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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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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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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提名,并经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于2019 年3 月20 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 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了2019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 利益。现将2019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认真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 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 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公司2019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共计10 次,股东大会共计0 次,未 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 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报告期内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2019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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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报告期内对董事会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公告时间 | 发表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
| 2019 年3 月22 日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聘任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19 年3 月30 日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对《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3、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4、关于《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6、关于续聘 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7、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独立意见;8、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9、关于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19 年4 月27 日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1、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2、关于对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3、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4、关于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19 年7 月5 日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3、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19 年8 月21 日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3、关于《2019年半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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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 的独立意见;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 | |||||
| 立意见。 | |||||
| 2019 | 年9 | 月18 | 日 | 独立董事关于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同意 |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 | |||||
| 2019 | 年12 | 月18 | 日 | 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关于收购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 | 同意 |
| 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9 年度任期内,本人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1、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期间,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19 年度任期内,公 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对公司向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增资事宜进 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专业建议,对公司的战略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每季度组织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 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19 年度任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 次会议,对公司聘请内审负责人、公司内部控制、公司定期报告、扬州宁达贵金 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收购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 处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等进行了审议,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审查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19 年任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对董监高薪酬、利润分配预 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专业意见,提出了合理建议。
4、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19年度任期内,公司 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对公司选举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讨论 及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5、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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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信息披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19年度 任期内,信息披露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认真审议了授信和融资租赁担保、定 期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定期检视公司需披露 信息的收集、传递和披露情况,监督、评价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等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推动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机制。
四、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19 年任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 求,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时对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情况进行了核 查和监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 行认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其它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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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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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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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19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认为,2019 年度 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2020 年度, 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刘中华
2020 年4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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