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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6
Aug 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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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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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6-07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与无锡空港产业园区签署动力电池材料 生产基地与新能源材料研究院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鉴于新能源汽车产业是世界最新一代高科技产业,是中国绿色发展与经济转 型升级的主力产业,车用动力电池材料是新能源汽车的关键材料,展示良好的产 业化前景。为大力发展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格 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格林美”或乙方)动力电池材 料产业规模和提高新能源材料研发技术实力,并把无锡空港产业园区管委会(以 下简称甲方)园区发展为中国新能源材料的制造与研究基地,甲乙双方基于组合 优势、实现共赢的原则,于2016 年8 月8 日签署了《关于格林美动力电池材料 生产基地、格林美新能源材料研究院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公司于2016 年8 月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与无锡空港产业园区签署动力电池材 料生产基地与新能源材料研究院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合作协议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签署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无锡空港产业园区位于无锡东部,与苏州隔河相望。2007年,无锡市以机场 为核心,整合硕放工业园等周边资源,建立了无锡空港产业园。该园区交通便利, 近年来着力发展新兴产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形成了航空产业、现代物流业、 生命科技产业、高端制造业、不锈钢有色金属产业等产业集群,引进了一大批优 势企业进驻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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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乙方决定在甲方园区实施二期投资3.86 亿元
1、乙方追加投资建设格林美无锡二期东安路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2.86 亿元(未含甲方厂房建设投入1.2 亿元)。竣工投产后,预计可新增年产1.5 万 吨车用动力电池材料,年新增销售12 亿元以上,年新增税收2000 万元以上。
2、乙方决定在2016 年12 月前建成格林美新能源材料研究院,项目总投资 1 亿元,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将建成国家级研究院。研究院将在公司已有的专家 基础上,通过聘请美国、日本、韩国等国际知名专家为研究员和顾问,使研究院 成为新能源材料领域科学家、行业专家的交流平台。此外,通过定期举行全国性 及国际性技术、产业及市场交流会,提高研究院在国际国内的影响力。
3、日本、韩国及国内知名企业已成为乙方重要客户,乙方将继续在无锡扩 大动力电池材料的生产规模,全面满足世界新能源汽车发展对动力电池材料的需 要。乙方将建成年产2 万吨动力电池材料生产基地,打造成世界先进的动力电池 材料智能制造基地与新技术研究基地,将成为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主力 军。
(二)为了良好实施乙方项目,甲方积极全面降低乙方经营成本,把优势资 源向乙方集中,促进乙方项目快速发展,为此,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条件:
1、为乙方提供不少于4 万平方米厂房,其中23584 平方米为现有厂房(东 安路7 号、8 号标房),约2 万平方米为定制厂房(租赁协议、代建协议另行签 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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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乙方需要配置供电设施10000KVA 到厂区,并完成变压配套设施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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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其它厂区内部由乙方负责。
3、厂房租金为每年每平米130 元(前3 年不涨,后5 年上涨总额不超过10%), 采用“先交后补”方式,前2 年全额补贴,后3 年减半补贴,补贴完成时间为每 年6 月、12 月。
4、乙方格林美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好并正式挂牌运营(以提供相关运营证 明材料为准),奖励乙方产学研专项资金100 万元;有30 名本科(或具有中级工 程师职称)及以上科研人员进驻工作,在当地缴纳社保或完成相关纳税连续满六 个月,再奖励乙方引进优秀人才奖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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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在2018-2022 年期间,每年纳税总额不低于2000 万元基数,超过基 数部分中地方财政留存贡献的50%,甲方以产业引导资金方式给予乙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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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协议生效五年以后,原则同意将土地、厂房及能源配套设施优先售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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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乙方(涉及国资转让的购买合同按照相关规定另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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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协助乙方申请直供电,降低乙方供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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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积极为乙方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无锡市以及江苏省的各种人才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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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积极为乙方申请无锡市、江苏省和国家部委的各种创新政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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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双方签署合作协议,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无锡格林美继续在无锡扩大动力 电池材料的生产规模,以无锡为基地,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动力电池正极材料 核心制造基地,全面满足世界新能源汽车发展对动力电池材料的需要。另外,无 锡格林美通过新能源材料研究院的建设,促进公司以长三角为中心集聚全球优势 人才,大幅提高公司新能源材料创新研发实力,为公司不断创新动力电池材料领 域核心技术,保障公司在动力电池材料领域具有持久核心竞争力提供技术支撑。
无锡空港产业园区积极配置各种资源,通过厂房租金优惠、税收优惠以及人 才引进奖励等方式给予公司积极的政策支持,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本, 促进公司盈利水平的提升。
本次投资完成后,无锡格林美将建成年产能2 万吨以上动力电池材料生产基 地,打造成世界先进的动力电池材料智能制造基地与新技术研究基地,大幅提升 公司在动力电池材料产业链的核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和持续盈利能力。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合作协议在项目具体实施进度等方面还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 还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Ο 一六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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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无锡空港产业园区、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美动力 电池材料生产基地、格林美新能源材料研究院项目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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