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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ein Biotech,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n 2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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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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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蛋生物”、“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2号])等有关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 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2016]7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 证发[2016]1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 [2016]2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及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发行中止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 、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报备方式及时间发生重大变化,详情请仔细阅读 本公告“三、网下询价投资者条件”第 1011 条。

2、投资者在2017年7月5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7月5日(T日),其中,网下 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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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 按照申购价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 后,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 总量的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 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若申购价格和拟申购 数量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 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直至满足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高申购价格 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 签结果公告》”),于2017年7月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 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 账户在2017年7月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 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本公告“十三、中止发行情况”。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 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 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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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 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人(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 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 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一、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300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25号 文核准。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 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为“基 蛋生物”,股票代码为“603387”,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 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387”。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 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C27)。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 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二、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国金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 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国金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 化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 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 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9:30 至 15:00。关于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服务 — IPO 业务专栏—IPO 规则及通知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网下 IPO 申购平台用户操作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账户、机构投资者 账户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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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3,3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前股东 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量为 1,9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 1,320 万股,占本次发 行总量的 40%。发行后的总股本为 13,200 万股。

四、国金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 7 月 4 日(T-1 日)组织本次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17 年 7 月 3 日(T-2 日)刊登的《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以 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本次发行不安排网下公开路演推介。

五、本次网下初步询价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T-5日)和2017年6月29日(T-4 日),每日9:30至15:00。符合条件的网下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报 价,并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提交报价。

市值要求: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应在 2017626 日(含, T-7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持有的沪市非限售股票的流通市值日均值为 6,000 万元(含) 以上。

六、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 确定发行价格。定价方式、定价程序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详见本公告“六、 定价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 投资者名单等将在 2017 年 7 月 4 日(T-1 日)刊登的《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

七、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 本次 网下申购的时间为 201775 日( T 日)的 9:3015:00

本次网下发行具体安排详见2017年7月4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 本次网上发行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5 日(T 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并采用按市值申购的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在 2017 年 7 月 3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 (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符合《上海市场首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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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网上申购的具体安排将于 2017 年 7 月 4 日(T-1 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九、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 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新股申购部分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 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九、回拨机制”。

  • 十、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申购获配的股票无锁定期安排。

  • 十一、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国金证券将及时向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 (6)委托他人报价;

  •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

报价;

  •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 (14)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 (15)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6月26日(T-7日)登载于上交所 (http://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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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
2017年6月26日(周一)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等文件
网下投资者向国金证券填报资质审核材料
(网下投资者身份验证及变更绑定手机截止时间17:00)
T-6日
2017年6月27日(周二)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备案(截止时间12:00)
网下投资者向国金证券填报资质审核材料
(网下投资者在线申报截止时间12:00)
T-5日
2017年6月28日(周三)
初步询价开始日(通过电子平台9:30-15:00)
T-4日
2017年6月29日(周四)
初步询价截止日(通过电子平台9:30-15:00)
T-3日
2017年6月30日(周五)
关联关系核查
T-2日
2017年7月3日(周一)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7年7月4日(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7年7月5日(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日
2017年7月6日(周四)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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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17年7月7日(周五)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申购缴款日(16:00前到账)
网上中签缴款日
T+3日
2017年7月10日(周一)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
包销金额
T+4日
2017年7月11日(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发行日。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2、如因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 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如初步询价后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保荐人(主 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网上、网下申 购时间相应推迟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二、路演推介

1、网下路演

本次发行不安排网下公开路演推介。

2、网上路演

本次发行拟于 2017 年 7 月 4 日(T-1 日,周二)安排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 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17 年 7 月 3 日(T-2 日,周一)刊登的《基蛋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三、网下询价投资者条件

1、投资者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机构投资者应当依法设立、持续经营 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个人投资者 事证券交易时间应达到五年(含)以上。经行政许可从事证券、基金、期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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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信托等金融业务的机构投资者可不受上述限制。

2、投资者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 12 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但投资者能证明所受 处罚业务与证券投资业务、受托投资管理业务互相隔离的除外。

3、投资者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机构投资者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 的估值定价模型、科学的定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4、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2017 年 6 月 27 日(T-6 日)) 12:00 前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 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信息的登记备案工作。

5、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的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进行,投资者应当 办理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数字证书,成为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的用 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6、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应在 2017 年 6 月 26 日(含,T-7 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持有的沪市非限售股票的流通市值日均值为 6,000 万元(含)以上。 配售对象是指网下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已在协会完成备案,可参与网下申 购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

7、不属于下列投资者类别:

(1)根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向下列对象配售 股票:

①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 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 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②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 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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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④本条第①、②、③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 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 父母;

⑤过去 6 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 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 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⑥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本条第②、③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但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T-6 日)更新禁止配售名单; 初步询价结束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将提交报 价的投资者及其关联方名单与禁止配售名单进行比对,若发现上述禁止配售对象 提交报价,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认定其报价为无效报价并予以剔除,且上述核 查结果将于 2017 年 7 月 4 日(T-1 日)在《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中披露。

(2)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第四条,网下投资者 指定的股票配售对象不得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信托计划,也不得为在招募说 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 申购首发股票的理财产品等证券投资产品。

(3)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被中国证券业协会列入网下 投资者黑名单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报价。

8、若网下投资者及其指定的配售对象或配售对象的出资方(除公募基金、 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之外)包含私募投资基金(私募投 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 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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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属于私募投资基金;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也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则该私募投 资基金需在 2017 年 6 月 27 日(T-6 日)12:00 前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备案时间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 金业协会”)网站(http://www.amac.org.cn/)查询的私募基金公示信息显示的“备 案时间”为准。

9、若配售对象类型为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须在 2017 年 6 月 27 日(T-6 日)12:00 前完 成备案。

10、已按照下列要求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网下询价资格认证材料: (1)首次参与国金证券网下投资者报备的投资者注册、及身份验证

提示:已完成国金证券网下投资者身份验证的投资者无需重复验证。

首次参与国金证券网下投资者报备的 网下投资者须在 2017626 日( T-7 日) 17:00 前 ,通过国金证券官网(www.gjzq.com.cn)首页--业务中心--投资银 行--IPO 信息披露页面点选“用户登陆”完成网下投资者身份验证。验证材料从 提交到审核无误并通过需要一定时间,请网下投资者预留时间完成验证。

首次参与国金证券网下投资者报备的投资者需先使用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后, 方可登录并进行网下投资者身份验证。已经注册的投资者直接使用原有手机号进 行登陆并进行网下投资者身份验证。网下投资者只能绑定一个手机号码进行身份 验证,手机号码一旦绑定成功,网下投资者通过该手机号码登陆后在线填报的行 为将被视为网下投资者本人/本机构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网下投资者需先填写其在协会备案的基本信息,个人投资者需填写“投资者 姓名、身份证号、网下投资者协会编码”;机构投资者需填写“机构名称、网下 投资者协会编码”。

网下投资者基本信息提交成功后,即可下载《投资者申请参与国金证券承销 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表及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个人投资者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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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经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函”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本人亲笔签名), 机构投资者需上传加盖公司公章的“承诺函”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 司公章)。

承诺函纸质文件无需邮寄给保荐人(主承销商)。

网下投资者的报备申请验证通过后,国金证券将发送短信至投资者的注册手 机。请投资者关注,及时进行后续项目申报。

(2)投资者在线申报

已经完成投资者身份验证的网下投资者方可进行投资者在线申报。

网下投资者须在 2017627 日( T-6 日) 12:00 前在国金证券官网 ( www.gjzq.com.cn )首页 -- 业务中心 -- 投资银行 --IPO 信息披露页面上点选“基 蛋生物 IPO ”完成在线申报。

投资者在线申报分为以下三步:

① 投资者基本信息填报。所有投资者均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机构投资者” 或者“个人投资者”进行填报。

② IPO 项目申报。所有投资者均需选择本次拟参与询价的 IPO 项目进行申 报。

③机构投资者在 IPO 项目申报中,需对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询价的配售对 象信息进行填报,但其管理的下列六类配售对象除外:

A、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

B、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

C、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产品

D、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产品

  • E、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产品

F、各机构自营产品

上述六类配售对象须自行核查关联关系,确保其直接投资者和最终投资者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三、网下询价投资者条件”列示的各项规定。同时,上述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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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配售对象须自行核查其直接投资者和最终投资者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否则网 下机构投资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醒:机构投资者完成以上三步、个人投资者完成以上①②二步,才具 备参与本次询价的资格。

(3)补充核查材料的报送

网下投资者及其指定的配售对象或配售对象的出资方(包括直接和间接投资 者)中,若包含:A 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向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则须提供 该私募基金有效的备案确认函,复印件加盖公章;B 资产管理计划,则须提供该 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C 合伙企业,则须提供该合伙企业 的合伙协议。网下投资者须在 2017 年 6 月 27 日(T-6 日)12:00 前以电子邮件 形式向国金证券资本市场部指定邮箱 [email protected] 发送指定材料,邮件标 题请描述为: 中国证券业协会为投资者设定的编码(例如 ,jjXXX+ 投资者全称 + 基蛋生物 。发送后无需致电确认,如需补充,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将 进一步电话联系。

(4)网下投资者绑定手机变更

网下投资者如需对绑定手机进行变更,可通过国金证券官网 ( www.gjzq.com.cn )首页 -- 业务中心 -- 投资银行 --IPO 信息披露页面点选“用户 登陆”,使用新手机注册登录后点选“绑定手机变更”。网下投资者绑定手机变 更的截止时间为 2017626 日( T-7 日) 17:00 。变更材料从提交到审核无误并 通过需要一定时间,请网下投资者预留时间完成变更。

网下投资者需通过填写其在协会备案的基本信息及原绑定手机号进行绑定 手机变更。基本信息提交成功后,即可下载《投资者申请参与国金证券承销的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绑定手机变更申请表及承诺函》(以下简称“变更申请表”)。个 人投资者需上传经本人亲笔签名的“变更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 本人亲笔签名),机构投资者需上传加盖公司公章的“变更申请表”及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11、所有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应自行审查视为认可并确认及承 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要求。投资者应保证所填报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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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 所认为有必要对投资者身份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配合保荐人(主承销商), 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投资者拒绝配合、提供材料不 足或经核查不符合条件,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投资者若参与基蛋生物询价,即视为其向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 其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网下询价及配售的情形。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参 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四、初步询价安排

1、初步询价时间

本次网下初步询价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T-5日)和2017年6月29日(T-4 日),每日9:30至15:00。符合条件的网下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报 价,并通过电子平台提交报价。

2、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股数

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拟申购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非个人投 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填报 同一个拟申购价格,该拟申购价格对应一个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 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 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只能提交 一笔报价。

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国金证券对发行人的估值 情况,保荐人(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 低拟申购数量为100万股,拟申购数量超过10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 整数倍,且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400万股。拟申购价格的最小变 动单位为0.01元。网下投资者应当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合理报价,不得 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抬高价格。

投资者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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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3,3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为13,200万 股。

六、定价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1、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 发行价格。

2、定价程序

(1)本次网下初步询价截止后,经核查,不符合本公告“三、网下询价投 资者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投资者的报价将被剔除,视为无效;

(2)投资者初步确定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结 果,按照申购价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 量后,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 购总量的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 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若申购价格和拟申 购数量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 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和申购编号为准),直至满足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 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 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剔除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剩余报价分布、拟募集 资金总额、超额认购倍率,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可比公司估值水 平、承销风险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合理确定发行价格。

3、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不低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确定的发行价格,且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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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报价。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基蛋生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选取不少于10家投 资者作为有效报价投资者。

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将在2017年7月4日(T-1日)刊登的《发行 公告》中披露。

七、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7月5日(T日)9:30-15:00。投资者应自行选择参 与网下或网上发行,不得同时参与。

在网下申购阶段,《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 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 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网下投资者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 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同时不得超过2017年7月4 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规定的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 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 最后一次的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 T+2 日缴纳认购 款。

八、网上申购

1、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5 日(T 日)9:30-11:30、13:00-15:00,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并采用按市值申购的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2、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7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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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 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 除外)。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

投资者证券账户市值的计算方法详见《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 值申购实施细则》。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 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 纳认购款。

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 下询价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3、申购单位

本次发行每个证券账户的网上申购数量上限为 13,000 股(不超过本次网上 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下限为 1,000 股,每 1,000 股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00 股的必须是 1,000 股的整数倍。

九、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7月5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 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 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 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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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 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的配售原 则进行配售;仍然认购不足的,则中止发行。

3、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并将中止 发行。

4、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 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于2017年7月6日(T+1日)在《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十、网下配售原则和方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完成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方可参与本次网下 配售。

1、投资者分类

(1)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 老金”)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A 类”);

(2)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 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B 类”);

(3)除(1)和(2)以外的其他投资者(以下简称“C 类”)。

2、配售原则和方式

在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中,首先安排不低于 50%优先向 A 类投资者配售;安 排不低于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为 10%)优先向 B 类投资者配售,如无法满足 A 类投资者配售比例不低于 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可适当降低 B 类投资者的配 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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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以下配售原则将回拨后(如有)本次网下实际发行数量向投资者的所有 申购进行配售:

(1)当 A 类投资者的申购总量>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 50%时,A 类投资者 的配售比例≥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C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2)当 A 类投资者的申购总量≤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 50%时,A 类投资者 全额配售;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C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3、零股的处理原则

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剩余所有零股加 总后分配给A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A类投资 者,则分配给B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B类投 资者,则分配给C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同类投资者申购数量相 同时,剩余零股分配给申购时间最早的配售对象(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 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和申购编号为准)。若由于获配零股导致超出该配售对象的有 效申购数量时,则超出部分顺序配售给下一配售对象,直至零股分配完毕。

十一、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

1 、网下投资者缴款

2017 年 7 月 7 日(T+2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下初步 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初步配售结果,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于 2017 年 7 月 7 日(T+2 日)8:30-16:00,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17 年 7 月 7 日(T+2 日)16:00 前到账(请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 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 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对未在 T+2 日 16:00 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 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 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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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 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 情况报协会备案。

2 、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7月7日(T+2日)公告的《网 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 年7月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 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 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 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十二、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在 2017 年 7 月 7 日(T+2 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 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将中止发行。

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 体情况请见 2017 年 7 月 11 日(T+4 日)刊登的《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具体承担最大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 30%,即 990 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有能力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 股份的包销责任。

十三、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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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 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 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 调查处理;

10、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出现上述情况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发行的原 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发行人在重新启动发行前,需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就启动时点、发行销售工作安排达成一致,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向证监会备案。

十四、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博富路 9 号

电话:025-68568577

联系人:颜彬

传真:025-57671919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联系电话:021-68826099、021-68826007

传真:021-6882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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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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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 步询价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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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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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 步询价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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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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