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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mous Technology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7
Jul 4, 2007
53744_rns_2007-07-04_402622f1-7b14-47b6-8046-81bcaa2549cf.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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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第一条 为了保证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
第十九条 本规则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本条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
(二)决定单项投资总额超过净资产 20%以上的投资计划,包括订立重要合同(担
(三)决定公司拟与其关联人达成总额高于 30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
产值 5%的关联交易事项;
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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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 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 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第三十二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 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 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证券交易
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三十一条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
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 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三)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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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监事会或持股超过 10%的股东提议召开的股东会应遵守以下事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在投票表决前应由出席会议股东推选 2 名监票人,其中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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