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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 SECURITIE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Jan 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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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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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股票简称:广发证券;股票代码:000776.SZ、1776.HK)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签署日期:年月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17 号文注册公开发 行面值不超过 100 亿元(含)的次级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期 债券为前述批文项下的第四期发行。
2、本期债券简称为 24 广发 C1,债券代码为 148567。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3,000 万张,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 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 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 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 期期末净资产为 1,392.85 亿元(2023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 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3.9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5.19%;发 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归母净利润为 96.07 亿元(2020 年、2021 年 及 2022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 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 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 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 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3 年。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场所为簿记管理人自有专门场所。本期债券网下利 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0 日(T-1 日)14:00-17:00,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工 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https://biz.szse.cn/cbb,以下简 称"簿记系统")开展,未通过簿记系统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将《网下利率询 价及申购申请表》等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如遇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 理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可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延时一次, 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日 19:00。具体以相关信息披露公告为准价 的时间为准
9、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 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 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本期 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 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 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 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1、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2.40%-3.4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 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 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2、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 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
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 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5、通用质押式回购: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将参 照登记机构关于《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 (2017 年修订版)》的文件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执行。
16、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 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 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 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 竞争、破坏市场 秩序等行为。
17、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 露。
18、发行公告中关于本期债券的表述如有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以募集说 明书为准。
19、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 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20、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 发行人、发行主体、本公司、公司、广发证券、评级主体 | 指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集团、集团 | 指 | 本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附属公司) |
| 本次债券 | 指 | 经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由发行人获授权人士决定,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
| 本期债券 | 指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 |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
| 本期发行 | 指 | 本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 融资融券 | 指 | 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
| 股指期货 | 指 | 以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即以股票市场的股价指数为交易标的物,由交易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按约定价格进行股价指数交易的一种标准化合约 |
| QFII | 指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Investors) |
| RQFII | 指 | 人 民 币 合 格 境 外 投 资 者 (RMB Qualified ForeignInstitutional Investors)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
|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平安证券 | 指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中诚信国际/评级机构 | 指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 债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簿记系统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https://biz.szse.cn/cbb) |
| 评级报告 | 指 | 中诚信国际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 |
|---|---|---|
| 报告》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
|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 指 |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
| 指 | 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
| 工作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 | |
| 节假日或休息日) | ||
| 交易日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 A股 | 指 | 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 |
| 民币标明价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股票 | ||
| H股 | 指 | 获准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以人民币标 |
| 明面值、以港币进行认购和交易的股票 |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9月 |
|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 | 指 |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9月末 |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9月末 |
| 中国、我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募集说明书而言,不包括中国 |
| 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 ||
| 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 |
注:本发行公告中,"不少于"、"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 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24 广发 C1",债券代码为"148567"。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30 亿元(含)。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3 年。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 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 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 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配售规则:参见本发行公告"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网下配售原则:参见本发行公告"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4 年 1 月 12 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 行。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 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 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0、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5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 月 12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
21、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7 年 1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2、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 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 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 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3、债券性质:本期债券是证券公司次级债券,是由证券公司向机构投资者 发行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之后的有价证券。
24、偿付顺序: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在发行人的普通债之后、先 于发行人的股权资本;本期债券与发行人已经发行的和未来可能发行的其他次级 债处于同一清偿顺序。除非发行人结业、倒闭或清算,投资者不能要求发行人加 速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
25、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6、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扣除发 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2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开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接收、存储和划转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划 转的资金用途必须与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用途相符。
28、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 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 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30、质押式回购安排: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将参
照登记机构关于《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 (2017 年修订版)》的文件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执行。
31、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 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 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 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 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3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3、簿记建档场所:簿记管理人自有专门场所。
34、应急处置方式:簿记建档过程中,出现人为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情形 导致簿记建档无法继续的,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变更簿记 建档场所、变更簿记建档时间、应急认购、取消发行等应急处置措施。发行人和 簿记管理人应当及时披露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日T-2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评级报 |
| (2024年月日)19 | 告、更名公告 |
| 日T-1(2024年月日)110 | 网下询价(簿记)确定票面利率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
| 日T(2024年月日)111 | 网下认购起始日 |
| 日T+1(2024年月日)112 | 网下认购截止日投资者于当日16: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发行结果公告日 |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机构投 资者的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2.40%-3.4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 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T-1日)14:00-17:00。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工作通过簿记系统开展,在网下询价时间内,参与询价的 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通过簿记系 统提交认购订单,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通过簿记系统进 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传真、邮 件等方式向簿记管理人或者承销机构发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并由簿记管理人在簿记系统中 录入认购订单。
如遇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止时 间可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延时一次,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日 19:00。具体以相关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簿记系统认购单/《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正确填写簿记系统认购单/《网 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簿记系统
填写认购单,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 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 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填写簿记系统认购单/《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3)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 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 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在2024年1月10日(T-1日)14:00-17:00提交认购 单/《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其中,通过簿记系统直接参与利率询价的 投资者应在簿记系统提交认购单及相关申购文件,未通过簿记系统参与利率询 价的投资者应将以下文件提交至主承销商处:
①填妥并由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业务章后的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
②信息填写完整且正确的《投资人基本信息》Excel 文件。
③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进 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 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 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
簿记建档场所:簿记管理人自有专门场所;
联系人:于梦琦;咨询电话:010-56800373;可发送申购函扫描件至 [email protected]。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申请表》一旦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对申购人具 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及发行人同意不可撤销。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簿记区间内确定本 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24年1月10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五)应急处置方式
簿记建档过程中,出现人为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情形导致簿记建档无法 继的,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变更簿记建档场所、变更簿 记建档时间、应急认购、取消发行等应急处置措施。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 及时披露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
如投资者端出现接入故障,投资者应当通过邮件等方式向主承销商发送申 购单,由簿记管理人代为录入认购订单。
如簿记管理人出现接入故障或系统本身故障,根据系统恢复时间,簿记管 理人将披露相应公告说明是否采用线下簿记。如采用线下簿记的,故障发生前 已提交的线上认购有效,投资者无需线下再次申购。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0亿元(含),每个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 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 整数倍。每一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网下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 超过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4年1月11日(T日)及2024年 1月12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 须在2024年1月10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 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
3、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专业 机构投资者,及因特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 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将以下资料传 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①填妥并由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业务章后 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
②信息填写完整且正确的《投资人基本信息》Excel 文件。
③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 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同意不得撤回。专业机构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 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 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 申请表》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 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 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 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 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 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与约定 的定价和配售规则,确定本期债券最终发行利率或者价格并进行配售。配售完成 后,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投标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 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簿记建档系统查看最终中标情况。
簿记管理人向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 简称《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七)缴款
参与簿记系统中标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 资者应当在2024年1月12日(T+1日)17:00点前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补充、分配账 户信息,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专业 机构投资者及因特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 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在2024年 1月12日(T+1日)12:00点前将最终账户信息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簿记管理人 将以此为依据,为投资人办理登记上市流程。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4年1 月12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专 业机构投资者全称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 级债券(第一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 账户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开户银行 | 平安银行深圳平安银行大厦支行 | ||
|---|---|---|---|
| 银行账号 | 19014523816002 | ||
| 现代化支付系统行号 | 307584008005 | ||
| 开户行联系人 | 宫福博(18929366068)曹伟伟(18665933850) | ||
| 银行查询电话 | 0755-22168124、0755-22168116(柜台) | ||
| 银行传真 | 银行传真:0755-82081788 |
(八)违约处理
对未能在2024年1月12日(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 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其申购申请表项下的 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电话:020-6633 8888
传真:020-8759 0021
信息披露经办人员:刘海晖、陈孝钦、曹旭、隋新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电话:0755-22101049
传真:0755-82053643
有关经办人员:周顺强、高童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 级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 级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附件一: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
期)网下申购申请表
| 重要声明 | ||||
|---|---|---|---|---|
|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 ||||
|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 | ||||
| 章/部门章/业务章,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 ||||
|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 ||||
| 基本信息 | ||||
| *机构名称 | ||||
| 配缴后缀(如有)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证券账户(深圳) | ||||
| 证券账号(深圳) | ||||
| 托管单元代码 | 联系人 | |||
| 手机号码 | 电话号码 | |||
| 邮箱 | 传真 | |||
|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24 广发 C1(3 年期,询价利率区间 2.40%-3.40%) | ||||
|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 ||||
|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 重要提示: | ||||
| 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或因特殊 | ||||
| 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 | ||||
| 妥签字并加盖公章/部门章/业务章后,于2024年1月10日(T-1)14:00-17:00将加盖单位公章/部 | ||||
| 门章/业务章后的《网下申购申请表》、《投资人基本信息》及簿记管理人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 | ||||
| 他资质证明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 | ||||
| 簿记管理人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具体以公告时间为准。 | 可发送申购函扫描件至[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010-56800373;联系人:于梦 |
琦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 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申购人确认本次认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
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申购人确认,本次申购 资金( )是( )否 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 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 方的财务资助。申购人遵循监管机构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对于单一债券持券比例的限制, 审慎决定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及比例,避免持券超限的风险。因持券超限造成无法足额缴款等 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申购人自行负责,主承销商不承担相应责任;
3、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申购人确认并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 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 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 场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 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 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4、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本申购人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和反洗钱核查工作,本申购人 将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并将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要求。如本申购人未通过簿记管理人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则本申购人同 意簿记管理人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在此情况下,本申购人承诺赔偿簿记管理人因此遭 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5、申购人已阅知《专业机构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类投资者 (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 B 或 D,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 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是 ()否
6、申购人确认:()是()否 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是()否 属于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
7、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 高利率、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8、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 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9、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配 售结果。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与约定的定价和配售规则,确定本期债券最终 发行利率或者价格并进行配售。确定本期债券最终发行利率或者价格后,在参与簿记建 档的有效申购均已获配并追加意向的基础上,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向参与簿记建档外的专业机 构投资者征询认购意向,在本期募集资金限额内继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 相关规定与约定的定价和配售规则,确定本期债券最终发行利率或者价格并进行配售。簿记管 理人向申购人发出《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10、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中约定的 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付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 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 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11、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 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12、申购人承诺遵守行业监管要求,本次各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超过其所对应的资产规模和资 金规模;申购人承诺本次申购的资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13、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专业机构投资者确认函(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 母填入《网下申购申请表》中)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0号)》、《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 修订)》等文件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 入《网下申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 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 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 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 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机构投 资者,并在《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 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机构投资者资 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 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 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 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 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 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 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 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
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 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 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 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 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 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 "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 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 0.01%;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 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 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5、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 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4.30%-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 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 4.30% | 2,000 |
| 4.40% | 4,000 |
| 4.50% | 7,000 |
| 4.60% | 10,000 |
| — | —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23,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60%,但高于或等于 4.50%时,有效申购金额 13,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50%,但高于或等于 4.40%时,有效申购金额 6,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40%,但高于或等于 4.3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30%时,该申购无效。
7、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簿记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业务章后的《网 下申购申请表》及簿记管理人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簿 记管理人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具体以公告时间为准。
8、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部门章/业务章,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 和发行人允许不可撤销。若因专业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 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专业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9、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 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0、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 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其前的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