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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E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May 25,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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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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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橋科技
GoldenBridge
股票代號:6133
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OLDEN BRIDGE ELECTECH INC.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股東會時間: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股東會地點: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270巷2號3樓
目錄
頁次
壹、開會程序... 1
貳、開會議程... 2
一、報告事項... 3
二、承認事項... 4
三、選舉事項... 5
四、其他事項... 5
五、臨時動議... 5
六、散會... 5
參、附件
一、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6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9
三、一一四年度財務報表... 10
四、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表... 29
五、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30
肆、附錄
一、公司章程... 31
二、股東會議事規則... 36
三、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40
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選舉事項
六、其他事項
七、臨時動議
八、散會
1
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議程
時間: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整。
地點: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270巷2號3樓。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壹、宣佈開會:
貳、主席致詞:
參、報告事項:
(一) 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
(二) 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 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肆、承認事項:
(一) 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 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伍、選舉事項
(一) 擬增選一名獨立董事案。
陸、其他議案
(一) 擬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柒、臨時動議
捌、散會
2
一、報告事項
第一案
案 由: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案,敬請 鑒察。
說明: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6~8頁(附件一)。
第二案
案 由: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敬請 鑒察。
說明: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9頁(附件二)。
第三案
案 由: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案,敬請 鑒察。
說明:一、依公司章程第二十條之規定,本公司依當年度獲利狀況,應提撥員工酬勞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十,本公司以提撥員工酬勞百分之三計新台幣3,440,518元,全數以現金發放之。
二、依公司章程第二十條之規定,本公司依當年度獲利狀況,應提撥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本公司以提撥董事酬勞百分之三計新台幣3,440,518元,全數以現金發放之。
三、上述決議金額與一一四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
3
二、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承認。
說明:一、本公司一一四年度財務報表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余聖河會計師及羅瑞芝會計師查核完竣,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書,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併同營業報告書送請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在案。
二、一一四年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6~8頁(附件一);及財務報表請參閱本手冊第10~28頁(附件三)。
三、敬請承認。
決議: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承認。
說明:一、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決算稅後純益為新台幣84,576,694元。期初可分配盈餘為0元,加計精算利益列入保留盈餘3,008,437元,並減計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8,758,513元與加計迴轉特別盈餘公積174,108,453元,期末可分配盈餘為新台幣252,935,071元。
二、本公司擬以可分配盈餘發放每股1元現金股利,共計發放新台幣117,006,294元。
三、本案經股東常會通過後,有關本案之各項相關事宜,如因法令規定、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須變更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辦理。
四、擬具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本手冊第29頁(附件四)。
五、敬請承認。
決議:
三、選舉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 由:擬增選一名獨立董事案,提請選舉。
說明:一、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任期為114年6月30日起至117年6月29日,現行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三人),擬增選一名獨立董事。
二、增選獨立董事一人於當選後即就任,任期自115年6月26日起至117年6月29日止。
三、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次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本公司業經董事會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請參閱本手冊第30頁(附件五)。
進行選舉:
四、其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 由:擬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討論。
說明:一、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二、本公司新任董事或有投資或有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前提下,擬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
三、本案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法提請股東會討論。
四、獨立董事候選人兼任情形:
| 職稱 | 姓名 | 擔任他公司職位 |
|---|---|---|
| 獨立董事 | 周行一 | 國立政治大學財務管理學系名譽教授 |
| 財團法人臺中市 ESG 世界公民數位治理基金會董事 | ||
| 財團法人台北市遠見・天下文化教育基金會董事 | ||
| 醫療財團法人辜公亮基金會董事 | ||
| 財團法人黃達夫醫學教育促進基金會董事 | ||
| 台灣董事學會理事長 | ||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財金智慧教育推廣協會理事長 | ||
| 聯華實業投資控股(股)公司獨立董事 | ||
| 中強光電(股)公司獨立董事 |
五、臨時動議
六、散 會
5
附件一
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致股東榮業報告書
各位股東大家好:
一、經營方針及實施概況:
114年度全球經濟環境持續面臨供應鏈調整、地緣政治不確定性、關稅影響、匯率波動以及科技產業轉型的挑戰,在不確定性中尋求穩健獲利,並深化核心產品競爭力或進行策略性業務轉型。面對全球供應鏈重組與終端應用多元化趨勢,線材產業競爭已從單純製造能力,轉向「垂直整合深度」與「場景解決方案」的競合。本公司持續深化「醫療電子」與「通信設施」雙引擎策略,並積極拓展無人機、人型機器人等新興應用場景,落實「技術驅動、場景落地、市場佈局」三大核心方向。
在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下,本公司聚焦「高毛利產品結構優化」與「ESG供應鏈轉型」,透過材料自主化(特用塑膠粒自製率達 65% 0)與再生能源導入,強化核心競爭力,長期競爭韌性,實現穩健成長,持續為股東創造回報。以下將詳細說明本公司的營運概況、財務績效以及未來展望。
(一)公司概況
本公司成立於1976年,於2003年8月正式上市(股票代碼:6133),總部位於新北市深坑區。四十多年來,我們專注於連接線組(Cable Assembly)的設計、製造與組裝,提供高度垂直整合的服務,從塑膠原料生產、模具製造、原線材設計到複雜線纜組裝,一應俱全。主要產品應用於電腦週邊設備、網路高傳真信號連接、醫療設備以及消費性電子產業。
目前,本公司擁有全球布局的生產基地,包括台灣深坑總部、中國大陸昆山及東莞工廠、馬來西亞工廠,以及美國與歐洲的服務據點。近千名員工致力於為全球客戶提供優質服務。我們的經營理念以「客戶為尊、創新突破」為核心,持續獲得國際認證與獎項,成為高頻線材組立的領航者。
(二)114年度營運回顧
114年,科技產業受益於AI與新興應用的擴張,本公司憑藉多元化的產品線與靈活的供應鏈管理,成功把握市場機會。以下為主要營運亮點:
1、市場與銷售概況
- 營收表現:2025年度合併營收達新台幣14.14億元,較2024年度成長 17.95%。其中,連接線組產品佔比 95%,其他產品(如配件)佔比 5%。
- 區域分布:北美市場佔總營收 60%,亞洲市場(主要來自中國大陸與台
灣)佔25%,歐洲市場佔10%,其他地區佔5%。我們積極拓展醫療設備與新能源汽車領域的應用,新增多家國際大客戶合作。
2、生產與供應鏈管理
- 生產效率提升:透過生產工藝的調整,優化生產線,工廠產能利用率達95%以上。昆山與東莞工廠擴大空間利用率。
- 供應鏈穩定:面對原物料(如銅絲、塑膠料、連接器)價格波動,我們與上游供應商簽訂長期合約,確保供應穩定,原物料成本控制在營收的50%以內。
3、研發與品質控制
- 研發投資:2025年研發費用佔營收2.59%,聚焦於綠色環保材料與高速傳輸技術。與國內外大學合作,開發可持續性產品,符合歐盟REACH與RoHS規範。
- 醫療線材微型化與無菌製程(佔研發資源45%)。
- 機器人動態線材耐久性技術(佔30%)。
- 材料自主化(特用塑膠粒配方開發,佔25%)。
- 品質成就:提升品質管理,產品不良率維持在0.5%以下,客戶滿意度調查達96%。
二、一一四年度營業計劃執行成果(合併):
(一)、主要業務表現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一一四年 | 一一三年 | 成長率 |
|---|---|---|---|
| 營業收入 | 1,414,272 | 1,199,233 | 17.93% |
| 營業毛利 | 340,080 | 251,494 | 35.22% |
| 營業淨利(損) | 148,074 | 54,613 | 171.13% |
| 稅前淨利(損) | 116,631 | 84,437 | 38.13% |
| 稅後淨利(損) | 84,577 | 76,328 | 10.81% |
|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 0.72 | 0.65 | 10.77% |
| 股本 | 1,170,064 | 1,170,064 | - |
三、營業收支預算執行情形:無。
四、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合併)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目 | 一一四年 | 一一三年 | |
|---|---|---|---|
| 財務收支 | |||
| (仟元) | 營業收入 | 1,414,272 | 1,199,233 |
| 營業毛利 | 340,080 | 251,494 | |
| 稅後淨利 | 84,577 | 76,328 | |
| 獲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3.50% | 3.69%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5.30% | 6.17% | |
| 營業利(損)益佔實收資本額比率 | 12.66% | 4.67% | |
| 稅前利(損)佔實收資本額比率 | 9.97% | 7.22% | |
| 純益率 | 5.98% | 6.36% | |
| 每股盈餘(虧損)(元) | 0.72 | 0.65 |
五、研究發展狀況:
(一) 一四年合併研發費用為新台幣36,607仟元,佔一一四年合併營業收入之 2.59% 。
(二) 研發成果如下:
- 醫療線材微型化與無菌製程(佔研發資源45%)。
- 機器人動態線材耐久性技術(佔30%)。
- 材料自主化(特用塑膠粒配方開發,佔25%)。
114年是本公司在醫療電子與新興應用雙軌驅動下,成功達成營收與獲利雙成長,未來將持續透過馬來西亞廠產能擴充,強化全球供應鏈韌性以「場景導向的線組解決方案」,取代傳統線材思維,深化與策略客戶的JDM合作,同時落實ESG永續經營的承諾,為股東、客戶、員工及社會創造長期價值。感謝各位股東的長期支持,以及全體員工的奉獻。展望2026年,本公司將持續創新,追求卓越,為股東創造最大價值。
敬請各位股東女士先生們,繼續給我們支持與鼓勵。
此致
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附件二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表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託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之相關規定報告如上,謹請鑑核。
此致
本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金橋科技股份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陳詠忠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三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自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林 參 升

日期: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KPMG
盃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KPMG
台北市110615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615, Taiwan (R.O.C.)
電話 Tel +886 2 8101 6666
傳真 Fax +886 2 8101 6667
網址 Web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鑑:
查核意見
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簡稱金橋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金橋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金橋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金橋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五);收入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九)。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金橋集團從事電腦週邊設備、超高頻通信及消費性電子類等線材及無線產品與各類電源供應器的生產及銷售,考量銷貨交易量大且銷售客戶群分散,商品之控制權可能在不同時間點移轉給客戶,而影響收入認列的時間點,因此,銷貨收入為本會計師執行金橋集團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查核事項之一。
11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評估收入認列之會計處理之合理性;瞭解及測試銷貨及收款作業循環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抽查個別銷貨交易,核對客戶訂單、出貨證明及銷貨發票等文件;選定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期間,依約定交貨條件核對有關出貨證明,評估收入是否被記錄在適當的期間。
二、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八);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存貨及相關費損之附註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五)。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金橋集團之存貨主要係原線材以及連接線組等,惟衡量存貨淨變現價值及呆滯與否涉及管理階層主觀判斷,屬具有高度不確定性之會計估計,因此,存貨評價為本會計師執行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查核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及測試成本作業循環之相關控制、評估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貨跌價或呆滯損失之提列是否已按公司之政策提列及是否依相關公報規定辦理。此外,檢視金橋集團存貨庫齡報表,分析各期存貨庫齡變化情形並針對庫齡報表之區間分類及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計算表之相關數值進行測試,以評估存貨備抵評價之合理性。
其他事項
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金橋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金橋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金橋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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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金橋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金橋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金橋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13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金橋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余敬河

會計師:
張裕芒

證券主管機關:金管證審字第1010004977號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20333238號
民國 一一五 年 三 月 三十 日
14
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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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三十一日
實 產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
117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六(四)及(十九))
1200 其他應收款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30X 存貨(附註六(五))
141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六(十))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三))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六))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及八)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八))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九))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十六))
1970 淨囉定編列資產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十))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 114.12.31 | 113.12.31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377,098 | 15 | $ 400,516 | 19 |
| - | - | 833 | - |
| 405,576 | 17 | 314,753 | 15 |
| 558 | - | 744 | - |
| 19 | - | 1,948 | - |
| 284,441 | 12 | 292,350 | 14 |
| 44,378 | 2 | 38,041 | 2 |
| 1,112,070 | 46 | 1,049,185 | 50 |
| 66,103 | 3 | 78,957 | 4 |
| 577,885 | 24 | 280,379 | 13 |
| 228,740 | 9 | 238,422 | 12 |
| 284,903 | 12 | 270,741 | 13 |
| 14,602 | 1 | 15,897 | 1 |
| 68,231 | 3 | 72,826 | 4 |
| 52,687 | 2 | 48,263 | 2 |
| 14,475 | - | 12,573 | 1 |
| 1,307,626 | 54 | 1,018,058 | 50 |
| $ 2,419,696 | 100 | $ 2,067,243 | 100 |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二)及八)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六(十九))
2170 應付票據及帳款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一))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十四))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三))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三))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六))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四))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權益(附註六(十七)):
3110 普通股股本
3200 資本公積
3300 保留盈餘
3400 其他權益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4.12.31 | 113.12.31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498,000 | 21 | $ 528,000 | 26 |
| 17,770 | 1 | 10,024 | - |
| 160,213 | 7 | 156,761 | 8 |
| 81,234 | 4 | 67,435 | 3 |
| 11,923 | - | 5,396 | - |
| 10,399 | - | 10,658 | 1 |
| 9,333 | - | 16,000 | 1 |
| 2,299 | - | 1,516 | - |
| 791,171 | 33 | 795,790 | 39 |
| - | - | 9,333 | - |
| 21,165 | 1 | 19,476 | 1 |
| 7,517 | - | 4,408 | - |
| 3,139 | - | 921 | - |
| 31,821 | 1 | 34,138 | 1 |
| 822,992 | 34 | 829,928 | 40 |
| 1,170,064 | 48 | 1,170,064 | 57 |
| 134,050 | 6 | 169,152 | 8 |
| 361,042 | 15 | 273,456 | 13 |
| (68,452) | (3) | (375,357) | (18) |
| 1,596,704 | 66 | 1,237,315 | 60 |
| $ 2,419,696 | 100 | $ 2,067,243 | 100 |
董事長:林參升
15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蔣德正
會計主管:邱建明
金橋科技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四年九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九)) | $ 1,414,272 | 100 | 1,199,233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及(十五)) | 1,074,192 | 76 | 947,739 | 79 |
| 5900 | 營業毛利 | 340,080 | 24 | 251,494 | 21 |
| 6000 |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十四)、(十五)、(二十)及七): | ||||
| 6100 | 推銷費用 | 59,757 | 4 | 70,453 | 6 |
| 6200 | 管理費用 | 99,242 | 7 | 94,110 | 8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36,607 | 3 | 35,918 | 3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 (3,600) | - | (3,600) | - |
| 營業費用合計 | 192,006 | 14 | 196,881 | 17 | |
| 6900 | 營業淨利 | 148,074 | 10 | 54,613 | 4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六)、(十四)及(二十一)): | ||||
| 7100 | 利息收入 | 6,276 | - | 12,052 | 1 |
| 7010 | 其他收入 | 9,346 | 1 | 11,283 | 1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31,091) | (2) | 16,369 | 1 |
| 7050 | 財務成本 | (12,509) | (1) | (12,973) | (1) |
| 73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損失)之份額 | (3,465) | - | 3,093 |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31,443) | (2) | 29,824 | 2 | |
| 7900 | 稅前淨利 | 116,631 | 8 | 84,437 | 6 |
| 7950 |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六)) | 32,054 | 2 | 8,109 | 1 |
| 8200 | 本期淨利 | 84,577 | 6 | 76,328 | 5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3,761 | - | 4,932 |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 實現評價損益 | (15,642) | (1) | (1,095) | - |
| 832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 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58 | - | (256) | - |
| 8349 |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752 | - | 987 | - |
| (12,575) | (1) | 2,594 | -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22,048 | 2 | 46,918 | 4 |
| 8391 | 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其他項目 | 300,441 | 21 | - | - |
| 8399 |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 - | - |
| 322,489 | 23 | 46,918 | 4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309,914 | 22 | 49,512 | 4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94,491 | 28 | 125,840 | 9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八)) | $ | 0.72 | 0.65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八)) | $ | 0.72 | 0.65 |
董事長:林麥升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蔣德山
會計主管:邱建明
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經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經理人:蔣德山
17
單位:新台幣千元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股本 | 保留盈餘 | 其他權益項目 | ||||||||
|---|---|---|---|---|---|---|---|---|---|---|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合計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其他 | 合計 | |||
| $ 1,170,064 | 169,152 | 21,692 | 159,717 | 11,774 | 193,183 | (411,970) | (8,954) | - | (420,924) | 1,111,475 |
| - | - | - | - | 76,328 | 76,328 | - | - | - | - | 76,328 |
| - | - | - | - | 3,945 | 3,945 | 46,918 | (1,095) | (256) | 45,567 | 49,512 |
| - | - | - | - | 80,273 | 80,273 | 46,918 | (1,095) | (256) | 45,567 | 125,840 |
| - | - | 1,178 | - | (1,178) | - | - | - | - | - | - |
| - | - | - | 10,596 | (10,596) | - | - | - | - | - | - |
| - | - | 1,178 | 10,596 | (11,774) | - | - | - | - | - | - |
| 1,170,064 | 169,152 | 22,870 | 170,313 | 80,273 | 273,456 | (365,052) | (10,049) | (256) | (375,357) | 1,237,315 |
| - | - | - | - | 84,577 | 84,577 | - | - | - | - | 84,577 |
| - | - | - | - | 3,009 | 3,009 | 22,048 | (15,642) | 300,499 | 306,905 | 309,914 |
| - | - | - | - | 87,586 | 87,586 | 22,048 | (15,642) | 300,499 | 306,905 | 394,491 |
| - | - | 8,027 | - | (8,027) | - | - | - | - | - | - |
| - | - | - | 72,246 | (72,246) | - | - | - | - | - | - |
| - | - | 8,027 | 72,246 | (80,273) | - | - | - | - | - | - |
| - | (35,102) | - | - | - | - | - | - | - | - | (35,102) |
| $ 1,170,064 | 134,050 | 30,897 | 242,559 | 87,586 | 361,042 | (343,004) | (25,691) | 300,243 | (68,452) | 1,596,704 |
董事長:林麥升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蔣德山
會計主管:邱建明
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項目金額為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七月三日生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稅前淨利 | $ 116,631 | 84,437 |
| 調整項目: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34,178 | 28,427 |
| 攤銷費用 | 1,515 | 1,097 |
|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 (3,600) | (3,600)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利益)損失 | (204) | 52 |
| 利息費用 | 12,509 | 12,973 |
| 利息收入 | (6,276) | (12,052) |
| 股利收入 | (2,111) | (2,010)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利益)之份額 | 3,456 | (3,093)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14 | - |
|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 39,490 | 21,794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應收票據 | (339) | 1,019 |
| 應收帳款 | (86,884) | (79,526) |
| 其他應收款 | 186 | 429 |
| 存貨 | 7,909 | (70,149) |
| 其他流動資產 | (6,337) | (4,294) |
| 淨確定福利資產 | (663) | (482) |
| 合約負債 | 7,746 | 2,769 |
| 應付票據及帳款 | 3,452 | 45,841 |
| 其他應付款 | 13,799 | 6,713 |
| 其他流動負債 | 783 | (6,752) |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2,100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58,248) | (104,432) |
| 調整項目合計 | (18,758) | (82,638)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97,873 | 1,799 |
| 收取之利息 | 6,276 | 12,052 |
| 支付之利息 | (12,509) | (12,973) |
| 支付之所得稅 | (18,066) | (10,996)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73,574 | (10,118) |
董事長:林麥升
經理人:蔣德山
會計主管:邱建明
18
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股票名單(1)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六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788) | – |
|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010 | 268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672) | (6,915) |
|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 (748) | 1,030 |
| 取得無形資產 | (221) | (520) |
| 預付設備款(增加)減少 | (1,314) | 117 |
| 收取之股利 | 2,111 | 2,010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5,622) | (4,010)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減少 | (30,000) | (32,300) |
| 償還長期借款 | (16,000) | (16,000) |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118 | 38 |
| 租賃本金償還 | (16,462) | (10,056) |
| 發放現金股利 | (35,102) |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97,446) | (58,318) |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6,076 | 20,073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 (23,418) | (52,373)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00,516 | 452,889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377,098 | 400,516 |
董事長:林麥升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蔣德山
會計主管:邱建明
19
KPMG
委侦速案群合作計師事務所
KPMG
台北市110615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615, Taiwan (R.O.C.)
電話 Tel +886 2 8101 6666
傳真 Fax +886 2 8101 6667
網址 Web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鑑:
查核意見
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與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五);收入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十六)。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本公司從事電腦週邊設備、超高頻通信及消費性電子類等線材及無線產品與各類電源供應器的生產及銷售,考量銷貨交易量大且銷售客戶群分散,商品之控制權可能在不同時間點移轉給客戶,而影響收入認列的時間點,因此,銷貨收入為本會計師執行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查核事項之一。
20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評估收入認列之會計處理之合理性;瞭解及測試銷貨及收款作業循環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抽查個別銷貨交易,核對客戶訂單、出貨證明及銷貨發票等文件;選定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期間,依約定交貨條件核對有關出貨證明,評估收入是否被記錄在適當的期間。
二、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七);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存貨及相關費損之附註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四)。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存貨主要係原線材以及連接線組等,惟衡量存貨淨變現價值及呆滯與否涉及管理階層主觀判斷,屬具有高度不確定性之會計估計,因此,存貨評價為本會計師執行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查核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及測試成本作業循環之相關控制、評估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貨跌價或呆滯損失之提列是否已按公司之政策提列及是否依相關公報規定辦理。此外,檢視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貨庫齡報表,分析各期存貨庫齡變化情形並針對庫齡報表之區間分類及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計算表之相關數值進行測試,以評估存貨備抵評價之合理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21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22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余敬河

會計師:
蔡添兰

證券主管機關:金管證審字第1010004977號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20333238號
民國 一一五 年 三 月 三十 日
金橋財務報告所在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度全國財務報告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產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三)及(十六))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及(十六))
1200 其他應收款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七)
130X 存貨(附註六(四))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六(八))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五))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六))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七))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三))
1975 淨碓定福利資產(附註六(十二))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八))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 114.12.31 | 113.12.31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93,194 | 4 | 73,205 | 4 |
| 468 | - | 129 | - |
| 305,394 | 12 | 218,316 | 10 |
| 510 | - | 654 | - |
| 89,404 | 4 | 112,244 | 5 |
| 34,847 | 1 | 35,180 | 2 |
| 2,810 | - | 1,968 | - |
| 526,627 | 21 | 441,696 | 21 |
| 66,103 | 3 | 78,957 | 4 |
| 1,643,310 | 64 | 1,269,725 | 60 |
| 179,882 | 7 | 183,466 | 9 |
| 14,521 | 1 | 15,734 | 1 |
| 55,946 | 2 | 61,941 | 3 |
| 52,687 | 2 | 48,263 | 2 |
| 7,190 | - | 7,203 | - |
| 2,019,639 | 79 | 1,665,289 | 79 |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及八)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六(十六))
2170 應付帳款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九))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附註七)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三))
2320 一年內到期長期負債(附註六(十一))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一))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三))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2645 存入保證金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權益(附註六(十四)):
3110 院 本
3200 資本公積
3300 保留盈餘
3400 其他權益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14.12.31 | 113.12.31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498,000 | 20 | 528,000 | 25 |
| 7,899 | - | 4,949 | - |
| 3,144 | - | 5,190 | - |
| 326,394 | 13 | 186,579 | 9 |
| 22,041 | 1 | 22,461 | 1 |
| 52,249 | 2 | 72,208 | 4 |
| 8,126 | - | 5,396 | - |
| 9,333 | - | 16,000 | 1 |
| 2,491 | - | 2,996 | - |
| 929,677 | 36 | 843,779 | 40 |
| - | - | 9,333 | - |
| 16,882 | 1 | 15,997 | 1 |
| 2,100 | - | - | - |
| 903 | - | 561 | - |
| 19,885 | 1 | 25,891 | 1 |
| 949,562 | 37 | 869,670 | 41 |
| 1,170,064 | 46 | 1,170,064 | 56 |
| 134,050 | 5 | 169,152 | 8 |
| 361,042 | 14 | 273,456 | 13 |
| (68,452) | (2) | (375,357) | (18) |
| 1,596,704 | 63 | 1,237,315 | 59 |
| $ 2,546,266 | 100 | 2,106,985 | 100 |
董事長:林麥升
24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蔣德山
會計主管:邱建明
金權財務報告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四年九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六)) | $ 1,025,057 | 100 | 841,281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六)、(七)、(十二)及十二) | 869,939 | 85 | 706,580 | 84 |
| 5900 | 營業毛利 | 155,118 | 15 | 134,701 | 16 |
| 6000 | 發展費用(附註六(三)、(十二)、(十七)、七及十二): | ||||
| 6100 | 推銷費用 | 22,275 | 2 | 31,366 | 4 |
| 6200 | 管理費用 | 36,087 | 4 | 35,251 | 4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11,043 | 1 | 9,943 | 1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 (3,600) | - | (3,600) | - |
| 營業費用合計 | 65,805 | 7 | 72,960 | 9 | |
| 6900 | 營業淨利 | 89,313 | 8 | 61,741 | 7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五)及(十八)): | ||||
| 7100 | 利息收入 | 1,646 | - | 3,832 | - |
| 7010 | 其他收入 | 7,608 | 1 | 6,835 | 1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15,034) | (1) | (6,069) | (1) |
| 7050 | 財務成本 | (11,621) | (1) | (12,152) | (1) |
| 70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35,891 | 4 | 37,059 | 4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18,490 | 3 | 29,505 | 3 | |
| 7900 | 稅前淨利 | 107,803 | 11 | 91,246 | 10 |
| 7950 |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三)) | 23,226 | 2 | 14,918 | 2 |
| 8200 | 本期淨利 | 84,577 | 9 | 76,328 | 8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3,761 | - | 4,932 | 1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15,642) | (2) | (1,095) | - |
| 832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58 | - | (256) | - |
| 8349 |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752 | - | 987 | - |
| (12,575) | (2) | 2,594 | 1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22,048 | 2 | 46,918 | 6 |
| 8391 | 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其他項目 | 300,441 | 29 | - | - |
| 8399 |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 - | - |
| 322,489 | 31 | 46,918 | 6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309,914 | 29 | 49,512 | 7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394,491 | 38 | 125,840 | 15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五)) | $ | 0.72 | 0.65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五)) | $ | 0.72 | 0.65 |
董事長:林麥升
25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蔣德山
會計主管:邱建明
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股本 | 保留盈餘 | 其他權益項目 | |||||||||
|---|---|---|---|---|---|---|---|---|---|---|---|
| 普通股股本 | 資本公積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合計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其他 | 合計 | 權益總額 | |
|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 $ 1,170,064 | 169,152 | 21,692 | 159,717 | 11,774 | 193,183 | (411,970) | (8,954) | - | (420,924) | 1,111,475 |
| 本期淨利 | - | - | - | - | 76,328 | 76,328 | - | - | - | - | 76,328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3,945 | 3,945 | 46,918 | (1,095) | (256) | 45,567 | 49,512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80,273 | 80,273 | 46,918 | (1,095) | (256) | 45,567 | 125,840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1,178 | - | (1,178) | - | - | - | - | -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 10,596 | (10,596) | - | - | - | - | - | - |
| - | - | 1,178 | 10,596 | (11,774) | - | - | - | - | - | - | |
|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1,170,064 | 169,152 | 22,870 | 170,313 | 80,273 | 273,456 | (365,052) | (10,049) | (256) | (375,357) | 1,237,315 |
| 本期淨利 | - | - | - | - | 84,577 | 84,577 | - | - | - | - | 84,577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3,009 | 3,009 | 22,048 | (15,642) | 300,499 | 306,905 | 309,914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87,586 | 87,586 | 22,048 | (15,642) | 300,499 | 306,905 | 394,491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8,027 | - | (8,027) | - | - | - | - | -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 72,246 | (72,246) | - | - | - | - | - | - |
| - | - | 8,027 | 72,246 | (80,273) | - | - | - | - | - | - | |
|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 |||||||||||
|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 | - | (35,102) | - | - | - | - | - | - | - | - | (35,102) |
|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 1,170,064 | 134,050 | 30,897 | 242,559 | 87,586 | 361,042 | (343,004) | (25,691) | 300,243 | (68,452) | 1,596,704 |
董事長:林麥升
26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蔣德山
會計主管:邱建明
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五年之交易成本上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稅前淨利 | $ 107,803 | 91,246 |
| 調整項目: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3,879 | 3,943 |
| 攤銷費用 | 1,408 | 953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 | - | 40 |
| 利息費用 | 11,621 | 12,152 |
| 利息收入 | (1,646) | (3,832) |
| 股利收入 | (2,085) | (2,010)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 (35,891) | (37,059) |
|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 (22,714) | (25,813)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應收票據 | (339) | 1,019 |
| 應收帳款 | (87,078) | (68,909) |
| 其他應收款 | 22,984 | (11,436) |
| 存貨 | 333 | (25,066) |
| 其他流動資產 | (842) | 386 |
| 淨確定福利資產 | (663) | (482) |
| 合約負債 | 2,950 | 1,987 |
| 應付帳款 | (2,046) | (2,033) |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139,815 | 21,668 |
| 其他應付款 | (445) | 6,584 |
| 其他流動負債 | (505) | (5,215) |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2,100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76,264 | (81,497) |
| 調整項目合計 | 53,550 | (107,310)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 161,353 | (16,064) |
| 收取之利息 | 1,646 | 4,148 |
| 支付之利息 | (11,596) | (12,108) |
| 支付之所得稅 | (14,368) | (10,399)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137,035 | (34,423) |
董事長:林麥升
經理人:蔣德山
會計主管:邱建明
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788) | - |
|---|---|---|
|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268 |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6,653) | (31,793) |
|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506 |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95) | - |
| 存出保證金減少 | 13 | 109 |
| 取得無形資產 | (195) | (255) |
| 收取之股利 | 2,085 | 2,010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6,327) | (29,661)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減少 | (30,000) | (32,300) |
| 償還長期借款 | (16,000) | (16,000) |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342 | 26 |
|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減少 | (19,959) | (2,084) |
| 租賃本金償還 | - | (80) |
| 發放現金股利 | (35,102) |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00,719) | (50,438)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19,989 | (114,522)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73,205 | 187,727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93,194 | $ 73,205 |
董事長:林麥升
經理人:蔣德山
會計主管:邱建明
28
附件四
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度盈餘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元
| 期初未分配盈餘 | 0 |
|---|---|
| 本期淨利 | 84,576,694 |
| 精算(損)益列入保留盈餘 | 3,008,437 |
| 加:本期淨利加計調整數 | 87,585,131 |
| 減:提列114年法定盈餘公積(10%) | (8,758,513) |
| 加:迴轉114年特別盈餘公積 | 174,108,453 |
| 加:提列114年盈餘公積 | 165,349,940 |
|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 252,935,071 |
| 分配項目 | |
| 現金股利(每股NTD 1元) | 117,006,294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135,928,777 |
董事長:林麥升
經理人:蔣德山
會計主管:邱建明
29
附件五
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 序號 | 姓名 | 學歷 | 經歷 | 現職 | 持有股數 |
|---|---|---|---|---|---|
| 1 | 周行一 | 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商學博士 | 國立政治大學財務管理學系專任教授 | ||
| 國立政治大學校長 | |||||
| 國立政治大學商學院院長 | |||||
| 國立政治大學商學院副院長 | |||||
| 國立政治大學財務管理學系主任 | |||||
| 國立政治大學商學院投資人研究中心主任 | |||||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貿賣中心監察人 | 國立政治大學財務管理學系名譽教授 | ||||
| 財團法人臺中市 ESG 世界公民數位治理基金會董事 | |||||
| 財團法人台北市遠見·天下文化教育基金會董事 | |||||
| 醫療財團法人辜公亮基金會董事 | |||||
| 財團法人黃達夫醫學教育促進基金會董事 | |||||
| 台灣董事學會理事長 | |||||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財金智慧教育推廣協會理事長 | |||||
| 聯華實業投資控股(股)公司獨立董事 | |||||
| 中強光電(股)公司獨立董事 | 0股 |
附錄一
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條
本公司經營左列業務:
一、CC01020 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二、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三、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
四、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五、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六、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七、CC0110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八、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九、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十、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
十一、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
十二、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十三、F113020 電器批發業
十四、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十五、F213010 電器零售業
十六、F401010 國際貿易業
十七、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十八、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十九、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
二十、F214010 汽車零售業
二十一、F214020 機車零售業
二十二、F2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二十三、F214990 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零售業
二十四、JA01010 汽車修理業
二十五、JA02020 機車修理業
二十六、JA01990 其他汽車服務業
31
第二條之一 本公司轉投資於其他公司有限責任股東時,授權董事會決議,其投資總額,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四十之限制。
第二條之二 就本公司有關業務範圍之內,辦理同業或關係企業間對外保證;其作業依照本公司「背書保證實施辦法」辦理。
第三條 本公司設總公司於新北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
第四條 則除。
第二章 股份
第五條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貳拾億元,分為貳億股,每股金額為新台幣壹拾元,得分次發行。
前項資本總額內保留新台幣壹億元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計壹仟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得依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
第六條 本公司股票事務之處理,悉依主管機關所頒布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代表本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編號,依法由擔任股票發行簽證人之銀行簽證後發行之。
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第八條 股份之轉讓登記,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為之。
第八條之一 本公司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於員工,應於轉讓前,提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八條之二 本公司發行認股價格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收盤價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使得發行。
第三章 股東會
第九條 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兩種。常會每年開會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臨時會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第九條之一 為使本公司召開股東會之方式更具彈性,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2第1項之規定,本公司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召開股東會。
第十條 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但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第十一條 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依公司法第179條或依其他法規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第十二條 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依主管機關規定,本公司股東亦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其相關事宜悉依法令規定辦理。
第四章 董事及審計委員會
第十三條 本公司設董事七至十一人,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上述董事名額中、設置獨立董事不少於2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
32
有關獨立董事之資格及相關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全體董事所持有本公司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悉依證券主管機關頒佈之「公開發行公司董事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所規定之標準訂定之。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之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本公司審計委員會之職權事項、議事規則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相關法律及本公司規章之規定辦理。自設置審計委員會之日起,監察人之職務依法於審計委員會準用之。
第十三條之一 刪除
第十四條 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之,應由三分之二以上之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董事長一人,並得依本章程規定,以同一方式互選一人為副董事長。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及董事會主席,對外代表公司。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時,得出具委託書並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委託出席董事為代理人,但每人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
董事會如以視訊會議時,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第十四條之一 本公司董事會每季至少召集乙次,召集時應載明事由,於七日前得以電子郵件方式或書面通知各董事,但遇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
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過半數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十五條 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 董事之報酬,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並參酌國內外同業水準由薪酬委員提出建議後送董事會議定支給之;另公司得於董事任期内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為其購買責任保險。
第五章 經理人
第十七條 本公司得設執行長一人、總經理若干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六章 會計
第十八條 本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造具下列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前三十日送審計委員會查核,提交股東常會請求承認。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十九條 刪除
第二十條 本公司依當年度獲利狀況,(即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累積虧損之數額,再就餘額按下列比例提撥員工、董事酬勞:
(一) 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
(二) 員工酬勞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十。
前項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提撥不低於 20% 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
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方式分派時(包括總股數或總金額),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
第二十條之一 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當期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如尚有盈餘,再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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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累積未分配盈餘及當年度未分配盈餘調整數額,作為可供分配之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股東紅利。
本公司股東紅利之分派採平衡股利政策方式為之,即本公司目前產業發展屬成長階段,未來數年皆有可能擴充生產線之計劃暨資金之需求,故就股東紅利之發放金額原則以當年度可供股東分配盈餘至少提撥百分之五十,其中現金股利之發放不高於股東紅利之百分之二十,惟公司自外界取得足夠資金支應本公司該年度重大資金支出時,將就該年度所分配之股利中至少提撥百分之五十發放現金股利。
第二十條之二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為維持公開發行公司財務結構之健全與穩定,公開發行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應依下列方式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就當期發生之帳列其他權益減項淨額(如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避險工具之損益、重估增值等累計餘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時,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
- 就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時,自當年其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
- 公司已依前款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者,應就已提列數額與前項規定應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權益減項淨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分派盈餘。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股東會之決議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天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
前項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第一項議事錄之分發,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記載會議日期、地點、到會股東人數、代表股數、表決權數、主席姓名、決議事項、決議方法、決議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其保存期限至少為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照公司法之規定辦理。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五年十一月四日。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六十八年五月十四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六十八年六月九日。
第三次修訂於民國六十八年七月九日。
第四次修訂於民國七十年七月四日。
第五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一年三月一日。
第六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三年七月二日。
第七次修訂於民國七十八年八月十日。
第八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年一月四日。
第九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一年四月十一日。
第十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第十一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三年三月十日。
第十二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六年七月十九日。
第十三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八日。
第十四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八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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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三十日。
第十六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第十七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一日。
第十八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三日。
第十九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九日。
第二十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年六月三十日。
第二十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四日。
第二十二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九日。
第二十三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九日。
第二十四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二十五次修訂於民國一〇〇年六月十日。
第二十六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一年六月十九日。
第二十七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三年六月廿六日。
第二十八次修訂於民國一〇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二十九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三十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三十一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三十二次修訂於民國一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三十三次修訂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三十四次修訂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林麥升


附錄二
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股東會通過日期:112.06.27
一、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則,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辦理。
二、本公司應公告受理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
股東本人或股東所委託之代理人(以下稱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計算之。
三、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前項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四、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早上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不受前項召開地點之限制。
五、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前項主席係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常務董事或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六、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配戴識別證或臂章。
七、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對股東之註冊、登記、報到、提問、投票及公司計票結果等資料進行記錄保存,並對視訊會議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前項資料及錄音錄影,本公司應於存續期間妥善保存,並將錄音錄影提供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保存。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宜對視訊會議平台後台操作介面進行錄音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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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已達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大會表決。
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
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選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
十、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股東之發言內容應具體明確,並與議案有關,否則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宣布開會後,至宣布散會前,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問,每一議案提問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以二百字為限,提問未違反規定或未超出議案範圍者,宜將該提問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為周知。
十一、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二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但經主席許可者,得延長三分鐘。
股東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十二、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應備指派書,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十三、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十四、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十五、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份。
十六、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
十七、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得以採行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其表決權。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如經主席徵詢無異議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決同,或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或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十八、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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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二十、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二十一、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另有規定外,應以章程載明,並經董事會決議,且視訊股東會應經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受理報到,完成報到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向本公司登記。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議事手冊、年報及其他相關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二十二之一、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載明下列事項:
一、股東參與視訊會議及行使權利方法。
二、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之處理方式,至少包括下列事項:
(一)發生前開障礙持續無法排除致須延期或續行會議之時間,及如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時之日期。
(二)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三)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如無法續行視訊會議,經扣除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出席股份總數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股東會應繼續進行,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之股東股份總數,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四)遇有全部議案已宣布結果,而未進行臨時動議之情形,其處理方式。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並應載明對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所提供之適當替代措施。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九第六項規定之情形外,應至少提供股東連線設備及必要協助,並載明股東得向公司申請之期間及其他相關應注意事項。
二十二、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主席及紀錄人員應在國內之同一地點,主席並應於開會時宣布該地點之地址。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投票結束後,即時將各項議案表決結果及選舉結果,依規定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應於主席宣布散會後,持續揭露至少十五分鐘。
二十三、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得於會前提供股東簡易連線測試,並於會前及會議中即時提供相關服務,以協助處理通訊之技術問題。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主席應於宣布開會時,另行宣布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四項所定無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外,於主席宣布散會前,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達三十分鐘以上時,應於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之日期,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發生前項應延期或續行會議,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依第二項規定應延期或續行會議,已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並完成報到之股東,未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者,其於原股東會出席之股數、已行使之表決權及選舉權,應計入延期或續行會議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表決權數及選舉權數。依第二項規定辦理股東會延期或續行集會時,對已完成投票及計票,並宣布表決結果或董事、監察人當選名單之議案,無須重行討論及決議。本公司召開視訊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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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股東會,發生第二項無法續行視訊會議時,如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者,股東會應繼續進行,無須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發生前項應繼續進行會議之情事,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惟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本公司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七項所列規定,依原股東會日期及各該條規定辦理相關前置作業。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十二條後段及第十三條第三項、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五第二項、第四十四條之十五、第四十四條之十七第一項所定期間,本公司應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之股東會日期辦理。
二十四、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對於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提供適當替代措施。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九第六項規定之情形外,應至少提供股東連線設備及必要協助,並載明股東得向公司申請之期間及其他相關應注意事項。
二十五、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一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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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持股情形
一、本公司115年4月28日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時發行總數計117,006,294股。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規定:
1、全體董事最低持有股數8,000,000股。
| 職稱 | 戶名 | 現在持有股數 | 持股比率(%) |
|---|---|---|---|
| 董事長 | 泰舜投資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林麥升 | 2,431,357股 | ||
| 5,500,000股 | 2.08% | ||
| 4.70% | |||
| 董事 | 鴻僑投資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金文衡 | 100,000股 | 0.09% | |
| 董事 | 泰舜投資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林茂榮 | 2,431,357股 | 2.08% | |
| 董事 | 鴻僑投資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林祖嘉 | 100,000股 | 0.09% | |
| 獨立董事 | 廉純忠 | 0股 | 0.00% |
| 獨立董事 | 柯火烈 | 0股 | 0.00% |
| 獨立董事 | 張台傑 | 0股 | 0.00% |
| 全體董事合計 | 8,031,357股 | 6.87% |
附註:林麥升持有股數15,193,666股,分戶集中保管5,500,0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