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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mous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6

Jul 27,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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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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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思达高科 公告编号:2006-23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3.2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7月28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6年7月31日。

(5)2006年7月31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 售条件的流通股。

(6)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7月31日。

(7)2006年7月31日,公司股票复牌,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 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 2006年7月21日召开的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基本内容

(一)改革方案要点

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以送股的方式向流通股股东 作出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获付 3.2 股股份。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 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序号 日期 事项 是否停牌
1 2006 年 7 月 27 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2 2006 年 7 月 28 日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份变更登记日
3 2006 年 7 月 31 日 1、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3、公司股票复牌、对价股份上市流通4、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 思达"5、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恢复交易
4 2006 年 8 月 1 日 公司股票开始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正常交易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四、对价安排实施办法

根据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的股份,由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

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按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 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五、股份结构变动报告书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 68.93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 185,597,983 59.00
216,836,695
社会法人股 216,836,695 68.93 社会法人股 185,556,694 58.98
高管人员持股 41,289 0.02
二、流通股份合计 31.07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 128,988,716 41.00
97,750,004
流通 A 股 97,750,004 31.07 流通 A 股 128,988,716 41.00
三、股份总数 314,586,699 100.00 三、股份总数 314,586,699 100.00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 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六、相关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57,482,478 50.06 个月后G+12 注 2
2 深圳市恒瑞丰投资有限公司 10,341,218 3.29 个月后G+12
3 上海柏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230,318 3.25 个月后G+12
4 河南五星电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4,451,580 1.42 个月后G+12
5 海南烨新贸易有限公司 1,814,177 0.58 个月后G+12
6 河南隆达通讯有限公司 578,000 0.18 个月后G+12 注 3
7 上海晶旌贸易有限公司 342,298 0.11 个月后G+12
8 上海文杰科贸有限公司 171,149 0.05 个月后G+12
9 上海莲羽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145,476 0.05 个月后G+12

注:

(1)G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

(2)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应在G+12个月内归还深圳市恒瑞丰投资有限公 司垫付的3,119,066股对价股份,归还后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154,363,412股。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G+12个月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 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河南隆达通讯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没有明确表示意见,河南思达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先行为其垫付83,380股对价股份,河南隆达通讯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如上市 流通,需先偿还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垫付的对价股份或取得其同意。

七、咨询联系方法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北段 26 号思达数码大厦九楼

邮政编码: 450008

联系电话: (0371)65793081

联系传真: (0371)65793089

联 系 人:王西林(董事会秘书)、向桥(证券事务代表)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3、上海市宝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