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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May 2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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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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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0-04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 已于2020年5月20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在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其中, 董事吴浩锋先生,独立董事刘中华先生、吴树阶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 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针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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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以募集 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金额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金额的公告》详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针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根据本次发行结果,拟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414,963.3873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478,442.7057万元 |
| 第十九条公司总股本为414,963.3873 万股 | 第十九条公司总股本为478,442.7057万股 |
根据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约定的与股本相关 的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 订 后 的 《 公 司 章 程 》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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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针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因陈星题董事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针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因陈星题董事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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