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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T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Dec 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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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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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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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 事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黄文胜、黄双全、祝立新、林集、孙业全、卢永宁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朱滔、丘海雄、陈翔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进度的情况下,公 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人民币3.6 万元(含税)调整为每人 每年人民币7.2 万元(含税),符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实际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四、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有利 于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决策及执行过程中的风险, 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制定《广州广 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朱滔 丘海雄 陈翔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12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