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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Jun 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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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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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循环利用项目”、 “废旧电路板中稀贵金属、废旧五金电器(铜铝为主)、废塑料的循环利用项目” 和“偿还部分短期贷款项目”。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电子废弃物、 废塑胶等废弃物的回收处理能力,快速完善对电子废弃物中各种有价金属的循环 利用生产体系建设,形成电子废弃物综合资源化的完整产业链,增强公司的国内 外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切实可行。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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