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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Year Industrial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0

Jan 1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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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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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0-001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0 年1 月6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201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会议于2010 年1 月11 日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 名,实到董事9 名,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担保额度的议 案》。为保证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 考虑到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2010 年度公司为山东晋德有 限公司核定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0 万元;为浙江晋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核定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 万元,为广州晋亿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核定担保金额为人 民币5,000 万元。公司为三控股子公司共核定人民币50,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

独立董事对此项预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告“临2010-002 号”。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 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政策的变更和对应收款项坏帐准备计提方法政策的 变更。其中:

  • (一)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净残值率作如下变更:

  • 1、运输设备折旧年限由原来的5 年调整为4 年,残值率调为5%;

  • 2、电子及电器设备折旧由原来的5 年调整为3 年,残值率调为0%;

  • 3、电镀热处理设备折旧年限不变,净残值率由原由的10%调为3%;

  • 4、除电镀热处理设备外的其他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不变,净残值率由原由的

1

10%调为5%;

  • 5、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折旧年限不变,净残值率由 原来的10%调为3% 。

(二)对账龄及计提比例部份作如下变更:

变更前账龄区间 计提比例 变更后账龄区间 计提比例
1 至90 天(含90 天) 0 1 年以内(含1 年) 2%
91 至120 天(含120 天) 5% 1 至2 年(含2 年) 20%
121 至365 天(含365 天) 10% 2 至3 年(含3 年) 50%
1 年至2 年(含2 年) 50% 3 年以上 100%
2 年以上(不含2 年) 100%

此项会计估计变更,不作追塑调整,采用未来适用法,从2010 年1 月1 日 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会前征得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该项议案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2

附件: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核定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担保额度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融资 能力,考虑到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2010 年度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核 定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担保额度如下:为山东晋德有限公司核定担保金额为人民 币40,000 万元;为浙江晋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核定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 万 元,为广州晋亿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核定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 万元。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核定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担保额度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经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被担保对象 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健康,提供上述担保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全体独立董事 同意为三控股子公司核定人民币50,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建根、方铭、甘为民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0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本次变更会计 政策及会计估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现行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帐龄、计提的比例以及固定资产折旧 年限、残值率政策执行至今已有十多年,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经营业务的发展 及国家新企业所提税法的实施,在借鉴行业内大多数公司基础上结合本公司的实 际情况,对本公司应收款计提及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二项会计估计进行变 更,变更后的上述二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恰当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公司应用会计估计变更操纵 公司利润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建根、方铭、甘为民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