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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Dec 1, 2017

54385_rns_2017-12-01_4dd8fb90-bfe1-4898-9ddc-ca51dd45d95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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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基 于独立判断发表以下意见:

本次规划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实现 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 的前提下,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为公司 建立了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

独立董事:李映照、吴树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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