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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mous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2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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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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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智度股份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 之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股份”或“公司”或“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为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之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由 拥有公司实际控制权的股东智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集团”)为公司上述综 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智度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 度德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对智度德普的控制权,为智度德普的一致行动人。 同时,智度集团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持有公司 69,633,18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7.2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本次担保是智度集团为上市公司提供的无偿担保,公司不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亦不 提供任何反担保,无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构成借壳,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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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称:智度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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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397686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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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智度股份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之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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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立日期:2014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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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住所:拉萨市金珠西路 158 号阳光新城 B 区 3 幢 2 单元 4-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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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柯旭红
- 7、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8、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 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 资产管理)(经营以上业务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 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 生业务);经济贸易咨询;新能源产品的研发、销售、水资源开发、利用;网络工程、 系统集成;网络技术、信息科技的研发、推广;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管理;文化艺术活 动组织、策划;民族文化的传承、推广、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办公设备的销售、维修; 工程机械的销售、租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北京智度德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其实际 控制人为吴红心。
10、历史沿革:智度集团成立于 2014 年 7 月 18 日,2015 年 8 月 26 日智度集团申 请股权变更、市场主体类型变更和经营范围变更,2017 年 6 月 1 日,智度集团完成注册 资本和经营范围的变更,2017 年 8 月 18 日,智度集团完成名称变更。此后,智度集团 未有过其他事项的工商变更。
11、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9,442.41 |
| 净资产 | 14,557.94 |
| 营业收入 | 10,819.07 |
| 净利润 | 2,370.03 |
12、关联关系:智度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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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智度股份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之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对智度德普的控制权,为控股股东智度德普的一致行动人。同 时,智度集团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持有公司 69,633,18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7.21%。
13、智度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人:智度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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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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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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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担保金额: 3 亿元
5、担保范围:最高主债权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 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 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担保期限: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7、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控股股东智度德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也是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的智度集团无偿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能有效提升公司的融资 能力,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北京掌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智度亦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佑 迎广告有限公司向智度集团租赁其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51 号内的房屋用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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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智度股份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之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公,总面积共 3329.80 平方米,租赁期为 3 年。自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 该关联人因上述房屋租赁事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 2,083,514.00 元(根 据合同约定,该金额为依据季度付款方式计算的含税租金总额)。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上述关联方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的保证担保的 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无需公司董事会审批。本独立财务顾问同 意上述关联方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的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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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智度股份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 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之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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