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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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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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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6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下属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10 万吨电池级高纯 镍钴盐晶体(硫酸镍、硫酸钴和氯化钴晶体)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传承百年精神,担当绿色使命!为保障格 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能源材料“荆门+泰兴+福安”一主两副的 三元前驱体制造基地对电池级原料的充分供应,同时满足全球快速增长的新能源 产业对于电池级镍钴盐晶体的巨量需求,推动公司“奋进十四五,突破 300 亿” 战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格林美(荆门)高纯化学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格林美高纯公司”)将投资 3.1 亿元,用于建设年产 10 万吨电池级高纯镍 钴盐晶体(3.3 万吨电池级高纯硫酸镍晶体、3.3 万吨电池级高纯硫酸钴晶体、3.3 万吨氯化钴晶体)项目生产线及其配套环境工程等设施。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下属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10 万吨电池级高纯镍钴盐晶体(硫酸镍、硫酸钴 和氯化钴晶体)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 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主体介绍

公司名称:格林美(荆门)高纯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年4月19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强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化学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 化合物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新建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循环技术生产10万吨/年电池级高纯镍钴盐晶体(3.3万吨电池级 高纯硫酸镍晶体、3.3万吨电池级高纯硫酸钴晶体、3.3万吨氯化钴晶体)项目 项目选址:荆门掇刀区化学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格林美(荆门)高纯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3.1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 贷款。

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为9个月。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晶体车间(2条硫酸镍晶体生产线、2条硫酸钴晶体生产

线、2条氯化钴晶体生产线),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

项目效益测算:本项目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达到498,000万元,利润总 额为24,800万元,税后净利润约为18,600万元,动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 4.32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碳达峰与碳中和的绿色转型背景下,资源模式与能源模式的转变将成为推 动“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在双碳大背景下,新能源产业是未来最大的绿 色产业。格林美作为全球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在“十四五”规划 中明确提出2025年公司车用三元前驱体产销规模超过40万吨/年。为此,公司正 在形成“荆门+泰兴+福安”一主两副的三元前驱体制造格局,夯实公司三元前驱 体、四氧化三钴等新能源材料的全球核心地位。

公司本次投资循环技术生产10万吨电池级高纯硫酸镍、硫酸钴和氯化钴晶体 项目,是基于公司20年来在电池原料与材料领域形成的废旧电池与镍钴废料回收

体系与循环再造技术优势,充分利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已经形成的完 善能源、环保等基础配套设施,有效降低投资成本,大幅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对 不断提升公司在“化学原料体系+前驱体制造体系”镍钴材料制造模式的突出核心 优势具有重要意义。公司积极实施镍钴原料“城市矿山+自建镍资源基地+国际巨 头战略合作”的多原料战略通道,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镍钴原料体系,全面保 障原料供应体系安全。

本项目有利于保障公司新能源材料“荆门+泰兴+福安”一主两副三元前驱体 制造基地的电池级原料的充分供应,同时满足全球快速增长的新能源产业对于电 池级镍钴盐晶体的巨量需求,不断夯实公司动力电池材料与电池原料在全球供应 链中的头部企业地位,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投 资者创造良好回报。

五、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在项目具体实施进度等方面还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 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