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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 Co.,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8

May 1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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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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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son Law Firm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83 号广发银行大厦20 楼 邮编:510080 电话:(8620)8731 1008 传真:(8620)8731 1808 http://www.junxin.com/

Add:20/F,Guangfa Finance Centre 83NonglinxiaRoad, Guangzhou,PRC Post Code:510080 Tel:(8620)8731 1008 Fax:(8620)8731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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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接受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林美”)的委 托,指派邓洁律师、何灿舒律师(下称“本律师”)出席格林美于2018 年5 月17 日召开的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格林美《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律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格林美董事会已于2018 年4 月27 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格林 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下称“《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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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地 点、网络投票时间、会议审议议案、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等相关事 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8 年5 月17 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海秀 路荣超滨海大厦A 座20 层格林美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格林美董事长 许开华主持,就《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已在《股东大会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网络投 票。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格林美《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格林美董事会召集。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下同)共计1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68,234,618 股,占格林美股 份总数的20.1324%。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24 人,均为2018 年5 月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格林美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534,648,446 股,占格林美股份总数的14.0110%。

2、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股东大会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 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计9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3,586,172 股, 占格林美股份总数的6.1214%。

(三)格林美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格林美《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 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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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就《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 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议 案进行了表决,在监票人监督下由计票人点票、计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 束后,结合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公布了表决结果。

  •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1、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765,829,294 股同意、2,320,224 股反对、85,1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69%。

  • 2、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765,788,794 股同意、2,360,524 股反对、85,3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6%。

  • 3、审议通过了《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765,741,294 股同意、2,408,224 股反对、85,1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54%。

  • 4、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765,632,104 股同意、2,137,214 股反对、465,3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12%。

  •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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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764,740,124 股同意、3,435,894 股反对、58,6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1%。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765,679,654 股同意、2,492,864 股反对、62,1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4%。

7、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 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764,816,374 股同意、3,370,244 股反对、48,0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51%。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765,702,204 股同意、2,480,314 股反对、52,1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04%。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审议事项 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 东大会规则》和格林美《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四、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格林美《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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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签字页。)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邓 洁

负责人:谈 凌

中国 广州 何灿舒

二○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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