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Genimous Technology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6
Dec 8, 2016
53744_rns_2016-12-08_8833c78a-6a7f-4fac-8209-614a5b7db203.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picture [53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picture [54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形成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 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在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基础上,实现公 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必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以使所有投资者均可以同时获悉同 样的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以下简 称“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特定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四)上市公司或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 picture [53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 营销的原理和手段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建立投资者与公司长期的良性互动关系,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 化的战略性管理行为。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充分披露 投资者关注的与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
-
(二)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平等地对待所有投资者;
-
(三)高效率、低成本;
(四)信息披露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
(五)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
-
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确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高公司的诚信度,树立 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三)促进公司的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 (四)提高公司经营的透明度,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第六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七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picture [53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八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职责和方式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第一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公司证券部是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专门负责策划、安排、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公 司其他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有义务协助证券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为在以下各方面同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 方针等;
-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可以披露 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生产经营、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资及 其变化、重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 大诉讼或仲裁、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及其变 化、召开股东大会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四)企业文化建设;
- (五)投资者关注的与公司相关的其它信息。
第十一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 (一)信息沟通: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
准确、完整地进行指定信息和重大事件的披露;回答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 picture [53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询;收集、整理公司投资者的相关信息,将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期望及时传递 到公司决策层。
(二)定期报告:主持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的编制以及报告 文本的设计、印刷、寄送工作。
(三)筹备会议:筹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准备会议材料。
(四)投资者接待:接待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来访,并与 其保持联系;根据公司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分析师说明会、投资者见面会及 各种形式的推介会。
(五)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监管部门、交易所、行业协会等相关机 构间的良好关系,并与其保持有效的沟通渠道;维护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关 系,配合媒体的正常报道,安排并协助公司有关人员接受采访。
(六)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建成智度股份独立网站,首页上有投资者关系管 理模块,内容包括公司动态(企业动态信息)、信息披露(包括年报、中报、季 报及临时公告等)等。
(七)危机及重大事项处理:在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盈利大 幅波动、股票交易异动、自然灾害等重大事项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
(八)与其他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 公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良好的交流和合作关系。
(九)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 临时公告);股东大会;分析师说明会及投资者见面会;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 及网络联系;电话咨询;广告、媒体或其他宣传方式;路演;现场参观等多种形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picture [53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式。
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 便于投资者参与。
第十三条 公司应充分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可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 系专栏,通过电子信箱或论坛接受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答复。
公司应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的内容,可将新闻发布、公司概况、经营产 品或服务情况、法定信息披露资料、投资者关系联系方法、专题文章、行政人员 演说、股票行情等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放置于公司网站。
第十四条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咨询电话由熟悉情况 的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接听。
公司设立的投资者咨询电话与传真如下:
电话:0371-55139520 传真:0371-55139521
咨询电话、传真、邮箱如有变更应尽快公布。公司可利用网络等现代通讯工 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交流活动。
第十五条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
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同时注意避免参观者有机会得到未公开的重要信息。
第十六条 公司应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充分考虑召开的 时间和地点以便于股东参加。
第十七条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举行业绩说明会,或在认为必要时与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picture [53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进行一对一 的沟通,介绍情况、回答有关问题并听取相关建议。
公司不得在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的沟通中发布尚未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对 于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公司应平等地提供给其他投资者。
第十八条 公司可在实施融资计划时按有关规定举行路演。
第十九条 公司可将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在内的公司公告寄送给投资者 或分析师等相关机构和人员。
第二十条 公司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应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项 沟通机制,在制定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时,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 沟通和协商。
公司可在按照信息披露规则作出公告后至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现场或网络 投资者交流会、说明会,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热线电话、传 真及电子信箱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广泛征询意见。
公司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时,所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也可参与相关活动。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要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 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第二十二条 证券部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对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知识培训。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良好的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负责投资者 关系工作的部门或人员应及时归集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诉讼等 信息,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积极配合。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 前提下,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有义务协助证券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picture [53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作。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可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工作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
作。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从业人员任职要求
第二十五条 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熟悉公司运营、财务、产品等状况,对公司有全面的了解。
(二)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财务、会计、证券等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
法规。
(三)熟悉证券市场,了解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及 心理承受力。
(五)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能够撰写年报、中报及各种信息披露稿件。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16 年12 月
7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picture [53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