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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Sep 1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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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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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8-07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与福安市政府签署动力电池 三元正极材料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协议书在项目具体实施进度等方面还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宁德市人民政府、福安市人民政府、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 林美”或“公司”)和青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拓集团”)签订的《关于 建设动力电池材料与循环经济产业园等项目的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投资 框架协议”),格林美下属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青山钢铁集团的下 属公司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拟在福安 市湾坞镇从事新能源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了加快实施投资框架 协议中三元材料项目的落地,福安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福安青美 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于2018 年9 月18 日签 署了《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投资协议书》。

2018 年9 月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下属公司与福安市政府拟签署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投资协议书的签署不需要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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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签署投资协议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福安是宁德市所属,位于福建省东北部。宁德市是世界新能源制造的领先城

市,拥有CATL、ATL、上汽等新能源优势企业,拥有巨大的市场应用空间

三、对外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

项目选址:宁德市福安市湾坞镇

实施主体: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8.5 亿元人民币

项目用地:福安市湾坞镇,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00亩(具体位置以受让土地 不动产权证为准)。

项目内容:建设年产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原料和2 万吨三元正极 材料项目。

建设周期: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证且项目审批、建设手续办理完毕后24 个月。

(二)甲方承诺事项:

1、积极协助开展项目的立项、规划、预选址和环境评价,协助办理项目的 相关前置审批手续以及项目建设审批手续,推动项目快速实施;并积极推动协议 项目享受省级与国家相关政策的战略支持。

2、配套建设相关设施并与协议项目同步建设,包括提供达到“五通一平” (包括给排水、电力、通讯、道路及场地平整)条件的土地、配套建设专用配电 系统、配套建设处理能力不低于项目需要的工业污水处理厂、配套不低于100 亩的保税物流仓储项目用地,配置50 亩高级人才公寓用地。

3、积极推动协议项目与当地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合作,形成上下游互动的循 环经济产业链体系。

4、积极协调电力公司与乙方签订供电协议,保障项目能源成本的竞争力。 (三)乙方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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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保在取得项目土地不动产权证后24 个月内建成投产。如因甲方承诺没 有兑现、政府行政许可迟滞、配套设施滞后,以及国家或省政策性因素、不可抗 力因素等非乙方主观原因的客观因素影响而导致乙方无法及时、正常施工与生产, 乙方可延迟投资或终止投资;若乙方仍继续实施该项目,其建成投产时间可以顺 延,享受的优惠政策不变。

2、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环保、安全、节能标准进行清洁施工和生产、依法办 理项目安全、环保等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安全、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 后应按相关法规要求组织安全、环保竣工验收。环保设施投入占固定资产投资比 例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3、保证按照有关报批的要求及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项目相关材料, 并主动办理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所需证照。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协议书的签署,是落实与宁德市政府、福安市政府、青拓集团有限 公司签署的《关于建设动力电池材料与循环经济产业园等项目的投资框架协议》 中有关三元电池材料项目内容。本协议签署,将有效推进以上协议中有关动力电 池材料项目的落地实施,集中当地政策、市场、资源和技术优势,加快战略牵手 镍资源与下游市场的速度,加快推进实现“资源+技术+市场”的巨变效应,加快 提升公司在三元材料制造领域的前端资源获取与后端市场占有的核心竞争力,加 快打造具有世界竞争力的从镍资源至三元原料到三元材料再到静脉循环的全产 业链制造体系,加快建设世界先进的动力电池原材料制造基地,为全球新能源电 动汽车的发展提供更低成本更具竞争力的动力电池材料,全面满足世界正在快速 商用化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对三元材料的巨大市场需求。

五、其他约定

协议所列条款是双方已经达成一致的承诺,本协议未约定事项,适用投资框 架协议的约定。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 2、经双方签署的《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投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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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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