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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M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1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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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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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6191

PSA

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LOBAL BRANDS MANUFACTURE LTD.

115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時間:民國115年6月18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

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23號1樓

(台北矽谷國際會議中心)


目錄

壹、股東常會議程...1
一、報告事項...2
二、承認、討論暨選舉事項...2
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4
四、散會...4

貳、附件...5
一、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書...5
二、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9
三、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30
四、質回股份執行情形報告...31
五、背書保證情形報告...34
六、對大陸地區投資情形報告...35
七、民國114年度盈餘分派表...36
八、資金貸放作業程序修訂條文對照表...37
九、董事候選人名單...38
十、董事候選人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情形...41

參、附錄...42
一、股東會議事規則...42
二、董事選舉辦法...44
三、公司章程...45
四、董事持股情形...51


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5年股東常會議程

一、召開方式:實體召開
二、股東會日期:民國115年6月18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
三、股東會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23號1樓(台北矽谷國際會議中心)
四、開會程序:
(一) 宣佈開會
(二) 主席致詞
(三) 報告事項:
1. 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
2. 民國114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 民國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 其他報告
(四) 承認、討論暨選舉事項:
1. 承認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承認民國114年度盈餘分派案。
3. 討論本公司資金貸放作業程序修訂案。
4. 本公司董事全面改選案。
5. 討論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五) 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六) 股會

-1-


報告事項

一、民國 114 年度營業報告:請參閱本手冊第 5-8 頁附件一,敬請 鑑察。

二、民國 114 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請參閱本手冊第 30 頁附件三,敬請 鑑察。

三、民國 114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茲依公司章程規定,並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 114 年度員工酬勞為新台幣(以下同)50,686,665 元(其中提撥 59.90%,計新台幣 30,359,765 元為基層員工酬勞)、董事酬勞為 28,963,809 元,全數以現金發放;員工及董事酬勞總額與 114 年度認列費用估計數並無差異,敬請 鑑察。

四、其他報告:

(一) 本公司買回股份執行情形報告:請參閱本手冊第 31-33 頁附件四。

(二) 背書保證情形報告:請參閱本手冊第 34 頁附件五。

(三) 對大陸地區投資情形報告:請參閱本手冊第 35 頁附件六。

(四) 民國 114 年度與關係人之重大交易事項:無。

(五) 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情形報告:公告受理期間及處所後,於受理期間(115 年 4 月 2 日至 115 年 4 月 13 日)並無股東向公司提案及提名。

(六) 本公司董事持股情形請參閱本手冊第 51 頁附錄四。

承認、討論暨選舉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承認民國 114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

說明:
一、本公司民國 114 年度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請參閱本手冊第 5-29 頁附件一及附件二。
二、本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經審計委員會審查出具查核報告書在案。

決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承認民國 114 年度盈餘分派案,提請承認。

說明:
一、擬具本公司 114 年度盈餘分派表,請參閱本手冊第 36 頁附件七。
二、現金股利之分派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列入公司其他收入。
三、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及發放等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四、股利分派如因流通在外股數總額發生變動,致影響每股可配發金額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決議:

第三案 (董事會提)

案 由:討論本公司資金貸放作業程序修訂案,提請決議。

說明:
一、為配合公司營運所需,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放作業程序部份條文。
二、修訂對照表,請參閱本手冊第 37 頁附件八。

決議:

第四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董事全面改選案,提請決議。

說明:
一、本公司第十八屆董事任期至民國 115 年 6 月 13 日屆滿,依公司法第 195 條之規定,擬提請 115 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
二、擬依公司章程之規定應選董事 9 名,名額含獨立董事 4 名,自選任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新任董事任期為民國 115 年 6 月 18 日起至 118 年 6 月 17 日止。
三、本公司全體董事之選任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董事候選人名單選任之,董事候選人名單請參閱本手冊第 38-40 頁附件九。

進行選舉:

-3-


第五案 (董事會提)

案 由:討論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提請決議。

說明:一、依公司法第209條第1項「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之規定辦理。

二、新選任董事於與本公司所營事業相同或相類似之公司擔任董事或經理人情形,請參閱本手冊第41頁附件十。

三、擬請股東會依公司法第209條第1項規定,許可解除新任董事從事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競業禁止之限制,及不行使對前述董事自就任各該同業公司董事或經理人之日起之歸入權行使。

決議:

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散 會

-4-

附件一

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 114 年度營業報告書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們:

首先感謝各位股東對於精成科技長期的支持與愛護。茲謹將前一年度營運成果及本年度營運計劃報告如下:

一、前一年度營業結果

114 年全球經濟雖受俄烏戰爭、中東衝突等區域地緣政治牽動,及面臨貿易關稅攀升推高生產成本的挑戰,然而,AI 人工智慧需求的爆發性增長,帶動科技產業轉型動能。此外,PC 市場因 Windows 10 停止支援所引發的企業及公部門大規模商務換機潮,以及為了因應潛在關稅政策的不確定性,廠商與經銷商於上半年採取預先囤貨策略,促成初期出貨量激增。在 AI PC 渗透率提升與週期性換機雙重驅動下,全球 PC 市場展現強勁復甦,全年總出貨量達到約 2.72 億台,較 113 年顯著成長 8%。

精成科技在 114 年度營收新台幣 337.1 億元,每股盈餘 6.55 元,精成科技以強化經營體質為核心,不斷透過精實管理最佳化成本結構,並以高附加價值的技術服務滿足市場需求。我們積極培育未來人才,致力於技術與效能的雙向突破,持續提升公司長期競爭力,為股東創造卓越回饋。

(一)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單位:除每股盈餘為元外,其餘係新台幣仟元

項目 113 年 114 年 差異百分比(%)
營業收入 21,680,512 33,712,142 55.5
營業毛利 5,654,077 6,493,429 14.8
營業淨利 3,470,058 3,498,467 0.8
稅前淨利 4,233,079 4,495,925 6.2
合併稅後淨利 2,834,049 3,152,789 11.2
母公司淨利 2,844,733 3,150,503 10.7
每股盈餘(EPS) 6.01 6.55

註:本公司自 114 年 4 月 8 日起新增合併子公司 Lincstech,致使營收增幅達 50% 以上。

(二)預算執行情形:本公司 114 年度未公開財務預測,故無需揭露預算執行情形。

-5-

(三)獲利能力分析

項目 113 年 114 年
財務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 44.13 56.54
償債能力 流動比率(%) 167.96 126.71
速動比率(%) 141.25 98.75
獲利能力 資產報酬率(%) 7.56 6.78
股東權益報酬率(%) 13.02 12.80
純益率(%) 13.07 9.35
每股盈餘(元) 6.01 6.55

(四)研究發展狀況

本公司研發活動是依據客戶對於新產品開發的要求,進行新材料測試、生產工藝或流程的調整。

  1. 114 年度 PCB 事業群研發重點為技術升級與自動化佈局。於厚鋼技術(5oz)及高階 HDI 工藝(三階量產、五階開發)取得實質進展;同步最佳化高頻低損材料製程參數,並推動局部多工序自動化改善,有效強化高毛利產品的生產能量與良率。
  2. 114 年度 EMS 事業群研發重點為技術升級與智能製造。在高階工藝研發成功導入 AI 伺服器組裝量產線、GPU/BGA 全自動維修一體機及 Server 板 Conn Press Fit 免焊壓合技術。針對車載電子,達成硬碟控制卡全線自動化生產與點膠品質追溯系統。同時,透過高散熱厚鋼基板焊接工藝、自動化檢測線體及智能倉儲(智能料架與 IC 存儲櫃)之佈局,結合生產管理系統(MES)的數位化最佳化,顯著提升生產效率並達成人力精簡目標。
  3. 我們深耕全自動化生產與創新製程,有效控管營運成本的同時,也全面提升生產彈性與品質穩定性,落實提供客戶卓越品質承諾。

(五)其他營運成果

  1. 培養優秀儲備幹部,持續接班人計畫,將經驗進行世代交替及推動接班人傳承計畫。
  2. PCB 事業群積極推動跨廠管理資源整合,除有效最佳化營運成本與生產效率外,更藉由此機制深化接班人計畫,由優秀儲備幹部擔綱整合要角,落實人才實戰培育。隨著新成員 Lincstech 的加入,本公司已成功實行日本、新加坡與馬來西亞廠之上下游技術支援與資源共享,預期將發揮規模經濟紅利與跨國資源整合效益。
  3. EMS 事業群在汽車電子、電動工具機及高階顯卡領域已深耕多年穩步成長。並佈局全球,持續擴增馬來西亞怡保廠產能,穩定增長。

-6-

二、本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一) 經營方針

  1. 秉持「敬業、忠誠、創新、服務」的經營理念,不斷提升產品附加價值,提供客戶更高技術的服務。
  2. 股東價值、員工福祉、社會責任三者並重,對於社會、環境的永續發展有所回饋與貢獻。
  3. 將新能源汽車、醫療保健、工控類產品及智能類產品開發列為重點,多元化拓展市場,如 AI PC、5G、AI 智能、AI 伺服器、智能穿戴、智能家居、物聯網等尋求合作機會,同步開發非主流等邊緣化產品。
  4. 積極推動自動化,以降低公司成本提高生產效率。遵循法規、法令、強化安全及環境管理體制。

(二) 重要產銷政策

  1. 產品結構調整

提高車用電子、電動工具機、工業控制、智慧家居產品比重。以高品質、高技術產品為主軸,持續專業經營光電產品類市場。多元化產品開發拓展,繼續深耕車載電子、儲能產品、工控產品等領域,佈局及拓展以 AI 為中心的新興產品,如:AI PC、人工智慧 AI、5G/6G 相關產品、物聯網等。在 114 年 4 月新取得的日本 Lincstech 公司,加入高層板、半導體探針卡,擴增公司產品線及應用領域。

  1. 研發計劃

PCB 事業群研發重點為 6 盎司 (6oz) 厚鋼產品製程開發及 5 mil 極細微鑽孔技術,2/2 mil 以下外線路密集型之細線化生產能力。高階板材製程方面,28 層以上高層數通孔板開發,及 17:1 以上高縱橫比之電鍍能力最佳化,提升 1.0mm 以下薄板之平整性控制。HDI 6 階及 Any-layer 16 層關鍵技術研發,全面對應次世代高效能運算與通訊設備之高密度封裝需求。

EMS 事業群以技術研發與製程升級為核心,自動化生產以精細化與智能化邁進,並全面推行無紙化管理,建構低碳生產體系。透過「單站、局部、全線」之階梯式升級策略,最終邁向「關燈工廠」標竿。藉由技術賦能最佳化成本結構、提升品質穩定性,構築競爭壁壘與客戶黏著度,為股東創造長期價值。

  1. 人力資源開發,因應當地文化,彈性調配海外生產人力部署。
  2. 因應關稅問題及客戶外移產能需求,加速海外產能跟進。

-7-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一) 驅動技術研發與精實生產,建構高效益增長核心:持續精進研發量能,聚焦高毛利與高成長性之明星產品開發;同時強化精實管理與全面自動化製程,以智慧化生產提升效率與品質穩定性,因應人工成本上升之挑戰,厚植市場競爭優勢。

(二) 活化產能配置,發揮規模經濟:維持現有產能利用率極大化,同時積極擴展海外生產基地,以滿足全球客戶多元需求。

(三) 開拓市場版圖,調整客戶結構:積極開發新產品線與國內外新客戶,提升客戶組合與整體營運績效,並掌握現有客戶的海外訂單需求。

(四) 以 AI 智慧、新能源與預防醫療趨勢,積極佈局智慧出行、綠色能源、AI 算力基座與精準醫療四大戰略領域;透過深耕車載電子三電系統、開發輕量化智慧儲能、研發次世代 AI 算力硬體及擴展居家醫健產品市場,達成技術與生活的深度融合,開創多元增長動能。

四、受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的影響

115 年將是技術紅利與合規成本旗鼓相當的一年。在競爭環境上,AI 與機器人技術已從實驗室步入大規模商用,同時,115 年台灣正式實施「ESG 評鑑制度」並啟動「碳費徵收」,法規門檻顯著提升,綠色低碳轉型不再是選項,而是企業合規營運與獲得資本市場青睞的生存標配。這意味著環境成本將直接體現於財報中。企業必須在追求數位轉型以提升產能的同時,兼顧低碳轉型的合規要求,將「減碳」從公關口號轉化為核心經營策略,方能滿足國際供應鏈與資本市場的嚴苛篩選。

IMF 發布最新《世界經濟展望報告》,預測全球經濟成長放緩,全球經濟預計將從 113 年的 3.3% 降至 114 年的 3.2%,並在 115 年進一步放緩至 3.1%。受全球地緣政治緊張與保護主義抬頭影響,貿易限制與關稅壁壘可能常態化,全球供應鏈重構迫使企業必須放棄過往追求極致成本的「長鏈」模式,轉向更具韌性的「短鏈」或「區域供應鏈」布局,經營成本與市場不確定性增加。此外,氣候變遷引發的極端天氣事件與資源短缺,將頻繁干擾生產秩序,加上專業人才供需失衡的結構性問題,營運成本將持續墊高。面對不穩定局勢,企業的成功關鍵在於「風險轉化能力」,需具備靈活的資金調度與跨國協作機制,才能在動盪的政經格局中,將不確定性轉化為建立競爭優勢的契機。

負責人:焦佑衡 陳敏 經理人:陶正國/楊建輝 吳雅 王智 會計主管:翁家玉 翁詩

-8-

附件二

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421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421,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9-

茲對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銷貨收入真實性

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印刷電路板之組裝及產銷,本會計師經評估對部分特定客戶之銷貨收入是否真實發生對合併財務報表之影響係屬重大,因此對於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係屬重要查核事項,故將此部份客戶銷貨收入真實性列入關鍵查核事項。

針對上述事項,本會計師已就前揭銷貨收入有關銷貨流程之內部控制進行瞭解,並測試攸關內部控制設計與執行之有效性;抽核檢視外部訂單、出貨文件及收款情形等,以確認銷貨收入適當認列,並按交易條件如期收款。

其他事項

列入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中,有關 Lincstech Circuit Singapore Pte. Ltd. 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 Lincstech Circuit Singapore Pte. Ltd. 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Lincstech Circuit Singapore Pte. Ltd.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之資產總額為新台幣 7,384,740 仟元,佔資產負債表日合併資產總額之 12.17%;另,Lincstech Circuit Singapore Pte. Ltd. 於民國 114 年 4 月 8 日至 12 月 31 日之營業收入淨額為新台幣 6,874,321 仟元,佔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營業收入淨額之 20.39%。

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14 及 11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分別出具無保留意見加其他事項段落及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10-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

-11-

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1.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2.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吳恪 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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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枝志

會計師 張至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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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至誼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00028068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00378647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0 日

-12-

硕点公司

其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码 资产类型 %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约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12,909,303 21 $ 9,641,338 24
1110 透過租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300,789 - 343,056 1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九) 1,613,820 3 538,085 1
1150 應收票據(附註四及十) 500,234 1 409,910 1
1170 應收帳款(附註四及十) 9,108,650 15 6,629,724 16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四、十及三二) 16,742 - 19,024 -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三二) 614,449 1 427,566 1
130X 存貨(附註四及十一) 6,704,493 11 3,270,361 8
1479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九) 391,303 1 135,302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32,159,783 53 21,414,366 52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租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七) 140,459 - 140,116 -
1517 透過其他綜合租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八) 3,043,098 5 2,496,915 6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九) 3,728,588 6 4,416,793 11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三) 2,208,782 4 2,212,242 6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及十四) 13,268,646 22 7,882,128 19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五) 1,327,744 2 1,250,672 3
1760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及十六) 556,531 1 585,705 2
1805 前壘(附註四及十七) 1,914,872 3 113,161 -
1821 其他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八) 1,430,957 2 5,156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七) 389,510 1 104,696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九) 516,880 1 380,703 1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28,526,067 47 19,588,287 48
1XXX 資產總計 $ 60,685,850 100 $ 41,002,653 100
代码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二十) $ 13,478,689 22 $ 5,861,584 14
2150 應付票據 173,274 - 204,897 1
2170 應付帳款 6,295,383 10 2,917,381 7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三二) 34,226 - 53,279 -
2219 其他應付款(附註二一及三二) 3,495,831 6 2,224,629 5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七) 726,899 1 474,721 1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五) 238,005 1 194,820 1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二十) 76,923 - 125,940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二一及三二) 860,976 2 692,478 2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25,380,206 42 12,749,729 31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附註二十) 7,026,874 12 4,446,500 11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七) 494,320 1 177,395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五) 534,286 1 413,576 1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四及二一) 877,480 1 307,390 1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8,932,960 15 5,344,861 13
2XXX 負債總計 34,313,166 57 18,094,590 44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二四)
3110 普通股股本 4,993,030 8 4,743,030 12
3200 資本公積 5,632,047 9 3,843,447 9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399,508 4 2,115,417 5
3350 未分配盈餘 11,110,918 18 9,649,304 24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13,510,426 22 11,764,721 29
其他權益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740,450 2 1,592,241 4
3420 透過其他綜合租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租益 1,345,155 2 829,437 2
3400 其他權益總計 2,085,605 4 2,421,678 6
3500 庫藏股票 - - (17,799) -
31XX 本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26,221,108 43 22,755,077 56
36XX 非控制權益 151,576 - 152,986 -
3XXX 權益合計 26,372,684 43 22,908,063 56
負債與權益總計 $ 60,685,850 100 $ 41,002,653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15年3月10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焦佑衡

經理人:陶正國、楊建樺

會計主管:翁家玉

-13-

合肥市信科技有限公司

民國114年及115年11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二五及三二) $ 33,712,142 100 $ 21,680,512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二六及三二) 27,218,713 81 16,026,435 74
5900 營業毛利 6,493,429 19 5,654,077 26
營業費用(附註二六及三二)
6100 推銷費用 633,593 2 413,744 2
6200 管理費用 2,260,514 7 1,754,078 8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07,251 - 25,342 -
645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附註十) ( 6,396) - ( 9,145)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2,994,962 9 2,184,019 10
6900 營業淨利 3,498,467 10 3,470,058 16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二六及三二)
7100 利息收入 616,429 2 609,833 3
7010 其他收入 602,085 2 243,483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133,717 - 66,212 -
7050 財務成本 ( 406,554) ( 1) ( 187,437) ( 1)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利益之份額 51,781 - 30,930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997,458 3 763,021 3
7900 稅前淨利 4,495,925 13 4,233,079 19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七) ( 1,343,136) ( 4) ( 1,399,030) ( 6)
8200 本年度淨利 3,152,789 9 2,834,049 13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8316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538,321 2 ($ 624,984) ( 3)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 4,492) - ( 5,972) -
533,829 2 ( 630,956) ( 3)
831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847,990) ( 3) 1,411,056 7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 7,497) - 55,068 -
( 855,487) ( 3) 1,466,124 7
836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 321,658) ( 1) 835,168 4
8300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2,831,131 8 $ 3,669,217 17
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 3,150,503 9 $ 2,844,733 13
8620 非控制權益 2,286 - ( 10,684) -
8600 $ 3,152,789 9 $ 2,834,049 13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2,832,541 8 $ 3,675,282 17
8720 非控制權益 ( 1,410) - ( 6,065) -
8700 $ 2,831,131 8 $ 3,669,217 17
每股盈餘(附註二八)
9750 基本 $ 6.55 $ 6.01
9850 稀釋 $ 6.54 $ 5.99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15年3月10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焦佑衡 經理人:陶正國、楊建輝 會計主管:翁家玉

16

1

1

1

1

1

单位:新台幣仟元

代码 普通股股本 资本公租 国股 股份管理机构 股份管理机构 股份管理机构 股份管理机构 股份管理机构 股份管理机构
法定盈利公佈 本分别盈利
A1 113年1月1日物股 $ 4,743,030 $ 3,727,460 $ 1,799,519 $ 8,689,495 $ 10,489,014 $ 130,736 $ 1,456,567 ($ 126,187) $ 20,420,620
B1 112年度盈格低转及分配 - - 315,898 (315,898) - - - - -
B5 股权转业股利 - - - (1,565,200) (1,565,200) - - (1,565,200) -
O1 非控制偏盈净管制 - - - - - - - - (38,647)
N1 股份基础补付交易 - 116,387 - - - - - 116,387 -
T1 单赢股酬请员工 - (400) - - - - - 126,187 125,787
D1 113年度净利(股) - - - 2,844,733 2,844,733 - - 2,844,733 (10,684)
D3 113年度其他综合偏盈 - - - 312 312 1,461,505 (631,268) 830,549 4,619
D5 113年度综合偏盈残额 - - - 2,845,045 2,845,045 1,461,505 (631,268) 3,675,282 (6,065)
L1 首回单赢股票 - - - - - - - (17,799) (17,799)
Q1 子公司是分连通其他综合偏盈独立化增值 - - - (4,138) (4,138) - 4,138 - -
Z1 113年12月31日物股 4,743,030 3,843,447 2,115,417 9,649,304 11,764,721 1,592,241 829,437 (17,799) 22,755,077
B1 113年度盈格低转及分配 - - 284,091 (284,091) - - - - -
B5 股权转业股利 - - - (1,422,909) (1,422,909) - - (1,422,909) -
N1 股份基础补付交易 - 167,217 - - - - - 167,217 -
T1 单赢股酬请员工 - (867) - - - - - 292,803 291,936
E1 现金增资(附註二份) 250,000 1,622,250 - - - - - 1,872,250 -
D1 114年度净利 - - - 3,150,503 3,150,503 - - 3,150,503 2,286
D3 114年度其他综合偏盈 - - - 100 100 (851,791) 533,729 (317,962) (3,696)
D5 114年度综合偏盈残额 - - - 3,150,603 3,150,603 (851,791) 533,729 2,832,541 (1,410)
L1 首回单赢股票 - - - - - - - (275,004) (275,004)
Q1 子公司是分连通其他综合偏盈独立化增值 - - - 18,011 18,011 - (18,011) - -
Z1 114年12月31日物股 $ 4,993,030 $ 5,632,047 $ 2,399,508 $ 11,110,918 $ 13,510,426 $ 740,450 $ 1,345,155 $ - $ 26,221,108

股份之附註係本合併附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動業界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15年3月10日查核報告)

重事長:朱培衡

經理人:陶正國、楊建輝

會計主管:莊家玉

精成科技

5

5

5

5

5

单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4,495,925 $ 4,233,079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1,914,294 1,208,223
A20200 攤銷費用 139,496 958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 6,396) ( 9,145)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 40,101) ( 16,398)
A20900 財務成本 406,554 187,437
A21200 利息收入 ( 616,429) ( 609,833)
A21300 股利收入 ( 71,184) ( 42,032)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167,217 116,387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利益之份額 ( 51,781) ( 30,930)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17,165) ( 14,733)
A23000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損失 - 360,340
A238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回升利益) 6,871 ( 92,454)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15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242,999 ( 182,202)
A31130 應收票據 ( 41,886) 80,657
A31140 應收票據一關係人 - 1,013
A31150 應收帳款 503,728 131,793
A3116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10,698 12,204
A31180 其他應收款 ( 117,826) 77,225
A31200 存 貨 ( 1,497,324) 250,490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88,936) ( 38,443)
A32130 應付票據 ( 31,623) ( 43,022)
A32150 應付帳款 1,420,440 86,812
A32160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 19,053) 34,641
A32180 其他應付款 69,685 79,931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160,902 105,881
A32990 其他非流動負債 ( 110,658) ( 8,612)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6,828,447 5,879,267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A33100 收取之利息 $ 551,613 $ 692,822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376,143 ) ( 155,131 )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1,502,217 ) ( 1,647,796 )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5,501,700 4,769,162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1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16,630 ) ( 829,552 )
B0002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30,857 6,645
B0003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7,980 -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080,278 ) ( 2,801,688 )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514,057 1,287,421
B00100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548,355 ) ( 67,400 )
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360,705 42,970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 275,099 )
B02200 取得子公司股權之淨現金流出(附註二九) ( 4,878,143 ) -
B02600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價款 - 103,712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812,158 ) ( 2,439,302 )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32,987 18,739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4,068 ( 9,741 )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 4,435 ) ( 1,011 )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 4,237 ) 1,160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 552,824 ) ( 460,020 )
B07600 收取之股利 114,436 101,920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7,831,970 ) ( 5,321,246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7,463,406 ( 255,425 )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5,750,160 4,450,0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7,466,742 ) ( 3,000,000 )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8,928 60,665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236,367 ) ( 194,167 )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1,422,909 ) ( 1,565,200 )
C04600 現金增資 1,872,250 -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C04900 買回庫藏股票 ($ 275,004) ($ 17,799)
C05100 員工購買庫藏股票 291,936 125,787
C05800 非控制權益變動 - ( 38,647)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5,985,658 ( 434,786)
DDDD 匯率影響數 ( 387,423) 733,297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 3,267,965 ( 253,573)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9,641,338 9,894,911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2,909,303 $ 9,641,338

董事長:焦佑衡
經理人:陶正國、楊建輝
會計主管:翁家玉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421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421,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20-

茲對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其銷貨收入真實性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中,經評估對特定客戶之銷貨收入是否真實發生之影響係屬重大,因此對於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係屬重要查核事項。

針對上述事項,本會計師已就前述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中有關銷貨流程之內部控制進行瞭解,並測試攸關內部控制設計與執行之有效性;抽核檢視外部訂單、出貨文件及收款情形等,以確認銷貨收入適當認列,並按交易條件如期收款。

其他事項

上開民國 114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中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之部分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之部分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之上述被投資公司之帳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為新台幣 4,805,528 仟元,佔資產總額 9.91%;民國 114 年 4 月 8 日至 12 月 31 日上述被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投資利益金額為新台幣 415,763 仟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

-21-

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並非對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22-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吳恪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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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依志

會計師張至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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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至誼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00028068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100378647號

中華民國115年3月10日

民國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2,911,873 6 $ 1,135,506 3
1136 按聯鎖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九) 161,660 - - -
1170 應收帳款(附註四及十) 4,243,269 9 4,261,902 11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四、十及二四) 227,493 1 170,085 1
1200 其他應收款 26,931 - 25,593 -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二四) 433,522 1 744,035 2
1479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二) 12,783 - 8,215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8,017,531 17 6,345,336 17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七) 49,817 - 49,564 -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八) 2,916,846 6 2,295,805 6
1540 按聯鎖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九) 1,527,194 3 1,742,378 5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一) 35,857,994 74 27,699,862 72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753 - 2,486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十九) 109,200 - 94,300 -
1990 存出保證金 16 - 16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40,463,820 83 31,884,411 83
1XXX 資產總計 $ 48,481,351 100 $ 38,229,747 100
代碼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十三) $ 9,230,000 19 $ 5,753,569 15
2150 應付票據 2,419 - 2,152 -
2170 應付帳款 235,851 - 183,520 -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二四) 3,822,480 8 3,471,938 9
2219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四及二四) 444,317 1 429,227 1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十九) 346,737 1 254,670 1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十三) 76,923 - -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四) 566,212 1 496,168 1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14,724,939 30 10,591,244 27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十三) 6,705,594 14 4,446,500 12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十九) 101,600 - 115,000 -
26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餘(附註四及十一) 728,110 2 321,926 1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7,535,304 16 4,883,426 13
2XXX 負債總計 22,260,243 46 15,474,670 40
權益(附註十六)
3110 普通股股本 4,993,030 10 4,743,030 13
3200 資本公積 5,632,047 12 3,843,447 10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399,508 5 2,115,417 6
3350 未分配盈餘 11,110,918 23 9,649,304 25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13,510,426 28 11,764,721 31
其他權益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揹算之兌換差額 740,450 1 1,592,241 4
34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1,345,155 3 829,437 2
3400 其他權益總計 2,085,605 4 2,421,678 6
3500 庫藏股 - - ( 17,799 ) -
3XXX 權益總計 26,221,108 54 22,755,077 60
負債與權益總計 $ 48,481,351 100 $ 38,229,747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15年3月10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魚佑衡

經理人:陶正國、楊建樺

會計主管:翁家文

-24-

信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4年及115年11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十七及二四) $ 15,572,120 100 $ 14,089,372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二四) 13,822,089 89 12,580,694 89
5900 營業毛利 1,750,031 11 1,508,678 11
營業費用(附註十五、十八及二四)
6100 推銷費用 114,809 1 92,649 1
6200 管理費用 474,023 3 363,668 3
645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附註十) ( 235) - ( 16,490)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588,597 4 439,827 4
6900 營業淨利 1,161,434 7 1,068,851 7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四、十八及二四)
7100 利息收入 174,449 1 153,576 1
7010 其他收入 79,782 1 65,034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84,586 1 143,535 1
7050 財務成本 ( 318,868) ( 2) ( 153,344) ( 1)
707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利益之份額 2,359,443 15 1,762,312 13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379,392 16 1,971,113 14
7900 稅前淨利 3,540,826 23 3,039,964 21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十九) ( 390,323) ( 3) ( 195,231) ( 1)
8200 本年度淨利 3,150,503 20 2,844,733 20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其他綜合損益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8316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512,633 3 ($ 627,873) ( 4 )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21,196 - ( 3,083) -
533,829 3 ( 630,956) ( 4 )
831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 851,791) ( 5 ) 1,461,505 10
( 851,791) ( 5 ) 1,461,505 10
8360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 317,962) ( 2 ) 830,549 6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2,832,541 18 $ 3,675,282 26
每股盈餘(附註二十)
9710 基 本 $ 6.55 $ 6.01
9810 稀 釋 $ 6.54 $ 5.99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焦佑衡 經理人:陶正國、楊建輝 會計主管:翁家玉 印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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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

单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A1 113年1月1日软版 普通股股本 资本公积
法定盈利 交易额 本分 盈利 债期 债期 本分
$ 4,743,030 $ 3,727,460 上位分 上位分 $ 1,799,519 $ 8,689,495 $ 10,489,014 上位分 $ 130,736 $ 1,456,567 ($ 126,187) $ 20,420,620
B1 112年度盈抽函额及分配
B5 提列法定盈抽公租 - - - 315,898 ( 315,898) - - - - - - -
授收现金股利 - - - - ( 1,565,200) ( 1,565,200) - - - - (1,565,200)
N1 股份基础给付交易 - 116,387 - - - - - - - - - - 116,387
T1 准减股酬储员工 - (400) - - - - - - - - 126,187 125,787
D1 113年度净利 - - - - 2,844,733 2,844,733 - - - - - 2,844,733
D3 113年度其他综合损益 - - - - 312 312 1,461,505 ( 631,268) - - 830,549
D5 113年度综合损益地租 - - - - 2,845,045 2,845,045 1,461,505 ( 631,268) - - 3,675,282
L1 贯回准减股票 - - - - - - - - - ( 17,799) ( 17,799)
M5 抵所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之變動數 - - - - ( 4,138) ( 4,138) - 4,138 - - -
Z1 113年12月31日软版 4,743,030 3,843,447 2,115,417 9,649,304 11,764,721 1,592,241 829,437 ( 17,799) 22,755,077
B1 113年度盈抽函额及分配
B5 提列法定盈抽公租 - - 284,091 ( 284,091) - - - - - - - (1,422,909)
授收现金股利 - - - - ( 1,422,909) ( 1,422,909) - - - - 167,217
N1 股份基础给付交易 - 167,217 - - - - - - - - - - 167,217
T1 准减股酬储员工 - (867) - - - - - - - 292,803 291,936
E1 现金增资(附註十六) 250,000 1,622,250 - - - - - - - - - 1,872,250
D1 114年度净利 - - - - 3,150,503 3,150,503 - - - - - 3,150,503
D3 114年度其他综合损益 - - - - 100 100 ( 851,791) 533,729 - - 317,962)
D5 114年度综合损益地租 - - - - 3,150,603 3,150,603 ( 851,791) 533,729 - - 2,832,541
L1 贯回准减股票 - - - - - - - - - ( 275,004) ( 275,004)
M5 抵所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之變動數 - - - - 18,011 18,011 - - (18,011) - - - -
Z1 114年12月31日软版 $ 4,993,030 $ 5,632,047 $ 2,399,508 $ 11,110,918 $ 13,510,426 $ 740,450 $ 1,345,155 $ - $ - $ - $ - $ 26,221,108

復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動業票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15年3月10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朱培衡

^{

信息传播开发有限公司

民國114年及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年度 113年度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3,540,826 $ 3,039,964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1,099 996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 235) ( 16,490)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淨(利益)損失 ( 253) 436
A20900 財務成本 318,868 153,344
A21200 利息收入 ( 174,449) ( 153,576)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167,217 116,387
A21300 股利收入 ( 65,917) ( 38,031)
A2230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利益之份額 ( 2,359,443) ( 1,762,312)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 - ( 69,381)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50 應收票據及帳款 18,868 123,946
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 ( 57,408) ( 109,876)
A31180 其他應收款 ( 8,146) 28,235
A3119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509 899
A31200 存 貨 - 147,860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4,568) 1,035
A32130 應付票據 267 430
A32150 應付帳款 52,331 114,495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 350,542 ( 885,422)
A32180 其他應付款 7,005 ( 34,713)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70,044 129,690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1,858,157 787,916
A33100 收取之利息 173,111 128,167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309,766) ( 149,846)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326,556) ( 459,799)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394,946 306,438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年度 113年度
B0001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16,388) ($ 683,247)
B0003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7,980 -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5,827) ( 771,708)
B00100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25,000)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6,756,969) ( 1,375,833)
B02400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473,033 176,610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366) ( 975)
B02800 處份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21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 1
B0430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 309,004 596,461
B07600 收取之股利 126,753 118,548
BBB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出 ( 5,963,780) ( 1,965,122)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3,476,431 502,871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5,410,000 4,450,0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3,075,000) ( 3,000,000)
C03100 存入保證金返還 - ( 315)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1,422,909) ( 1,565,200)
C04600 現金增資 1,872,250 -
C04900 買回庫藏股票 ( 275,004) ( 17,799)
C05100 員工購買庫藏股票 291,936 125,787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6,277,704 495,344
DDDD 匯率影響數 67,497 ( 80,655)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 1,776,367 ( 1,243,995)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135,506 2,379,501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911,873 $ 1,135,506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焦佑衡
經理人:陶正國、楊建輝
會計主管:翁家玉

附件三

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 114 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恪昌會計師及張至誼會計師查核竣事並提出查核報告,足以允當表達本公司之財務狀況。

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敬請 鑒察。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趙元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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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15 年 4 月 28 日

-30-

附件四

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質回股份執行情形報告

1.已執行完畢者

質回期次 第 14 次 第 15 次
質回目的 轉讓股份予員工 轉讓股份予員工
預定質回期間 113/12/27-114/02/26 114/05/05-114/07/04
預定質回區間價格(新台幣) 每股 53~76 元 每股 50~70 元
已質回股份種類及數量 普通股 2,500,000 股 普通股 2,000,000 股
已質回股份總金額(新台幣) 163,265,159 元 129,538,315 元
已質回數量占預定質回數量之比率(%) 100% 100%
已辦理銷除及轉讓之股份數量(股) 2,500,000 (註 2) 2,000,000 (註 3)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股) 0 0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0 0

註 1: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為 499,303,000 股。
註 2:114/03/05 轉讓 976,000 股,114/06/13 轉讓 1,472,184 股,114/09/30 轉讓 51,816 股。
註 3:114/06/13 轉讓 459,816 股,114/09/30 轉讓 1,540,184 股。

2.尚在執行中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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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次質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113年12月26日訂定

第一條 質回目的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上市上櫃公司質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質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質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 轉讓期間

本次質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質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第四條 受讓人之資格及得認購股數

本辦法之受讓人係以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全職員工及本公司國內外從屬公司之全職員工為原則。另員工認購比例及股數之決定則以其職稱、薪資、服務年資、績效表現及其對公司之貢獻等因素為原則。

前項受讓人之資格及得認購股數,依轉讓當時之相關法令規定,並參酌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與方針,另須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質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實際具體認購資格及認購數量,由人資單位依前項原則擬定提案,由董事會決議,不得授權董事長決定。認股名單具經理人身份之員工,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討論後呈送董事會決議;非經理人身份之員工,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討論後呈送董事會決議。

第一項所稱國內外從屬公司,係指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第五條 轉讓之程序

本次質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質回本公司股份。
二、有關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由人事單位依本辦法規定擬訂。
三、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認購不足之餘額,依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洽其他員工認購之。
四、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六條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本次質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質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時,轉讓價格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或減少比率範圍內調整之。調整後轉讓價格 = 每股實際質回之平均價格 × (公司質回股份執行完畢時之普通股股份總數 ÷ 公司轉讓質回股份予員工前之普通股股份總數)。

第七條 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本次質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八條 其他有關公司與員工權利義務事項

依本辦法轉讓之股份,其所發生之稅捐及費用依轉讓當時之法令及公司相關作業辦理。

第九條 其他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第十條 本辦法應提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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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次質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114年5月2日訂定

第一條 質回目的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上市上櫃公司質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質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質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 轉讓期間

本次質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質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第四條 受讓人之資格及得認購股數

本辦法之受讓人係以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全職員工及本公司國內外從屬公司之全職員工為原則。另員工認購比例及股數之決定則以其職稱、薪資、服務年資、績效表現及其對公司之貢獻等因素為原則。

前項受讓人之資格及得認購股數,依轉讓當時之相關法令規定,並參酌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與方針,另須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質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實際具體認購資格及認購數量,由人資單位依前項原則擬定提案,由董事會決議,不得授權董事長決定。認股名單具經理人身份之員工,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討論後呈送董事會決議;非經理人身份之員工,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討論後呈送董事會決議。

第一項所稱國內外從屬公司,係指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第五條 轉讓之程序

本次質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質回本公司股份。
二、有關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由人事單位依本辦法規定擬訂。
三、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認購不足之餘額,可於轉讓期間內之後續次別辦理認購作業,由董事會依本辦法第四條之規定洽其他員工認購。
四、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六條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本次質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質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時,轉讓價格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或減少比率範圍內調整之。調整後轉讓價格 = 每股實際質回之平均價格 × (公司質回股份執行完畢時之普通股股份總數 ÷ 公司轉讓質回股份予員工前之普通股股份總數)。

第七條 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本次質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八條 其他有關公司與員工權利義務事項

依本辦法轉讓之股份,其所發生之稅捐及費用依轉讓當時之法令及公司相關作業辦理。

第九條 其他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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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民國 114 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 被背書保證對象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
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Up First Investments Ltd. 0
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incstech EPC Co., Ltd. (註 4) 602,400
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incstech Circuit Malaysia Sdn. Bhd. (註 3) 0
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incstech Co., Ltd. 6,425,600
東莞進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精成科技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5,125

註 1. 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 100%。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 200%。

  1. 東莞進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不得超過子公司淨值之 50%。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子公司淨值之 50%,如因業務關係從事背書保證者則不得超過為近一年度與子公司交易之總額(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2. 該公司原名為 ELNA Pcb (M) Sdn. Bhd.,於 114 年 10 月更名為 Lincstech Circuit Malaysia Sdn. Bhd.。

  3. 該公司原名為 ELNA Printed Circuits Co., Ltd.,於 115 年 1 月更名為 Lincstech EPC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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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對大陸地區投資情形報告
民國 114 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外幣為元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直接或間接投資之持股比例
川億電腦(深圳)有限公司 印刷電路板之產銷業務 USD 43,210,000 910,819 100%
怡寬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印刷電路板之銷售業務 HKD 52,000,000 186,434 100%
川億電腦(重慶)有限公司 印刷電路板之產銷業務 USD 47,000,000 1,410,198 100%
精成元茂電子科技(重慶)有限公司 物業管理 USD 12,000,000 376,540 100%
精永再生資源回收(重慶)有限公司 廢棄物回收販賣及廢水處理 USD 2,100,000 43,190 100%
精博信華實業(重慶)有限公司 企業房產管理 USD 24,000,000 216,694 30%
昆山元崧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印刷電路板之組裝銷售業務 USD 40,000,000 314,776 100%
東莞翔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工業廠房出租及物業管理 USD 34,300,000 582,298 100%
昆山元茂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物業管理 USD 65,000,000 1,319,205 100%
東莞進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物業管理 USD 5,200,000 0 100%
東莞耀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物業管理 USD 1,500,000 0 100%
昆山雄強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物業管理 USD 5,700,000 235,060 100%
精成科技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印刷電路板之組裝銷售業務 USD 68,000,000 0 100%
精嘉電子科技(蕪湖)有限公司 工業廠房出租 USD 19,500,000 592,664 100%
東莞瑞升電子有限公司 印刷電路板之產銷業務 USD 14,219,970 0 86%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6,239,628 USD 345,961,600
HKD 30,000,001 (註 2)

註:1. 114年12月31日匯率USD:NTD=1:31.43。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平均匯率USD:NTD=1:31.18。
2. 依「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第三條之規定,經經濟部工業局核發符合營運總部營運範圍之企業不在上限。本公司係屬上開取得營運總部之企業,故無該限額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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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民國114年度盈餘分派表

單位:新台幣元

項目 金額 備註
期初未分配盈餘 7,942,304,788
本期稅後純益 3,150,502,553
加:確定福利計畫精算損益列入保留盈餘 99,960
加:子公司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8,010,912
本期綜合損益 3,168,613,425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316,861,343)
可供分配盈餘 10,794,056,870
分配項目:
股東紅利--現金股利 1,298,187,800 每股現金股利 2.60 元
期末未分配盈餘 9,495,869,070

說明:1. 截至股東會停止過戶日止,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為 499,303,000 股。

董事長:焦佑衡
經理人:陶正國/楊建輝
會計主管:翁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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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

資金貸放作業程序修訂條文對照表

修訂後 修訂前 說明
第四條:資金貸與期限及計息方式:
每筆資金貸與期限以一年為限。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或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對本公司,從事短期資金融通時,不受前項之限制,惟資金貸與期限不可超過五年。
資金貸與利率不得低於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最高利率。本公司貸款利息之計收,以每月繳息一次為原則,如遇特殊情形,得經董事會同意後,依實際狀況需要予以調整。 第四條:資金貸與期限及計息方式:
每筆資金貸與期限以一年為限。
資金貸與利率不得低於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最高利率。本公司貸款利息之計收,以每月繳息一次為原則,如遇特殊情形,得經董事會同意後,依實際狀況需要予以調整。 配合公司營運所需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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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
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選人名單

序號 職稱 姓名 性別 學歷 主要經歷 現職 持有股份(股)
1 董事 焦佑衡 美國金門大學 MBA 華新科技(股)公司董事長、華新麗華(股)公司副董事長 華新科技(股)公司、佳邦科技(股)公司、閔輝實業(股)公司、信昌電子陶瓷(股)公司、台灣精星科技(股)公司董事長;精成科技(股)公司、瀚宇博德(股)公司、華東科技(股)公司董事長兼執行長;嘉聯益科技(股)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策略長;華新麗華(股)公司董事 6,707,775
2 董事 行行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焦子語 Bachelor degree of business school 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 瀚宇博德(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瀚宇博德(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871,269
3 董事 瀚宇博德(股)公司代表人:楊建輝 國立台北工專電子科 本公司總經理、曼爾發科技(股)公司資深經理 精成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及總經理;台灣精星科技(股)公司、Sunrise Corp.、Info-Tek Holding Co., Ltd.法人董事代表人;精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董事 201,204,729
序號 職稱 姓名 性別 學歷 主要經歷 現職 持有股份(股)
4 董事 瀚宇博德(股)公司
代表人:陳坤煌 國立成功大學礦冶及材料科學研究所碩士 華新科技(股)公司協理、
瀚宇博德(股)公司副總經理、
瀚宇博德科技(江陰)有限公司總經理 瀚宇博德(股)公司顧問、瀚宇博德科技(江陰)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204,729
5 董事 瀚宇博德(股)公司
代表人:賴偉珍 交通大學管理科學系 本公司總經理、瀚宇博德(股)公司營運總經理、
華通電腦(股)公司品保經理 精成科技(股)公司、瀚宇博德(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嘉聯益科技(股)公司董事長(法人董事代表人) 201,204,729
6 獨立董事 趙元山 美國西雅圖市立大學會計系、會計師證書 達能科技(股)公司董事長、聯太創業投資(股)公司總經理、世大積體電路(股)公司副總經理、中華開發(股)公司資深經理、華新麗華(股)公司財務經理 邁莉科技(股)公司董事長(法人董事代表人);緯博投資(股)公司董事;精成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0
7 獨立董事 楊進興 國立清華大學電機系 飛利浦建元電亞太事業中心處長、華新科技(股)公司業務副總、信昌電子陶瓷(股)公司總經理、久尹(股)公司董事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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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職稱 姓名 性別 學歷 主要經歷 現職 持有股份(股)
8 獨立董事 陳韻如 美國杜蘭大學企管EMBA 幸福水泥(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兼副總經理;立光建設(股)公司、世易水泥(股)公司董事長 幸福水泥(股)公司董事長(法人董事代表人);立光建設(股)公司、世易水泥(股)公司董事長;精成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0
9 獨立董事 馮嘉輝 University of London, Law Faculty;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Law Faculty 日本大和證券高級副總裁、新加坡交易所副總裁、Advanced Engineering Fund Ltd. Director 精成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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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

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選人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情形

職稱 姓名 擔任其他事業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 焦佑衡 華新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佳邦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法人代表人)
閔輝實業(股)公司 董事長
信昌電子陶瓷(股)公司 董事長
台灣精星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瀚宇博德(股)公司 董事長兼執行長
華東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兼執行長
嘉聯益科技(股)公司 副董事長兼總策略長
華新麗華(股)公司 董事
董事 行行投資有限公司 瀚宇博德(股)公司 法人董事
董事 瀚宇博德(股)公司 嘉聯益科技(股)公司 法人董事
博德新能(股)公司 法人董事
董事 瀚宇博德(股)公司
代表人:楊建輝 台灣精星科技(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精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董事
董事 瀚宇博德(股)公司
代表人:陳坤煌 瀚宇博德科技(江陰)有限公司 董事長
董事 瀚宇博德(股)公司
代表人:賴偉珍 瀚宇博德(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嘉聯益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法人代表人)

-41-

附錄(一)

股東會議事規則

112/06/14 修訂

第一條:本公司股東會議(含實體股東會及視訊股東會)依本規則辦理,本規則未規定事項,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之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並最遲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寄發前為之。

第二條: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或其他應注意事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

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計算之。

第三條: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第四條: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第五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前項主席係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常務董事或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第六條: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戴識別證或臂章。

第七條: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會之報到過程及開會過程全程錄音及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八條: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並同時公布無表決權數及出席股份數等相關資訊。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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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大會表決。

第九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選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

第十條: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第十一條: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股東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第十二條: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第十三條: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簽覆。

第十四條: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第十五條: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

第十六條: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

第十七條: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另有規定之特別決議應從其規定外,均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益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其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及落選董事名單及其獲得之選舉權數。

第十八條: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第十九條: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應佩戴「糾察員」臂章。

第二十條: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43-

附錄(二)

董事選舉辦法

110/07/13 修訂

第一條:為公平、公正、公開選任董事,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一條及第四十一條規定訂定本程序。

第二條:本公司董事之選任,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辦法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資格及選任,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四條: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用單記名累積選舉法,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開選舉數人。

第五條:選舉開始前,應由主席指定具有股東身分之監票員、計票員各若干人,執行各項有關職務。投票箱由董事會製備之,於投票前由監票員當眾開驗。

第六條:本公司董事,依本公司章程所規定之名額,由所得選舉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依次分別當選為董事,如有二人以上得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時,由得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未出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第七條:董事會應製備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票,並加填其權數,分發出席股東會之股東,選舉人之記名,得以在選舉票上所印出席證號碼代之。

第八條:(刪除)。

第九條:選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1. 不用有召集權人製備之選票者。
  2. 以空白之選票投入投票箱者。
  3. 字跡模糊無法辨認或經塗改者。
  4. 所填被選舉人與董事候選人名單經核對不符者。
  5. 除填分配選舉權數外,夾寫其他文字者。

第十條: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其結果由主席宣佈之。

第十一條:當選董事由公司分別發給當選通知書。

第十二條:本公司董事之選舉,均應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所規定之候選人提名制度程序為之。

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應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獨立董事、非獨立董事之當選名額,由所得選舉票代表選舉權數較多者分別依次當選。

第十三條:本辦法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後生效,如有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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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公司章程

114年6月18日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之,定名為「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左:

  1. C801010 基本化學工業。
  2. CA01020 鋼鐵軌延及擠型業。
  3. CA01080 錬鋁業。
  4. CA01100 鋁材軌延、伸線、擠型業。
  5. CA02010 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
  6. CC01020 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7. 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8. 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9.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10. CK01010 製鞋業。
  11. F106010 五金批發業。
  12. F107200 化學原料批發業。
  13. F111090 建材批發業。
  14. F206010 五金零售業。
  15. F211010 建材零售業。
  16. G801010 倉儲業。
  17.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18. CA01050 鋼材二次加工業。
  19. CA01060 鋼線鋼纜製造業。
  20. CA01090 鋁鑄造業。
  21. F207200 化學原料零售業。
  22. CC0112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23.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24.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二條之一:本公司轉投資總額得不受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之限制。

第二條之二:本公司因業務需要,得依法令及相關規定對外提供保證。

第三條:本公司設於台北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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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本公司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28條規定辦理。

第二章 股份

第五條:本公司資本額為新台幣捌拾億元正,分為捌億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正,授權董事會視需要分次發行之。

前項資本總額內保留新台幣陸億元發行認股權憑證、附認股權特別股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認股權使用,共計陸仟萬股,每股壹拾元,得依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

第五條之一:本公司得經代表己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之股東會,及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將質回本公司股份以低於實際質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或以低於發行日收盤價之認股價格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第六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有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編列號碼加蓋公司印信,依法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簽證機構簽證後發行之;亦得採免印製股票方式發行股份,並應洽證券集中保管機構登錄。

第七條:本公司股務之處理,除依法令規章另有規定外;悉依主管機關頒布之「公開發行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辦理。

第八條:刪除。

第九條:刪除。

第十條:每屆股東常會前六十日內,臨時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停止股票過戶。

第三章 股東會

第十一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兩種,常會於每年會計年度終了六個月內召開一次,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股東常會及臨時會之召集,悉依公司法之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之一: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第十二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委託書之使用依主管機關頒佈之「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辦理。

第十三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第十四條:本公司各股東,除有公司法第一七九條規定之股份受限制或無表決權之情形外,每股有一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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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十六條:股東會之決議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記載及保存,依公司法第183條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之一:本公司股票擬撤銷公開發行時,應提股東會決議,且於上市櫃期間均不變動此條文。

前項決議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之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或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出席股東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之同意行之。

第四章 董事

第十七條:本公司設董事七至十一人,含獨立董事至少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全體董事所持之股份總額依主管機關頒訂之「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規定辦理。

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之職權行使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之一: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

董事之選舉依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選任之。

第十八條: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就任時為止。

第十九條:董事組織董事會,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一人,均依照公司法208條之規定。

第廿條:董事缺額致不足五人時,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但補選就任之董事之任期,以補足原任期為限。但缺額達章程所訂席次三分之一時,公司應自事實發生日起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第廿一條:董事會每季開會一次,應載明召集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但遇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董事會召集通知得以書面、傳真、電子郵件(E-mail)等方式。董事長認為必要時,或董事二人以上請求時,得開臨時會,均由董事長召集之並為主席,董事長缺席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副董事長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時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第廿一條之一:本公司得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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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二條: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過半數董事之出席,以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時,得出具委託書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但以一人受一人之委託為限。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第廿三條:董事會之議事,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董事,議事錄應記載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議事錄應與出席董事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一併保存於公司。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第廿四條:刪除。

第廿五條:本公司董事不論公司營業盈虧均得支固定之報酬,其數額授權董事會依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審議,董事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酌國內外業界水準訂定。

第廿五條之一:董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公司經理人之任免。
二、分支機構之設置及裁撤。
三、重要章則之審定。
四、預算及決算之審議。
五、年度營運計畫之審議。
六、公司重要資產之取得或處分之審定。
七、其他依法令規定應由董事會決議之重大事項。

第廿五條之二:刪除。

第五章 經理人

第廿六條:本公司得設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廿九條規定辦理。

第廿七條:刪除。

第廿八條:刪除。

第六章 決算

第廿九條:本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編造左列各項表冊,提請股東常會承認。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廿九條之一: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當年獲利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本項員工酬勞數額中不低於 45% 應為基層員工分配酬勞);另提撥不超過當年獲利百分之一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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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第卅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彌補以往虧損並提繳稅款,次就其餘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餘,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股東紅利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或保留之。

第卅之一條:本公司股利政策係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本公司未來發展計畫及財務結構,營運狀況等因素決定,採穩健原則分派。就可分配盈餘得酌予保留或以股票股利或以現金股利或以股票及現金股利等方式分派之。本公司正處營業成長階段且所屬產業景氣與發展趨勢變遷快速,為促進公司永續之經營發展追求財務穩健之長遠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由董事會擬具股利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惟現金股利之比例不低於擬分配股利總數之 10% 。

第七章 附則

第卅一條:本公司組織規程及辦事細則由董事會另定之。

第卅二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第卅三條:本章程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後生效,如有修訂時亦同。

第卅四條: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62年2月13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65年3月15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65年5月6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67年7月1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69年7月1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70年3月4日,第六次修正於民國71年1月20日,第七次修正於民國72年9月10日,第八次修正於民國73年10月12日,第九次修正於民國73年11月7日,第十次修正於民國74年6月20日,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75年2月28日,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75年3月23日,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75年8月10日,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75年12月3日,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77年8月29日,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78年5月22日,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79年1月12日,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79年3月12日,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79年9月27日,第廿十次修正於民國80年6月13日,第廿一次修正於民國81年6月18日,第廿二次修正於民國82年6月4日,第廿三次修正於民國83年6月10日,第廿四次修正於民國85年6月14日,第廿五次修正於民國86年7月5日,第廿六次修正於民國88年6月28日,第廿七次修正於民國89年6月19日,第廿八次修正於民國90年6月14日,第廿九次修正於民國90年11月6日,第三十次修正於民國91年5月23日,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92年5月6日,第三十二次修訂於民國92年11月11日,第三十三次修訂於民國93年6月3日,第三十四次修訂於民國94年6月10日,第三十五次修訂於民國95年6月9日,第三十六次修訂於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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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4月30日,第三十七次修訂於民國97年5月30日,第三十八次修訂於民國98年6月19日,第三十九次修訂於民國99年6月14日,第四十次修訂於民國100年6月15日,第四十一次修訂於民國101年6月15日,第四十二次修訂於民國103年6月20日,第四十三次修訂於民國104年6月17日,第四十四次修訂於民國105年6月17日,第四十五次修訂於民國106年6月20日,第四十六次修訂於民國108年6月18日,第四十七次修訂於民國111年6月8日,第四十八次修訂於民國1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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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焦佑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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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四)

贛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持股情形

股東會停止過戶日:115年4月20日

職稱 姓名 持有股數(股) 持股比率(%)
董事長 焦佑衡 6,707,775 1.34
董事 行行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邱郁盛 871,269 0.17
董事 瀚宇博德(股)公司
代表人:楊建輝 201,204,729 40.30
董事 瀚宇博德(股)公司
代表人:陳昭如 201,204,729 40.30
董事 瀚宇博德(股)公司
代表人:賴偉珍 201,204,729 40.30
獨立董事 趙元山 0 0
獨立董事 熊宇飛 0 0
獨立董事 陳韻如 0 0
獨立董事 馮嘉輝 0 0
全體董事持有股數 208,783,773 41.81

註 1:截至股東會停止過戶日止,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為 499,303,000 股。
註 2: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16,000,000 股。
註 3:本公司已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之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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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

2026 Agenda of Shareholders' Mee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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滙滙

188

102) 2225-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