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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T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Oct 2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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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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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61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1783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 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
发行人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610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 量 2,2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60.94%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1,410 万股,占本 次发行总股数的 39.06% 。
发行人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 T 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 始发行“广哈通信” A 股 1,410 万股。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 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 T+2 日) 16:00 前, 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0 月 24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 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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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 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 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 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 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3,826,352 户,有效申购 股数为 117,341,610,500 股,配号总数为 234,683,221 个,起始号码为 000000000001 , 截止号码为 000234683221 。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8,322.10004 倍,高于 150 倍,发 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 50.94% 由网下 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361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 ;网 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3,249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90% 。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 为 0.0276883877% ,有效申购倍数为 3,611.62236 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 T+1 日)在深圳市红 荔路上步工业区 10 栋 2 楼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 T+2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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