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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Dec 1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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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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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收购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收购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洪洋海鸥”)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 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此次收购山西洪洋海鸥部分股权遵循了平等、自愿、等 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并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有利于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循环产业战 略布局,促进循环产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收购山西洪洋海鸥部分股权。

独立董事:刘中华、吴树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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