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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9
Mar 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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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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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9-01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 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20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
-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0
-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15:00 至2019年3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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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14日
- 7.出席对象:
(1)凡2019年3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 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 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宝安区海秀路荣超滨海大厦A座2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引进人才、稳定人才与促进创 新的激励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
4、审议《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
-
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选举许开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2 选举王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3 选举陈星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4 选举吴浩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 选举刘中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6.02 选举吴树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7.01 选举周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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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 选举唐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提案已经2019 年2 月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2 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 名,监事会包括股 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本次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的2 名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健女士共 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
上述提案中,提案5、6、7采取累计投票表决方式(累积投票是股东大会选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 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
提案6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备注 | ||
|---|---|---|
| 提案 编码 |
||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计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引进人 才、稳定人才与促进创新的激励方案>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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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5、6、7 为等额选举 | |
| 5.00 |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5.01 | 选举许开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
√ |
| 5.02 | 选举王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5.03 | 选举陈星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
√ |
| 5.04 | 选举吴浩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
√ |
| 6.00 |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6.01 | 选举刘中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6.02 | 选举吴树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7.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7.01 | 选举周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 |
| 7.02 | 选举唐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 |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3月15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
-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 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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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
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
-
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
-
(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9年3月15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
(三)登记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海秀路荣超滨海大厦A座20层
-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33386666
指定传真:0755-33895777
联 系 人:欧阳铭志、程青民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 说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七、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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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0”,投票简称为 “格
林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 X2 票 |
|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3)选举监事(如提案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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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3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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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格林美股份有
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 提案 编码 |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计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引进人才、 稳定人才与促进创新的激励方案>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
√ | |||
| 3.00 |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 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5.00 |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 5.01 | 选举许开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5.02 | 选举王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 5.03 | 选举陈星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5.04 | 选举吴浩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6.00 |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 6.01 | 选举刘中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6.02 | 选举吴树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7.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 7.01 | 选举周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 | |||
| 7.02 | 选举唐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 |
说明:
-
1、审议提案5、6、7,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
-
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投给数个候选人。但需注意,股东所分配票数的总和 不得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股东请在表决意见项下的“同意”选项中填写表 决票数。
-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
-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 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 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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