、避震、關鍵零組件:碳纖輪組、坐墊...等) |
(四)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 國際貿易保護主義高漲,本公司對於產品關稅之變化,亦由法務單位偕同財務單位及業務單位進行影響評估及因應。
- 各國稅務法規之修改,以及 OECD 反避稅相關規定,將影響本公司全球稅務規劃,將由財務單位進行評估及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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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研發為巨大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在自行車核心工程方面,公司持續深化輕量化結構、減震科技、內走線設計、碳纖疊層技術、碳纖空力輻條與無鉤輪圈等基礎技術研究,以提升整車結構效率與動能傳遞表現,並支援高性能車款的持續開發。
在電動與智慧系統方面,公司由 E-Cycling 技術持續發展至 Smart Cycling 應用。透過 Hybrid Cycling Technology 倍力動能系統整合電力與人力輸出,並結合生理數據、車輛狀態與環境資訊,發展可自動調整輔助輸出的智慧控制系統,使騎乘體驗更為直覺並提升不同騎行場景的適應性。
在系統整合方面,公司持續導入感測器與運算技術,透過多元感測資料蒐集、中央處理器即時運算與電子控制系統整合,提升騎乘效率與安全性,並逐步發展個人化與情境化的智慧騎行應用。
DCF 全自動智能動態模擬台亦為集團持續發展的研發工具。該系統結合自動調整機台、視覺感測與智慧互動 App,並整合專業 fitter 的知識資料庫,提供消費者更完整的騎乘姿勢分析與產品匹配建議。未來亦將透過模組化部署方式應用於不同銷售與服務場域,使專業 fitting 服務更容易被消費者使用。
此外,為因應全球多元移動需求,公司亦持續評估將核心技術延伸至其他移動產品領域。包含以純油門為主的 E-bike 與 E-mobility 產品,將先於中國市場進行產品測試與應用探索,並透過模組化設計逐步調整為符合歐美市場使用習慣與法規環境的產品型態。透過產品線的延伸與技術整合,公司將持續拓展移動產品的應用場景與市場機會。
資安風險評估分析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訂有資訊作業標準作業程序,日常業務皆依標準執行。定期接受內外部稽核對本公司現行資訊系統作業方式,資訊環境安全與考量風險管理等因素,進行資訊環境風險評估與必要之控制測試,以評估本公司資訊作業內部控制之有效性。本公司多年來都通過專業顧問安全查核,運作亦未發生重大異常,控制仍屬有效,近期經過審核單位 SGS 的實地審核,已通過 ISO 27001 資訊安全管理的認證。配合集團 SAP ERP 系統各階段導入,目前整體軟硬體架構在外部專業導入顧問團隊規劃輔導下展開,預期將建立更完整安全機制,確保公司營運系統更安全。全面性的員工宣導,以提升員工清楚判斷資安風險的意識。如遇突發狀況,本公司將迅速成立危機處理小組處置。
(六)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長期以來一直維持良好的企業形象及品牌形象,榮獲 2025 年台灣最佳國際品牌第九名,穩健保持台灣運動產業第一名,品牌價值美金 6.14 億美元。國際上日趨嚴格的二氧化碳減排與循環經濟的環境法規,為企業帶來挑戰,巨大集團從自建太陽能發電、發展節能減排的技術,導入碳盤查的科學管理,再透過自行車永續聯盟複製我們的成功經驗,與 81 家會員廠共同推升自行車行業的永續水準。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 2025 年度並無併購案件。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節能減碳大趨勢下,自行車行業正處於新一輪的成長周期,因應國際貿易保護主義盛行,看好越南關稅優惠優勢,並擁有完整自行車供應聚落,強化巨大集團在全球生產基地的布局,提升韌性,以期未來面對市場與環境變化時,更能彈性調整生產分配,使集團利益極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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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 本公司進貨來自台灣、中國、日本、美國及歐洲各地,並且實施兩家採購政策,進貨並無集中所面臨之問題。
- 本公司同時經營自有品牌及 OEM/ODM 業務,自有品牌約佔 70%,透過自設之銷售子公司銷售產品;而 OEM/ODM 客戶亦皆為各國形象良好之知名品牌,並未集中於某一客戶。此外,本公司外銷市場遍及全球,包括歐、美、加、澳、日及中國,銷貨並無集中之風險。
(十) 董事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 本公司董事大多為創業股東及後代,長期持股並參與經營,股權相對穩定。
- 本年度並無董事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之情事,故對本公司營運並無重大影響。
(十一) 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經營團隊相對穩定,擁有多位資深董事或資深專業經理人。巨大集團朝永續發展與接班傳承,劉湧昌與劉素娟將同心協力,帶領同仁穩健開創集團嶄新的未來,持續為全球消費者提供卓越的自行車產品與服務體驗。
(十二) 訴訟或非訟事件:
- 本公司目前尚在繁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 (CBP) 於 2025 年 9 月對巨大集團台灣製造廠發布暫扣令 (WRO)。巨大集團始終堅守對人權保障與法規遵循的承諾,對於五項疑慮,我們逐一回應,並說明目前已執行或正在落實的具體措施。截至 2025 年底對標國際標準,改善行動計畫 CAP 已全數完成並送交 CBP 審查,申請撤銷 WRO 的書狀由美國律師送出給 CBP。同時持續與 CBP 溝通,爭取盡速撤銷 WRO。
- 本公司董事、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繁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無
(十三) 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 智慧財產風險及因應
巨大集團總部自 2023 年正式導入智慧財產管理體系且維運多年迄今,連續於 2023 年、2024 年分別通過 TIPS 驗證及再驗證,2025 年期間及展望未來仍秉持務實行動與時俱進地優化制度,於組織內部落實符合 TIPS 要求的智財管理,同時積極深化智財布局與強化風險防控。
智慧財產管理政策:
經綜合評估巨大集團營運發展與影響智財管理之利害關係人(包含股東及董事會、員工、政府機關、合作對象、競爭對手,外部驗證機構亦納入)、內外部議題、風險/機會與因應對策等面向,並考量 2025 年智財管理政策與目標執行結果,將延續執行與經營策略相關的智財管理政策如下:持續落實 TIPS 要求之智財管理標準。鼓勵創新研發,積極建構公司智財布局與侵權風險防控。強化員工智財管理觀念與能力。
智慧財產管理制度:
為保護創新研發成果、持續提升集團智慧財產資產價值,以「專利」作為智財管理標的,將集團包括研發及機密資訊保管等各權責部門納入 2025 年 TIPS 維運驗證範圍,TIPS A 級 (2016 年版) 證書效期持續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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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財管理執行情形與獲獎事蹟:
2025年智財管理相關活動主要執行概況與獲獎事蹟如下:
(1) 11月26日巨大集團旗下高端自行車品牌 Giant,以獨家回收碳纖維科技設計製造「PRE rCARBON兒童滑步車」榮獲第三十四屆台灣精品獎暨銀質獎肯定,實踐環境永續行動。
(2) 12月19日第十八屆第十次董事會,報告智財管理計畫及年度執行情形。
(3) TIPS制度維運已辦理包括:管審會議 2 場、教育訓練 3 場(完訓人員 100% 通過測驗)、智財風控及潛在提案評估、自評員回訓提升、制度落實相關內部自評 11 項查核等作業。
智慧財產成果:
截至2025年12月5日止,集團有效的專利及商標數量統計如下:
(1) 專利:為持續鼓勵創新研發及保持競爭優勢,集團全球專利總數已連續三年成長(達九百餘件,較2024年底成長約 6.9%),涵蓋三十多個國家。
(2) 商標:為持續提升品牌價值及強化市場行銷,集團全球商標總數已連續三年成長(達二仟餘件,較2024年底成長約 7.3%),涵蓋上百個國家。
- 其他重要風險為原物料成本上漲,影響製造毛利。本公司除了透過內部改善減少浪費、降低成本之外,並且適度調整產品售價以反應成本上漲。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陸、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請參閱
公開資訊觀測站 > 單一公司 > 電子文件下載 > 關係企業三書表專區
https://mopsov.twse.com.tw/mops/web/t57sb01_q10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無。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柒、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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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蔡漢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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