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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mous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Dec 3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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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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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思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4-44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公司第一大股东 河南正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弘置业”)筹划本公司重大事项,经公司 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10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并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 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014年12月30日,公司接到正弘置业的通知,已与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度德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持有的20.03% 股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时披露的《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相关股权转让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智度德普在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后拟计划对本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方案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准。现因本次相关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 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3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最晚将在2015年1月30日前 按照26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本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且本公司未提 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本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5年1月30日 恢复交易,本公司承诺在股票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本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若本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在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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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内若本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本公司将发布终止重 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本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 审议程序,督促本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 本公司预计将在停牌期满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提交符合要求的披露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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