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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SU SHANGFENG CEMENT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0
Mar 2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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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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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ST铜城 公告编号:2010-15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董事会研究,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0年4月11日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3月26日召开的六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定 于2010年4月11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4月11日(星期日)上午10:00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五)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4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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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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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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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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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议召开地点:白银铜城商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一)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全部事项,会 议程序和内容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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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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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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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增补胡华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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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增补何大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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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增补黄董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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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增补刘城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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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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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三)提案的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编号为[2010-14]号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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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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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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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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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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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 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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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时间:2010年4月9日(星期五)至4月11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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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三)登记地点:白银铜城商厦四楼证券部 四、其他
联系地址:白银市白银区五一街8号白银铜城商厦四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7309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943-8223409
联 系 人:姜琴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备查文件
六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后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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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议案的表决意见(请选择“赞成”、“反对”、“弃 权”中的一项打“√”)
| 序号 | 提 | 案 | 赞 成 | 反 对 | 弃 权 | |
|---|---|---|---|---|---|---|
| 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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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的议案》 | ||||||
| 1.1 | 胡华伟 | |||||
| 1.2 | 独立董事候选人 | 何大安 | ||||
| 1.3 | 黄董良 | |||||
| 1.4 | 董事候选人 | 刘城关 |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 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 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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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0年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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