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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May 19, 2020

54385_rns_2020-05-19_20c5608e-147d-4cb1-a047-767aa48b9078.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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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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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〇年五月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 作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格林美”、“发行人”或“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 商,按照贵会的相关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合规性出具如下说明。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即 2020 年 4 月 10 日)。

本次发行价格为 3.8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634,793,184 股,符合贵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6 号)中非公开发行股份数 量的要求。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82 元/股,发行股数 634,793,184 股,募集资金总额 2,424,909,962.8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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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28 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获配股数
(股)
获配金额
(元)
锁定期
(月)
发行对象名称
1 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942,408 79,999,998.56 6
2 深圳前海聚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前海聚龙金鼠一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20,942,408 79,999,998.56 6
3 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942,408 79,999,998.56 6
4 北京京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99,476,439 379,999,996.98 6
5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0,418,848 154,399,999.36 6
6 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金舵定增增强一号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
20,942,408 79,999,998.56 6
7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
意资产-定增精选128 号资产管
理产品
20,942,408 79,999,998.56 6
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6,178,010 99,999,998.20 6
9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942,408 79,999,998.56 6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842,931 113,999,996.42 6
11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国君资管山东铁投定增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5,654,450 97,999,999.00 6
12 广东恒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78,534,031 299,999,998.42 6
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350,785 241,999,998.70 6
1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35,602 19,999,999.64 6
15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太平洋卓越港股量化优选产品
5,235,602 19,999,999.64 6
16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178,010 99,999,998.20 6
17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900,523 33,999,997.86 6
18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020,942 22,999,998.44 6
19 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7,722,513 29,499,999.66 6
20 杨岳智 7,853,403 29,999,999.46 6
21 王乃可 5,235,602 19,999,999.64 6
22 J.P.Morgan Securitiesplc 9,164,921 35,009,998.22 6
2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44,502 24,999,997.64 6
24 杨成社 10,471,204 39,999,999.28 6
2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35,602 19,999,999.64 6
26 UBS AG 18,324,607 69,999,998.7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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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序号 获配股数
(股)
获配金额
(元)
锁定期
(月)
发行对象名称
27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康曼德105号投资基金
18,324,607 69,999,998.74 6
28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
河投资资产配置1号私募基金
5,235,602 19,999,999.64 6
合计 634,793,184 2,424,909,962.88 -

(四)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424,909,962.88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 人民币 36,201,555.66 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195,496.21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386,512,911.01 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审议和核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9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0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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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9 年 8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2019 年 11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格 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6 号)。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过程和情况

(一)本次发行程序

日期 非公开发行时间安排
2019114 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批文
2020327 1、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发行方案、发行方案基本情况表、预计时间表;
2020410 1、 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启动发行前会后事项承诺函;
2、 主承销商收盘后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
2020411 日至
414
1、确认投资者收到《认购邀请书》;
2、接受投资者咨询
2020415 日至
2020417
1、2020年4月15日上午9:00-12:00点,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限内,
簿记中心共收到13 单申购报价单,律师事务所通过查阅监控摄像资
料方式见证;
2、追加申购期间(2020年4月15日12:00至2020年4月17日17:00),
簿记中心共收到17单申购报价单;
3、接受申报保证金;
4、对拟配售对象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5、根据询价结果及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
量和获配对象名单
2020419 向获配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和《股份认购协议》
2020422 1、获配对象补缴申购余款(截止下午16:00);
2、会计师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
2020423 1、将募集资金净额划付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
2、会计师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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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日期 非公开发行时间安排
3、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0424 1、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获配对象名单、发行情
况报告书、主承销商合规性意见等全套材料

(二)认购邀请书发送过程

格林美本次非公开发行启动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 2020 年 3 月 27 日报送的投资者名单,共向 127 家机构及个人送达了认购邀请文件。其中,前 20 大股东(未剔除重复机构)20 家、基金公司 30 家、证券公司 19 家、保险公 司 8 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50 家。经律师核查,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

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总序号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总序号 序号 投资者名称
20 大股东(未剔除重复机构) 保险公司
1 1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70 1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2 深圳中植产投环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1 2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3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72 3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新能
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73 4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4 5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 6 闵其顺 75 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
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76 7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 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77 8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 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中证新能
源汽车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其他投资者
10 10 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78 1 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 11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9 2 上海弦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2 12 孙建芬 80 3 济南文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 13 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81 4 济南文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 1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
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82 5 周云
15 15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合 83 6 嘉兴凯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 16 郑文宝 84 7 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7 1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能源 85 8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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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总序号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总序号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革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伙)
18 18 上海混沌道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混沌
价值二号基金
86 9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9 1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策略
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7 10 广州能量守恒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20 20 财通基金-上海银行-财通基金-玉泉
865号资产管理计划
88 11 共青城鼎睿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基金公司 89 12 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21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0 13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 2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1 14 湖州国金佐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3 3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2 15 苏州和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4 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 16 张辉贤
25 5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4 17 王良约
26 6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5 18 吴建昕
27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6 19 天津进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 8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7 20 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 9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8 21 上海诗坤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10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9 22 林丽
31 1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 23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 12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1 24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
33 13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2 25 北京京能同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4 14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3 26 北京京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35 15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4 27 王敏
36 1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5 28 广东嘉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7 17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6 29 上海朗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8 18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7 30 深圳前海聚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9 19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8 31 北京诚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 20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9 32 上海钧犀实业有限公司
41 2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0 33 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2 22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1 34 何慧清
43 2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2 35 江苏星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4 24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3 36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45 25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4 37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46 26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5 38 深圳市拓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7 27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6 39 北京养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8 28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7 4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韬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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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总序号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总序号 序号 投资者名称
49 29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8 41 上海长江联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50 30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9 42 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120 43 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51 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1 44 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52 2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2 45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3 3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3 46 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4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4 47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5 5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5 48 湖南中启洞鉴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56 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6 49 国贸(启润)上海有限公司
57 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7 50 中孚建业资产管理(苏州)有限
公司
58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9 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 1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61 1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 12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 1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64 1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5 1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 16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7 17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68 1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9 1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本次非公开报送发行方案及投资者名单后(2020 年 3 月 27 日)至申购日(2020 年 4 月 15 日)9:00 期间内,收到光大保德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 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恒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重庆环保 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一汽股 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北京通汇泰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和盛乾通投资 有限公司、玄元(横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 海含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太证非凡投资有限公司、农银国际投资(苏 州)有限公司、郭军、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邓振洲、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表达的认购意向。

于追加认购阶段(2020 年 4 月 15 日 12:00 至 2020 年 4 月 17 日 17:00),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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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到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杨岳智、王乃可、J.P.Morgan Securities plc、杨成社、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UBS AG、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表达的认购意向。

新增投资者中基金公司 3 家、证券公司 3 家、个人投资者 5 位、其他机构投 资者 18 家。具体名单如下:

总序号 序号 认购主体名称
第一轮申购
基金公司
1 1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2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3 1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 1 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2 广东恒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6 3 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7 4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8 5 北京通汇泰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 6 北京和盛乾通投资有限公司
10 7 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 8 玄元(横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2 9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 10 上海含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 11 太证非凡投资有限公司
15 12 农银国际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16 13 郭军
17 14 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 15 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9 16 邓振洲
20 17 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追加认购阶段
基金公司
1 1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2 1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 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 1 杨岳智
5 2 王乃可
6 3 J.P.Morgan Securitiesplc
7 4 杨成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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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总序号 序号 认购主体名称
8 5 UBS AG
9 6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首轮申购前(2020 年 4 月 10 日至 2020 年 4 月 15 日 9:00),经律师核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向 147 个特定对象送达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 前 20 名股东(未剔除重复机构)、基金公司 32 家、证券公司 20 家、保险公司 8 家、其他投资者 67 家。

追加申购阶段(2020 年 4 月 15 日 12:00 至 2020 年 4 月 17 日 17:00),经律 师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向 155 个特定对象送达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 括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未剔除重复机构)、基金公司 33 家、证券公司 22 家、保 险公司 8 家、其他投资者 72 家。

2020 年 4 月 17 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对最终认 购邀请名单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 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且本次发 行中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 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主承销商以及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 偿”的情形。

(三)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0 年 4 月 15 日 9:00-12:00,簿记中心共收到 13 单申购报价单,参与申购 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 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累计统计结果与下列条件(以下简称“发 行结果确定条件”)进行比较:

1、投资者累计认购总金额大于 3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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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投资者累计认购总股数大于 829,926,774 股;

  • 3、获配的投资者数量达到 35 家。

由于首轮有效申购的累计统计结果均未达到任一发行结果确定条件,发行人 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后通过电话向首轮获配的投资者征 询追加意向,并通过邮件向其发送《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追加认 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追加认购邀请书》”),并向《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中及后续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通 过邮件发送《追加认购邀请书》及《追加申购单》等相关附件。《追加认购邀请 书》及相关附件发送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相关人员与上述投资者以电话 或邮件方式进行确认,上述投资者均确认收到《追加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

追加申购期间(2020 年 4 月 15 日 12:00 至 4 月 17 日 17:00),簿记中心共收 到 17 单追加申购单。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 亦均按追加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经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上述投资者在追加认购邀请书发送名单范围内, 且按要求发送了完整的申购文件,其追加申购为有效申购。本次追加按照《追加 认购邀请书》中的“三、追加认购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规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有效《追加申购单》进行簿记建档。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 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 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 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 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 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 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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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的投资者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 私募投资基金已在申购报价前履行了备案程序,具体名单如下:


机构名称 产品名称 是否提交
私募备案
1 深圳前海聚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前海聚龙金鼠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机构、产品
均提交
2 北京京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北京京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新睿定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混合
型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5 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金舵定增增强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机构、产品
均提交
6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意资产-定增精选128号资产管理产品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玉泉55号
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安吉9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安吉10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玉泉20号-郝慧资产管理合同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富春定增916号资产管理计划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天禧定增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玉泉乐瑞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玉泉乐瑞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玉泉乐瑞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玉泉89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安吉10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玉泉79号-常州投资
19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国君资管山东铁投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0 广东恒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广东恒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1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基金-锐远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2 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3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 康曼德105号投资基金 机构、产品
均提交
24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银河投资资产配置1号私募基金 机构、产品
均提交

首轮共有 13 名投资者报价、追加认购阶段共有 17 名投资者追加认购,具体 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1


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
类别
关联
关系
锁定期
(月)
申购价格
(元/股)
申购金额
(万元)
申购总量
(股)
有效申购量
(股)
获配数量
(股)
(一)参与申购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 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其他 6 3.82 8,000 20,942,408 20,942,408 20,942,408
2 深圳前海聚龙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前海聚龙金
鼠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其他 6 3.82 8,000 20,942,408 20,942,408 20,942,408
3 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
其他 6 4.82 8,000 - - -
4.33 8,000 - - -
3.86 8,000 20,725,388 20,725,388 20,942,408
4 北京京能能源科技并购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其他 6 3.83 38,000 99,216,710 99,216,710 99,476,439
5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 6 3.82 15,440 40,418,848 40,418,848 40,418,848
6 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金舵定
增增强一号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
其他 6 4.41 8,000 - - -
4.11 8,000 - - -
3.91 8,000 20,460,358 20,460,358 20,942,408
7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定增精选128号资
产管理产品
保险 6 3.98 8,000 20,100,502 20,100,502 20,942,408
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
证券 6 4.01 10,000 24,937,655 24,937,655 26,178,010
9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6 4.02 8,000 19,900,497 19,900,497 20,942,408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6 3.91 8,000 - - -
3.82 8,400 21,989,528 21,989,528 21,989,528
11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国君资
管山东铁投定增1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 6 3.95 9,800 24,810,126 24,810,126 25,654,450
12 广东恒会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其他 6 3.98 29,999 - - -
3.90 30,000 - - -
3.82 30,000 78,534,031 78,534,031 78,534,031
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证券 6 3.96 10,000 - - -
3.83 21,000 54,830,287 54,830,287 54,973,821
小计 180,640 467,808,746 467,808,746 472,879,575
(二)申购不足时引入的其他投资者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6 3.82 2,000 5,235,602 5,235,602 5,235,602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证券 6 3.82 3,200 8,376,963 8,376,963 8,376,964
3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 保险 6 3.82 2,000 5,235,602 5,235,602 5,235,602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2


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
类别
关联
关系
锁定期
(月)
申购价格
(元/股)
申购金额
(万元)
申购总量
(股)
有效申购量
(股)
获配数量
(股)
任公司-太平洋卓越港
股量化优选产品
4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6 3.82 10,000 26,178,010 26,178,010 26,178,010
5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6 3.82 3,400 8,900,523 8,900,523 8,900,523
6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 6 3.82 2,300 6,020,942 6,020,942 6,020,942
7 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其他 6 3.82 2,950 7,722,513 7,722,513 7,722,513
8 杨岳智 其他 6 3.82 3,000 7,853,403 7,853,403 7,853,403
9 王乃可 其他 6 3.82 2,000 5,235,602 5,235,602 5,235,602
10 J.P.Morgan Securitiesplc QFII 6 3.82 3,501 9,164,921 9,164,921 9,164,921
1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 6 3.82 2,500 6,544,502 6,544,502 6,544,502
12 杨成社 其他 6 3.82 4,000 10,471,204 10,471,204 10,471,204
1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6 3.82 2,000 5,235,602 5,235,602 5,235,602
14 UBS AG QFII 6 3.82 7,000 18,324,607 18,324,607 18,324,607
15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康曼德105号
投资基金
其他 6 3.82 7,000 18,324,607 18,324,607 18,324,607
1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6 3.82 3,000 7,853,403 7,853,403 7,853,403
17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银河投资资产配
置1号私募基金
其他 6 3.82 2,000 5,235,602 5,235,602 5,235,602
小计 61,851 161,913,608 161,913,608 161,913,609
合计 242,491 629,722,354 629,722,354 634,793,184

(四)发行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82 元/股,发行股数 634,793,184 股,募集资金总额 2,424,909,962.88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28 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获配股数
(股)
获配金额
(元)
锁定期
(月)
6
6
6
发行对象名称
1 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942,408 79,999,998.56
2 深圳前海聚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前海聚龙金鼠一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20,942,408 79,999,998.56
3 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942,408 79,999,998.56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

序号 获配股数
(股)
获配金额
(元)
锁定期
(月)
发行对象名称
4 北京京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99,476,439 379,999,996.98 6
5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0,418,848 154,399,999.36 6
6 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金舵定增增强一号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
20,942,408 79,999,998.56 6
7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
意资产-定增精选128 号资产管
理产品
20,942,408 79,999,998.56 6
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6,178,010 99,999,998.20 6
9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942,408 79,999,998.56 6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842,931 113,999,996.42 6
11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国君资管山东铁投定增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5,654,450 97,999,999.00 6
12 广东恒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78,534,031 299,999,998.42 6
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350,785 241,999,998.70 6
1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35,602 19,999,999.64 6
15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太平洋卓越港股量化优选产品
5,235,602 19,999,999.64 6
16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178,010 99,999,998.20 6
17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900,523 33,999,997.86 6
18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020,942 22,999,998.44 6
19 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7,722,513 29,499,999.66 6
20 杨岳智 7,853,403 29,999,999.46 6
21 王乃可 5,235,602 19,999,999.64 6
22 J.P.Morgan Securitiesplc 9,164,921 35,009,998.22 6
2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44,502 24,999,997.64 6
24 杨成社 10,471,204 39,999,999.28 6
2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35,602 19,999,999.64 6
26 UBS AG 18,324,607 69,999,998.74 6
27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康曼德105号投资基金
18,324,607 69,999,998.74 6
28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
河投资资产配置1号私募基金
5,235,602 19,999,999.64 6
合计 634,793,184 2,424,909,962.88 -

(五)缴款、验资情况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公司及主承销商向上述确定的发行对象发出了《缴款通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4

知》。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的要求向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 额缴纳了认股款。根据亚太所 2020 年 4 月 24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亚会 A 验 字(2020)0016 号),截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止,中信证券共收到发行对象汇 入中信证券为格林美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 2,424,909,962.88 元。

2020 年 4 月 23 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 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亚太所 2020 年 4 月 24 日出具的 《验资报告》(亚会 A 验字(2020)0021 号),截至 2020 年 4 月 23 日止,格林 美已收到特定投资者以货币形式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 2,424,909,962.88 元,扣除 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 36,201,555.66 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195,496.2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6,512,911.01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 本人民币 634,793,184.00 元,余额人民币 1,751,719,727.01 元转入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缴款通知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9年8月16日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发行人对此进行了公告。

发行人于2019年11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6号)。发行人对此进行了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其他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 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和手续。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5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认为:

  • 1、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和发行对象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6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 宇 李 靖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9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