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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T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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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11 证券简称:广哈通信 公告编号:2021-011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哈通信”)于 2021 年3 月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 年12 月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 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自2021 年1 月1 日起施行。公司按照准则、通知要求,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 日开始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 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 年12 月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完善租赁的识别、分拆及合并等相关原则

新租赁准则明确了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 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关于拆分,合 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 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关于合并,企业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 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时,构成一揽子交易、支付对价受 其他合同限制或合并构成单项租赁的应合并为一份合同处理。

2、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

新租赁准则取消了承租人的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分类,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 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 折旧和利息费用,即采用与原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同时,新租赁 准则完善了可变租赁付款额、租赁发生变更等情形的会计处理,并对短期租赁和 低价值资产租赁的识别判断及会计处理作了相应规定。

3、改进出租人的租赁分类原则及相关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总体上继承了原准则中有关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即保留了融 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双重模型。在分类方面,新租赁准则强调了要依据交易的实 质,而非合同的形式,增加了可能导致租赁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其他判断迹象。 同时,调整了转租出租人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和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增加了对生 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规定。

4、调整售后租回交易会计处理并与收入准则衔接

新租赁准则对售后回租交易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调整,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 承租人(卖方)按原资产账面金额中与所保留使用权有关的部分确认和计量租回 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对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出租人按照 适用的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卖方) 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并将取得的转让价款确认为金融负债,出租人(买方)不确 认被转让资产,所支付的转让价款确认为金融资产。

5、完善与租赁有关的列示和信息披露要求

在承租人方面,对租赁相关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折旧和利息、现金流

出等在财务报表中的列示进行了明确规范;在出租人方面,增加了部分信息披露 要求,包括经营租赁收入,融资租赁的销售损益、融资收益等。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 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租赁业务无实质性影响,对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 重大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1 年3 月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应变更,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 的规定进行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 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1 年3 月29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

租赁》的规定进行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