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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TEK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Jan 1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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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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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06 正文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1/11 發言時間 17:01:45
發言人 楊正任 發言人職稱 執行董事 發言人電話 03-5985535
主旨 本公司公告公開收購正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已達最低收購數量,公開收購條 件已成就
符合條款 38 事實發生日 107/01/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年1月11日
2.發生緣由:公開收購人公開收購正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號6546,以下簡稱正基
科技)普通股應賣股數,截至民國107年1月11日總計為13,136,678股,已達最低收
購數量12,082,641股,本次公開收購條件已成就,爰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
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第2款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公開收購人將持續公開收購正基科技之普通股至107年2月12日下午3點
30分止。提醒欲參與應賣正基科技之股東,請儘速持證券存摺與留存印鑑至原開戶
證券商處,辦理應賣手續。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次公開收購委任機構台新國際商
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址https://www.taishinbank.com.tw/),應賣諮詢專線:
(02)2504-8125。
4.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
(1)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4項規定,公開收購條件成
就後,公開收購人未於公開收購說明書記載之支付收購對價時間完成支付者,應賣
人得不經催告,逕行解約,受委任機構並應於次一營業日,將應賣人交存之有價證
券退還原應賣人。但公開收購說明書載明較支付收購對價時間提早退還原應賣人者
,從其約定。
(2)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6項規定,應賣人於公開收
購人為本公告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撤銷其應賣。
(3)應賣股數已超過最低收購數量,如無因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
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使已應賣股份視為自始未提出應賣,且無其他經主管
機關核准後得停止公開收購之情事,本次公開收購將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
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5個營業日內(含第5個營業日)辦理應賣有價證券交割及
收購對價支付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