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GEM Co.,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8
Aug 30, 2018
54385_rns_2018-08-30_0034bd67-3a42-4a9e-9d23-7fa4f1cf8983.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8-05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格林美 | 股票代码 | 002340 | |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欧阳铭志 | 程青民 | ||
| 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 侧荣超滨海大厦A 栋20 层 |
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 侧荣超滨海大厦A 栋20 层 |
|||
| 办公地址 | ||||
| 电话 | 0755-33386666 | 0755-33386666 |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 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7,026,384,337.01 | 4,286,529,846.38 |
63.92%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1,216,823.02 | 272,632,628.70 |
||
50.83% |
||||
| (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 ||||
| 419,064,827.22 | 261,180,250.94 |
60.45% |
||
|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2,310,067.49 | 102,612,775.36 |
||
311.56% |
||||
| (元)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7 |
57.14%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7 |
57.14%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33% | 3.85% |
1.48% |
|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
| 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23,428,969,744.82 | 22,250,514,881.48 |
5.3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827,171,723.68 | 7,522,289,084.09 |
||
4.05% |
||||
| (元) | ||||
3 、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单位:股 0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质押 219,361, 200 质押 205,264, 400 |
单位:股 0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质押 219,361, 200 质押 205,264, 400 |
|||||||
|---|---|---|---|---|---|---|---|---|
| 248,72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 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如有) |
0 | ||||||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 ||||||||
| 数 | ||||||||
|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
| 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深圳市汇丰 源投资有限 公司 |
境内非国 有法人 |
12.44% | 474,529, 720 |
0 |
||||
| 219,361, | ||||||||
质押 |
||||||||
| 200 | ||||||||
| 深圳中植产 投环保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
境内非国 有法人 |
5.38% | 205,264, 470 |
205,264,470 |
||||
| 205,264, | ||||||||
质押 |
||||||||
| 400 | ||||||||
| 上海星鸿资 产经营有限 |
境内非国 有法人 |
2.30% | 87,578,9 46 |
87,578,946 |
||||
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公司-星鸿 资产星耀成 长2 号格林 美定增基金 |
|||||||
|---|---|---|---|---|---|---|---|
| 上海星通创 业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 合伙)-上 海星通创业 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 伙)-星通 资本定向投 资1 号资产 管理计划 |
境内非国 有法人 |
2.15% | 82,105,2 62 |
82,105,262 |
|||
| 华夏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 公司-万能 保险产品 |
境内非国 有法人 |
1.78% | 67,858,1 35 |
67,654,735 |
|||
| 平安资管- 平安银行- 平安资产创 赢5 号资产 管理产品 |
境内非国 有法人 |
1.65% | 63,138,9 46 |
63,138,946 |
|||
|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邮 核心成长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
境内非国 有法人 |
1.43% | 54,736,8 41 |
54,736,841 |
|||
| 上海德溢慧 心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 德溢慧心定 增一号基金 |
境内非国 有法人 |
1.43% | 54,736,8 40 |
54,736,840 |
|||
| 丰城市鑫源 兴新材料有 限公司 |
境内非国 有法人 |
0.87% | 33,184,6 92 |
0 |
|||
| 14,114,3 | |||||||
质押 |
|||||||
| 00 | |||||||
| 中央汇金资 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85% | 32,331,7 80 |
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 (1)汇丰源法定代表人王敏和鑫源兴法定代表人许开华为夫妻关系; |
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致行动的说明 | (2)汇丰源与鑫源兴为一致行动人。 |
|---|---|
| 本报告期末公司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股东深圳市殷图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140,000 股, 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20,10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 票23,240,000 股。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 |
| 情况说明(如有) | |
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 、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 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
|---|---|---|---|---|---|---|
| 格林美股份 | ||||||
| 有限公司 | 2020 年12 月20 | |||||
| 12 格林债 | 112142 | 70,836.47 | 6.65% |
|||
| 2012 年公司 | 日 | |||||
| 债券 | ||||||
| 格林美股份 | ||||||
| 有限公司 | ||||||
| 2016 年面向 | ||||||
| 2021 年09 月21 | ||||||
| 合格投资者 | 16 格林01 | 112450 | 80,000 | 4.00% |
||
| 日 | ||||||
| 公开发行公 | ||||||
| 司债券(第 | ||||||
| 一期) | ||||||
| 2016 年格林 | 2023 年10 月30 | |||||
| 16 格林G1 | 111069 | 50,000 | 4.47% |
|||
| 美股份有限 | 日 | |||||
4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公司绿色公 | ||||||
|---|---|---|---|---|---|---|
| 司债券 | ||||||
| 格林美股份 | ||||||
| 有限公司 | ||||||
| 2017 年面 | 2022 年08 月25 | |||||
| 17 格林债 | 112575 | 60,000 | 6.27% |
|||
| 向合格投资 | 日 | |||||
| 者公开发行 | ||||||
| 公司债券 |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
|---|---|---|---|---|
| 资产负债率 | 64.74% | 64.51% |
0.23%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 3.61 | 3.39 |
6.49%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在国内率先提出“资源有限、循环无限”的产业理念,积极倡导开采“城市矿山”, 突破性解决了中国在废旧电池、电子废弃物与报废汽车等典型废弃资源绿色处理与循环利用 的关键技术,在湖北、湖南、江西、河南、天津、江苏、浙江、山西和内蒙古等省市和南非 德班市建成十六大循环产业园,建成废旧电池与动力电池大循环产业链,钴镍钨资源回收与 硬质合金产业链,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链,报废汽车综合利用产业链,废渣、废泥、废 水循环利用产业链等五大产业链,年处理废弃物总量三百万吨以上,循环再造钴、镍、铜、 钨、金、银、钯、铑、锗、稀土等25种稀缺资源以及超细粉末、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原料 和材料、塑木型材等多种高技术产品,形成了中国最完整的稀有金属资源化循环产业链,是 世界最大钴镍钨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世界最大超细钴粉制造基地、世界最大三元动力原料再 制造基地、世界领先的废旧电池、电子废物与报废汽车循环利用基地,成为国内一流、国际 先进的国家城市矿山循环利用示范基地,被国家部委先后授予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全国 循环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国家技 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全国中小学生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等荣誉称号,
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成为践行中国绿色发展理念的优秀实践者。
1、废旧电池回收与动力电池材料再造业务
2018年2月26日,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 法》,办法明确动力电池生产企业产品的设计要求、生产要求和回收责任等。旨在加强新能 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保障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3月2日,工信部 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到2020年,建立完 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形成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创新商业合作模式。
2018年5月17日,工信部就《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 显示,按照要求,应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 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 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2018年7月25日,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发文《七部门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 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称,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 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函〔2018〕68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组织对有关地区及企业申报的新能源汽车动力 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评议。通知提出,统筹推进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汽 车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回收服务网点,充分发挥现有售后服务渠道优势, 与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合作构建区域化回收利用体系。做好动力蓄 电池回收利用相关信息公开,采取回购、以旧换新等措施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
据ev-sales数据,2018年上半年全球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达到76万台,同比增长69%。根 据中汽协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41.3万台和41.2万台,比上年同 期分别增长94.9%和111.5%。积极的政策引导及行业的快速发展给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带来良 好的发展机遇。
公司继续围绕打造“电池回收—原料再造—材料再造—电池包再造—新能源汽车服务” 新能源全生命周期循环价值链,积极构建“1+N”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网络,先后与80多家车企、 电池企业签订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处理协议。2018年7月27日,国家工信部就《新能源汽车废 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开始征求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材料有限公司入选首批5家企业。目前,公司已建成荆门-泰兴-余姚三大锂离子
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电池三元材料前驱体智能制造基地,建成以无锡为中心的世界先进车用动力锂离子电池材料 智能制造基地,以格林美武汉园区为中心的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基地和以格林美荆门园区为中 心的废旧电池整体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基地;建成武汉、无锡和荆门三大动力电池拆解示范 中心;建成武汉圆柱PACK自动生产线、200组/天的梯次利用动力电池生产线、车用动力电池 循环利用工程研究平台,新能源全生命周期价值链初步成型,绿色+智能制造动力电池原材料 引领行业水平;报告期内,该板块成为公司经营业绩贡献的核心业务。
2、钴镍钨回收与硬质合金制造业务
公司采用废弃钴镍钨资源、废旧电池、废旧硬质合金等循环再造高技术含量的钴镍钨粉 末材料,生产的超细钴粉和超细镍粉成为被全球硬质合金行业认可的优质品牌,公司成为全 球最大钴粉制造企业,超细钴粉国际、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20%、50%以上,超细镍粉成 为世界三大镍粉品牌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精准发力钴镍钨核心业务,夯实了“钴镍钨回收 —钴镍钨粉末再造—硬质合金器件再造”的核心产业链,大幅提升钴镍钨核心业务的盈利能 力与全球竞争力。公司以钨钴硬质合金循环利用为切入点,积极开展稀缺资源回收与高端工 具再制造融合,建成覆盖高端智能工具的钴镍钨全生命周期闭路循环体系。同时,公司还拥 有金、银、钯、铑、锗、稀土等多种稀缺资源的分离提纯技术和规模化生产线,形成中国最 完整的稀有金属资源化循环产业链。
3、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业务
公司作为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的技术领军企业与产业领军企业,国家电子废弃物循 环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组建单位,奠定了公司在电子废弃物行业的领先地位。电子 废弃物拆解业务是一项消除污染利国利民的环保事业。由于当前电子废弃物拆解补贴资金下 拨周期较长,报告期内,公司在运营资金有限的情况下,继续调整了产品拆解结构,下调了 拆解规模,将有限的运营资金投入到资金流转更快、市场空间更大的新能源材料业务板块和 产品中,推动了公司经营规模与利润的稳步增长,扭转了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的不平衡局面。
报告期内,公司对电子废弃物业务产业链进行了深度优化调整。在供应链上,建立了多 层次的回收渠道,一方面积极提高补贴金额较高与毛利率较高的白色家电(电冰箱、洗衣机) 的回收处理量;另一方面着手下调毛利率较低的电视机的回收处理量。
同时,公司还在后端继续积极延伸回收处理产业链来提升电子废弃物拆解业务的整体效 益,形成了“电子废弃物精细化拆解—废五金精细化利用—废塑料精细化利用—稀贵稀散金 属综合利用”产业链,开发了线路板热解与稀贵金属回收、液晶屏智能化自动分离、废塑料 自动化分选与改性加工、荧光灯拆解与稀土提炼等后端拆解产物的深加工高值化技术,创新
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性地实现了行业精细化处理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增值模式,在一定程度对冲了公司下调电子 废弃物拆解总量引起的电子废弃物拆解业务板块效益下降的风险。
4 、报废汽车回收与零部件再制造业务
公司在武汉、天津、江西、仙桃建设报废汽车处理基地,包括报废汽车拆解处理、综合 破碎、有色金属废料综合分选、零部件再造,形成报废汽车拆解、破碎、各种废物分选与零 部件再造的完整产业体系,形成“回收—拆解—粗级分选—精细化分选—零部件再造”的报 废汽车完整资源化产业链模式,最大限度实施报废汽车无害化与资源化处置。同时,公司还 在湖北荆门、仙桃建设了废弃资源交易大市场,为报废汽车业务提供了原料保障。
5、环境治理业务
公司积极发展环境治理业务,推行城乡一体化垃圾分类回收与面源污染治理,为美丽中 国做贡献。
公司已拥有三个固体废物处置中心,一个废渣利用中心,两个污水处理厂和一个江河治 理公司,初步形成从资源回收,危险废物无害化到最终处置的全产业链,具备35类危险废物 处置能力,形成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与安全填埋的完整处理流程。
公司将工业废渣和危险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不仅节约了资源,而且改善了 环境,杜绝了二次污染,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3月,公司将控股孙公司河南中原通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注销。2018年3 月16日完成工商变更,处置日后该孙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2018年5月,子公司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通过设立方式成立江苏科动检 测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股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3、2018年5月,子公司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通过设立方式成立乐清德威再生 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51%。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2018年 8 月 29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