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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mous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Oct 2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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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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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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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 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该制度健全和完善了公司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 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公司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随着公司 海外业务和海外投资的不断增加,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为规避外汇市场 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本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 实现,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任何投机性 操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情况下,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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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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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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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东辉 余应敏
2016 年 10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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