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GEM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9
Dec 17, 2019
54385_rns_2019-12-17_f7a18b8e-c182-42e2-9c04-6bc202cc7fdf.PDF
Director's Dealing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9-11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进展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开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12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司实际 控制人许开华先生基于坚定地看好中国环保产业及新能源行业的美好未来发展, 坚定地看好格林美 “ 城市矿山+新能源材料 ” 的核心竞争力与发展前景以及对公司 股票未来价值的合理判断,高度认可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拟于未来6个月内增 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19年12月17日,许开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29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9%,增持金额 合计1,394.67万元,增持均价为4.23元/股。
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实施主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开华先生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许开华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 公司及一致行动人王敏女士、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2.46%,许开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本次公告前6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开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增持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开华先生基于坚定地看好中国环保产业及新能源行业的 美好未来发展,坚定地看好格林美“城市矿山+新能源材料”的核心竞争力与发 展前景以及对公司股票未来价值的合理判断,高度认可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
-
2、增持金额:合计增持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
-
3、增持资金来源:增持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4、增持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
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或通过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增 持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设立定向资产管理产品等)增持公司股票;
- 5、增持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价格区间为不超过6元/股;
-
6、实施时间:自增持股份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
-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 增持日期 | 增持股数(股) | 增持金额(万元) | 增持均价(元/股) | 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 2019年12月4日 | 1,460,000 | 599.32 | 4.10 | 0.035% |
| 2019年12月5日 | 190,000 | 78.28 | 4.12 | 0.005% |
| 2019年12月6日 | 200,000 | 83.60 | 4.18 | 0.005% |
| 2019年12月11日 | 43,800 | 18.97 | 4.33 | 0.001% |
| 2019年12月12日 | 160,000 | 69.28 | 4.33 | 0.004% |
| 2019年12月16日 | 340,000 | 147.42 | 4.34 | 0.008% |
| 2019年12月17日 | 900,000 | 397.80 | 4.42 | 0.022% |
| 合计 | 3,293,800 | 1,394.67 | 4.23 | 0.079% |
本次增持后,许开华先生累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93,8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079%,增持金额合计为1,394.67万元。许开华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深圳 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王敏女士、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合 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2.54%。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价波动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 上限等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因素,导致无法按照增持计划实施的风险。如增持 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本次股票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 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 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增持人承诺本次增持公司的股票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 减持,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 为。增持人的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增持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 持计划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