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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Mar 1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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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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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9-02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 29300 吨三元前驱体材料

战略采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协议属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框架协议下的具体合作将在双方另行签 署的《采购框架合同》、采购订单等采购合同中进一步明确,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重大框架协议或战略协议。

一、合同签署概况

鉴于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在成为引领世界绿色发展的主力产业,三元材料作为 动力电池关键材料之一,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近期,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格林美”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荆门格林美”或“乙方”)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容百”或“甲方”)签署了《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购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 下简称“协议”)。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战略性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 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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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厚善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18日 注册资本:39,828.57万人民币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公司住所: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曹娥村

经营范围:锂电池材料、锂电池及配件的研发、制造、加工;动力电池的研 发及制造;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 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宁波容百无关联关系。

  • 2、宁波容百信用优良,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战略合作方义务

1、甲方义务

  • (1)结合市场需求,每月向乙方稳定采购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

(2)按时支付货款;

  • (3)优先保障专线产能释放与订单需求。

  • 2、乙方义务

(1)为甲方提供专线进行生产,负责产能投资、资金筹措与管理运行,保 障产品供给;

(2)生产并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 (3)优先供应与保障供应,对产品质量负责。

  • 3、双方共同义务

(1)协议签订后及协议履行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在未取 得对方书面认可的前提下对外披露具体合作信息,对双方技术与商业信息信守保 密义务。

(2)针对本协议相关事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要及时、准确、 完整披露的信息,甲、乙双方在履行披露义务时须将信息披露文件在披露前传递 给对方知晓、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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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政府监管机构需要强制披露与强制取得信息情形除外。

(二)合作方式及期限

1、甲方提供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产品的技术指标要求,乙方自行研发及组 织生产符合甲方要求的产品;也可由甲方提供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所需的生产技 术工艺及设备改造方案,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生产。

2、本协议为三年期的战略协议,有效期从协议签订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每年第四季度商讨下一年的具体需要修改的商务条款(数量、含税单价、付 款方式等),制定下一年适用的商务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三)三元前驱体供货的数量

  • 1、产品名称:三元前驱体;

规格型号:NCM523、NCM622 系列产品或者其它市场需要的产品;

  • 2、前驱体供货数量:2019 年 9,300 吨;2020 年 10,000 吨;2021 年 10,000

  • 吨。每月度均匀交货,三年共计 29,300 吨。

  • 3、乙方向甲方供应商品的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采购

  • 订单”为准。

(四)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

按照甲、乙双方签署的技术标准协议执行,如需变更技术标准,经双方协商 可在订单上对标准进行变更。乙方向甲方提供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产品,随货提 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甲方收到产品后应对货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不合格, 应在发现货物不合格起 15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 之日起 7 日内应予以确认,超过前述期限视为确认无误。

(五)三元前驱体交货地点、费用及时间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交货地,运输途中货物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负责。

  • 2、费用:乙方负责全部运输、装车货物等费用。

  • 3、交货时间:按甲方要求按计划交货,每月均匀交货。

(六)产能合作与销售稳定性条款

  • 1、合作期间,甲方承诺在同等条件下,选择乙方作为合作伙伴;

  •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有此类产品的需求,优先考虑在乙方处进行采购。 (七)违约责任

  • 1、若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商品因所有权有争议或受到限制,或侵害他人的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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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产权,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如甲方对乙方供货质量有异议,甲方必须在到货后 3 天内以书面形式提 出;异议所称产品不得动用,否则视为合格;未按上述时间提出的,视甲方验收 合格。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成,交由提起诉讼方所在地人 民法院管辖。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宁波容百是中国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究与制造的领军企业,是国内较早实 现高镍三元材料量产的企业,宁波容百在高镍三元材料领域先发优势明显,未来 将进一步抢占锂电池材料市场份额。宁波容百高镍 811 材料由 2016 年小规模量 产的出货量跃升至 2017 年全球出货量第一。

格林美是中国循环经济的领军企业,是中国动力电池回收、报废汽车回收、 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与动力电池原料制造的优势企业,建立了从钴镍原料到 NCA&NCM 三元前驱体材料制造的核心体系,是世界三元前驱体材料研究与制 造的优势企业,2017、2018 连续两年三元前驱体材料出货量居世界前茅,正在 致力打造世界核心的动力电池原料与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制造基地。

双方一致认为,进行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方面技术、产能与市场资源的战略 联合与合作,构造“电池回收—原料再造—材料制造”的共同价值链,符合双方 发展的战略利益,符合中国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战略需求。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在高 镍三元前驱体制造领域的技术与市场领先地位,全面促进公司高镍三元前驱体产 能释放与规模扩展,全面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效益增长。同时,彰显了公司在 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方面的技术领先地位与质量品牌地位,进一步拓展国内外高 端动力电池市场具有里程碑作用,有利于实现中国新能源汽车在高镍技术、市场 上的突破,助力中国新能源汽车实现爆发式增长。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属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框架协议下的具体合作将在双方另行签署的 《采购框架合同》、采购订单等采购文件中进一步明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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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荆门格林美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购销战略合作框架协 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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