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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h Technolo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Jun 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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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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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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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5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5
议案1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
议案1.1关于选举黄光明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
议案1.2关于选举梁文飞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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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四、股东在会议召开期间准备发言的,请在会议开始前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会议现场工作人员申请,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实施,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之后。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会议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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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十二、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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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召开时间: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四、介绍到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 序号 | 议案内容 |
|---|---|
| 1 |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1 | 《关于选举黄光明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2 | 《关于选举梁文飞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体会(统计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会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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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叶罗沅先生、燕学善先生连续任职时间已满六年,期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光明先生、梁文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1《关于选举黄光明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梁文飞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现提请股东会审议表决。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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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光明先生,男,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9年7月至2000年12月,历任武汉市国营汉南农场技术员、会计;2001年1月至2002年12月,任武汉市汉阳区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服务中心财务经理;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任广州朗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广东金桥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佛山市远思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历任深圳融通供应链股份公司、深圳嘉力达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2月至2019年8月,任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任千里马机械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任佛山市顺德区鑫还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任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1月至今,任深圳光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0月至2026年3月,任广东衡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师;2025年10月至今,任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4月至今任广州创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披露日,黄光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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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飞先生,男,1990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理学学士和理学硕士学位,在高分子材料领域有丰富的行业经验。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制剂工程师;2018年1月至2026年2月,任广州大洲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26年4月至今,任昆山新蕴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药物递送技术总监。
截至本披露日,梁文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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