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enbyte Technology Inc.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2021

Apr 19, 2021

55012_rns_2021-04-19_6036f966-b300-4b24-87b0-828d36eaa503.PDF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定期)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1]006598)确认,公司2020 年度实现的利润情况如下:

合并口径: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173,659,921.78 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23,966,390.02 元。

单体口径:2020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 173,918,257.05 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7,391,825.71 元,按2020 年度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人民币8,695,912.85 元,母公司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24,989,488.08 元。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 司2020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23,966,390.02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 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现有总股本109,600,000 股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32,880,000 元(含税)。

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股 权激励授予股份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

1

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 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 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 年4 月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 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4 月20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