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Genimous Technology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14
Apr 24, 2014
53744_rns_2014-04-24_88b36520-0511-4aff-98af-0f2911dced4d.PDF
Management Reports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2013年度工作情况
2013年度,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依法运作、生产经营、关联交易、财务状况监督为工作重点,对董事会决策程序 和内容,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进行了监督检查,依法行使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
1、2013 年2 月1 日,公司监事会第六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
2012 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2、2013 年4 月21 日,公司监事会第六届第七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12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5)同意将(1)、(2)、(3)项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
3、2013 年4 月22 日,公司监事会第六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 年
-
度第一季度报告。
-
4、2013 年8 月25 日,公司监事会第六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3)同意将(2)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5、2013 年10 月23 日,公司监事会第六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依法行使监督职能
公司监事会主席依法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依法进行监督,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公司监事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召集召 开股东大会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对2013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进行了认真的 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 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2、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其 他对外担保情况及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公司持股50%以 下的其他关联方、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深交所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相关文件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适当,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未发现公司董事会、总经理 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 益的行为。
三、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情况,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审批程序。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 年 4 月 23 日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