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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L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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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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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1-033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28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7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1,761,773.7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834,015,423.05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65,566,745.39 元,减去 2020 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金 66,844,867.77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525,007,241.63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 利润 601,603,809.89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 2020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25,007,241.63 元。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52,461,3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02,869,196.8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总额保持固定不变,对 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核算的结果为准。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 年(2019-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 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 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本 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 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 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207.64 亿元人民币。本次对

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 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 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效期内可在此 额度内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 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1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替代之前已经制定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修订了《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大股东、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并替代之前已经制定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 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