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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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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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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 2$
二、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 18$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 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公司") 董事会 编制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格林美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 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 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 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格林美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格林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格林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格林美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为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2271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7名特定对象共发行 254,442,606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9.5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417.204.757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357.892.505.35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己于2015年11月3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 [2015]48110017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以前年度公司 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单位: | 万元 币种: | 人民币 |
|---|---|---|
| 历日 |
全额 | 各注 |
|---|---|---|
|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5,466.10 |
|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68,791.40 | ******** |
| 偿还银行贷款(-) ******** |
70,5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TRISANCES DE CONSTRUITOR DE CONTRADO PRESENTA EL CONTRA EL REGIONAL DE CONTRADO DE CONTRADO DE CONTRADIO DE CONTRADO DE |
92,424.79 |
|
| 237,182.29 |
(2) 2020年度公司 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 项目 |
全額 |
首任 |
|---|---|---|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 | |
| 充渝 ・〈会》(-) _________ |
||
| $\rightarrow$ in |
(3) 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 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 0元, 募集资金相关银 行存款账户已全部注销。
(二) 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837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4 名特定对象共发行 336,263,734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价格为5.46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835,999,987.64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805,950,187.82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2018年8月23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亚会A验字[2018]0007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以前年度公司 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 项目 | ||
|---|---|---|
|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93,406.87 | |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50,551.17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6,843.85 | . |
| 180,801.89 |
(2) 2020年度公司 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 项目 |
各注 | |
|---|---|---|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
$\sim$ | $\sim$ |
| - |
(3) 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 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 951,932.81元, 结余资 金系利息净收入形成。
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 . | |||
|---|---|---|---|
|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余额 |
| 荆门市格林美新 | 中行深圳福永支行 | 754970797120 | 306, 657, 35 |
| 材料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深圳华强支行 | 78150188000147330 | 645, 275, 46 |
| 合计 | 951, 932, 81 |
(三) 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200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28名特定对象共发行 634,793,184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3.82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424,909,962.88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386,512,911.01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2020年4月24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亚会A验字[2020]0021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2020年度公司 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 项目 |
烆 | 各注 |
|---|---|---|
|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50,605.56 | ние использования по позволяется на образовании положения междунуту сударство под довольно под совершении по создания по постоянно по совершения по совершения по совершения по совершения по совершения по совершения по сов |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
26, 534. 12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84, 193, 67 | ******** |
| 161,333.35 |
(2) 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 782.448.611.56 元。
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余额 |
|---|---|---|---|
|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建行田背支行 | 44250100001800002906 | 90, 864, 34 |
| 工商银行深圳沙井支行 | 4000022529200818126 | 51, 874, 045, 07 | |
|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 有限公司 |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 2130000100000199951 | 78, 019, 448. 31 |
| 中行荆门高新区支行 | 558678327599 | 652, 464, 253, 84 | |
| 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 限公司 |
中行荆门高新区支行 | 566478314009 | 0.00 |
| 合计 | 782, 448, 611.56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 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 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1、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5年11月23日,本公司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荆门掇刀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 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12月,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 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因公司就 2017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关于格林美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义务解 除,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之持续督导工作由国信证券承继,故公司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按照相关规定,已
由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重新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及用途未变。
2、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8年8月23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原料项目 (6万吨/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年8月23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3 万吨/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年8月23日,本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后因公司就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格林美股份 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 荐协议》, 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并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义务解除,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尚未 使用完毕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之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 继, 故公司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按照相关规定, 已由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 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 永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 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及用途未变。
3、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拆解循环再造车用动力电池包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 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生产项目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荆门市格 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 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
(年产5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 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田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度《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020年度《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2020年度《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三。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的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未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一: 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 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三: 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页无正文)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 法定代表 $\lambda$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 八: |
会计机构负责 八: |
|
|---|---|---|---|
| 日 | 日 | ||
| 期: | 期: | 期: |
| CI UJ | 十-- 在 久 一 天 天 正 天 九 三 二 八 八 八 八 2020年度 |
|||||||||
|---|---|---|---|---|---|---|---|---|---|---|
| 编制单位: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 |||||||||
| 苏集资金总额 | 235,789.2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弱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7, 182.29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 是否已变 | 截至期末 | 项目达到 | 项目可行性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更项目 | 募集贷金承诺 | 调整后 | 本年度 | 截至期末 | 投资进度 | 本年度 | 是否达到 | ||
| (含部分 | 投资总额 | 投资总额(1)* | 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2) | $(\sqrt[6]{6})$ | 预定可使用 | 实现的效益 | 预计效益 | 是否发生 | |
| 变更) | $(3) = (2)/(1)$ | 状态日期 | 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收购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5年10月完成股 | 扣除非经常性损 | ||||||||
| 49%股权 | ĶФ | 38,587.50 | 38,587.50 | 38,587.50 | 100.00 | 权转让工商变更 | 益后的净利润 | 喫 | Ķū | |
| 15,434.72 万元 | ||||||||||
| 收购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 | 2015年12月完成股 | 扣除非经常性损 | ||||||||
| 有限公司 49%股权 | $\frac{1}{2}$ | 16,170.00 | 16,170.00 | 16,170.00 | 100.00 | 权转让工商变更 | 1,774.13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
뻱 | $\overline{\mathbb{R}}$ | |
| 收购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 2015年10月完成股 | 扣除非经常性损 | ||||||||
| 65%股权 | K. | 19,500.00 | 19,500.00 | 19,500.00 | 100.00 | 权转让工商变更 | 益后的净利润 | 짡 | $\overline{\overline{\chi}^{\prime -}}$ | |
| 2,386.12万元 | ||||||||||
| 偿还银行贷款 | $\overline{\chi}^{\mu}_{\mu}$ | 90,500.00 | 70,500.00 | 70,5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咨 | |
| 补充流动资金 | $\overline{\mathcal{K}}$ | 91,963.07 | 91,031.75 | 92,424.79 | 101.5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近用 | Ŧ |
2015 在海並搬領分名田商首座班
附件一:
$\frac{12}{2}$
| 钴 | 256,720.57 | 25 235,789. |
237, 182.29 | |||
|---|---|---|---|---|---|---|
| 附件- | 2015 年增 | 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20年度 |
||||
| 编制单位: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 |||||
|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根据公司 |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经本公司2015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对偿还银 | |||||
| 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两募投项目进行了调减。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莎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本期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本期无 | |||||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了《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5]48110044 | 经审 $\widehat{\mathbb{P}}$ |
||||
| $\frac{1}{4}$ 核, 截至 2015 |
$\frac{15}{1}$ 叹 $\overline{\overline{a}}$ |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已投入自有资金54,661,010元,具体如下:收购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 49%股权项目 | |||
| 35,161,010元,收购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65%股权项目 19,500,000元, 合计 54,661,010元。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 | ||||
|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 金事项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募集资金投资 | |||||
| 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 | 换, 置换募集资金总额 54,661,010元。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期无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Æ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Ж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拔謀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ddot{x}$ | |||||
$\overline{\phantom{0}}$
| 编制单位: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80,595.0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0,801.89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领比例 | 不适用 | |||||||||
| 是否已变 | 截至期末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 | 调整后 | 本年度 | 截至期末 | 投资进度 | 项目达到 | 本年度 | 是否达到 | 项目可行性 |
| (含語分) | 投资总额 | 投資总额(1)* | 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2) | $(96)$ | 预定可使用 | 实现的效益 | 预计效益 | 是否发生 | |
| 变更) | $(3) = (2)(1)$ | 状态日期 | 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循环再造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原料 项目(6万吨/年) |
ŘΞ | 118,751.17 | 118,751.17 | 118,891.71 | 100 | 2020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咨 | |
| 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 (3万吨/年) |
$\frac{1}{2}$ | 25,000.00 | 25,000.00 | 25,066.33 | 100 | 2021年12月 | 不适用 | 建设期 | 泻 | |
| 补充流动资金 | 漳 | 36,843.85 | 36, 843, 85 | 36,843.85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ĶŒ | ||
| 合计 | 180,595.02 | 180.595.02 | 180.801.89 |
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
$\overline{\phantom{0}}$ J
$\frac{14}{1}$
$\overline{a}$
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靠量,开订: 密拿米或存在该公司 |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
|---|---|
| "签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寡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惰况 | 本期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本期无 |
|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亚会A核字[2018]039 号), | |
| 三元材料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已投入自有资金934,068,732.45元, 具体如下: 三元前驱体 795,563,190.50元, $\frac{1}{2}$ 经审核, 截至 2018年7月 31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38,505,541.95元。 |
| 本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 |
|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 |
| 置换募集资金总额 934,068,732.45 元。 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期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集资金专户结余95.19万元, 结余资金系利息净收入形成。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结余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后续投入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春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Έ |
$\frac{15}{2}$
| 附件三: | 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
| 编制单位: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度 |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 ||||||||
| 導集资金总额 | 238, 651.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1,333.35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己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1,333.35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 是否已变更项 | 導集資金承諾 | 调整后 | 本年度 | 截至期末 | 截至期末 | 项目达到 | 本年度 | 是否达到 | 项目可行性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
目心部分变 $\widehat{\mathbb{R}}$ |
投资总额 | 投资总额(1)* | 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 | 预定可使用 | 实现的效益 | 预计效益 | 是否发生 |
| $(3) = (2) / (1)$ | 状态日期 | 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绿色拆解循环再造车用 动力电池包项目 |
$\overline{\mathbb{R}}$ | 31, 457.62 | 31, 457.62 | 26, 470.80 | 26, 470.80 | 84.15 | 2022年12月 | 不适用 | 建设期 | $\overline{\mathbb{R}}$ |
$\rightarrow$
$\frac{16}{1}$
$\overline{17}$
| 寡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本期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五届直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亚会A核字[2020]0123号), 经市核, 截至 2020 年 4 月 15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已投入自有资金 506, 055, 627. 75 元,具体如下:3 万吨/年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生产项目 471, 524, 881. 35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 34,530,746.40元。 置换募集资金总额 506, 055, 627. 75元。 元, 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 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期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集资金专户结余 78, 244. 86 万元, 结余资金系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及利息净收入形成。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结余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后续投入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吞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沢 |
$\frac{18}{18}$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vear after this renew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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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100110427 证书编号:
No. of Certificate 批准注册协会: 福建資注聯合计师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 加年份 $\begin{array}{c} \bar{J} & \bar{O} \ \bar{J} \ \bar{m} \end{array}$ 2012 发证日期:
Date of Issuance $\frac{E}{d}$ 2020年9月1日更投球
$\epsil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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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与促浪域方保电力行转作型 "丰価提长口需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凭证. t. еú |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 田 涂改。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务所执业证书》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 靠让 出借。 æÍ $\alpha^{\prime}$ $\mathbf{q}^{\mathcal{E}}$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北京市财政局 遠風區 医电平压 医自己的 COLOS ì. 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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