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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mous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Jun 2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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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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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 北京 二〇一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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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内容 页次 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 1-5 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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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0 号中糖大厦 11 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的专项核查意见
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的要求,申报会计师会同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投资”、“公 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一会计年度发生业绩“变脸”、净利润下降 50% 以上(含由盈 转亏),或本次重组拟置出资产超过现有资产 50% 的,为避免相关方通过本次重组逃避有关 义务、责任,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和评估师应当勤勉尽责,对上市公司(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 、最近三年的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是否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是否存 在关联方利益输送,是否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否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对 上市公司进行“大洗澡”的情形,尤其关注应收账款、存货、商誉大幅计提减值准备的情 形等。
回复:根据我所分别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2015 年 3 月 30 日、2016 年 2 月 29 日出具 的勤信审字【2014】第 1478 号、勤信审字【2015】第 1312 号、勤信审字【2016】第 1170 号《审计报告》,会计师对相关事项已经充分关注,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近三年业绩真实,会计处理合规,不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
- 2、公司近三年关联方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
近三年关联方交易情况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5 |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
| UNISTAR | HI-TECH SYSTEMS LIMITED |
销售商品 | - | 157,183.76 | 8,860,31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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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河南正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2,787,186.82 103,470.00 (2)关联担保情况 |
|
|---|---|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 司 20,000,000.00 2013-04-10 2014-04-10 是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 司 30,000,000.00 2013-04-02 2014-04-02 是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 司 30,000,000.00 2013-04-08 2014-04-08 是 河南正弘置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 司 20,000,000.00 2013-04-10 2014-04-10 是 河南正弘置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 司 30,000,000.00 2013-04-02 2014-04-02 是 河南正弘置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 司 30,000,000.00 2013-04-08 2014-04-08 是 金基不动产(郑州)有限 公司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40,000,000.00 2013-07-17 2014-07-17 是 河南正弘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40,000,000.00 2013-07-17 2014-07-17 是 河南正弘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19,200,000.00 2013-03-27 2014-03-26 是 河南正弘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4,000,000.00 2013-03-28 2014-03-27 是 河南正弘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10,800,000.00 2013-06-26 2014-06-25 是 河南正弘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英迈吉东影图像设 备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13-12-06 2014-12-06 是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 司 20,000,000.00 2014-04-09 2015-04-09 是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 司 30,000,000.00 2014-03-27 2015-03-27 是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 司 30,000,000.00 2014-04-04 2015-04-04 是 河南正弘置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 司 80,000,000.00 2015-03-30 2018-03-19 否 |
(3)关联方资金拆借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
| 拆入 | ||||
| 北京智度德普股权 | ||||
| 投资中心(有限合 | 2,800,000.00 | 2015-6-15 | 2016-1-15 | / |
| 伙) | ||||
| 北京智度德普股权 | ||||
| 投资中心(有限合 | 45,000,000.00 | 2015-9-30 | 2016-3-30 | / |
| 伙) |
注: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拆入资金归还北京智度德
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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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
| 深圳市思达高科投 资有限公司 |
上海英迈吉东影图像设备 有限公司70%的股权 |
27,529,788.53 | - | ||
| 深圳市思达高科投 资有限公司 |
河南思达软件工程有限公 司100%的股权 |
7,815,496.84 | - | ||
| 深圳市思达高科投 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司 持有的5 处房产 |
29,197,520.00 | - |
3 、公司近三年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不存在调节会 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
4 、公司近三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5 、 2014 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 [2014]6 号、 7 号、 8 号、 10 号、 11 号、 14 号及 16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 表列报( 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2014 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同时,财政部以财会 [2014]23 号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 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 则”),要求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 报。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 7 项新颁布或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 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
经核查,公司除 2014 年度根据国家政策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外,近三年未发生其他会 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和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 计变更等对上市公司进行“大洗澡”的情形。
6 、公司近三年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存货、商誉等均按照公司会计政策 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公司各项减值测试和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近三年因计提减值 准备而产生的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 相关科目 | 2015 |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 应收账款 | -825,070.68 | 19,336,325.49 | 5,664,11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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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应收款 | -26,308.32 | 708,695.69 | 1,458,308.91 |
|---|---|---|---|
| 预付账款 | 1,256,541.12 | 1,391,076.65 | 1,634,102.22 |
| 存货 | 5,150,925.27 | 14,687,732.46 | 7,463,492.57 |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364,386.60 | 1,114,008.35 |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 | 800,500.13 |
| 合计 | 5,556,087.39 | 36,488,216.89 | 18,134,530.87 |
注: 2015 年度减值金额下降的原因系公司 2015 年度转让了子公司上海英迈吉东影图 像设备有限公司和河南思达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往来款金额和存货金额 2015 年底大幅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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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6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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