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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Oct 2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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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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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 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 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 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 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李映照、吴树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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