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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Jun 2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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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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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1680434.IB 债券简称: 16 格林绿色债 111069.SZ 16 格林 G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债券 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 2018 年度)
发行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 A 栋 20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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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受托管理 / 债权代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1-9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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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6 月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18 年度)
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 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披露文 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 证券所做的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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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18 年度)
目录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 3 一、债券名称................................................................. 3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 ........................................................... 3 三、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 3 四、本期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 3 第二章 债权代理人履职情况 ................................................................................................ 5 一、债权代理人履职情况 ....................................................... 5 第三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 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6 二、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情况 .................................................. 6 三、发行人 2018 年度财务情况 .................................................. 9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2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 12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12 三、专项账户开立及运作情况 .................................................. 12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4 第六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 .......................................................................... 15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6 第八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7 第九章 其他事项 .................................................................................................................. 18 一、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 .................................................... 18 二、发行人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 18 三、相关当事人.............................................................. 18 四、其他重大事项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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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18 年度)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债券名称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
|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 | |
|---|---|
| 债券简称 | 代码 |
| 16格林G1 | 1680434.IB,111069.SZ |
三、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本期债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6】295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 行。发行规模为债券面值人民币 5 亿元。
2016 年 10 月 31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 5 亿元企业债。
四、本期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 、发行规模: 人民币 50,000.00 万元。
2 、票面金额: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3 、发行价格: 债券面值 100 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 1,000 元为一个认购单位, 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
4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期,第 5 年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 、上市场所: 1680434.IB(银行间债券),111069.SZ(深圳)
6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 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托管登记;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承销团公开发行 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7 、票面利率: 4.47%
- 8 、起息日: 2016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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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18 年度)
9 、付息日: 2017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0 月 31 日为上 1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0 、兑付日: 2023 年 10 月 3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5 年末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0 月 31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 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 、计息期间: 2016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
12 、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 一起支付。
13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14 、信用级别: 发行时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 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 AA。
15 、募集资金用途: 16 格林 G1 募集资金共支出 5 亿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 100%。 其中 4 亿元用于三个动力电池材料相关项目的建设,1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 金。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16 、债权代理人: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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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债权代理人履职情况
一、债权代理人履职情况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及偿 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根据发行人与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代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国 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充分行使债权代理人的权利和职责,按照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召集和主持债券持有人会议,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及诉讼事 务,从而保障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
国开证券督促发行人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要求,每年在巨潮资讯网、中国债券信息 网、中国货币网等媒体上及时披露年报、半年报、付息公告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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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栋20层2008
房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设立日期:2001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414,963.3873万元
经营范围: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生态环境材料、新能源材料、超 细粉体材料、光机电精密分析仪器、循环技术的研究、开发及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投 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 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 方可经营);普通货运(不含危险品,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超细镍粉、 超细钴粉的生产、销售及废旧电池的收集与暂存(由分支机构经营)。塑木型材及铜合 金制品的生产、销售及废线路板处理(由分支机构经营);废旧金属、电池厂废料、报 废电子产品、废旧家电、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 璃回收、处置与销售(以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废旧车用动力蓄电池的收集、 贮存、处置(以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
二、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情况
(一)总体经营情况
发行人在国内率先提出“资源有限、循环无限”的产业理念,积极倡导开采“城市矿 山”,突破性解决了中国在废旧电池、电子废弃物与报废汽车等典型废弃资源绿色处理 与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在湖北、湖南、江西、河南、天津、江苏、浙江、山西和内蒙 古等省和直辖市建成十六大循环产业园,投资南非、韩国、印尼,循环产业贯通中国东 西南北3000公里,辐射世界。建成废旧电池与动力电池大循环产业链,钴镍钨资源回收 与硬质合金产业链,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链,报废汽车综合利用产业链,废渣、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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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18 年度)
泥、废水循环利用产业链等五大产业链,年处理废弃物总量四百万吨以上,循环再造钴、 镍、铜、钨、金、银、钯、铑、锗、稀土等 25 种稀缺资源以及超细粉末、新能源汽车 用动力电池原料和材料、塑木型材等多种高技术产品,形成了完整的稀有金属资源化循 环产业链,建成了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废旧电池与钴镍钨资源循环利用基地、超细钴粉制 造基地、三元动力电池原料与材料制造基地、电子废弃物与报废汽车循环利用基地,成 为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国家城市矿山循环利用示范基地,被国家部委先后授予国家循 环经济试点企业、全国循环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国家“城 市矿产”示范基地、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全国中小学生环 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等荣誉称号,并斩获2018 年达沃斯全球经济论坛全球循环经济跨国 公司奖,进入世界循环经济领袖级企业平台,让中国循环经济水平走向世界,成为践行 中国绿色发展理念的优秀实践者。
发行人积极搭建国家级科创平台,招募与重奖创新领军人才,突破废物循环领域的 关键技术,取得一批国际领先的重大科技成果,申请与取得1660 余项核心专利与170 余 项国家标准, 50 余项在欧美取得授权,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获批国家电子废弃物循 环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科创平台,创新能力纳入国家战略, 迈入创新能力强大、创新人才优秀的科创企业行列,成就全球废物循环领域的核心技术 竞争力企业。
发行人积极实施了产业战略创新升级与质量优先战略,创新升级三元动力电池材料, 迈向世界顶端市场与品牌。新能源材料业务产能全面释放,核心产品占领世界主流市场 地位,拥有CATL、ATL、三星SDI、优美科、ECOPRO、山特维克、美国肯纳金属、宁 波容百、厦门钨业、中国五矿等全球知名客户群体和战略新兴产业优势客户,全面参与 全球核心产业链分工与合作,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平台。
截至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2,495,982.64万元,较2017年上升12.18%。总资产增长 主要是系公司发展迅速,资产增加所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为987,762.54万 元,较2017年上升31.31%。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87,822.91万元,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73,031.49万元。
(二)公司业务情况
“ — — — — 发行人继续围绕打造 电池回收 原料再造 材料再造 电池包再造 新能源汽车 服务”新能源全生命周期循环价值链,夯实“钴镍钨粉末到硬质合金制造”的产业链,调 整电子废弃物拆解业务产品结构,积极探索了再生资源料场运营模式。报告期内,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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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18 年度)
电池材料板块前期投资项目的逐步投产,电池材料产品产能得到进一步释放,使得公司 销售额稳步增长,促使公司生产规模、销售规模与经营业绩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
鉴于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在爆发性增长,成为引领世界绿色发展的主力产业。三元 动力电池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的主流动力,高镍三元材料则是未来三元动力电池的发展 方向,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青山实业、CATL控股的邦普循环、IMIP、日本阪和兴业签署 了《关于建设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5万吨镍/年)项目的 合资协议》,携手共建印尼镍资源生产电池原料产业园,绑定资源与核心市场。发行人 与青山实业、CATL的合作,将实施资源、市场与技术大联合,打通上游镍资源与下游 市场,实现“资源+技术+市场”的巨变效应,进一步夯实格林美“城市矿山+新能源材料” 核心产业战略,将全面提升发行人在三元材料制造领域的前端资源获取与后端市场占有 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推动格林美高镍材料业务增长,对格林美成为具备全球竞争力的 三元动力新能源原料与材料制造商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发行人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
| 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同 期增减 |
营业成本 比上年同 期增减 |
毛利率 比上年 同期增 减 |
|---|---|---|---|---|---|---|
| 分行业情况 | ||||||
| 废弃资源 综合利用 业 |
5,914,107,823.77 | 5,008,138,808.99 | 15.32% | 13.29% |
13.51% | -0.16% |
| 新能源电池 材料 |
7,964,121,323.92 | 6,211,608,452.65 | 22.01% | 43.97% |
47.87% |
-2.06% |
| 分产品情况 | ||||||
| 电池材料 与电池原 料 |
7,964,121,323.92 | 6,211,608,452.65 | 22.01% | 43.97% |
47.87% |
-2.06% |
| 钴镍粉末产 品与硬质合 金 |
2,976,968,239.15 | 2,353,351,123.75 | 20.95% | 45.39% |
51.06% |
-2.97% |
| 再生资源 | 1,723,063,175.10 | 1,487,187,970.69 | 13.69% | -1.49% |
-3.49% | 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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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18 年度)
| 环境服务 | 132,307,718.21 | 98,774,859.66 | 25.34% | -18.19% | -18.66% | 0.43% |
|---|---|---|---|---|---|---|
| 贸易 | 1,081,768,691.31 | 1,068,824,854.89 | 1.20% | 38.56% | 39.72% | -0.82% |
| 分地区情况 | ||||||
| 国内销售 | 8,957,760,539.37 | 7,070,262,657.59 | 21.07% | 8.30% |
8.66% | -0.26% |
| 国外销售 | 4,920,468,608.32 | 4,149,484,604.05 | 15.67% | 98.34% |
97.03% |
0.56% |
三、发行人 2018 年度财务情况
发行人 2018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主要资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 项目 | 2018 | 2018 | 2017 | 同比增减 | |
|---|---|---|---|---|---|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
| 应收账款 | 1,800,038,226.06 | 7.21 | 2,335,062,645.02 | 10.49 | -22.91 |
| 存货 | 5,030,416,418.86 | 20.15 | 4,573,854,037.67 | 20.56 | 9.98 |
| 固定资产 | 6,516,180,018.15 | 26.11 | 6,899,297,708.22 | 31.01 | -5.55 |
| 在建工程 | 1,888,165,451.62 | 7.56 | 932,666,819.89 | 4.19 | 102.45 |
| 长期股权 投资 |
1,010,233,480.03 | 4.05 | 313,267,684.51 | 1.41 | 222.48 |
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加6.97亿元,增长222.48%,主要系本期投
资成立合营企业湖北格林邦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其43.35%股权,属于公司的合 营企业;本期处置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25%股权,对持有的剩余35%的股权转为权 益法核算,变更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子公司淮安繁洋持股21.78%的慧云股份,因本期能 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9.55亿元,增长102.45%,主要因为本期循环再造 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原料项目(6万吨/年)、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3 万吨/年)投入增加;
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5.35亿元,降低22.91%,主要原因:一是公司积极 调整市场客户结构与产品结构,选择全球优质客户,加大对现金流较好产品的生产和销 售,同时扩大对国内外优质战略客户的销售规模,缩短应收账款账期,应收款项管控成 效显著;二是本期电子废弃物业务应收基金补贴款减少及本期处置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 公司25%股权,不纳入合并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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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存货较期初增加4.57亿元,增长9.98%,主要原因:一是本期电池材料板块
及钴镍钨粉末与硬质合金板块销售规模扩大,为保证生产经营需要战略存货储备增加; 二是本期原料采购均价较去年同期上涨。
(二)主要债务变动情况
单位:元 %
| 项目 | 2018年 | 2018年 | 2017年 | 2017年 | 同比增 减 |
|---|---|---|---|---|---|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
| 短期借款 | 7,148,059,824.27 | 28.64 | 5,593,366,986.41 | 25.14 | 27.80 |
| 长期借款 | 601,921,107.71 | 2.41 | 940,806,827.71 | 4.23 | -36.02 |
| 应付票据 及应付账 款 |
1,710,539,316.71 | 6.85 | 969,115,790.71 | 4.36 | 76.51 |
| 预收账款 | 137,623,467.00 | 0.55 | 331,871,311.24 | 1.49 | -58.53 |
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15.55亿元,增长27.8%,主要由于发行人生产销售规模扩大, 营运资金需求增加,公司相应增加了短期借款所致;
预收账款:较期初减少1.94亿元,降低58.53%,主要因为本期主要客户结构调整, 信誉良好的国内外主流客户销售占比增加,预收账款减少;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7.41亿元,增长76.51%,主 要系公司以票据方式支付的工程款和设备款增加;
长期借款:长期借款较期初减少36.02%,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部分借款所致。 (三)利润情况
单位: 万元 %
| )利润情况 | 单位: 万元 | ||
|---|---|---|---|
|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 营业总收入 | 1,387,822.91 | 1,075,214.30 | 29.07 |
| 营业总成本 | 1,310,825.16 | 996,914.35 | 31.49 |
| 营业利润 | 90,733.68 | 79,354.49 | 14.34 |
| 投资收益 | 808.58 | 320.69 | 152.14 |
| 营业外收入 | 1,004.15 | 1,127.08 | -10.91 |
| 营业外支出 | 1,051.70 | 935.63 | 12.41 |
| 利润总额 | 90,686.14 | 79,545.94 | 14.00 |
|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润 |
73,031.49 | 61,033.93 | 19.66 |
报告期内,钴镍钨粉末与硬质合金核心业务得到夯实与增量,成为发行人业绩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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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增长的定盘针。电池材料和电池原料产品产能全面释放,成为发行人业绩稳定与增长 的发动机,同时发行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进一步加强国内外主流客户合作,积极应对 市场钴价下跌对公司的影响,使得公司销售额稳步增长,促使发行人生产规模、销售规 模与经营业绩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
2018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387,822.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12,608.62万 元,增长29.07%;利润总额90,686.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140.20万元,增长14.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3,031.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6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98,509.73万元,同比增加322.21%。
报告期内,电池材料与电池原料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为796,412.13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加243,249.02万元,增长43.97%,贡献毛利额175,251.29万元;钴镍钨粉末与硬质 合金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297,696.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92,936.89万元,增长 45.39%,贡献毛利额62,361.71万元;再生资源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72,306.32万元, 较上年同期减少2,599.8万元,降低1.49%,贡献毛利额23,587.52万元。。
(四)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
| 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 |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985,097,269.12 | 233,321,720.46 | 322.2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753,113,315.48 | -1,206,566,495.43 | -45.3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2,014,412,146.12 | 1,657,940,409.24 | 21.50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1,265,043,922.12 | 670,979,979.38 | 88.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增加,主要因为:一是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
扩大对国内外优质战略客户的销售规模,缩短应收账款账期;二是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 构,加大对现金流较好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减少,主要因为本期无理财产品,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较去年同期减少;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增加,主要由于本期经营活动销售回款情况良好及筹资 活动贷款规模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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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期债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6】295号”文件批准公开发 行。发行规模为债券面值人民币5亿元。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5亿元,其中4亿元用于三个动力电池材料相关项目的建设,分别 为:(一)年产5000吨镍钴铝(NCA)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原料项目、(二)荆门 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动力电池用氢氧化锂和碳酸锂材料项目和(三)车用镍钴锰酸 锂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及其它配套废水综合利用系统。其他1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 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 序 号 |
项目 | 投资总额 (万元) |
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 (万元) |
占投资总额 的比例 |
占募集资 金的比例 |
|---|---|---|---|---|---|
| 1 | 年产5000吨镍钴铝 (NCA)三元动力电 池材料前驱体原料项 目 |
10,550.00 | 7,385.00 | 70.00% | 14.77% |
| 2 |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 有限公司动力电池用 氢氧化锂和碳酸锂材 料项目 |
9,800.00 | 6,860.00 | 70.00% | 13.72% |
| 3 | 车用镍钴锰酸锂三元 动力电池材料及其它 配套废水综合利用系 统 |
39,600.00 | 25,755.00 | 65.00% | 51.51% |
| 补充营运资金 | 10,000.00 | 20.00% |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使用情况如下:三个项目 正如期开展,年产 5000 吨镍钴铝(NCA)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原料项目购买设 备支出 7,248.43 万元,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动力电池用氢氧化锂和碳酸锂材 料项目购买设备支出 6,680.07 万元,车用镍钴锰酸锂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及其它配套废 水综合利用系统购买设备支出 25,499.12 万元,1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募 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23.64 万元。
三、专项账户开立及运作情况
12 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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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运行规范,各次资金提取前均履行了公司财务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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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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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与募集说明书中 “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没有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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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
-
1、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10月31日(遇非交易日
-
顺延,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
2、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0月3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公司以 2018 年 10 月 30 日为债券登记日,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支付“16 格林
-
G1”2017年 10 月 31 日至 2018年10 月 30 日期间的利息 4.47 元(含税)/张,利息共计人 民币 2,235 万元。
公司已正常履行2018年度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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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发行人已委托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跟 踪评级机构,最新跟踪评级报告出具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 司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联合评级网站
-
(http://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zse.cn)同时予以公告。
-
2019 年 5 月 28 日,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
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16 年以来,公司债项信用评级稳定维持为 AA。
-
截至目前,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主体评级基于同一个会计年度的数据但级别不同
-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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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其他事项
一、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
2018 年度,发行人对外担保(不含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5,600.00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担保对象名称 | 实际发生 日期 |
实际担保金 额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 毕 |
是否为关联 方担保 |
|---|---|---|---|---|---|
| 扬州宁达贵金 属有限公司 |
2018年08 月19日 |
3,000.00 | 1年 | 否 | 是 |
| 扬州宁达贵金 属有限公司 |
2017年06 月28日 |
2,600.00 | 2年 | 否 | 是 |
| 扬州宁达贵金 属有限公司 |
2018年04 月10日 |
- | 1年 | 否 | 是 |
二、发行人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8年,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相关当事人
2018年,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四、其他重大事项
2018 年 10 月 16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对 50 名已离职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24.8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注销完 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4,152,174,073 股减至 4,150,926,073 股。
国开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权 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根据交易所《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 引》的有关规定,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针对相关事项出具了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而减资的事项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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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18 年度)
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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